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之灿烂人生》第97章


“皮特叔叔,你除了是一位电影演员,你还是许多人的偶像。”宋雅认真地说。
布拉德愣了一瞬,独自思索片刻后,他把杯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皱着眉头骂了句粗话:“滚吧,偶像!”
所以,做演员不难,做歌手不难,做偶像才最难!
金炯万就是偶像,但宋雅不是,起码她认为自己不是。所以她笑着说:“我不像欧巴还有那么多粉丝爱着,我只是一个很小很微不足道的小艺人!”
“不许妄自菲薄!”金炯万笑着胡乱宋雅的头发,“谁说没人爱你?告诉你吧,爱你的人多着呢!”
“包括欧巴吗?”
“嗯!”金炯万很认真地点头。
宋雅笑眯眯的,搂着金炯万的脖子,说:“我也爱你,炯万欧巴!”
******
这一期《人气歌谣》的一位是高耀太的《Disco 王》。
当金炯万与宋雅一同喊出“高耀太”的名字时,金中珉与申智完全不敢相信,尤其是金中珉,他不停冲台下的观众九十度鞠躬,最后发表获奖感言时,更激动的红了眼眶:“谢谢大家,谢谢,是你们让我相信,丑丑的金中珉也可以在歌谣界占有一席之地,而不只是谁的伴舞。”
金中珉最早是舞蹈演员,在车晟敏离队后,才被选入高耀太,因为长相不佳,在最开始很受歌迷反感,甚至有人指责是他毁了前途无量的高耀太。
金中珉似是幽默的获奖感言,让人听完后,即想笑,心里又觉得无限感慨。娱乐圈太残酷了,每一步都充满艰辛。宋雅用力为金中珉鼓掌,并大声对歌迷说:“请大家把最热烈的掌声献给一直都不放弃的高耀太!”
台下粉丝们欢呼。一向神经大条的申智也不免红了眼眶。因为这一年,高耀太走得太不容易。
人气歌谣结束后,宋雅踩着十厘米高的高跟鞋步履艰难地挪回了化妆间。
真是要疼死了,前几天在上海,宋雅的脚就被高跟鞋磨出了水泡,虽然涂过了药膏,但水泡还没有结痂,今天从彩排到最后录制完成,她又踩了三四个小时,只觉得脚都要掉了。
背对着门瘫坐在椅子上,宋雅小心翼翼地把高跟鞋脱下来,乖乖,疼死了,小拇指的皮已经完全被鞋磨掉,露出鲜红的肉。
宋雅疼得呲牙裂嘴,这时,身后的门被人轻轻推开。一阵清凉的风吹进化妆间。
宋雅脚疼,懒得站起来也懒得回过头,只说:“亲爱的宝拉姐,麻烦把药膏递给我。”
递给过来的却是一杯白开水。
“噢,谢谢!”宋雅笑着接过,眼睛却还盯着自己“面目全非”的脚,喝一口清水,夸赞道:“还是姐姐心疼我。”
金宝拉没有说话。
宋雅把水杯放到一旁,伸手去那药膏,“宝拉姐,我的脚都快疼死了!”她撒着娇,却在抬起头看清站在自己面前的人时,暮然愣住了!
“你。。。。。。”
☆、75
“怎么; 姐姐不认识我了?”金在钟看着一脸木讷的宋雅; 脸上是似笑非笑的表情。
宋雅深吸一口气:“你来这儿做什么?”此时,东方神起不应该在另一个演播厅录制美食节目吗?
在钟微垂眸,宋雅并不惊喜的质问令他有点儿失望。他们已经很久没见面了; 他本以为她会像从前那样在久别重逢后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又是偷偷跑出来的?”宋雅看着金在钟; 今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长袖T恤和水洗蓝的牛仔裤,头发帘长长的,顺着鬓角温柔地垂下来。他的脸颊上打了一些提亮的珍珠粉; 白炽灯下,泛着莹莹的亮。
听宋雅那么问,金在钟的目光暗淡了一下; 撇撇嘴:“只是顺便路过,不是特意来看你的。”
宋雅笑了:“既然这样,那就把药膏给我,然后马上回去!”说着; 她伸手去拿在钟手里的药膏; 在钟却一扬手,宋雅扑了个空。
“啊!”因为一只脚踩在椅子上; 宋雅突然重心不稳,是在钟及时扶住了她。
宋雅气得打了在钟脑袋一下:“喂,如果我摔坏了,你赔得起吗?”
在钟将她扶正,半蹲下来; 抬眸深深地看着她,这大概是他离宋雅最近的一次,她脸颊上淡淡的脂粉香气他都可以闻得到。在钟认真地说:“摔坏了没事,我现在有钱了,可以养着姐姐。”
荒唐!
宋雅哭笑不得地去捏金在钟的鼻子:“我是猫吗?臭小子,还用你养着!”
在钟很想说些什么,无奈宋雅手劲太大,眼下他不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呼吸都有点儿困难了。
当宋雅终于松开手的时候,在钟的脸早已憋得通红。“再多一秒,我就废了!”他气鼓鼓地望着宋雅,因为缺氧,眼前的世界还有点晕。
宋雅笑眯眯的,右手食指点中金在钟的眉心,看着他深邃的眼眸说:“如果你废了,姐姐养着你。”
突然,一声门响,金炯完搂着金钟民嘻嘻哈哈地走了进来。看到金在钟,两个人皆是一愣。“啊!金,金——”金钟民指着金在钟,边挠头边想他的名字。
金在钟毕恭毕敬的站直身子:“您好,前辈,我是东方神起的金在钟。”
“啊,对,在钟xi!”金钟民很不见外地搂住了金在钟的肩膀,笑眯眯地对金炯完夸赞道:“多漂亮的孩子,话说炯完啊,你们S/M可真厉害,全韩国长得漂亮的男孩子估计都跑到你们那里去了。”
金钟民的话让金炯完尴尬,话说他早就不是S/M公司旗下的艺人了,还好这里没有记者,不然明天娱乐新闻的头版头条又是一片血雨腥风!金炯完淡淡的笑笑,然后问面前站立的金在钟:“来这里做什么?”
2001年,金在钟参加S/M的选拔大赛时,金炯完恰好做过一期的评委。当时,他就对这个来自公州,喜欢摇滚乐的少年印象深刻。如今,不过短短三年,他再次细细打量他,当初略带腼腆的少年已长高许多,想必在S/M也吃了不少苦头吧,那双本就清冷的眉目,如今看起来更是锋利冷峻,那淡淡的目光里仿佛藏着无数根小刺,看一眼,就会让你疼上许久。
虽然看起来比同龄人要成熟一些,但金在钟毕竟只有十八岁,他不知道该怎么对金炯完解释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宋雅看着他慢慢捏紧的拳头,忽然轻声一笑,对金炯完说:“在钟是来给我送药膏的。”
“药膏?!”金炯完看着她,“你受伤了?”
宋雅把脚举到半高处,扭一扭脚腕,笑着说:“没受伤,就是穿高跟鞋磨破了。”又对着金在钟的背影说:“在钟啊,这次麻烦你了,有时间姐姐请你吃饭!”
“一定要请在钟xi吃好的!你看他瘦得,都皮包骨了!”金钟民拍着金在钟的肩膀笑嘻嘻的。
“那当然了,在钟可是我弟弟!”宋雅特别自豪地夸赞道。
弟弟。。。。。。
金炯完看着沉默不语的金在钟,轻声说:“赶紧回去吧,下次再有这种事,让助理过来就行了,现在东方神起太红,如果在楼道里碰到私生饭就麻烦了。”
“是!”金在钟毕恭毕敬地说,把药膏放到化妆桌上,然后转身离开了。
宋雅微微侧头,看着金在钟离去的背影。直到金炯完把药膏递给她:“快抹上吧,小丫头,瞧你的脚,都快烂了。”
“哪有!”宋雅撇撇嘴,觉得金炯完说话真夸张。药膏摸在脚趾上,是一阵薄荷的清凉。
*****
金在钟低着头,刚推开东方神起化妆室的门,就听到允浩冷冷的质问:“你知道你失踪了多久吗?”
允浩斜倚在一张桌子旁,端起双臂,面容冷峻地望着门口。
金在钟撇撇嘴,淡淡地说:“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五分钟吧?”
允浩气得闭了下眼睛:“五分钟?你们家五分钟会有那么长?!”
“对不起,我没带表。”金在钟道歉。
允浩挥了挥手,走过来,看着金在钟,口吻里有担忧:“你到底去哪儿了?”
“厕所。”
“你没去厕所!”允浩一字一句地说,“这个楼里所有的厕所我们都找遍了,就连女厕所都让保洁阿姨查了一遍,所以,别告诉我,你去厕所了!”
东方神起,四位帅气的少年,在一个春光明媚的午后,焦急地于SBS大楼的每一个厕所里,寻找另一位帅气的少年,这画面,想想就觉得好笑。
见金在钟笑了,允浩气得上去垂了他肩膀一拳,“你居然还能笑得出来,知道我们有多担心吗?”
在钟拥抱了允浩一下:“对不起。”除了这三个字,他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对他说什么,心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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