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法重生(老骚)》第102章


珈蓝提醒道:“攻击躯体没有用,它的主体就是那颗头颅…别砍它的翅膀!”
肯梅特团长的身影骤然出现在了尸体旁,一把呼啸的双手大剑向尸体的头颅斩去,但是听到了珈蓝的提醒后,却又不得不改砍为拍,掌宽的剑身横着拍在了尸体的头颅上!
就听见“呲啦”的一声撕裂声,那长着翅膀的扭曲头颅被肯梅特一剑直接拍掉了,连带着一根长长的脊椎都被拔了出来,头颅咕噜噜的在地上滚出去老远,而躯体则像是一堆烂泥般瘫软了下来。
一群人围观着在地上不断拍打着翅膀挣扎的头颅,好一会它才拖着那根长长的,还残留着血丝的苍白脊椎,重新飞舞了起来,摇摇晃晃的再度向众人扑来。
可是毕竟只是新生的怪物,在场的又都是战力强横的佣兵,所以不论它飞到那里,都被会佣兵用武器砸落,不断的发出凄厉的惨叫。
可能是大伙也习惯了这种诡异的画面,明显没有之前那么紧张了,虽然一颗头颅长出了翅膀会飞看上去很奇怪,但是身为佣兵,谁不是尸山血海里趟过来的,失去了神秘感之后,大伙开始好奇的捉弄这颗“怪头”,像打板球一样,你一剑我一剑的将它拍来拍去。
虽然是戏耍,但是佣兵们也察觉到了,这颗怪头的皮肤,坚韧的就像是犀牛的皮革一般,偶尔武器砍在上面,会发出“噗噗”的闷响,但是却不能造成多大的伤害!
也亏得在场的都是实力强悍的佣兵,如果是普通的平民碰到这种怪物,就算不被它吓死,也会被它那锋利的獠牙咬死!
幸亏珈蓝先生提前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并作出了预防,不然大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忽略了尸体的变化,让四颗怪头在夜晚“复活”过来,会对前面的那些雇工造成多大的危害?
可能被打怕了,那怪头不敢再扑击佣兵们,反而开始左冲右突的想要逃走,但是只要它一升高,就立刻会被黄金射手的箭矢在蝙蝠似的翅膀上穿出一个洞来,漏风的翅膀使得它只能悬浮在离地两三米高的空中浮浮沉沉的挣扎。
“好了,放它离开吧!”
珈蓝看揍的差不多了,便开口阻止了佣兵们的围殴,这种新生的怪物其实没什么威胁性,它甚至都不能控制自己的飞行,只有当它拖着的那根脊椎慢慢的脱落之后,才会真正的成为一只危险的怪物。
0116地牢探险…1
每天脱落一节,那根脊椎最少要二十五天才能完全脱离,也就是说,大约一个月左右,这颗怪头才会真正的成熟。
而在这个期间,它是最虚弱的也是最危险的,因为在这段虚弱期,它会不断的在夜晚进行“觅食”,偷袭大量的生物来吸取血液。
珈蓝没有给它这个机会,刚刚变异完成,就被一顿胖揍打成了虚弱状态,留了条小命放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衍体生物的本能习性,它通常选择会回巢或是寻找同类寻求庇护。
这也是具有一定智慧的不死生物,与不具备智慧的亡灵生物的区别,换成亡灵生物,哪怕是被轰杀至渣,它们也不懂得逃跑。
由于翅膀几乎被射手射成了蜘蛛网,怪头的飞行能力被大大的削弱,虽然没有了躯体的累赘,但即便拼了命的扑扇翅膀,它也只能勉强保持不坠落而已,飞行速度自然快不起来。
这让后面追踪的珈蓝等人轻松了许多,除了那位黄金盗贼负责追踪和驱赶,时不时用弹弓攻击它一下,催促它飞快点之外,其他人都很悠闲的跟在了后面。
肯梅特团长终于忍不住的询问道:“珈蓝先生,这究竟是只什么怪物?竟然能够寄生在人的头颅之中?”
按照他的认知,他很难理解一具尸体的头颅会自己活过来,并长出翅膀变成一只怪物,可如果是某种生物寄生在了尸体的头颅中,就比较好理解了。
“用寄生生物来解释的话,虽然不太正确,但的确有些相似…这种不死生物的名字,叫做‘飞头蛮’,或者是‘吸血蛮’。虽然不知道它们是如何做到的…”
珈蓝耐心的解释道:“但的确被飞头蛮吸血致死的生物,几乎都会变成‘不死衍体’,也就是它们的‘后代’…”他指了指前方摇摇晃晃飞行着的怪头。
跟在珈蓝身旁的老吉米插嘴道:“听上去跟传说之中的吸血鬼很像,据说被吸血鬼咬死的人,也会变成吸血鬼!”
珈蓝笑了笑:“它们的确非常‘相似’。”
他不打算向佣兵们解释其实真正的血族,远比他们想象中的强大得多,巨大的力量、敏捷的速度、优雅的魅力、极高的智慧,漫长的生命所带来的渊博知识……从某种角度来说,血族是一种近乎完美的生物。
在这个时代,传说之中所谓的“吸血鬼”。恐怕只是血族遗留下来的低级“血仆”,甚至是毫无自我的“血奴”,仅仅只是自诩贵族的血族们的仆役和奴隶,根本就不被血族承认是同类的低贱存在。
看样子高等血族似乎也从这个时代消失了,否则这些低阶血奴不可能失去管束。肆意袭击人类。地脉大爆炸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高阶的存在都销声匿迹了?没道理普通的平民能够生存下来,那些强大的存在却反而消失了……
珈蓝的思想开了下小差。回过神时。却发现飞行速度只和人类步行速度相当的飞头蛮,已经将他们带到了厄运堡的最深处。
“这里是做什么用的?”
珈蓝讶异的看着山壁下的低矮建筑,他甚至还没有这些佣兵了解自己名下的产业,这里是厄运堡的最末端,紧靠海墙山脉的一处荒凉地带,在这里修建着一大片低矮简陋的岩石建筑。看上去就像是地窖的入口。
肯梅特团长向只是草草巡视过自己领地的年轻魔法师解释道:“这里是厄运堡的地牢区,城堡的原主人用来囚禁犯人的地方,下面的空间相当的大…由于城堡群之中的建筑物足够多,所以我们并没有利用到这里来。”
那位黄金盗贼停留在其中一座地牢的入口前。回头张望着,征询是否要追下去,很显然那只飞头蛮逃进了这座地牢里,但是不能确定它究竟是慌不择路的逃到这里,还是追寻着某种感应来到这里。
“城堡的原主人究竟是从事什么样的事业,以至于需要这么庞大的地牢区?”
珈蓝有些疑惑的打量了一眼这片低矮的岩石建筑群,这里所处的位置,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厄运堡的范围了,距离城堡群有相当远的一段距离。
但是这片地牢区的面积,仅地面建筑的规模,就相当于四分之一个厄运堡,下面还不知道有多大,这未免太不符合常规城堡建筑的建筑学分布。
没有哪位真正的贵族会愿意在自己的城堡之中,修建这样一座足以令自己和其家族声名狼藉的地牢区,会这么干的贵族老爷,要么就是一位残暴不仁的战争领主,要么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奴隶贩子,这二者都是不在乎名声的邪恶存在。
因为长时间的荒废,地牢里阴暗潮湿不说,还布满了苔藓,不要说是在这漆黑的夜晚,即便是在阳光普照的白天,这里面一样会黑暗的伸手不见五指,黑洞洞的地牢入口,就像是一张漆黑大嘴,等待着猎物们的进入。
就在佣兵们准备着照明工具,准备追下去看看的时候,珈蓝从兜里掏出了一根金属杖,随手在地牢入口的岩石上敲击了一下,顿时一团明亮的金黄色光芒绽放了出来,以持有者为圆心20米范围内,都被照耀的仿佛白昼一般一片通透。
骤然乍放的明亮光芒,将佣兵们吓了一跳,下意识的眯起眼睛做出了防御的姿态,突然从一片黑暗之中进入极度光亮的环境下,让他们的眼睛有些不适应。
“抱歉。”
珈蓝没什么诚意的说了一句,将手中的金属杖递给了肯梅特团长:“不用惊讶,这是一种叫做‘永明光杖’的炼金照明工具,正如同你们所见到的,照明效果还不错,非常适合作为冒险道具使用……”
何止是还不错!有了这种亮度的照明工具,什么地下遗迹的危险性都将下降好几个数量级,最主要的是,明亮的光线对地下生物本来就是一种相当有效的震慑武器。
肯梅特团长惊讶的将手掌靠近金属杖发光的部位,却丝毫没有感觉到温度,永明光杖所散发出来的,只是一种纯粹的冷光,没有温度、没有烟、也没有味道,甚至在毫无空气的环境中,例如说水下,也不会影响到它的效果。
珈蓝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又掏出了一些短金属杖,分给每一个人:“这些‘照明杖’的效果没有‘永明光杖’那么强,使用时间也只有6个小时,为了预防万一,大家留着在需要脱离?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