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恋]别来有恙》第160章


不去的东西。
后来,野草丛中来了一只小白兔,有着尖尖的耳朵,不喜欢别人碰她的耳朵。那只小兔子是我带回来的。我带着她回到乔家时,她跟在我身后,拉着我的衣服,糯糯地说道:“大哥,我怕。”
那样纯洁可爱的兔子,那样天真的话语。十六岁的阿锁有着纯黑的双眸,一紧张就会滋生出雾气,好像随时随地会哭出来一样。她从来没有走出过小镇,每天接触的便是书本和家务活,跟异性说话都会脸红。那时我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小小的柔软的,她不知道,我从来不喜欢跟别人肢体接触。
我带着她走进了乔家,然后小兔子开始在乔家努力地吃着胡萝卜成长,最后,因为不适应,营养不良了。
我每天站在窗前看着下面热闹的院子,乔建在疯玩,乔思每一次回来都会搅得乔家天翻地覆,乔臻常年不着家,阿锁就安静地站在院子的角落里看着他们上演着这鲜活的人生,浅浅地笑。她笑起来时总是含蓄而羞涩,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我在观察她,我二十多年的人生里没有遇见像乔锁这样的女孩子,单纯的就像一张白纸,内心良善,面对冷眼和刁难从来都是隐忍和退让,然后还笑脸相迎,这不是虚伪,而是一种近乎愚蠢的良善。
我看着她在乔家东磕西碰,过的小心而谨慎,慢慢的,她变得有些沉默和内向。
我也沉默了,我在思考,这只小兔子迟早有一天会被外面的野草束缚住手脚,慢慢地勒死,救还是不救?
许是我的日子太过孤独寂寞,我伸手将那只兔子拎到了我的王国里,让她进入我的世界。
她很好奇,她很不安,她张着大眼局促不安地捏着自己的衣角站在我的房间看着我,清秀白皙的面容,乌黑发亮的水眸,冲着我羞涩地笑。
我有了一瞬间的炫目,对着她点头,转过身去,微微一笑。
她不知道,我喜欢她这样可爱的模样,想抱在怀里肆意地揉捏,养在身边。
我忘记了什么时候喜欢上了阿锁,我爱她的时候,她还在喊着我“大哥”,会拿着作业跑到我的房间问我怎么做?初吻还是?记得不太清楚了,人有的时候太刻骨铭心的东西反而在某一瞬间会忘记,记得太深所以忘得更容易。
我只记得她离开的时候,是九月份,背着大大的背包,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里,我推掉了所有的事情站在机场的二楼看着她。她没有回头,没有四处张望,她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我知道她肯定是偷偷哭了。她等了很久,没有人来送她,她在登机前转身看了看大厅的入口,双眼红肿,像个孩子一样用手背擦了擦眼睛,哭着上了飞机。
我转过身去,第一次感觉到离别的痛楚。她走了,不会再在半夜去敲我的门,喊我大哥,也不会让我帮她写作业,她不会竖着耳朵听我说话,笑起来时露出两个可爱的梨涡。
我回家,过了一段麻木的日子,再后来,john告诉我,阿锁在奥克兰酗酒抽烟还吸大麻。
我在冬天里飞了奥克兰,她不知道我来,数月不见,她清减了很多,长发很长,穿着黑色的小皮衣,牛仔裤,带着帽子,冷漠地穿梭在一群五颜六色的鬼佬中。我跟着她进了一家小酒馆,坐在角落里看着她熟练地点着酒,抱着酒瓶坐在一边喝酒,她喝了很多,见午夜后酒馆里的人多了起来便跑到外面去吐,然后跌跌撞撞地找路回去。
我跟了她一路,见她进了宿舍楼,便坐在楼下看着她宿舍微弱的光芒,我知道她的习惯,她喜欢坐在阳台上看着夜空,而我喜欢坐在有她的地方看着她。
我让john洒了一笔钱,将她常去的小酒馆里疏通了一遍,也曾试图安排一两个人去认识她,照顾她,可是她全都拒绝。她从来独来独往,不跟任何人来往,她喝酒、旷课、坐在街头的长椅上发呆,常常一坐便是一天,她喝醉后便蹲在路边压抑地哭,哭完再回去。
我从来都没有出现,抱着她说:“阿锁,别哭。”
我始终记得我们之间失去的那个孩子,她蹲在手术室里脸色苍白,悲伤欲绝,她看着我,我打了她一巴掌。
那时候我们都太年轻,所以注定要为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
我试图遗忘她,在她远在奥克兰的日子里,我试图遗忘我们之间的一切,因为乔家还鼎盛,因为母亲的叮嘱,因为姨母的死。
然而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无法控制,就如同我无法控制地靠近她,爱上她,分别后我也无法控制地思念她。
每当我认为我似乎忘记了她,我便开始彻夜地噩梦,梦见那个孩子,还有醉倒在街头的阿锁,每一次的遗忘都换来更加刻骨的感情。我梦见她死在奥克兰的街头,睁着大眼看着我,无声地流泪,我从梦中惊醒过来,浑身冰冷。
我飞去奥克兰,她依旧醉酒,眉眼间都是淡漠的气息,许是导师下了最后的通牒,她已经挂了很多次,她开始努力地读书,会背着厚厚的专业书,习惯性地进小酒馆喝酒,然后离开。
我站在路灯下,总是幻想她能抬眼看我一眼,喊我一声大哥,可是她从来只是带着帽子看着自己脚下的路,她将自己与整个世界割裂了开来。我开始明白,推开她是那样容易的事情,可是放手却是那样的艰难,我的小兔子离开我那么久,想想就心疼。
我开始对乔家布局,对付乔东南,再等等,再等等,等我解决了乔家的事情,完成母亲的嘱托,掌控了顾家,比母亲更强大时,我便可以接她回来。
可是她没有等我,她提前回来了,退学回来,站在乔家看着我,用一种讥诮的、陌生的、淡漠的眼神看着我,她不知道我那时候内心是何等的悲哀。
她说:“大哥,谢谢你当年的那一巴掌,是它打醒了我。”
那一巴掌,在我漫长的人生里成为我掌心的一根刺,刺得血肉模糊,她不知道,她只是伤了,痛了,才会咬我,才会离开我。
她不懂,我可以承受一切,除了她离开我。
她变化很大,开始跟我保持距离,她认识了很多的男人,她为了乔臻的事情风里来雨里去,她都不曾这般为我,我有些嫉妒,有些伤心。
她跟着凌生去出差,她跟着夏侯去旅行,从香格里拉走到澳门,她回来说她要结婚,跟别的男人。
我疯狂地嫉妒,后来我想我是真的有些疯了。我将她困在我的身边,相爱,相互伤害。
凌婉说,乔谨言,我不曾见过你这样失去理智过,你居然这般爱她,当年为什么要跟我结婚?
柏林说,大哥,你看到姨母的例子了吗?姨母就是因为用情太深,一生悲剧。
姨母说,谨言,长大后不要爱人,爱情会毁掉你。
母亲说,谨言,乔东南一脉一个都不要放过,包括他的女儿。
阿锁说,大哥,我走了,这也许便是我们之间最终的结局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爱之深,不得而狂。他们以为这只是我漫长人生中的一段感情,一段情缘断了,必然会生出另一段。他们不知道,在无数个夜晚,是阿锁温暖了我孤独的心,而我的人生也并不漫长,它即将走到尽头。所以我的感情线从来只有一条。
谁也无法分开我们,除了生死和阿锁。这大约便是我悲哀而悲怆的爱情,我拥有世人艳羡的权势地位,却无法拥有一段平凡而普通的爱情。
我曾问过爷爷,姨母是怎么死的,爷爷说,因为爱情。
姨母死后,我走上了和她相同的道路。
这是顾家人的遗传。
第192章 你是我的滚滚红尘(夏侯篇)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在我狂妄不羁潇洒自由的生涯中,女人向来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所谓男人应该是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所以我的过去荒唐得能令老爷子在半夜从梦中气醒,然后去找棍子敲我的小腿骨。
遇见那个女人,是在乔谨言的婚礼上。
顾家继承人的婚礼,据说新娘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刺绣研究者,还是什么协会的主席,新郎恰巧是乔臻的大哥,冲着我们两从小为非作歹的交情,总是要去撑撑场面,热闹一番的。我便吊儿郎当地去了,开了我最心爱最骚包的悍马。
那个女人突然冲了出来,将老子的小心肝都险些吓了出来,事实上,我除了踩刹车就忘记了干其他事情。
那女人倒在我的车前,靠,老子是吓得小腿都发抖了,要是出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