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出状元[席绢]》第5章


「有钱的老爷夫人们就算平常不生病,也有一百帖好药在一边等着。我们有什么?连一床可以过冬的厚棉被都没有。你只要想到我们这样的人要是生了病,就只能等死,便不会觉得麻烦了。」小云很大人样地说着道理。
为了不生病,小云这一点很听她娘的话,随时让自己双手保持干净。尤其在吃食物时,不管双手有没有脏,总得再洗一次手——这也是她们母女俩总要每天去挑好几桶水的原因;虽然别人并不清楚,但小云知道她们母女俩每天用掉的水,抵得上小芳家一家五口三四天的用度……
小芳将洗好的手往身上抹干,蹲到小云身边,一脸梦幻地以两只手掌撑着脸道:
「小云,你说,那些有钱的大老爷大夫人们,他们除了有一堆好药可以随时治病之外,是不是有好大的屋子、好暖的床被,而且屋子不会漏水,衣服上没一个补钉?还有,他们家的饭桌上,大鱼大肉是不是都摆满了桌,多得吃不完?」
「那是当然的啊。」小云总是一副很有见识的样子。
「真好啊……」小芳拉了拉小云。「小云,你想,他们穿旧了的衣服、他们吃不完的大鱼大肉,会不会就赏给下人啊?」
「如果真的很有钱的人,大抵是会吧。人家有钱人当然天天穿新衣,餐桌上永远摆好新做的大鱼大肉,上一顿吃不完的,若不是倒掉了,就是赏下人吃啦。要是像我们这样一块过年买的咸肉吃到元宵去,不就太掉身分了吗?人家可是有钱人呢。」
小芳点头如捣蒜,连吞了好几口口水才有办法说话。
「就是就是!你还记不记得今年春天大丰村村长的儿子娶媳妇,不是特地花大钱跑到县城去请了『喜庆班』来唱大戏吗?里面演的老爷夫人就是这样过日子的!大戏都这样演了,就一定不是骗人的!」激动说完后,幽幽地叹了口气:「有钱人真好啊……」
「我会变成有钱人的。」小云始终淡定,没有被小芳激动的情绪给感染。
小芳当然不信。村里哪个男孩儿没这样大声宣誓过要当有钱人的?可大家其实也都知道,能平安长大不饿死,就很万幸了。不过,就算不信,小芳也很尊重人家有作梦的自由。就像她,成日梦想着可以吃一顿香喷喷的饱饭,有大鱼大肉那种的;虽然几乎不可能实现,但作作梦又不用花钱不是?
「小云,我……想吃饱饭。我想去有钱人家做事,吃老爷夫人每顿吃不完赏给下人的那些大鱼大肉。我想着,那一定很好吃很好吃……」小芳悄声在小云耳边说着自己的梦想。
「你想给人家当佣人?你会什么?」
「我会的可多了!我会升火煮饭,我会种田,我会挑水,我还会补衣服——」
「这种事,有谁不会吗?」
「大老爷们买佣工,不就是要我们做这些粗活吗?」
「大家都会做的事,凭什么人家要挑你?」小云看小芳还是一头雾水,只好说得更清楚些:「除了原本就会的,你还得比别人会一些不一样的。谁不想到大户人家吃大鱼大肉?你以为就你一个人想啊?每年冬天我们这四个村子里有多少孩儿被领去县城里周牙婆家给挑拣,咱小归村被退回来的人可多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小芳回想了一下,发现小云说的还真没错。周牙婆就差没直接放话说再也不肯收小归村的孩儿了——没胆说直白话,就怕村长领着凶悍村民们打上门去讨说法,她再悍也惹不起一群不要命的刁民。
「小云,周牙婆为什么不肯要咱们村这些小孩儿?我们明明很能吃苦的,比其它三个村的都能吃苦。」
小云耸耸肩。
「可能是打一照面就让人觉得太能吃了,卖身钱才几百个大钱,结果带回一个能吃的,一顿就吃掉人家几十个大钱,人家算算,觉得真赔,就不肯要了。」
「会去卖身当奴才的孩儿谁家不穷?都饿疯啦,看到吃的,谁不拚命吃啊!怎么我们小归村就给嫌弃了?」小芳觉得身为小归村人的自尊心被伤害了,嘴巴一嘟,眼睛一眯,小归村惯有的凶狠气势隐隐散发了出来。
小云摆摆手,说道:
「你横给谁看啊?你就想,咱村的王香花,如果在相亲时没装一下乖巧温顺,她能顺利嫁到大丰村去?」
「咱说周牙婆的,你绕到王香花这边做啥?」小芳想起那个小归村有名的悍女,如今已是大丰村最吓人的凶婆娘。也不知道该为自己将来更难嫁出去而担心,还是要自豪小归村的人走遍天下都只有欺负人的份儿,不会给人欺负去。
「小芳,如果王香花在相亲时就把她凶悍的一面给大丰村的赵家人看到,那赵家是不会让她进门的。同样的,周牙婆挑人进大户人家当佣工,当然希望挑到那种做得多、吃得少、胆小听话没主见的人。但我们小归村的人虽然做得不比人少,但怎么可能吃得少?怎么可能胆小没主见?」事实上,只要有吃的在眼前,小归村的人一定扑上去争抢,务必尽最大的能力圈最多的粮食,然后全塞进肚子里,不择手段。
听小云这样一说,小芳很快就理解了,一只手掌重重地拍着大腿,很是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样!他们会装,便被周牙婆挑去大户人家享福啦!而我们不会装的,一踏进周牙婆的院子,就给打发回家了。」
小云扯了扯嘴角,原本还想说些什么,但想了想,又觉得小芳这样的理解也不算错,就不说了。
「小云,有你的提醒,明年春我到周牙婆家给挑时,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小云,如果我被挑上了,过起了好日子,我不会忘记你的!」小芳觉得她的梦想已经不那么遥不可及了。
「那我谢谢你啦。」小云扯唇笑了下。
「你别不信!只要我能进入有钱人家做事,就一定会出头。到时我在主家面前说得上话了,就会提拔你一把,让你也进去吃大鱼大肉,每天吃得饱饱的——哎唷!」小芳说得激动,不小心踢到她带来的水桶,痛得抱着右脚脚趾满屋子蹦蹦跳,最后因为听到她家阿娘从家门口远远吼过来的叫唤声,连忙水桶一提,对小云告别,跑回家去了。
小云看着小芳一拐一拐地跑回家,很快便不见人影,这才低下头,树枝仍然抓在右手上,就算与小芳闲谈老半天,手上的动作丝毫没有停顿过。
黄土夯成的地板上,一笔一划刻着工整的字——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
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
夹岸晓烟杨柳绿,满园春雨杏花红。
没有小芳的打扰,她终于写完今天阿娘交代她完成的进度——
女子眉纤额下现一弯新月;男儿气壮胸中吐万丈长虹。
将树枝搁到一边,小云瞪着最后写的那两句,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特别浓黑的眉毛。眉纤与一弯新月有啥关系?男儿吐万丈长虹又是什么?难不成是那个男儿偷吃了天上的彩虹,被老天爷索讨,所以只好吐出来还回去,是吗?
「要是我,吃下肚的东西,定然是不还的。」点头。「就算是老天来要,也不还。」鄙视地瞪着最后那一句,觉得自己比男儿强多了。
秋末冬初,天近黄昏,风声如啸,寒意袭人。
一群小归村的村童们站成一排直线,与大树村的那一群村童们隔着一条小溪、一座桥,对峙。
小归村如今的孩子王是十岁的王大成,在一群孩子们里,他年纪最大、块头最壮,身分最高(村长是他堂叔祖),但凡孩童们有任何与周边村子交涉(其实是打架〕事宜,领头的人就一定是王大成。
「王大成,你们今天不许过来!」堵在桥那边的大树村孩子王洪声叫着。
「你说不许就不许吗?我们小归村的人可不是好欺负的!」
「谁会像你们一样喜欢欺负人啊!我们大树村的人最讲道理了!要知道,我们大树村可是四个村子里唯一出过秀才的呢!大家虽然同样是在土地里刨食的,但我们可不一样,我们有书香,我们有身分,我们这叫、这叫……」得意洋洋想炫耀,却卡在想不起那背了好久的文词儿该怎么说,大树村的孩子王非常不幸地结巴了,满身的气势眼看就要泄了个精光。
幸好,每一个霸王头子身边定然会随伺一名机灵的狗腿子,就见他身后一个瘦竹竿似的小男孩躬身走上前,小声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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