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镜(金榜)》第184章


他负手站在帐中,仪容高贵从容,微微垂了眼去看榻上的戎族可汗,神态淡定:“我一直以为,男儿当长于铁血,方能成器。只是,我确实没想到景行生于诗书礼仪之家,竟有不退反进的果敢决断和以身为剑的勇气。作为父亲,我为他骄傲。”他声音清淡,言语之间却满含为人父的欣慰。
托雷的手指紧紧抓着床榻,青筋毕现。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方才放声一笑:“拿刀剑来。”他微微一顿,声如金石相撞,毫无半点颓然妥协,犹如高傲不屈的头狼,目光凛然,“孤王此生只死于刀剑而非病榻。”
李从渊并未犹豫,从善如流的把匕首递了过去。他亦不愿意在去看英雄末路之景,重新戴上面具,徐徐然的转头去了帐外。
那木罕就等在那里,见了贾先生连忙问道:“父汗如何了?”
“当无大碍,晚间大王就能得到消息了。”李从渊并不愿意多说,只是接着道,“此战既不可为,戎族就要再退回关外。不知大王接下来有何打算?”
那木罕对此亦有犹疑,随即便开口问道:“不知先生有何指教?”
“马上就是冬天,草原之外冰天雪地,我们此行更是受了大挫。怕是回不了草原,其他部落就要闹开了。”
那木罕眉心微蹙,脱口问道:“还望先生明言?”
李从渊静静的看着那木罕,唇角忽而扬起:“过不了多久,大王便是戎族的新可汗,何不替自己再结一门好亲事。”他抬眼去看那泛白的天边,声音清冷一如冷彻的月光,“大王大可递降书给大越,求娶大越公主,以结秦晋之好。”
那木罕似有疑虑,只是道:“此事事关重大,容我再考虑考虑。”
李从渊并未催逼,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而去。
那木罕身边的戎族护卫上前一步,压低声音开口问道:“大王,可要。。。。。。”他看着李从渊的背影,抬手比了一个下刀的姿态。
那木罕摆摆手,看了眼托雷的帐子,目中复杂神色一掠而过,抿了抿唇:“再等等。”不想这一等却是错了时机,等发现托雷死讯,再去寻李从渊的时候,李从渊早已不见人影。
而另一边,本还在阳和城下攻城的戎族人听到托雷负伤退出宣城的消息后皆是仓皇退去。沈采薇敲了半天的鼓,热血过去了,刚刚把手放下的时候只觉得手部发麻僵硬都不是自己的了。
只是,城中皆是为打退戎族而欢欣鼓舞的军民,她缓步从城墙上下来,看着满城之人载歌载舞,琥珀色的酒水如同雨水一般洒了一地,心中竟然也隐隐升起了一点儿无法言语的欢喜。
她如今有孕在身,既不能喝酒也不能随着那些人歌舞欢腾,只得站在一边,静静的看着街道上的军民各自欢腾。空气里带着醇美的酒香,那样甜蜜的香气就如同空气中的暗流,飞溅时显出无比的欢欣,让人情不自禁的跟着微笑起来。
就在这时,城中大门打开,大批的骑兵从城外进来,一个个仪容英挺的骑兵列队从外进来。不少少女眼睛一亮,扬了扬手上的手绢,欢笑着上前去丢香囊、香果,四处皆是清甜的笑声。
沈采薇却把目光投向队伍后面最后的那个人身上。
那人手臂受了伤,包扎伤口的纱布染着鲜红的血,那鲜红的颜色一如刀尖上绽放的玫瑰,艳极美极,热烈如爱情的火焰。
沈采薇与他隔着长街相望,看见他骤然明亮的双眸,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178 番外1
“因为戎族有所防范,我当时只能一路往北走。越往北就越冷,走到最后就看见了大雪山。”李从渊顿了顿,合上手上的书,看着趴在他膝头等下文的男孩,缓缓的把话说了下去,“等事情都过去了,我就回来了。那时候,长安你已经出世。好了,你该去练字了,再磨蹭的话,小心你爹揍你。”
李长安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又圆又亮,当他抬起眼看人的时候简直能把铁石的心肠都看软了。他听到这话不由得瘪瘪嘴,小小声的道:“祖父你还没和我说大雪山上是什么样的呢?”
“大雪山能是什么样的?不就是满山的雪?”李从渊拍了拍他的小屁股,让他站起身。
李长安磨磨蹭蹭的起了身,然后迈着小短腿“蹬蹬蹬”的跑了出去,等到了院门口才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转头和李从渊摆手:“祖父,等我练完字再来陪你吃晚膳啊。”
李从渊没理他,只是随意的摆了摆手。
李长安刚出生的时候,四边初定,李景行带着妻子回京都安胎。他和沈采薇都以为这是个女儿,已经想好了名字就叫“静辰”,没想到到了头抱到怀里的竟是个儿子,只得捡了个简单的名叫“长安”,也算是好寓意。正好,李景行又要外放出京,想着孩子年纪尚小不适合长途跋涉,便干脆的儿子交给了回京的李从渊。
有了这么一个小尾巴,停不住脚的李从渊也只得安安稳稳的呆在家里,倒是叫李老夫人跟着高兴起来。大概是年纪渐长,心肠越软,李从渊能对着李景行狠心磨练,对着小孙子却怎么也硬不起心肠。那么小小的人儿,总也要拉着他的手指才肯睡;再大一些,眨着眼趴在榻上要听他说故事;吃到好吃的了,就喜滋滋的捧着来和他一起吃。。。。。。。
不知是否是移情的缘故,他总觉得这个孙子反倒比李景行更像是许氏。说实话,李景行与他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无论性情容貌。作为父亲他自然是十分骄傲,可是想起许氏却又觉得可惜。直到李长安出生,他终于稍稍觉得安慰了些——终究,许氏还是留下来血脉。
他不自觉的想起更早时候的事情,他和许氏少时的事情。
还记得许氏刚刚来李家的时候,身子就不大好了。她年纪尚小却也知道自己的病大约是治不了了,最亲近的家人又不在身边,百般的心事都无人能说。故而,她对着人时虽是笑盈盈的,背地里却暗暗哭了好几场。李从渊正是人嫌狗厌的年纪,成日里瞎跑,有一回就撞见了她在哭。
不知怎的,素来少年不知愁滋味的他也跟着难过起来。他怕许氏一个人闷着会乱想,悄悄寻了一只兔子送给许氏,逗她道:“这是我从古安寺外头抓到的,说不得沾了佛性,总不好杀了吃,想着还是女孩家才能养得活。”
许氏喜欢得不得了,忍不住摸了摸兔子的耳朵,抱着兔子对他笑:“谢谢表兄。”
李从渊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从那时候开始,他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忽然坐的住了。他常常去寻许氏,两人一起看书、一起说话,有时候忽然说到了一起,便相视一笑。那种心意相通的喜悦,几乎无以言表。
许氏心情好了,病也渐渐好了许多,常常能跟着他去园子里头转悠,看他爬树摘花,看他游湖嬉闹。
有一回,他们站在院角,听到墙外婚嫁时候敲锣打鼓的声音,都忍不住红了脸。
那时候,他们都多少知道了婚约的事情,李从渊看着她面红耳赤的模样,忍不住道:“以后。我会好好对你的。”
许氏抬了眼看他,面颊微红,唇角却含着一丝温柔的笑意。她轻轻的点头,声音也是轻轻的:“我知道的。”
是啊,世间再没有第二个人比她更了解他。她总是知道的。
她知道李从渊爱她也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所以,她才拼了性命生下儿子,好叫他不得不留在这个没有她的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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