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我爹叫白起》第178章


“嗯,起来吧,寡人……阿宝和小贝……白仲,你快去看看太子和公主……”嬴政话还没说完,被他提醒的白仲已经说完“臣遵命”而上了一匹快马,向新建的赵国馆跑去。
很幸运,地动的时候,阿宝和小贝正在广场上检阅赵国入宫的宫女,并没有在房子里。
但这个年代的人没有什么地震知识,地动的时候,广场上的人不是吓得到底乱跑,就是趴在地上求老天保佑。
阿宝和小贝虽然有专人保护,但周围地动山摇的,人站都站不稳,哪又有人能顾上他们俩。
“叭叽”一声,两个孩子就被地晃的摔在地上,幸好两条大狗奔过来,不但将两个孩子叼到了安全的地方,还一直紧紧的护在小主人面前,让小主人抱住自己,时不时还舔舔小主人脸上的泪花,以安慰小主人的情绪。
等白仲到时,龙凤胎正和两只大狗滚成一团,不时还发生“呵呵”傻笑。
事后查明,此次地动的震中在陇西郡郡内,咸阳这里不过是小小的余震波及而已。
秦国有完善的救灾之法,到不需要白仲多言,她所能做的,只是根据后世的一些救灾法子,提供一些新鲜的点子而已。
比如说,地震后的水不能直接喝要烧开;地震后的尸体要及时埋,做好防疫;地震后到处要撒石灰什么的。
“媳妇真聪明!来!亲一个!”
“啾!”
嬴政在白仲脸上亲了一口。
其实这次地震对于有完善救灾体制,以及刚灭了韩赵二国,有钱有粮的秦国来说并不算什么大事,唯一的麻烦就是秦灭六国之战要停上一年了。
“唉!寡人的小猴砸!”嬴政摸了摸白仲平坦的小腹,语气有些忧伤的说道:“等灭了六国,一定让你给寡人生个花果山。”
“花果山?你想当孙悟空呢?还是想翻天!”白仲拍开嬴政的手,翻了一个白眼说道。
和心爱的大猴子一起生小猴砸,白仲到是没什么太大意见,但是……不代表她愿意当母猪啊,还生个花果山……我还生个动物园呢。
“我是孙悟空,你就是如来佛。”嬴政抓住白仲的手,往自己脸上摸了摸,感动的说道:“媳妇真好!每次我遇到危险,都是媳妇第一个冲出来救我!”
“呵呵……我也喜欢……来……我们玩个新游戏,叫沙漠风暴……”白仲搓了搓小手,兴致勃勃的开始脱嬴政的衣服。
此时在燕国,好不容易,终于从秦国逃出来的燕丹和小蔓,正在燕丹的太子府里举办一次宴会。
只是燕丹这次宴会所宴请的客人,并非燕国朝中的大臣,而是最近一段时间来,燕丹所收罗的门人,主要是剑客。
“听说秦国发生了地动?”小蔓娇媚的笑着说道。
身为太子宠姬的小蔓,穿着一身淡蓝色的深衣,头上梳着高髻,露出雪白修长的脖颈,坐在那里显得极为美好而安静。
“没错!”燕丹点点头,开口说道:“据探子回报,不但陇西发生了地动,甚至咸阳宫也多处有所波及,坏了不少房子。”
“喔?是吗?真是报应!”小蔓喝了一口酒,红唇浅笑,说出来的话却是冰冷无情,“只可惜嬴政那个暴君没有死!”
“你说的没错,那的确是报应。探子说,那天正好是赵国女眷进宫的日子,当时……哎……秦宫里不是有个赵国公主吗?”燕丹看着小蔓问道。
“我认识婷公主的时候,她还不是公主,只是公主之女……我被卖入她家为奴,侥幸的成为了婷公主的婢女……婷公主待人非常好……这次赵国女眷之中,也有不少是婷公主的至亲。”回忆起往事,小蔓感慨一句道:“婷公主这一回,不知道该有多伤心。”
“不说这些伤心事,你看这下面的人,哪一个能成大事?”燕丹指着下方正在饮宴欢乐的宾客们,小声的问道。
“我看……我看他们哪一个都成了不大事……”小蔓媚眼如丝,眼神随意的在下方一扫,漫不经心的说道:“连人都没有杀过,岂可成大事?”
“那可未必,你看那叫个‘秦舞阳’的,可是十三岁就敢杀人了。”燕丹指着左下方一名相貌堂堂的汉子说道。
“据我所知,秦舞阳乃是秦开之孙,秦开乃是燕国著名的大将,身为他的孙子,杀个把人又算什么?无非是仗势欺人而已,算不得英雄人物。”小蔓不屑的说道:“我看啊,他别坏事就好了。”
“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物比较好?”燕丹摸着下巴新长出来的胡须,开口说道。
“这个人……武功不需要太高,但必须要有胆识……下手要稳要狠……”小蔓柔声说出自己理想中的人物,“须知,我们是找刺客,而非是找剑客……刺客杀人,未必要武功多好,有时候一弱女子也能成事。”
“哎……可惜嬴政不好女色。”燕丹感慨一句道。
“是啊,他不好女色……若是好……”小蔓反手从发髻上抽出一根发钗,金色的发钗一头尖锐的可怕,若是刺在人的要害上,若是又淬上巨毒。
“哎!可惜了……”
☆、1716。16第二更么么哒
不好女色的嬴政,最近跟着自家媳妇研究了几个新姿势,又研究了一些新玩法,大大的接受了一把二十一世纪先进性文化教育,每天都兴致勃勃,开心得不得了。
不和媳妇滚的时候,就去和两个熊孩子玩游戏。
嬴政特别喜欢玩捉迷藏,他当鬼抓两个熊孩子,每次都是一抓一个准。
当嬴政再一次将躲在假山里的小贝抱出来时,小贝忍不住开口问道:“父王,为什么不管我躲在哪里,你都能抓到?”
“呵呵……因为小贝是父王最爱的乖女儿啊,我们父女之间有心灵感应,所以父王才知道啊……”嬴政说着,抱着小贝亲了一口。
而坐在走廊上,一边习大字,一边全程目睹此场景的阿宝,则呵呵一笑表示,“蠢妹妹,你能把自己藏起来,但你没办法把你的狗藏起来啊。”
阿宝身边的大狗立刻点了点头,表示没有错。
当然吾家阿宝主人爬树的时候,也是全靠本狗,那群愚蠢的人类,才能在最短的时间,搞清楚吾家阿宝主人爬得是哪棵树。
但是……
大狗“啪”的伸出爪子,按在阿宝的衣襟上,往回一扯。
偷偷放下笔,正准备去嗨一下的阿宝,再次被大狗拽回案前。
女主人说,没有写完三页大字不准出去玩喔,阿宝小主人。
总而言之,嬴政一家人在咸阳宫是过得很快乐,春赏樱花、夏日泛舟、秋登高山、冬……大冬天的,不好好待在被窝里滚床单,搞个蛋蛋啊。
就在一家人过得开开心心的时候,白仲听说荆轲来了。
“以我女人的直觉,这妥妥是个刺客。”白仲指着燕国派使求和的公文,开口说道。
嬴政抬起头看了白仲一眼,也没问为什么白仲会觉得这是个刺客,媳妇都上“女人的直觉”这个大招了,懂事的汉子就知道应该不要再多说了——小心被问得恼羞成怒的媳妇动手让你晚上不开心。
“刺客也好,我本来想借着燕丹逃回去的借口,向燕国派兵,结果燕国来求和这一招……要不是燕丹人太蠢,派了个刺客来,我真找不到借口向燕国出兵……”嬴政说着,命黑冰台去打探这个叫“荆轲”的人。
“其实……若是荆轲的话……我到是认识一个叫‘荆轲’的人……”白仲小心翼翼整齐着措词。
白仲当然不担心嬴政会因为她认识“荆轲”而怀疑他,只是担心他会吃醋而已。
“那个时候我去进攻卫国……有个少年剑法就特别好……我记得当时他的名字就是‘荆轲’……我见他人还那么年轻,心一软就放他走了……”
“寡人看……除了年轻之外,荆轲长得也应该不错吧?”
“阿政,你想到哪里去了?媳妇我真得只是惜才而已……”
白仲赖在嬴政怀里摇啊摇的说道。
上面这句话,当然是假话。
那个时候,白仲根本没想过历史会有这么大幅度的调整,放走荆轲的时候也只是想着,不管有没有荆轲这人,燕丹找刺客这件事是妥妥存在的,与其让燕丹找一个犀利牛逼的刺客,还不如找荆轲这种水货呢。
荆轲的武技实际上也就是后世吹出来的,他去挑战盖聂,结果盖聂就瞪了他一眼,他就跑了;后来刺杀嬴政,拿着把刀追杀一个穿大礼服的人,屡刺不中就算了,结果嬴政一拔出剑来,荆轲就玩完了。
就这水平,还当刺客。
就是因为担心燕丹找个更厉害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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