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上的救赎》第57章


“我确实不知道。”时天的语调总显得影影绰绰,难辨真假,“老实说,我也挺好奇这事。”
“你没问过他?”
“酒后壮胆,问过。”
“他没告诉你?”
“他说——”还是摊手耸肩,语意双关,“与你无关。”
“现在与我有关了。这些人和宾森直接接触过,‘纳迦’小队九七年又是去刺杀的宾森,这之间恐怕有什么关联。”
“也许因为他是个人道主义战士?哈……”时天抽了下鼻子,头转向另一侧,“你认识他正常的一面,我认识他‘正常’的另一面,可又有谁敢说了解他?”
行至东兴关口的桥头,时天停住了,朝我扬起义肢:“送君一别,赶紧回去吧。你老婆看上去还不错,想死的话记得把她托付给我。”
我才想起刚刚欠下好大的人情,忙掏出钱包:“对了,一直忘了谢你……”
时天另一只手敏捷地从我手上抢过钱包,看了看,抽出一张十元的纸币,把钱包塞回我的口袋里:“算你请我喝酒。”
望着眼前这个游弋在灰色地带的同胞,我心中忽然沉甸甸的:“能不能……留个联系方式给我?我是说,以后有机会我再来好好请你喝一杯。”
“心领了。”时天的回绝在我的意料之中,但他继续解释道,“我居无定所,电话勤换,给你没意义。再说,你今天都看到了,现在芒街是是非之地。周戚年以为可以趁乱拣便宜,这猪猡就不明白什么叫‘强龙不压地头蛇’……我只能告诉你,不要再来这里——无论你为了什么,都绝不要再来这里。”
“就因为黑社会在争地盘?”
时天有些无奈地盯着我:“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号,知道我在安隆汶看到了什么?”
我回忆了一下:“你说过,你看见自己的左胳膊飞出去。”
“那只是一个与我有关的表象。”他轻抚着自己的义肢,仿佛它还会有知觉一般,“我看到的,是狂奔。”
“狂奔?什么狂奔?”要不是顾忌他的残疾,我真有心也学他那样摊手耸肩,“敌人狂奔?子弹狂奔?还是你的两条腿?”
他没再往下说。
我回望了芒街一眼,又看看时天,掏出纸笔,给他留了电话:“要是来国内,记得给我打电话……哥们儿,我欠你的。”
他很大度地摊开双手:“你不欠我什么,要欠,也是欠你朋友的。”
“是他托付的你?”
“他托付了很多人……不管你怎么看,我想他还是拿你当朋友的。”
我怔住了:“你是觉得……我不该追捕他?”
“一码是一码。”时天挠挠后脑勺,“朋友归朋友,命是命,命里你俩有一拼,也是没办法的事。”
“希望我们之间不要有那么一天吧……”我有些黯然,“时天,你多保重——哦对了,我一直都不确定,你是叫时天?就是姓时名天?据说你不是姓董么?”
“名字?很重要么?”时天怔了怔,“有人告诉我说,名字只是符号,但人不是符号……记事的时候,身边的人都叫我小天;在新金三角,弟兄们叫我天哥;回老家认祖寻亲,一些自称邻居的老东西念叨着:‘是不是被董家卖掉的小峰回来啦?’……”他很大声地咂了下嘴:“到头来,我他娘还是不知道该叫什么名字。管他呢,叫什么无所谓,我总会晓得是在叫我。”
“呵呵,倒也是。”我今天第一次放松地笑了出来,“我们会再见面的。”
“你最好别再……”在夕阳余晖的映射下,时天的眼神居然显得柔和了一些,“对了,九四年中旬,赤柬确实更换过一批自动武器,牌子很杂,印象中有SG550或551,可能还有俄制的AN94……你不懂,这在当时都算顶尖装备。”
“可圣雷森基金会在当时没有大笔资金入账,红色高棉买得起这么大的现金单?”
“不知道。”时天摊手耸肩,“反正天底下不会有免费的午餐。”
3
第三站,广西四道。
四道镇在婧西以南三十多公里处,靠近中越边境,交通相当不便,平日里只通拖拉机。自打进入广西,天气一直是阴雨霏霏。我好不容易花五块钱外加半包烟搭上趟顺风“机”,还是敞篷座,只得缩在帆布里任凭风吹雨打了。
地方虽偏,所幸电话信号偶尔足够让我接通文明世界。我在途中给袁适回了个电话——对彬的浓厚兴趣,已令他把刚刚陈尸归案的“王睿”抛到了九霄云外。在高度评价了我在芒街的惊魂闪电之旅后,他告诉我:对顾帆的搜索范围已经缩小到三个人了;韩依晨是九九年自云南片马地区一家教会孤儿院被领养的,建议我顺路也走访一圈;最后,他还送上一块至关重要的拼图:
“你们太执著于找活人,却忽略了死人的价值。九四年在柬埔寨因病死亡的陈娟,是顾帆的女友,但你知不知道陈娟的前男友是谁?”
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某个重叠的场景——水边的安隆汶,或是大雾中的小月河。
在泥泞的小路上颠簸了两个多小时后,我终于狼狈不堪地抵达了目的地。跳下拖拉机,一个以积水为掩护的、带有某种诡异坡度的泥坑让我的臀部顺利落地。而当司机以赶赴火葬场的速度驱驾离开时,轮胎挤溅起的一片泥水则令我从头到脚彻底接受了来自广西大地的自然洗礼。
四道镇总共就六百多户人家,找人比在芒街更简单。半小时后,我站在镇中心唯一一条柏油马路边的小卖部前——“小卖部”是招牌上写的字号,严格来讲,其实就是个摆在自家屋檐下卖瓜果梨桃的地摊儿。大概是因为下雨的关系,门庭冷落,生意萧条,老板半躺在竹榻上自斟自饮,倒显得十分悠闲自在。
这是一个年近五十的中年人,身材矮小,穿着免裆裤和短袖汗衫,敞胸露怀,肤色黝黑,胳膊上隆起的腱子肉把袖口绷得紧紧的,一看就是只“矮脚虎”,只是左边的裤管空荡荡的——但这居然并不是他身上最严重的残疾——他的眼睛,或者应该说,是原本眼睛位置上的两个窟窿里,红黑相间的息肉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好像两条努力从眼眶中钻出来的蜈蚣。我觉得头皮麻了一下,赶紧把目光从他脸上挪开。
走到屋檐下,我卸了背包:“老板,菠萝蜜怎么卖?”
他笑呵呵地举起酒杯:“小兄弟,你真有心买么?”
我们之间出现了短暂的尴尬。
“来我这儿买东西的,除了穿拖鞋的本地人,就是穿旅游鞋的小年轻,可没你这穿皮鞋的大主顾。”他得意地指了指自己的“双眼”,“我虽然看不见,可并不瞎。”
我在第一时间就确信,这个自相矛盾的理论,是有可能成立的。
“你是黄锋?”
“那你就是赵馨诚喽?”
说完,心照不宣地,我们都笑了。
我一屁股坐到地上,从包里掏出烟:“那你该知道我的来意。”
“你不是来自讨没趣,就是来自寻死路。”黄锋边说边把酒盅斟满,动作精准、利落,令人无从相信他双目不能视物,“小兄弟,既然时天放了你一马,这年纪轻轻的,又是何苦?”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号至十八号,有一对情侣在民政路二十七号有偿借宿,其中那个男的,叫韩彬。”我递上根烟,“要是我没看错门牌号,证人就是你吧?”
黄锋一抬手就把烟接了过去,我听说先天失明的人往往听觉十分灵敏,但像他这样“半路出家”却几乎可以闻声辨物的,真是让我开了眼。
“○六年十二月……确实有人借宿过,那男的自报家门是韩彬,我不过是如实配合你们这群官老爷,怎么?”不出所料,黄锋给出的说辞相当无赖,“你总不能指望我个瞎子去认人吧。”
我扭头望着风雨飘摇中的四道镇,问道:“你为什么要搬来这里住?”
“老婆在这里,孩子又在东兴上学。”黄锋懒洋洋地向后一倒,靠在墙上,“只要是能过上安稳日子,住哪里不一样?”
大概因为迁居多年,黄锋操一口南方普通话,只有偶尔出现的近乎“这”与“介”之间的模糊乡音,暴露出他曾是渤海湾畔的子民。
“九四年,韩彬的前女友陈娟客死柬埔寨——她接触过宾森;同年,他出现在越南;九七年六月,他和你们一起出的‘弑子’行动,目标就是宾森;随后这些年,他几乎杀光了所有曾和陈娟一起赴柬的同行者——我已经大致明白他为什么会杀人了,但还有许多问题没搞清楚。”我往前探了探身子,加重了语气,“回答我的问题,你就能继续过你的安稳日子。”
雨越下越大,粗大的雨点儿争先恐后地砸落到地面上,“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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