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世家》第118章


说:
这张谢更感谢8月7日daidaimu和8月11日凰梧捧场的钻石。
daidaimu是本书,还有孝恭的资深捉虫高手,结果,捉虫费全被她用来打赏了,白做工。
凰梧是当红作者,激情戏,感情戏写得那叫一个千回百转啊,链在此,自己验
叶同学很腹黑滴,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她和许的感情,看似什么都做了,但她就不说,一直都是许主动,主动~~
第133章 邂逅
秋雨缠缠绵绵的;像是旁边那位圆头圆脑小朋友手上拿着的糖人;粘粘地、丝丝缕缕的,稍不注意就沾到人身上来。
严凤瑾站在蓝焰的廊檐下在等黄包车。她是头一回来这家饭馆,地方小,人头挤,味道却特别的好,尤其是烤鱼新鲜出炉的时候,闻着都叫人忍不住偷偷咽口唾沫,铁板烧上的鱼肉嫩滑鲜香,除了火候的掌握恰到好处,加了不少草药的酱料更是香味独特,非常好吃。
光是那空气中弥漫着浓厚的肉香,都叫人久久回味。
据说这家名叫蓝焰饭馆的主人,曾在西班牙当过水手,海上生活十分枯燥乏味,水手们只好终日以约鱼取乐,再将鱼炙烤得皮香肉熟,他回到国内以后,就把这种烹饪方法带了回来,开了家独一份的烧烤店。
铁板烧热,加一点油,把用酱料腌制好的肉、鱼、蔬菜,还有姜片、青椒等放上去,把盖子盖上让它烧烤一会,快好的时候加点酱油,最后洒上葱花就行了。
配上白米饭,太适合已经有些寒意的深秋。
秋天就要这样长秋膘。
因为好吃,就多吃了几块,不知不觉,就吃的比较晚了。
结果,出来的时候已经开始下雨,将她困在了廊檐下。
虽然已经很晚,还是不断有客人前来。
有人收伞打算走进蓝焰,碰了碰严凤瑾的手肘,低低说声对不起,她并不在意,仍专心为迟迟看不见的黄包车引颈翘望。
顾子信轻轻地抖了抖雨伞上的水滴,尽量小心不喷溅在别人身上,今天因为特务处里不少事情,等忙完已经到了这个时间。
还没走到蓝焰,停了车,远远地在雨中,他就看见了站在屋檐下等车的严凤瑾。
这个点,到蓝焰来吃烤肉的本来就男多女少,况且她又那么养眼。
她穿着一件灰蓝色的风衣,下摆露出浅蓝塔夫绸的连衣裙,风衣的样式,是美国最新式样;立领,束着腰带,令她整个人看上去纤弱又硬朗。她的脸被夜色里廊檐下的红灯笼照着,秀眉入鬓,顾盼神飞。
她站立的身姿,好像很直、很挺,应该是属于军人才有的风骨。
因为严凤瑾的站姿,人海之中,顾子信就多看了几眼,看着看着,就看出了几分熟悉的感觉。
毕竟,长得漂亮的女孩子对他来说,并不少见,但这样挺拔身姿的,却不多见。
相似的感觉,他曾在叶青彤身上见过。那一夜,沐耀明带她过来,院子里没有灯,他在屋子里,她从暗影里走到光影中,走到他眼前。
明明是被要挟,威逼而来,却从容镇定,仿佛真的就是一次夜诊,他是她的病人而已。
伊人已嫁,不是没有惋惜,但因着那感情还没有相思入骨,只是在最初的好感萌生之时就戛然而止,所以那惆怅也是淡淡地,在秋风中已经快要寻不见。
眼前的这个女孩子,是他从夜色中一眼就看到光影下的她,然后一步步走过去。
虽然廊檐下站了不少人,他的雨伞却是故意碰到她的手肘,没想到,她却半分也不在意,听到他说对不起,眼睛也没有看他一下,只轻声回了句没关系。
没关系。三个字,却宛如这黑夜里的一线光般,石破天惊。
是因为这秋雨,还是秋风,自己的心竟然柔软了下,听见一个漂亮姑娘的清脆声音,竟然就有些心动?
顾子信动着自己的心思,心不在焉的收拢伞,就要往里走。
严凤瑾感觉到顾子信对自己的注目,但她只是握紧插在风衣里的手;仍然看着街口,希望能有辆黄包车过来。
虽然,刚才已经过来好些黄包车,她都让给了旁边的人。
不能急,不能躁,一定要矜持,矜持。女人矜持的样子最好看。
已经有一辆黄包车要过来了,严凤瑾招了招手。
顾子信拎好了雨伞;准备走进蓝焰。
这一次,他们并未对视,即将各自转身,也许一别天涯。
明天,严凤瑾就要随许有臻去江南,查办苏杭两地降税之事。
她知道此行凶险,甚至和叶青彤开玩笑说,如果有危险,她一定帮许有臻挡子弹,因为她没有家累,应该冲锋在前。
如果顾子信的伞没有忽然弹开的话,他们真要错过了。
砰!
水花四溅。
靠得最近的严凤瑾被这一溅;风衣几乎湿了半边。她愤愤转身瞪向肇事者;顾子信一脸无辜,好像他并不是故意的。
他确实不是故意的,只是有些心不在焉,手里的伞没有完全收拢,他没握紧,就弹开了。没想到,这一下弹了她一身水,令她看了自己一眼。
四目交接,惊鸿一瞥。
有光电在彼此的眼中交汇。
顾子信想:她看着天空的时候,眼睛里有轻盈的云朵出现在山峦;她看着海洋的时候,眼晴里倒映着最明净湖光水色;但唯有她看见了我,在她眼里出现的,才是她最美好的样子。
因为,那是我眼睛里的她。
严凤瑾想:这个人,冷冷地走过来,却看上去那么明亮、温暖,一下子赶走了满天乌云和秋雨冰凉。他何止是和许有臻能做瑜亮之争,简直就像兄弟俩。
同样身形高大,五官深遂,面容冷冷的,像是别人欠了他们的钱没有还。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就是许有臻是儒雅的冷淡,顾子信是疏离的冷酷。
那么冷,却在看她的那一眼里,带出些微微的暖意,看上去特别妥帖舒服,连她心底许有臻那淡淡地影子,在这张脸的跟前,都一下子分崩离析,消失了。
听说他的枪法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一较高下?
这一生的意义,究竟是在这保家卫国枪林弹雨之中,还是在他的眉宇间?
瞪了顾子信一眼,严凤瑾从口袋里拿出一方雪白的锦帕,上下擦着衣襟。
当时听叶青彤讲起他,自己不过是想着,有这样一个人,对父亲也是交待,毕竟她心比天高,即使在这样的时局时在,也不能随便屈就,顾子信有家世有身份,搁在哪儿,都是不输给许有臻的良人佳婿,她也算是完满。
没想到,这还是秋天,她却如同野猫一般发春,对这个萍水相逢的男人,如同天雷勾动地火般的上心。
从前对许有臻,她还是小姑娘崇拜英雄的那种情绪,想着嫁人就该嫁那样顶天立地的儿郎,所以她一直很主动,勇敢地表达自己的喜欢和爱慕,到如今,见了顾子信,倒觉得胆怯,他会怎么看她?他会不会看上她?他有没有喜欢的人?她到的会不会已经太晚?
近乎绝望地想,要如何才能靠近他,手足无措的想,恐怕再也没机会了吧!
这会儿,不用叶青彤教她矜持,她都不知道如何开口。连瞪他的那一眼,都是鼓足了勇气。
顾子信看见严凤瑾瞪自己,就觉得她那双漂亮眼睛瞪的溜圆真好看,好看到,他看见那双眼睛,想亲一口。
他不是未识风月的鲁男子,前女友从法国留学回来,喜欢法式的深吻。但是看见了严凤瑾,他才觉得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众人的面,也会有亲吻的冲动,而且,还只是像小男生一般,只想亲吻眼睛,没有半点邪念。
他吻前女友的时候想着用手如何解开她的衣扣,想着吻严凤瑾时候,却只想到抚摸着她的头,将她抱在怀中。
而这想法,他半点也不觉得鲁莽,只是因为她实在好看,她的好看令他原谅自己的冲动。
他当然见过比她好看的人,比如,那个拿金镯子谢他的叶青彤。那样的好看,他也是喜欢的,但那种喜欢就是像熟悉的朋友一般,想一起坐一坐,谈谈天,觉得娶回家去也不错,听见对方嫁人也会惋惜的喜欢。
不是对她的这种感觉,如果她这会儿儿嫁人,他恐怕会去抢亲。
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女孩子,竟然有这样冲动的感觉,顾子信觉得荒唐。
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不管如何,顾子信感谢自己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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