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大吉》第22章


嶙帕城峥攘艘簧弧∮锲缫衙挥懈詹拍敲唇┯擦耍?br /> “怎么,想哄我投降啊,我才不会屈服于你,像你这种脱了裤子不认账的流氓; 世界上还少吗?”
“什么叫流氓?”黎言寻没放开搂住她腰的那双手; 靠近了一些:
“我就对你一个人耍过流氓。”
看简瑶不信,他莫名觉得有些好笑,忍不住用手捏了捏她的脸颊; 解释道:
“很早以前我就知道,我将来的感情由不得我自己做主,那时候年轻,没想过去谈一段没有结果的感情,不想去祸害人家小姑娘的青春……”
没有结果的感情,不如一开始就不要谈。
这就是黎言寻那么容易就接受联姻的原因:
“很多人说我这样的想法不过为自己的野心勃勃找借口,因为联姻必将带来商业上的利益,我承认我就是个很喜欢在事业上拼搏的人,所以我宁愿放弃年轻时谈恋爱的机会,去达到我想达到的目标。”
这是第一次,简瑶从他的口中听到了一个男人发自肺腑的观点和看法,在那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或许从一开始就知道未来的路是什么样子,所以他才会按部就班的找老婆结婚,这种事情,就好像是任职某一个职位那么简单,所以他今天任职的,是“简瑶老公”这一职:
“你是我娶过门的妻子,我是你的先生,该尽的责我不会推脱,无论将来发生什么,我不会出轨,更不会做背叛你的事情。我希望哪怕是作为商业联姻,我们都能试着回应对方的感情。”
这件事情需要一个人跨出第一步,捅破他们之间联姻相处的隔阂,毕竟总不能原地踏步,互相猜忌和防备。
他作为一个男人,理应主动提出这个想法。
简瑶愣住了,原来这个被他嘲讽像三岁小孩的男人,实则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和见解,或许这不是个什么三观端正的想法,但在他们这样的情况下,却还是让简瑶有些动容。
她承认自己想要嫁给所爱之人的心已经被他动摇了。
她不知所措的抬起一只手揉了揉自己的额鼻尖,勉勉强强的“嗯”了一声:
“我觉得你这个想法到是挺合适现在的我们。”
这个女人不是只会无理取闹,这种时候至少会结合彼此之间的状况做出一些适当的退让。黎言寻觉得自己看老婆的眼光也挺不错,他抱住她,呐呐说了一句:
“我们试着谈一场恋爱吧。”
在寒冬枯燥的小山丘上,她很清楚的听到了自己的心脏在跳动的声音。
对于这个处处嫌弃的男人,她似乎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
她看着山坡下的考古工地,心里仿佛变得更加澄澈了一些,还没想好怎么回应黎言寻的期待,她的目光就被突然闯入视线里的手电筒光亮吸引了注意力,简瑶眯起了眼睛,看清楚那道光的缘由后,暗叫一声不好,她抬手便推开了黎言寻的臂弯,拔腿就往工地的后门跑:
“黎言寻,有人在偷工地上的的文物,你快去叫人!”
黎言寻转头一看,黑黝黝的工地里亮着几道手电筒闪烁的光亮,伴随着枯草地上寂静的咯吱声,漫长冬夜被简瑶的这声提醒划破,他没多想,直接冲到了她的前头往坡下跑:
“你是女生,你去叫人,我先去把人堵住。”
到底是个女孩子,哪里跑得过黎言寻的大长腿,一瞬间,简瑶便只能看到枯木从里人影跃动的身影,她一路小跑着,一路给晴雪打电话:
“雪雪,快喊人来,工地后门被盗墓的偷了。”
情况紧急,简瑶顾不得那么多,连电话都没挂就跟在黎言寻背后冲了过去。盗墓的好像是个小团伙,黎言寻跑近才发现公地里可不止外面那一个望风的男的,显然那个人早已注意到小山坡上有人发现,一边往里面打光,一边喊道:
“快点快点,东西先丢给我。”
几个人争先恐后的翻过剪断的铁丝网,先把挖出来的宝贝丢了过去。
黎言寻怒火中烧,先声制人:
“偷你老祖宗的骨灰呢,都给老子放下!”
望风的看起来年纪最小,他打着手电筒往黎言寻这边看了一眼,发现他只有一个人时松了口气,抱住黎言寻口中的“祖宗骨灰”就往田埂上跑,头也不回的对爬出来的三个人交待:
“哥几个,老地方见。”
黎言寻刚刚跑下山,自知跑不脱的三个男人就从口袋里掏出几根伸缩棍堵住了他:
“大哥,给条活路,我们只偷了几个瓶子而已。”
说这话的是个躲在队伍后面的小年轻,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他显然不想惹事,结结巴巴的解释:
“你们工地瓷器那么多,我们只是拿了两个。”
话音刚落,那年轻小哥就看到黎言寻身边蹭的一下,跑过去一个披头散发的小姑娘,她显然和面前的男人是一伙的,这会儿着急追偷走文物的小老弟,跑过去的时候连头都没回一下。
黎言寻暗自担忧,这个女人,为了追文物连命都不要了。
时间紧迫,黎言寻没在给他们说话的机会,把身上碍事的羽绒服一脱,握起拳头就和那三个男人打了起来。他心里想的全是独自跑去追人的简瑶,一心只想尽快把面前拖后腿的三个人解决,因此被对方的拳头打了几拳也不觉得疼。好在简瑶通知到位,没一会儿工地里的灯就全亮了起来,老胡带着考古队的男生们,提着扫把和铲子就冲了上来。
终于等到救兵赶来支援,黎言寻看大家堵住了那三个人,这才向着简瑶跑的方向追去。
今晚的寒冬仿佛格外漫长,月色下清晰可见田埂上的枯草木顺风摇动,直晃的人心烦意乱,黎言寻随着田埂上一路往前跑去,他的心脏狂跳不止,他甚至觉得自己的手脚都不听使唤的抖动了起来
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斗得过小伙子!
可千万不要有事,千万不要和盗墓贼碰到一起。
他不在乎那些坟堆里的破烂玩意,他只在乎简瑶的生命安全。他的心里挂念着她,一颗心不安的在嗓子眼跳动,他一边跑,一边顺着田埂边和山涧巡视,随着时间渐渐推移,他察觉到了自己呼出来的气息带着颤意,他的人生从没有遇到过如此惊慌失措的时刻,哪怕是后来,随着父亲进了尔虞我诈的董事会,他也从没有过这般的害怕和胆怯。
害怕失去一个人,害怕就此别过。
人生里再也没有比这时候更加难受,更加崩溃的时刻,他用尽全身力气,在田埂里喊她的名字:
“简瑶,简瑶你跑哪儿去了!”
“简瑶,你回答我!”
……
冬夜里寂静的风从耳边刮过,冰冷刺骨,像是插在心尖上的刺,他失去了方向,脚步错乱的在田埂上奔跑。后来,他握起拳头捶了锤自己的大腿,恨自己没有追上她的脚步,恨自己保护不了她:
“黎言寻,我在这里……”
他的视线被那个声音吸引了注意力,寻着那个方向看过去,突然间瞧见荒废的稻田里有个灯光一闪而过……



…………
简瑶立志当一名考古工作者时,曾经被父亲和姑妈强烈反对过。他们给出的理由永远都是她是个女孩子:
“那专业晦气,又脏又苦,你到底图什么啊?”
是啊,她选择这个专业的时候,是图什么呢?
大概是因为小时候她从自家花园里挖出了一个不知道被遗弃了多久的玩具开始,挖土的过程,就像是一个寻找宝物的过程,再后来长大一些,她不再满足于挖土寻宝的过程,她开始追究那个宝物的来历,那个宝物的背景,那个宝物蕴含的文明和衰落。
选择这个专业的原因,不过是因为一个小小的契机。
而保护文明的原因,也是因为那个小小的契机。
当喜欢的一切有了目标和方向,理想变成了可以触摸得到的东西,所有的付出和努力也就顺其自然,是一种使命感和自豪感,让她觉得自己就应该这样做。
所以有需要时,定当义不容辞。
今晚发生的一切,她连考都没有考虑过,提起腿就追上了那个抱着宝物奔跑的背影,她的脑子里只有一个目标……夺回本该属于这里的东西。
抱着宝物一连跑了两块稻田,盗墓者发现身后跟上来的女孩紧追不舍,便干脆停下来,距离她五米开外:
“我的天呐,拜托你别追了。”
他们来之前就已经了解过这里的情况,来考察的并不是考古队,都是些没毕业的大学生,简瑶的面向让他一口咬定她的身份,他便直接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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