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妈咪恋爱中》第24章


“光,角度。”
“就这些?”
“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这些。作品再好没有好的光源,很难达到想要的效果。室内拍摄,我们最不能缺少的是光,各种的调和而来的光,把事物各个的角度都能反应出来,这是它的作用。”
“视角,这是一部作品最重要的部分,光源再好,视角不行,这部作品只能是一张被丢弃在垃圾桶里的废纸。一个事物从不同的角度拍摄,它有不同的效果。想要表现的完美,选对视角,这是必不可少的。”
范小绵把自己心里想的都说了出来,这是自己的见解,也许书上,或者资料上有比自己更好的,但那些不是自己的。自己现在的见解就是这样的,也许将来会变的不同,那是将来,不是现在。
“这儿有一张照片,你来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
从桌子上拿起一张照片,示意让范小绵过来拿。
范小绵起身两步上前双手接过照片,然后退后两步转身回到座位上。对于今日的面试她还是有些好奇的,进来第一件事没有让自己做自我介绍,自己在网上查的一般都要做自我介绍的。还有这里面试官很多,问的却只有三个人,应该说只有一个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仿佛都是陪衬。
范小绵仔细的看了一眼照片,照片在手上来回的变换方向。照片上的人应该是最近非常红的某个影星,范小绵不追星,也不怎么看电视,对于新生代的这些影视明星并不认识。
“这张照片应该是用来做时尚服装杂志的封面的,我觉得照片拍的很好,只是角度有些不和谐。”
范小绵对于时尚的东西,不怎么了解,可她的眼睛对于一幅作品的好坏,很容易感受出来。
“哪里不和谐?”
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范小绵,她现在有些欣赏这个人了。以前也曾听人提过在博大有个传奇的学霸,还是出自摄影系,只是自己上大一,她正好毕业,无缘见到。今日见到真的是个不一般的女人。
“服装杂志,宣传的应该是衣服。她没有把衣服的亮点拍出来,而是注重了这位模特的身上的气质,还有她姣好的容貌。稍微侧转十五度的视角,然后这模特的胳膊再抬起十公分左右,这个模特脸上的表情稍微冷一点,这样会更好。衣服应该有种女王气息,既然如此,就要用衣服把人表现出来,而不是让人去衬衣服。”
范小绵把自己的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照片上,完全忘记自己还在面试。看着照片把自己的思路完全的讲了出来,她也不曾想这照片是谁照的,也没有考虑自己这样毫无保留的讲出来会不会惹人不快。
“你明天来上班,下午会有人和你打电话,说一些你需要注意的事项。”
范小绵完全沉浸在自己世界里,听到一个冷冷的声音说让自己明日来上班,立刻抬起头。眨了几下眼睛,不可置信的望着那个说话的人。
“我通过了?”
众人对着这个第一次有如此待遇的人,非常好奇,可看到她现在的样子,和刚刚那个滔滔不绝、自信满满的人,完全是两个人,心脏着实有些受刺激。
现在这个看起来傻乎乎的,倒是可爱许多。
“对啊,让你明日来上班。祝你好运。”
那个男士微微一笑,可说道“祝你好运”的时候,看了一眼。
“谢谢。”
范小绵知晓自己面试通过了,起身又是一个鞠躬,出门前还把照片放回了桌上。
走在大厅里,她还有些飘飘然。都说丽影非常难进,自己就这样进来,真的很难想想。明日就可以来这里上班了。
范小绵在大厅抬起头看着这个犹如皇宫宫殿一样的地方,心里开心的快要飞起来了。
刚出丽影的大门手机开机,就看见好多的未接提醒,正准备拨回去,手机响了。
第二十一章 妈咪,傻瓜
范小绵听到手机铃声,立马伸手划了一下。
“小莫,我面试通过了,好开心啊。”
激动,兴奋,连同说话的语气都变得如同孩子拿到了奖状的样子。
沈莫汝这是第一次见到如此高兴的范小绵,原本想说些丧气的话,最后也只能笑笑憋了回去。也许心里应该替她高兴的。丽影她进去了,今后的生活未必有她想想的那样简单。知晓她性格好,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担心的。
“我们今天晚上开个庆祝会如何?”
“噫!不用,我只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小莫,让小莫和我一起开心一下。庆祝什么的太麻烦了,不如晚上我们带着琳琅一起去看电影吧,明天她不上学,不上……”
范小绵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开心的表情由兴奋转为疑惑。明天周六?周六自己要去上班?有没有搞错,不是周一吗?丽影周六也要上班?那个的女人明明说了是明天上班,是她记错,还是自己听错,又或者明天真的是去上班?
“小绵,你怎么了?”
对于突然转换语气的人,沈莫汝有些担心,害怕发生事情。
“没什么,只是有些事情,我自己有些搞糊涂了。小莫,你回家了吗?”
问题太多,范小绵想着先放一放,反正下午会有人打电话,到时再问问就好了。答应琳琅周六要带她去游乐园,不想失约,想着这样的大公司,周六周日应该不会上班。
“还没有,正打算回去。我开车去接你吧,你现在在哪里?”
一直在公司等着范小绵的消息,现在等到了,虽然是自己不怎么想见到的结果,却因着她高兴,心里也是放开许多。终究她还是需要自己的生活圈子,自己干涉太多,也许并不是好事。丽影那个女人虽然讨厌,依着范小绵的性子,对她动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更何况那个女人有自己喜欢的女人,想到这些,沈莫汝心里也释然许多。
“我在丽影公司的对面,正在等车。”
范小绵低头瞧瞧自己米白色的高跟鞋,还有微微发疼的脚后跟,有些无奈,可怜兮兮的说道:“小莫,你过来接我吧。鞋子磨脚,我可能走不回去。”
车站到别墅还有好长一段距离,真的跑着回去,自己的脚真的会磨破,那上班的时候,会不会有些麻烦?抬起头又看看那个日头,火辣辣的刺的人的眼睛发疼。
“好,你先找个凉快点地方坐下,我现在开车就去接你。”
早晨也想到这个人许久不穿高跟鞋可能会出问题,更何况想给她买双好的鞋子,她嫌贵。可是回头一想,即使她知道是这种结果,最后还是不会接受自己买的那些贵的东西,这就是她的性格啊。微微一笑,叹了一口气。
“好,小莫,你开车注意安全。”
“嗯,拜拜。”
沈莫汝挂了电话,拿着自己的资料离开办公室,去车库开着车子快速离开。
范小绵看到站牌的地方可以遮阳,就走过去坐了下来。过了半个小时,还是未曾等到人,范小绵早已热得大汗淋淋,后背白色的雪纺衫已经湿透,可她还未想着去身后那家咖啡店去坐坐。
此时有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跑车出现在站牌的对面,车里的一个妖娆的女子,一脸邪魅的笑着看着范小绵。
“,你看你的助理在那里热得似乎快要晕过去了,要不过去,我们送她一程?”
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向前倾着身子,顺着闵昔染的视线瞧去。只看一位坐在站牌长椅上,不断挥着手替自己扇风的范小绵,偶尔也会拿出纸巾擦擦脸上的汗水。
看她东看看西看看不像是在等公交,心里也是有些好奇。今天的天气至少也有三十六七度,她那样子也不去身后的咖啡店,也不坐公交,这是要把自己热死?
看她面试的时候,侃侃而谈,看起来自信满满,不像是个笨手笨脚,没有脑子的人,这会看起来怎么傻乎乎的?眉头微蹙,她是最讨厌笨手笨脚闯祸的人。
“要送你送,我可不送,我现在只想去用餐。”
又坐回原来的样子,脸上一副你爱管不管的样子。
“哎哟,她是你的小助理呢?万一她热出个好歹,最后辛苦的还是你。你这样不是给自己添乱子?”
闵昔染扭过脑袋看着身旁这个一脸冷漠人,心里多少也是为她好。好不容易招了个好脾气的助理,她还不爱惜,真不知道是傲娇,还是真的冷漠无情。
“没能力滚回家,她有没有好歹与我无关。”
依旧是没有任何温度的话,听起来更是冷漠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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