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此乃真绝色》第103章


诘锰纭 ?br /> 听到这首歌的沈蝶笑了笑,真是好还念啊,看来这次这位应该是同道中人了。不过,她难得碰上这么豪放的同道中人呀。
“娘,我回来了,这是烤猪肉可好吃了。”小孩,也就是阿飞见到白菲菲的时候小跑着扑了过去,不过他并没有扑进她的怀里,而是在距她一步远的时候停下了,献宝似的将手中用干净叶子包的烤肉给她看。
“阿飞,娘不是说过,最晚回来的时间不能超过子时么,你看看现在都什么时辰了!”白菲菲气愤地指着明月高悬的夜空。
“娘,这确实还是子时,只不过是子时的最后一刻而已。”阿飞无辜地说道,他之前连续三天不回家的时候,娘从来不会说什么的。只不过,相比与不会说他的娘,他更加喜欢这个给他立下一大堆规矩的娘。
白菲菲:怎么办,貌似又在便宜儿子面前犯蠢了,哭唧唧——
沈蝶:貌似碰见了一对活宝,不过那个小男孩叫阿飞,不会是她想象的那样吧。
一分神,沈蝶就悲催的踩到了一根树枝(ps: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出现树枝,因为是在小树林!)。清脆的声音惊到了正在热闹对话的两人,阿飞和白菲菲同时转过头,看向发出声音的方向。
“谁,出来!”虽然年纪还小,声音也非常稚嫩,但是其中的威势却不容小觑。
白菲菲也一脸紧张的望向洞口,手里还拿着一把剑虚张声势。天知道,她虽然继承了原身的内力,但是她一点也不会用呀!
“小孩,偷了我的烤肉还这么理直气壮的可不好呀!”既然已经暴露了,沈蝶也就不再隐藏自己,她大大方方的从遮挡着她的巨石后面走了出来。
肉?
完了,第一次做小偷就被人找上门,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阿飞虽然羞得满脸通红,但依旧嘴硬道,“什么偷了你的烤肉,这肉是我在林子里捡的。”
听到便宜儿子的话,白菲菲只想捂脸,她这个蠢儿子呀,怎么就这么蠢呢?还说是在林子里捡的,难道好好的一头猪会将自己穿在树枝上,还会在自己的身下生一堆火,不停地往自己身上抹料,将自己烤熟么?
“这位姑娘,在下白菲菲,这是在下的犬子阿飞。如果阿飞有什么冒犯之处,还请这位姑娘见谅,至于这烤肉,不如折价卖给我们如何?”看吧,不用武力的时候,她还是有那么一点作用的。像这种场面,她夏天撸串的时候没少碰到过。
“白菲菲?在下林诗音。”在说出原身名字的时候,沈蝶特地仔细地看着白菲菲的表情。看着她陡然睁大的眼睛,她也确定了自己心里的猜测。
“林诗音!你是那个那个李寻欢的白月光!不对,难道这是小李飞刀的世界?”白菲菲揪着自己的头发一个人在原地不停地转圈圈,她原本以为这是武林外史,结果现在看来小李飞刀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想想泡面头,她觉得自己的审美受到了冲击。
“诗音妹子,我和你说,李寻欢就是个渣男你可千万不要把真心错付了。与他相比,虽然龙啸云是个伪君子,但是怎么着也算是个忠犬……”
看着一把拉过自己手,完全没有将自己当外人的白菲菲,沈蝶按了按抽动的太阳穴。怎么办,这智商放在宫斗剧里,连宮都没进就out了。不过,看着旁边一直将手放在匕首上的阿飞,有个警惕性这么高的便宜儿子,智商低点就低点吧。
“北京奥运会举行了么?”
“什么北京奥运会,这都成老黄历了。我告诉你巴西举行的奥运会才好笑呢——”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白菲菲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女子,“老乡呀,老乡呀,你过来的时候是哪一年?!”
第二天一大早,看着曾经说要带着他找个小镇开个裁缝铺子的娘亲,一脸兴奋的收拾起自家全部的家当,非要跟在昨天晚上那个陌生女人身边要和她一起走。
路上,桃儿好奇的多看了两眼白菲菲和阿飞,在阿飞气鼓鼓地瞪了她一眼之后,她小心翼翼地从荷包里取出了一块松子糖,递了出去。
嘴里塞着香甜的松子糖,阿飞觉得跟着她们一起走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隐蔽的地方将自己身上拖沓的女装换成了利落的男装,沈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翩翩公子。而因为没有什么好的材料而将自己打扮的特别淳朴的白菲菲则得到了一身沈蝶之前的衣服,至于阿飞,因为没有这么小的衣服,所以他只好继续穿温暖牌的衣服。
四人又一次进了城,这一次,他们一一家人的名义买了一辆马车和各种物品,慢悠悠地踏上了前往江南的路。由于白菲菲和她之间都有许多秘密,所以沈蝶就没有再雇人赶马车,而是自己亲自上阵。我们要相信活了上千年的老妖婆,没有什么不会的!
不过,在阿飞对赶车表现出了极大地兴趣和天赋之后,她愉快的将掌舵的大权交给了他。就算是白菲菲指责她雇佣童工,她也没有改变主意。笑话,她虽然是男装打扮,但是她可从来没有想过让自己变成糙汉子。
俗话说得好,三个女人可以顶过一千只鸭子,就算是沈蝶说的少,但是架不住自从穿越之后就一个人带着阿飞从关外往关内跑,并且巧妙地避开了所有人烟,没有半分古代常识的白菲菲的存在。
几天下来,桃儿见到白菲菲就有中小学生见到教导主任似的紧张感。至于阿飞,除了最开始那几天忿忿不平之外,后来听到车厢里那么吵,他也就不再想着进车厢了。毕竟,最先被他娘问怕的人可是他呀!
这边,沈蝶按照原计划变卖了林家的家产往江南赶。那边,得知找不到她们人的李寻欢又抱着酒壶大醉了几场。而龙啸云他则离开了李园,接受一位镖头的邀请押镖去了。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看着风景如画的江南,沈蝶心情大好,这一路上虽然走的是官道,但是看到的都是灰扑扑的土路,现在终于到了号称鱼米之乡的江南了,怎么能不让她开心呢。
无论在中国的哪个朝代,都有□□的人才。而沈蝶手里拿着的身份文牒,却不是假证,而是她从一位小吏那里买的。这年头不是通讯发达的现代,还容易有些什么天灾人祸就失联了的人,而她运气刚刚好的碰到了一家三口的文牒,年龄也勉强可以用。至于桃儿,她的身份问题就更加简单了。
“阿飞,从今以后你就叫林飞,而我是你的爹林风,这是你的娘,这是玉云姐姐……”
作者有话要说: awojingranzuodaole,wojingrangengxinle,jintianyoushibenlaixiangqingjiade,jieguo……
shishizhengming;woguoranhenqinfen!
xiezheyiduanhuabuweibiede;jiuxiangzhidaojigerennengduxialai。
(*  ̄3)(ε ̄ *)
第104章 啊,又中一刀6
“爹?”
“哎; 乖儿子。”沈蝶高高兴兴地喜当爹; 并且还掰过阿飞的小脸亲了一口。
阿飞:( ⊙ o ⊙ )我并不是这个意思!
他从懂事起就知道小娃娃要娘和爹两个人才生得出来; 可是在他每次问自己的娘,爹去了哪里之后; 就会得到翻倍的功课; 所以渐渐的他也不再去碰触这个类似禁忌的问题了。可是现在他竟然有爹了,虽然性别有点奇怪; 但是看着娘一脸兴奋的样子; 他最终还是默认了。
林家一家三口在加上身份是丫鬟的玉云; 他们一行四人在江南买下了一间小的四合院; 就此安居了下来。
白菲菲在最初兴奋地拉着沈蝶几人一起逛了几天江南之后; 就被江南的各色丝绸给迷住了,拿着沈蝶友情赞助的资金买了一大批各色布料开始了自己的成衣铺子之路。她已经想好了; 她要在这个时代引领一阵时尚之风。
对于白菲菲的主意,沈蝶并没有反对,对于自己家的女人; 她表示只要她喜欢就好。像白菲菲这样的女人,注定不会像这个时代的女人一样安心的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过她只想当个注资人; 只负责提供资金其他的一律不管。
她的目光放在了海运上; 自古以来倒腾海上商贸一向是来钱最快的方式。不过; 要想这样做她就必须得在广州和江南来回奔波。在贩卖了几块水银镜子之后; 沈蝶的原始资金终于凑够了,除了留给白菲菲的成衣铺子的运营资金外,她将所有的钱都买了些江南次等的茶叶和绸缎; 还有一些小玩意。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作为游历过那么多国家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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