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上枝头(吃鱼)》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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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这个女人跟他说“咱们自己的家”。
自己的家咱们自己的家
看到对面的小子红了眼睛,乐乐还奇怪,这个敏感的小子,自己又说什么不该说的话了吗?想了想,实在想不出来,便扔到了一边去,还是干正事儿要紧。
敲了敲桌子,乐乐有些头疼,偷师不成,买人、雇人又不成,难道真的去找镖局?突然,乐乐想起来前世的驾校,还有汽车教练,这倒是个不错的办法,“你看,咱们花钱,请个人教你怎么样?”
姚云龙的干劲儿十足,小胸脯拨得高高的,“我学倒是没问题,只是只咱们三个上路,安全吗?”
不理会他的问题,乐乐接着顺着自己的思路往下琢磨,“现在理由才是大问题,有了合理的理由才不会被人怀疑,不被人怀疑了,就不会暴露行踪。”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姚云龙敲敲脑袋,没想出什么好的理由,便将目光落到乐乐身上,“那你说什么理由好?”
两手一摊,乐乐很大路的笑着说道:“我也不知道,这个回头再想,现在该说说安全的问题。”
吐血姚云龙差点气歪了鼻子,说理由最重要的是她,说不知道放一放的还是她,这女人还能不能更不讲理一点儿了?
从他的手中拿过笔,乐乐一边写一边说道:“你说的也挺对,就三个人,没有一个有实际的战斗力,你说咱们要不要做点**,泻药什么的带着,碰上麻烦,就下药儿?”
“这好吗?”姚云龙无力的问。
第一次,姚云龙抱怨自己的眼力怎么这么的好,看得那么清楚干什么?
还要不要?要不要的她都已经开始写方子了,问不问自己有什么用?
乐乐点点头,一边写一边思索,“是不太好,可是,总比真遇上麻烦强吧,咱们只做这两种药,只为了脱险,不要人命。”
就像当初她对阿信做的那样,她学医可不是为了要人命的,她只不过是自保,至于说,她自保之后发现什么意外,很不好意思,跟她没关系,那实在是那人自己太衰了。
“好吧。”姚云龙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虽然还是个孩子,可是也经历了极为残酷的三年流浪生活,心理的承受能力绝不是普通十岁孩子能比的。
拿过乐乐写的药方,姚云龙仔细的分析,看得懂的就看,看不懂的事问,实在还不懂的,干脆就死记硬背,留着以后懂了,明白了,再说。
将方子收拾好,姚云龙突然记起一件事情来,“对了,今天成宝记的伙计看到我说,你定的金针和银针都做得了。”
“真的吗?太好了。”乐乐兴奋极了,十几年了,终于要真正的捡起她的老本行了,要穿回她最热爱的白大褂了。
比起号脉、开方子这些事情,针炙、拨罐、按摩才是她的本业,之前对付阿信就是用的针炙技巧。她可不是那种培训班突击出来的针炙理疗师、按摩师,那更正经医科大学学出来的职业医师,毕业后也在全国最好的医院里当医生,让那个长年压榨她的小婶婶气得差点儿得内伤。
提到自己的针,乐乐什么都不顾得了,反反复复的跟姚云龙叮嘱道:“尺寸和图画我都跟你说清楚了吧?拿到的时候,仔细的看一看,如果有不对,还得让他们尽快的改回来。”
“好。”姚云龙一次又一次的点头,一次又一次的应下来,最后不得不转移她的注意力,“你说,咱们用不用带几把刀?”
思路还在那些金针、银针上,乐乐停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反问道:“你会用吗?”
“不会。”姚云龙诚实的摇摇头。
乐乐一摊手,无辜的看着姚云龙,“我也不会,万一弄巧成拙,给别人准备了呢?”
瞪大了眼睛,姚云龙不相信的看着乐乐,“不会吧?”这么倒霉?
很可能会呀
不过,乐乐想了又想,觉得还是准备几把吧,给自己个安慰不是?
“要不准备几把小的吧,藏在裤角里,袖口里,腰里,再去买几把银簪,把头削尖一点儿,藏到头发里。”
119。 亭中的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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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亭中的偶遇(一更)
【昨晚豆腐写了一半儿,突然发现已经十二点多了,当时真的挺震惊的,因为豆腐觉得自己写得挺快的,还信心满满的,以为肯定能在十二点前完成三千字呢,早知道这样就先发两千了,或者来个重复版的三千也好,真是郁闷,一气之下,干脆就睡觉去了。】
【今天豆腐又得发彪,九千字,这是一更补昨晚的,现在豆腐就去码今天的更新,实在抱歉,抱歉。】
不知道是厄尔尼诺现象,还是拉尼娜现象,总之今年的气侯真的很反常,气温异常的低,不要说北方的胡人,就是一向早早就能看到春天气息的海城,也像掉进冰窟窿里似的。
转眼就快到三月三女儿节,抬眼望去,到处都还是光秃秃的,一点绿意都没有,尽管如此,大家还是愿意趁着这个日子跑到郊外踏青看风景,不能看山,那就看水吧。
这样的好时节,怎么能没有乐乐和两个孩子呢。
三月三的一早上,一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黑漆马车从乐乐在城北的宅子里驶了出来,姚云龙穿着一件黑色土布棉袍,手里拿了一根长鞭,坐在车架上,半点不打眼,冷不丁一看就是个车马店里的小学徒,只不过身边搁了一个造型奇特的大家伙。
这个长得像口缸的家伙,是乐乐和姚云龙两个人一直设计出来的一个火炉,找铁匠特意定制的,多加了一贯钱,才能赶在三月三之前完成。
纯铁打的炉身,特别的结实,里面炉膛贴着厚厚的黄土,气孔开在火炉的两边,这个火炉的深度比普通炉子要深一倍,主要是为了给上面让出一小块空间,挡住外来的风,和防止炉子里的烟顺着风刮进车厢里。
火炉里面搁了一个篦子,放了一个特制的小茶壶,这个茶壶的嘴特别高,不怕颠,无论路上有多少的坑坑洼洼,只要不翻车,基本就能保证不会有水洒出来。
有了小茶壶烧点热水,车厢的底下还吊了两个筐,里面放着地瓜、土豆、山药、芋头什么的,这一路上,饿了,扔两个进去,边走边烤,一会儿就有吃有喝了,关键是赶车的姚云龙还不怕冷。
三个人打城东门出城。
出了城,一路奔北而行,刚刚走了能有二三十里地,乐乐就从车厢里探出脑袋,拍着姚云龙的肩膀头,让他停下。
这可是孕妇呀
姚云龙吓出了一头的冷汗,也幸亏他们还没走到官道上,车速不快。
对于他的紧张,乐乐毫无知觉,不停的催促道:“快点,进来换上。”
看看天上的日头,再看看乐乐手上灰鼠皮的坎肩,连忙摆手,“不用,不冷,今天挺暖和的。”
一瞪眼,乐乐强硬的说道:“不行,你在车前面坐着,风顶着风走,一会儿就吹透了。”
乐乐越厉害,姚云龙就越高兴,嘻皮笑脸的说道:“到时候再穿,冷了再穿。”
“你小,感觉不到,邪风入体很难根除,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他们进去。”说罢,不由姚云龙分说,直接掰上他的胳膊肘。
见这臭小子还想说什么,乐乐眉头一皱,伸手就给他的肩膀上来了一巴掌,不算疼,却是表达了她的态度,小子,老实点儿
姚云龙眼睛眯成两条月牙,嘟着嘴,进了车厢。
看着车厢里放的那件毛衣,姚云龙瘪了嘴,见乐乐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又及时的管住自己的嘴,老老实实的换了上去。
“不知好歹。”虽然嘴上不客气,可是乐乐还是美滋滋的看着姚云龙换上了奶白色的毛衣,真是一个小正太,帅得很呀。
托欧阳瑁的福,毛衣毛线早就出现在中兴王朝百姓的生活中,只是因为生产力的问题,普通百姓家根本就买不起,如果不是考虑到这一路上还不知道要走远的路,而且这毛衣小了,可以拆掉另织一件新的,乐乐才不会花这个大价钱。
穿上毛衣,又套上灰鼠皮坎肩,再穿上之前穿的那件土布棉袍,姚云龙抻了抻胳膊,苦着脸看着乐乐,“我这胳膊都打不了弯儿了。”
“那也比冻出毛病强”说完,直接就将他给推了出去。
上了官路,车头调转往西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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