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歌》第2章


苦……”
慕容插嘴:“莎莎姐,我看您恨不得把他这张皮剥给自己。”
李莎莎:“边儿去!——小顾你的痘痘怎么突然好了,怎么,有良药吃也跟姐姐说一声,下次吸取经验啊。”
顾旻这才说:“不晓得,可能是昨天陆先生来过。”
他这话实在意味深长,偏偏语气无辜,听着纯洁得很。李莎莎啐了他一口,身边工作人员知道他有人捧,偶尔颇有微词,不过遇到机会要背后数落陆先生的坏话,只能是顾旻说得,他们说不得。
李莎莎顾左右而言他道:“昨天不是靠墙都想睡觉,他还舍得让你这么累?——别动你指甲边上的倒刺,祖宗!”
顾旻立刻改为去摸手机,眯着眼睛让她折腾,慢条斯理地说:“他来了我就有钱拿,干吗和人民币过不去?”
李莎莎笑着拍了下他的脑袋:“陆先生哪有这么薄情,也别把自己说得好掉价。”
顾旻笑而不语。
经她那“薄情”二字,顾旻想起了另一件重要的小事。他打开微信,在置顶的对话框里打了几个字,想了想,加上个表情:记得陪遥遥过生日'可爱'。
他发出这条后,手机就被慕容没收了:“小楼姐要来,别玩了。”
小楼姐名字叫楼陌,是个王牌经纪人,时常说顾旻是她带过最差的一个,可也刀子嘴豆腐心地拉扯他到现在,要求很严,工作时间禁止当低头族。
后面的行程充满了相机镜头和话筒,顾旻先是在酒店房间里接受了一个门户视频网站对他前一天演唱会的采访,然后奔赴机场。上海飞北京,送机的粉丝络绎不绝,公司给他请的保镖都拦不住这么多热情。
顾旻没戴墨镜,感觉明亮宽敞的落地窗外,阳光略微的刺眼。
他记得要时刻微笑,不能表现出任何不耐烦。飞机上他喝了杯咖啡,看完这天的报纸,拿出iPad听了两段前些日子写的和弦,动手改了几个音符。
直到落地后又挤了一波丧尸片拍摄现场似的人山人海,突出重围坐到保姆车上,顾旻才短暂地从慕容手中接管了自己的手机。
陆言蹊回他信息的时间是一个小时前,他在飞机上,被耳鸣和颠簸折磨得不成人形。
“我给她带了你买的玩具,她抱着就不撒手。”
附上来的照片里,扎着小辫儿的女孩子笑得无比灿烂,怀里是顾旻挑的兔子玩偶,一早就托陆言蹊带给了她。
顾旻说:“喜欢就好。我到北京了,一会儿去酒店,然后核对行程,太忙,就不一一汇报了,休息前跟你打电话。替我问遥遥好。”
这次的回复倒是很快。
备注为“先生”的人说:“遥遥说她好爱你。我问她想不想要你当小爸爸,她答应了,你答应吗?”
顾旻打字飞快,瞬间在输入框里拼出“童言无忌”。手机屏幕黑下去,这条信息也没按下发送键。他苦大仇深地盯着手机,想,这到底算不算告白?
斟酌了好几遍,顾旻觉得大约还是不算的。他把手机还给慕容保管,倚在车窗上,随着汽车跑动的嗡嗡声,有片刻的迷茫。
陆言蹊越来越喜欢跟他开玩笑了。
然而刚才须臾心跳加速,他又在期待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金主设定本身不讨论三观,求同存异即可。
无原型,当代架空设定,请勿代入三次元人物。
拖油瓶非亲生(P。S:“拖油瓶”是我对文中攻受小孩的统一爱称ˊ_》ˋ
第2章 第二章
顾旻现年二十五岁,出道满三年,目前正经职业是歌手。虽然别人老说他是偶像艺人,实际顾旻没上过真人秀也不爱多栖,专注做原创音乐,质量在年轻艺人中属于上层,业内难得的有口皆碑。
可最初没遇到陆言蹊之前,他的境遇堪称惨淡。
刚从音乐学院毕业时,顾旻稀里糊涂地签了卖身契,好在他依然聪明,没有一锤定音,只跟当时的公司签了个短约。他有一张吸引人的好皮囊,公司最开始劝他演戏,顾旻宁死不从,原因倒不是为了梦想固守节操。
如今娱乐至上的时代,红得快也消失得快。通常来说,但凡担得起流量的艺人都会选择全方位发展,最好先演什么仙侠、古代偶像剧或者爱情喜剧的男配角,红了之后拍杂志、出唱片、当大热综艺的固定班底,最后上大制作电影,有的是粉丝买单。如此工序一整套包装完毕,不愁没名气。
顾旻气质出众,如果肯乖乖卖高冷贵公子人设的话也不是没有发展前景——哪知人算不如天算,后来公司的宣传发现,顾旻没法做演员。
长相是顶好的,第一眼惊艳,最难得越看越有味道。
发色漆黑,双眼皮只有浅浅一道褶,显得深邃且古典,半含秋水似的。嘴唇薄却轮廓好,该有的弧度无一处不完美,说得肉麻些让人想亲吻。其余五官也各自端正,挑不出毛病,绝妙的是脸颊上一颗小痣,将他过分寡淡的眉眼画龙点睛似的变得生动起来。这些天造地设的轮廓搭配在一起,简直成了“美男子”的标准模板。
然而标准模板有个缺陷,他表情障碍,一旦要表现出激烈些的情绪,整张脸便如同不是自己的一般。最初的经纪人私下问他是不是动过刀的缘故,顾旻摇头,说他没整容,小时候就这样了。
如此天生的面瘫,学不会全方位发展。
公司不知道怎么培养歌手,长得好看的又不是只有顾旻一个。他很快没有事做,成天去公司点个卯,然后自己爱干吗干吗去。
就在这种没收入也没压力的环境中,顾旻四处游荡,无所事事。他记得那次遇见陆言蹊纯属巧合,甚至想起来还有点啼笑皆非。
那时他正在家无聊,有个学弟邀请他去听歌。学弟自己组了一支乐队,在小圈子里有点名气,还组成了像模像样的后援会,平时周末会固定在三里屯一个酒吧驻唱。顾旻不喜欢热闹,耐不住学弟甜言蜜语,就答应了。
到了场地后,顾旻见到火急火燎的旬肇宁,才发现自己好像被耍了。
“救场如救火。”旬肇宁双手合十,“我也是迫不得已才找你来,昨晚不小心吃坏了肚子,站都站不稳现在……学长,求你!”
顾旻皱着眉扫了他一眼:“真是吃坏肚子站不稳?”
旬肇宁不知想了些什么,说:“呸,龌龊。”
顾旻:“……”
他的意思很明确,自己上不了台,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是间livehouse,酒吧老板和他们有合作,旬肇宁不能因为自己坑了乐队其他人,于是想临时把顾旻抓去当主唱。
后台乱成一锅粥,乐队的吉他手和他是同学,仗着自己认得顾旻,跟旬肇宁一起求,口口声声都是:“学长,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乐队有五个人呢!”
顾旻翻了个白眼,很有原则地说:“今晚你分成给我。”
事关一顿火锅,旬肇宁纠结了一下,奈何自己作的死只能自己承担。眼看登台时间越来越近,他答应了顾旻的要求,让他赶紧去和其他成员磨合。
其实不用磨合,在音乐学院的时候顾旻时常去旬肇宁他们练习的地方凑热闹,偶尔踹开旬肇宁自己上,得到以吉他手为首的成员一致好评。顾旻去的次数多了,群众中隐隐有想换主唱的呼声,被正牌旬肇宁残酷镇压。
这天他们得唱三首歌,顾旻从最近热门的歌单里挑了两首,剩下的跟吉他手提了以前合作过的一首原创,对方合作过,自然说好。
他有日子没唱过歌,心里痒得很,可真的登了台,却又久违地紧张。
和以前不一样了,顾旻握着话筒想,但到底哪儿变了,他又形容不出。好似那一纸合约束缚住了自由的灵魂,不如从前想到什么弹什么的信马由缰。
酒吧的灯光和设备,哪里都比不上专业的舞台,顾旻站在当中,却觉得心情开阔不少。下面的观众大都不把歌手当回事,也有部分粉丝,见主唱换了人,当即表现出悻悻然的负面情绪,个别赏脸的,顾旻并未抱有太大期待。
没有人注意他长什么样才好,音乐哪里需要看?
吉他拨动琴弦发出第一个音的时候,顾旻一边想着歌词,踩着节拍,忽然打通了关节,知道此前的不适从何而来——
他就想找个位置,能好好写歌再好好地唱,至于出名,他还有点踌躇。
半只脚踩进娱乐圈,说不愿意红都是扯淡。顾旻当然也想开演唱会,他的情绪全都写成了歌,奈何没有高山流水的知音。所以他需要一个机会,而不是半死不活地吊在小公司里,成天游手好闲,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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