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上枝头(吃鱼)》第104章


不管他愿意不愿意,都被乐乐扑了一层粉在脸上,遮住了一脸的菜色,轻扫眉尾,英俊的小正太立刻变成了带着淡淡忧伤的忧郁王子。
乐乐满意的点点头,“行了,这样,你去东城靠近北边的地方找,要是在城北找也行,只要是独门独院的就可以,记得你现在是爹爹刚死了,家产都被族人霸了去,娘带着你们来海城投亲,结果亲戚也找不到了,想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再说。”
姚云龙一脸的古怪,在心里重复了一遍乐乐编的故事,问道:“那咱们是哪里人?”
哪里人,现在小宝宝应该是两个多月,还要配上爹爹刚刚死,就算那个假冒的爹爹死一个月好啦,要办丧事,还有跟族人扯皮,还没赶路,这样一来就不能远了。
想了想,乐乐挑了一个离海城和京城都很近的地方,“就永安州好了。”
却认真的重复着乐乐说的话,将几个重点反来复去的念叨着,直到记住了才冲着乐乐郑重的点点头,
见他这么快就记住了,乐乐又接着吩咐一些细节,“记住是刚死,只烧了头七,族人就开了祠堂,现在刚刚过二七。不要到处嚷嚷,要小心一些,说完,要一副后悔的表情,一副犯了大错的样子,还要求那人千万别乱说。”
眼珠子转了转,立刻点点头,乐乐满意的再往下吩咐,“找好房子了,回来偷偷把凤儿带走,然后去码头找我,那边有个接官厅,在接官厅门前有几个小摊子,我在那边等你。”
将屏风后面,乐乐穿上了一件极为素静的衣裳,拿过一个不大的包袱系在腰上,外面罩上一件从家出来时穿的衣裳,冬天的衣服本身就肥肥大大,臃肿不堪,如果不知道实底,或者是眼力特别的人,谁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小姑娘也算得上是腰缠百贯。
乐乐离家时的大包袱已经分成三份,一份里面装了一件旧棉袍,棉袍包裹着乐乐所有的金银细软,可以说,除了银票,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现在这份家当就缠在她的腰上。
她也曾经考虑过,要不要学着小说里主角的方法,将细软都当掉,然后保管好当票,日后再赎回来。
可是想去想来,想来想去,觉得还是算了,这里怎么说都是镇海候的地盘,自己那些首饰,大部分都是从镇海候太夫人、夫人那里得来的,搞不好前脚进了当铺,后脚就送到镇海候的书房里了,太危险
太危险了
不过,有一样东西应该当掉了。
还有一大一小两个包袱,小的那个,里面装的全都是平时她常穿的衣裳,这个是要在附近的旧衣店卖的,给那个男人造成,自己钱不够花,所以要将旧衣裳都卖掉的假相。
大的那个,装的都是些她没机会穿,或者是说舍不得穿的衣裳,这些就是穿出去也不怕被撞见,乐乐就决定留下来。
“我先走了,你安顿好凤儿,就去办自己的事情,然后过来接她时,顺便将那个大包袱也带走。”说完,她便大摇大摆的下了楼,丝毫没有考虑到,姚云龙一个小孩子拿这样一个大包袱出门,会不会被当成贼的问题。
城南住的多是穷苦人家,基本上大家都靠码头为生,这样一来旧衣店就不少,正是因为这样,姚云龙才能一早上那么快完成乐乐吩咐的事情。
找到了一家门脸明显比其他人家大的旧衣店,乐乐走了进去,将自己挑出来的那一包袱衣裳都拿了出来,反复给伙计磨价钱,折磨好一会儿,才将价格最终定在十五两银子。
乐乐十分确定,这个伙计一定会记得自己这张脸,和她有意无意间说出来的那些消息,不管那个男人能不能找到这些个小伙计,总之,有一分一可能就要做出一百分的努力嘛
现在,还剩最后一件事情要做,站在当铺门口,乐乐深吸了一口气,迈步走进了当铺,将那支镶满珍珠的金簪递了出去。
高高的柜台后面,一个留着三绺胡子的男人,眼睛一亮,接着往前一探身,低头看着乐乐,嘴角露出一抹贼笑,“小姑娘是要当这簪子?”
第一次进当铺,乐乐还有些紧张。
特别是当她仰着头,对上从那个超高柜台里探出的脑袋,顿时就有一种去庙里拜拜的感觉,觉得那人高高在上,似乎是无所不能。
不知道自己想当金簪的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呢?心虚的乐乐点点头,咽了口口水,努力大声说道:“是,死当,多少钱?”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朝奉的嘴角得意的往上扬起。
当铺的标配是什么?首先就是高高的柜台,除非是姚明来,不然,谁来都得抬头跟里面的朝奉说话,无形之中,就抬高了朝奉的权威。
朝奉挑着兰花指,拈起金簪,翻来复去的看,“鎏金簪子,珍珠是不少,可惜个头都太小,”说着嫌恶的撇撇嘴,“就十两银子吧。”
十两银子?
乐乐不干了,虽然说自己是想要摆脱这个金簪,也想利用这个机会,再放一些烟雾弹,可凭什么死当还十两银子,不管怎么说,当初那人是花五十两买回来的
什么高高在上,什么权威都一边去,左右张望一下,看到靠墙根放了两张太师椅,乐乐搬过一张,放在柜台下面,站到太师椅上,瞪着那朝奉,“鎏金?珍珠太小了?”扶着柜台,身体往前一探,一把就将那金簪抢了回来,气呼呼的说道:“你不识货就拿来吧,我去别人家。”
4167字。
111。 三颗迷雾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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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三颗迷雾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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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就站得高,望得远,这个道理在乐乐身上也适用,本来她个子矮小,总要仰着脸跟人说话,这样一来就缺乏气势,站得高了,能达到平视的状态,心态也就不同了。
这小胡子朝奉在这家小当铺干了大半辈子了,碰上横的,可像她这样的还是第一次,一个姑娘家家的,看着也不大,怎么搬过椅子就踩,还敢跟自己瞪眼,真是看走眼了,看走眼了。
看她是真的要走,不像是演戏,真的要走,急忙叫道:“别别别,让我再看看。”
一手扶着柜台,一手扶着椅子背,乐乐扭头瞪着那朝奉,“看什么看,反正你也不识货。”
真是个牙尖嘴利的小丫头,朝奉贪婪的看着那金簪,挤出一张难看的笑脸,“再仔细看看,兴许就能看出来。”
紧紧的握住金簪,伸到那朝奉面前晃来晃去,很不客气的说道:“就这样看吧。”
揉揉眼睛,这朝奉也是人才,做戏的工夫超一流,撅屁股看了好会儿,突然大叫起来,“赤金这是赤金的”
不屑的哼一声,乐乐反问一句,“那你说值多少钱?”
朝奉叹了口气,敲敲桌面,惋惜的说道:“赤金倒是赤金,可惜珍珠太小了。”
趴到柜台上,乐乐举着金簪往前怼,差点就怼到朝奉的脸上,十分不满的叫嚣道:“太小了?睁大你的…眼,看清楚了,这叫米粒珠,你找一百个这种一样大小,一样颜色的米粒珠来给我看看?”
好可惜哟朝奉暗自叹了一口气,感觉肉疼,真是想不到,原来是个识货的,看来这一招儿是骗不过去了,朝奉大叫一声,“果真”然后点点头,“看来这金簪确实是个物件。”
是个物件?这个狡猾的家伙,乐乐不满的白了他一眼,不肯说是个好东西,不就是怕付银子付多了吗?站直了身体,乐乐把金簪放到柜台下面,保证那个小胡子朝奉不能抢走,“我也不跟你废话,你就说,死当多少钱?”
朝奉冷笑了两下,看着一脸稚嫩的乐乐,又看看柜台边缘,刚刚冒个头的金簪,两眼直放光,朝奉阴阴的问道:“小姑娘,这东西是你的吗?”
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儿,乐乐梗着脖子,瞪大眼睛,理直气壮的说道:“当然是我的。”
朝奉“啪”的一拍柜台,“不对吧”接着,突然大叫一声,厉声道:“那为何要死当,我看不对,一定是你偷来的,你这个偷儿,好得不学赖得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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