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锁心[出版]》第63章


男人和女人之间大致谈不上什么理智吧?尤其在某些夜深人静的时候。
我的意志早已被这一年的时间给抹平了,或者被他的巧言令色所惑,他说他曾我试过守身如玉,且不论那是真是假,反正我是当真了。
已近深夜,疲累得很,想睡觉,他却要我起床重新吃晚饭。
他素来霸道,这一点从到他身边时我就知道。他又是宠家人的,难得有人能把这两点如此之好地结合在一块儿,让人恨得牙痒痒。当一个人打着一切为你好的旗帜,霸道地安排你的一切的时候,你所有的推拒和反抗都将变成无理取闹,真不晓得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一边咬着鸡汤里的草菇,一边看着只穿中衫的他。大概是因为我一点也不饿,对这种填食行为十分不悦,所以看他的眼神有些不忿,惹得他伸手捏我的脸颊:“再瘦下去,这脸都可以当锥子杀人了。”
“李卒——”我放下筷子,“你能不能不要在我开心时,当下泼一盆冷水?”我因他那句“我的女人”开心,却为他的关心不悦。
诚实得让人牙痒痒。
“以后不要碰我。”我忍不住拿筷子敲他搁在我腰间的手。
“随你,你说不碰就不碰。”他顺势将我揽在胸前,“我下个月要北上到贝托,还有一个月时间,要不要一起去个地方?”
“不是让我们明早就动身回月革?”
他低头吃掉我筷子上的肉块,继而捏住我的手腕。我腕背上隐约有一块莲花瓣状的红斑。
“既然已经变成这样,没什么课避讳了。”
“可是我要回去。”大祭司承袭了西域的诸种术数,不知道她有没有见过他身上中的这种毒,“再说小孽障和你那秦王妃也得送回月革城才安全。”
大概是觉得我说得对,他最终还是点了头。
隔日,天光大好。
一回到月革城,我便马不停蹄地赶往东殿。
在看过我身上的斑痕后,大祭司并没有立即开口说明,只是搬了架竹梯,爬上最顶层的书架,从上面取下一本书,封面和书页皆是黑木片所制,封面上印着一只鸟头兽身的烫金图案,没有名字,书页里的文字我更是未曾见过。
“我们月革人并非生来就在这里,原是住在西域白沙之间,是于阗国的附属,靠着丝路营生。因族人们见财生贪,杀了一批商客,从他们手中夺来数以千计的财物,其中有一座雕木小宫殿,就因为这座宫殿,月革人被下了诅咒,世世代代无依无傍,种粮粮不收,畜牧牧不活,只能靠着杀生取命、以暴制暴的方式生存下来。也因为受了这诅咒,月革人开始信奉天神,才有了祭司,其实说白了,祭司的使命不为侍奉天神,真正的目的是找出解除诅咒的方法。我手上这本书记述了各种诅咒,是月革人三百多年来从天南海北收集而来。”她伸手翻到第十七页,“如果没错的话,阿卒师父是中了于阗人的诅咒,这种诅咒的方法倒也不难,将紫郁香植进受诅人的血液中,再把受诅人的鲜血涂抹在羊头上,供奉于祭台,便可大功告成。受诅人不会立即出现症状,只要施咒人不施法,血毒永远不会发作,一旦施法,血毒会慢慢汇集到心脉,最终爆裂而亡。”
“我怎么会被牵连?”
她看着我的眼睛,嘴角微勾:“你心里应该已经很清楚了。”她慢慢接过我手中的木书,“血咒,顾名思义,需要血,很多的血。当年为了救阿卒师父,先王陛下杀了自己最心爱的妾妃和狼宠。如果陛下当年也有阿卒师父这般的智慧,那位妾妃可能也不会死,你该庆幸自己找了个聪明的男人,他用了三个月,给你凑齐了你需要的血,而且还保住了自己的性命,不过可惜,皓雪就没那么幸运了。”
她的意思是,我身上的血是他的?
“对,你身上的血是他给的,而且为了你的命,他还亲手杀了皓雪来做引。”他慢慢翻着书页,“你欠他一条命。”
“……”
“现在,你还能听我继续讲下去吗?”她示意一下手中的书。
我点头,眼下治好他才最重要,其他一切情绪可以先收起来。
“很简单,去找下咒的人,求她。”
等于什么都没说。
我回到西殿时,他正在止住弓箭,看上去很专心。
我倚在门口看着他:“关于血咒,你至少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救完人,什么也不说,这是很令人讨厌的事。
他抬手把弓身托起,对着光线察看弓弦的韧度。
“坦诚不是一个人的事,想得到,自己要先付出。当初是谁一句话也没有,就悄悄消失的?”
他还真是个爱计较的人:“那么多血,你怎么活下来的?”
一个用力,他将弓弦撑了个圆满,表情看上去不怎么满意,遂放下,重新松开弦头,继续抻弦。
“三个月足够了。”他招招手,示意我过去帮忙。
我直起身,过去帮他扶住弓身。
“大祭司怎么说?”他问得随意。
“你的对手是非要你死不可,咱们俩可能没多久可活了。”我因流着他的血,也受了连累。
我把大祭司的话向他叙述一遍。
“有人在你身上动手脚,你都没发现?”
“这几年常在沙场行走,受伤流血的事司空见惯,总有不在意的时候。”
我暗暗叹气,反正咒都被诅了,多说无益。
“你不是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趁他心脉还没爆裂之前,能去哪儿就去吧。
说到这个,他眉梢微扬,来了兴致:“弓箭能用在什么地方?”
弓箭?不过就是两种用途,一种杀人,一种狩猎,前者他不可能带我去,唯有后者了。
“你要狩猎?”
他点头。
但真正准备好一切后,已是月底。
他说他幼时在月革当灰民时,因无食可啖,便常进山猎食,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便是野山羊肉。
就为了这野山羊肉,我抱着箭袋在大雪山里足足转了两个时辰。
我实在是没力气再走下去,便坐在岩石上耍赖,怎么也不愿起身,好在这时终于见到了他要的猎物。
因为隔得远,看不清到底是什么,尤其我还戴着面纱,只隐约看见白雪、黑岩之间有些黄白的“云朵”在移动。
与他的兴奋劲相比,我一点兴趣都没有,倒是他认真的模样煞是好看。于是,他专注地看羊,我专注地看他。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脊背微微发寒,一定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在向我们靠近,我忍不住轻轻唤他:“李卒——”
他恰好射出一箭,回身看我:“不用害怕,不过是几只觅食的狼。”
他猎到了一头成年的野山羊,几乎比我还重。他用牛皮绳和荆棘枝简单扎了张笆,把山羊放在其上,直接拖着走。
回程的路上,因天色微沉,山间天气变化快,我们怕有风雪,便把羊拖到了半山坡的一间石房门前。
“这屋子是你的?”因为他太过于熟门熟路,根本不像十几年没来过。
“月革的猎人常在山间修建这种石头房子,但凡见到白石堆,附近就会有房子可宿。”他用下巴示意一下山坡下的白石堆,“这是月革猎人用来标记地域的记号。”
他把荆棘堆到门前,着手堆火烤羊。
看着那山羊被剥成鲜血淋淋的样子,我顿觉胸口闷闷的,忙别开眼。这东西哪一点有好吃的样子?
“什么时候开始怕血了?”他觉得我的反应好笑。
“这么大的血腥味,小心把狼招来。”我起身,不愿再看这血淋淋的场面,途径他身边时,却被他开玩笑地抹了一脸的羊血。
腥膻的血腥味钻进喉咙里,冲得我嗓子发咸,忍不住趴在砾石上吐了个彻底。
他也没料到我会是这个反应,想过来帮忙,却被我推开。
“不要过来。”他一靠近,我更想吐。
于是,他就那么站在原处,我蹲在当下,两人都安静着不说话。
隔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什么时候开始的?”
“刚才。”刚才才见鲜血,才知道反应这么大。
他的手指微微一松,匕首从手中垂直插进泥土里。好半天,他才弯下身,拾起地上的雪块洗净手上的羊血,然后过来我身边,拾起我的右手腕。
我俩都知道他为什么要试脉。
对我来说,怀孕不是头一次,吃惊也不是头一次,不过无知倒是一如既往。
我的身体阴寒,信事本来就不准,所以连自己都拿不准到底有没有可能再孕育孩子,何况那么多次都没有出事,使得我们都疏忽了这件事,以至于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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