《凌渡》第139章


苏文杰扭捏的钻出来,说到底还是有点怕。可刚探出一条腿,立刻被宋玦翻身压在身下。
“你怕什么啊,我又不能吃了你。”
苏文杰当即红了脸,这个姿势,怎么看都有些猥琐。他把头瞥向一边,忽然就看到一个可爱的小东西,正手忙脚乱的把食物全部塞进嘴里。鼓鼓的腮帮姿态娇嗔,四肢柔弱却无比发达,噔噔地跑来跑去,跳上轮子和啦啦的转动,隐隐能看到屁股上健壮的肌肉。
“那是荷兰猪!”
“我看你像猪,那是仓鼠。”
苏文杰兴奋的跑过去逗弄,光脚踩在地毯上。可他的动作总是很生硬,似乎在宋玦身边,他总会卑微的感到不自在。
“我都不知道…你还有养宠物的习惯…”
每次说话,他的视线从未落到过宋玦脸上,他很害怕看宋玦的眼睛,因为那双眼睛里会出现自卑的灵魂。
他的声音轻柔甚至于低喃,只要宋玦在身边,他的精神就不能平静。
不喜欢这样的感觉,好难过,又好想有个人可以承载他沉重的爱情。
宋玦从背后抱住他,在他耳边说:“我这不是提前预习一下,不然…以后怎么养你。”
“别开玩笑了,谁想要你养。”
他用力掰宋玦的手,欲拒还迎的姿态连自己都忍不住唾弃。
怎么会这样,我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不想让我养,呵呵,”宋玦霸道的转过苏文杰的脸,“那你想让谁养啊?”
这个动作在他脑海里出现过,苏文杰瞬间闭上眼,紧紧抿住嘴,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把宋玦逗笑了。
“好吧,我不和你闹,看把你吓的。那你告诉我,你有过喜欢的人吗?”
苏文杰摇了摇头。
在宋玦之前,他心动过无数次,但都被自己无情的遏制。心动只是一瞬间的东西,美好的、黑暗的,只要你想要靠近,每个人身体里都有一个值得被爱的点。
但是,只有宋玦,让他义无反顾的出发了,不问归路。
“没有?”不可否认的,宋玦生气了,“那我算什么。你不喜欢我?”
苏文杰低下头,一言不发。
“啊…算了,”宋玦挠头,“你这么害羞,真是的。”
“对不起。”
除了道歉,他大概不懂得别的语言。宋玦有些心疼的无奈,转头继续去床上睡觉。
“我真是太困了,眼皮好像重达一公斤。你要是想跟仓鼠玩就玩吧,把窗帘拉上,仓鼠不能晒阳光。”沉睡前的最后一刻,他还在跟苏文杰讲话,“反正…你在我身边就好了……”
苏文杰趴在书桌上,用零食包里的苹果枝心不在焉的逗弄着,宋玦很温柔,但他确定宋玦能温柔多久。
爱情一旦设置时限,似乎就无法投入进去。想把自己扔进沼泽,任由无形的力量将自己吞噬。可是,又如此的害怕受伤。
人果然是犯贱又矛盾的生物。
仓鼠还在不停玩耍,从秋千、跑轮到跷跷板,一会儿把头插进饭碗里猛塞,一会儿又疯狂啃咬笼子的缝隙和木板做成的小房子。本就困倦的宋玦,快要被这磨人的声音逼疯了。
“靠,能不能带它出去,我想睡觉。”
“哦,好……”
苏文杰把仓鼠提到客厅去,但仍能听见刺耳的聒噪,无奈关上房门,噪音不减,宋玦抓着蓬乱的头发冲出来,“老子要宰了他。”
“别!”苏文杰死死护着小家伙,冲他怒驰圆葵,“你会吓到它。要不,我把它放厨房?”
“干脆关进浴室。”
“空气太稀薄,会闷坏的。”
“哈?”宋玦一把夺过仓鼠笼放在墙角,“你干嘛那么关心它都不关心我,那你要它活还是要我活!”
苏文杰忍俊不禁的低头去看仓鼠飞轮博士,“没这么夸张吧,你看它多可爱,而且…它会帮你嗑瓜子,特别溜。”
看他调侃的模样,宋玦忽然觉得好可爱,想洗干净吃掉。
嘛,还是算了,一辈子那么长,两个人慢慢的磨合,该吃的羞珍,一顿也不会少。
他把苏文杰拉到床上,自己背过身去睡觉。仓鼠被放置在靠墙壁的位置,苏文杰抱着它,舒适的靠在床头。时而安静地看它东张西望,在它快要走远时捉回放在手心;绒绒的,软软的,嘴里还藏着许多小油葵和腰果。正午的阳光穿透窗帘,露出一条光线映在床边,惬意的温暖了孤独的灵魂。
生活从未这般美好过,是什么让生命有了新的起点,谁也不能给出确切的答案。
懒散的目光落在宋玦枕边的书页上——就像书名一样——愿你千帆历尽,归来仍是少年。
生命才刚刚开始,童心不泯,我们不散。
第109章 番外3:死神的葬礼
从凌晨五点开始,康明宇忙碌地在房间里穿梭。他本打算让汤恩搬来自己这里住,苦于没有合适的锲机开口。
晨跑时带着播放器,穿越冷清的秋季,路面上枯叶披风旋转,没有人,鲜有车,马路湿润一片,水雾中绰约有洒水车的影子。
清洁工大叔坐在三轮车上抱着扫把假寐,树荫乘气流的冲撞嗦嗦摇摆。没有声音的哑剧表演,耳朵里震慑着《狂狼生》。
马克李维的《如果一切重来》是从晨跑开始的,主人公在晨跑时突然被人谋杀,尖锐的物体穿透皮肤刺破了心脏或者脾脏,已经记不清了。
故事始终围绕自救的系统,回到死亡之前的岁月里,企图拯救即将死去的自己。
不过是个悬疑小说,如何跻身文学世界,还是跟历史有关。
康明宇看过的第一本提到男同的书居然是红楼梦,有点挫败感。第二本是追风筝的人,尺度对人性的抨击,可见一斑。
马克李维倒是没提到过xing爱一类,不过变态的历程还是让他在通篇看完之后瑟瑟发抖。
但人性和哲学是文学的永恒命题,没人把它们当色情和□□看,靠的还是自制力和平衡力。
跑了十分钟左右,他把铿锵有力的音乐换成久石让的钢琴曲,也逐渐放缓了速度。
自从看过那部小说,跑步时三顾身侧,并非害怕自己突然被谋杀,偶尔也想着,怎么没人来杀我之类的。
平静的日子呆久了,总想弄出点冲突给自己玩玩,很多时候,人不是不甘平凡,只是不能忍受平淡。
康明宇开学很久了,十一放假,他打算和汤恩去三亚玩。母上大人打电话叫他务必回家转转,儿行千里母担忧,所以格外思念。
康明宇的家庭并不复杂,母亲是语言学家在职大学教授,父亲是医生,如今开了自己的医院。
父母都是极开明的人,并且一早就知道儿子不喜欢女人,不曾公开探讨亦没有苛责,所以他就肆无忌惮的游荡。
他拒绝回家后,打电话给汤恩。汤恩最近应聘一家小公司的总监,简历还在漫游中,杳无音信,于是一口应下。但他要求改变历程,三亚变大理,去云南破败的古城。
无所谓啊,只要和汤恩在一起,就实现了旅行的意义。康明宇欣然接受,这样一来,就确定了出发的时间。
他晨跑回去,汤恩的车已经停在单元门口了。千钧一发之际,他跻身电梯中,疯狂冲刺,在瓷砖上滑行,迅速转弯来到门前。
汤恩背对着他,烦躁的将手机贴近耳朵,无人接听。
“嘿!”康明宇突然发出恐吓声,手未及拍到汤恩肩膀,他已经回头了。
“你去哪了?打电话也不接。”
康明宇摆弄一个风骚的造型,“这不,晨练。没带手机,感受一下不被尘世困扰的平静。”
汤恩瞬间冷下脸,“想不到你还有佛系生活的爱好,那你修行吧,我走了。”
“哎哎哎,”康明宇一个熊抱扑上去,“别走,你这样阴晴不定怪吓人的。我这就去换衣服,你吃了没,要不我做早餐给你吃。刚学会做草莓果酱。”
康明宇的厨艺在一众友人间算得上佼佼者,他怕汤恩坐飞机不舒服,没有弄甜腻的食物。清醇的牛奶和烤面包片,他把果酱用小勺蘸着硬要汤恩尝尝。
“我不太爱吃甜。”
“没事,你就尝尝。”
“我不爱吃怎么尝?”
“不碍事啊……”
汤恩无奈的扶额,大多时候,康明宇的脑袋就像进水了。
抵达机场时,因为目的地正在下大暴雨,飞机延迟的两个小时。康明宇拉着汤恩在候机室打游戏,迷恋芈月的他,励志要输得连裤衩子都穿不上。
他们坐飞机抵达昆明,又不得不乘坐夜间的火车去大理。大理在丽江的前几站,康明宇翻弄座椅口袋里的报刊时,已经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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