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之灿烂人生》第287章


饰装点。在媒体已经发出的通稿中,称宋雅这身装扮沉稳优雅。当然在不喜欢宋雅的那些媒体看来,她今天这身装扮毫无特色,似乎已注定败给盛装出席的金荷娜。对此,宋雅只一笑了之。
大钟奖失意而归,接下来青龙奖的评选中宋雅再次败给了金荷娜,这次两人的差距很小,只差一票!公布结果的刹那,宋雅的笑确实有些牵强,她不是故意的,而是她的高跟鞋太磨脚,疼的!相比于宋雅,凭《盲证》拿下第二座奖杯的金荷娜这一次没有哭,她相当有底气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款款走向舞台,路过宋雅及其他入围女星身边时还特意停下脚步与她们拥抱。
胜利者嘛,总要有胜利者的姿态。
与其他人相比,金荷娜与宋雅拥抱的时间最长。
“恭喜你姐姐。”
“谢谢。”金荷娜本来想说“加油,雅美,你也很棒。”但总觉得这话像骂人,这几年随着年龄的增长金荷娜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大大咧咧说话口无遮拦。她终于明白自己是因为太走运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遇到“祸从口出”这种事。但人不能永远幸运啊,所以年过三十岁后她终于听从经纪人的话,开始学做一个“文静内敛”的好演员。
“其实,姐姐还有很多话想说,希望你明白。”
宋雅当然明白,影后桂冠重要,但两人的情谊更重要。“姐,这一次可别再哭了。”
“是!”金荷娜笑道,然后拖着金色长裙如女皇一般昂首走向舞台。
在那一刻,宋雅还是感到一丝失落。
☆、第191章
接连在大钟奖和青龙奖铩羽而归; 让宋雅倍感失落; 虽然所有人都在发消息鼓励她还有一个百想艺术大赏,但宋雅觉得《盲证》实力太强,金荷娜连夺三冠完全有可能。至于媒体; 更已开始煽风点火; 说金荷娜以碾压姿态战胜了宋雅。
【虽然走红欧美,但在国内,宋雅美依旧没市场。】
【出道多年,在国内只主演了三部电影; 宋雅美似乎不受国内导演的青睐。】
【也许,她只适合在好莱坞发展。】
之前还是众星捧月,不过一个月而已; 媒体们就开始对她挑三拣四。就连之前一直备受肯定的演技也开始遭到质疑。
【也就是那么回事吧,“安娜”这个角色宋雅美塑造的并不出彩。】
【又将《晚秋》看了一遍,比起玄斌,宋雅美就像得了面瘫。】
【平心而论但就《晚秋》中的表现宋雅美不足以入围最佳女演员。】
“少看这些东西吧。”赵寅城伸手将宋雅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关上; 带着些怒气和心疼地口吻说:“媒体就是这样; 喜欢拍胜者马屁而将失败者踩在脚下。他们只关注报纸和杂志的销量,喜欢写出吸引公众眼球的新闻; 根本不懂艺术是从来不用分出胜负的东西。”
“可是我觉得他们说的对,其实我在《晚秋》中的表现不是特别好。”宋雅难过地说,回看电影时她确实发现自己在某些环节表现的有失水准,比如刚开场的几幕戏,她的脸部表情就略显生硬; 确实像得了面瘫。
看着她自责的样子,赵寅城心疼死了,双手捧起她的脸有些霸道地让她看着自己。“不许自责。”他轻声说,“只是一部电影而已,无论结果如何都已经成为过去了,每一位演员这一生都会拍出几部让自己不甚满意的作品,所以没有什么可自责的,况且你在《晚秋》中的表现很好,并不是获了奖才能证明你好,懂吗?”
“嗯。”宋雅点点头,在赵寅城嘴唇上轻啄了一下,笑着说:“谢谢欧巴,我会继续努力。”
10月底,《狼少年》正式开拍。
“姐,这衣服你从哪里淘来的?”从试衣间走出来,宋仲基扯着身上破旧的棕色夹克问。
“东大门淘来的。”
“确定是东大门而不是旧货市场?”
“嗯。”宋雅面不改色地点头。其实宋仲基猜对了,这衣服就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在遇到顺依前,金哲秀长期生活在山林里,本来就是衣衫褴褛,饥一顿饱一顿。“你的头发还不够乱啊。”仔细看了看宋仲基的发型,宋雅提出意见。“这边,还有这边最好都立起来,今天拍第一场戏,就是顺依在库房里发现你的样子。你已经好几天没吃过东西了,所以要弄得可怜一点。”
“明白了。”宋仲基应道,任由宋雅揉乱他的头发。
《狼少年》的拍摄地分为两处,一是在首尔郊区,二是在美国洛杉矶。不过洛杉矶的戏份很少,大概在影片中占据10分钟左右的胶片,剩下的全部在首尔完成。开机后第一组镜头就是老年顺依带着孙女恩珠回到四十七年前在乡下所住的别墅。
当初寻找别墅的过程还真费了一番周折。好在半山腰的村里有一家正准备重建的旧别墅,宋雅跟那家商量了好久,人家看在她的面子上才勉强同意将别墅修建时间推后四个月。“只能四个月,多一天也不行。”户主人板着脸说。“这还是因为全家人都是你宋雅美xi粉丝的面上我才同意的。”
“要不算了吧,雅美姐,这家人太苛刻了。”助理劝道。“不如再往山上看看,兴许有更合适的房子。”
“这栋房子就已经很合适了。”宋雅望着颇有些年头的红砖房子,“这个和我想象中的旧宅很像,所以第一眼就决定要在这里拍,我也知道户主人不好说话,但好歹是同意借给剧组四个月。算了,就这里吧,我觉得挺好,如果换做别人家肯定还要重新谈判,说不定会遇到更麻烦的人。”
《狼少年》并不采取顺拍。
这一周宋雅的既定目标是将老年金顺依的部分全部拍摄完成。而其中一幕是电影结尾处的重头戏——已经六十岁的金顺依再一次看到狼少年金哲秀,他还是记忆中青春洋溢的模样,呆呆的,萌萌的,他对她说,你一点都没老,还是那么漂亮。
这场戏是在晚上开拍的。天气很冷,宋仲基就穿了一件单薄的T恤衫。头发凌乱,脸上脏兮兮沾满泥土。
试拍了一遍,宋雅将其中一条白炽灯调了个位置,以便将宋仲基的右脸照得更明亮一些。
“各部门一分钟倒计时准备!”
白苍苍的金顺依打开了仓库大门,这是记忆最初开始的地方。在这个破旧荒凉的库房里,曾经有一位少年陪她度过了生病后最难熬的一个冬季。他还在吗?是死了还是去了远方?金顺依不知道,尘埃在她长满皱纹的脸上盘旋飞舞。
“停!”宋雅从监视器后站了起来。
“有什么问题吗?”扮演老年金顺依的李英兰紧张地问。
“不,您刚才表现的很好。是我想在门口左边的位置加一盏灯。实在抱歉了。”宋雅鞠躬,然后吩咐工作人员赶紧过去。
李英兰摇头笑笑:“不要觉得抱歉,你是导演,我们都得听你的。”
一切布置妥当,第二遍拍摄开始了——
。。。。。。库房里什么都没有,顺依轻轻叹气,神情哀伤,她想这么多过去他肯定已经走了或者死了。擦了擦眼角,她转过准备离开,可就在这时,她看到库房里面,曾经是金哲秀居住的房间有微光透出。顺依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走过去推开门时,看到哲秀双手环抱膝盖,安静地坐在床上。。。。。。。
这一幕,宋仲基的表现非常好,镜头里,他穿着破旧的衣服,微微仰起头,看向推门而入的金顺依。他没有很激动,只是温柔地看着她,目光亦如47年前般纯净。监视器前,宋雅一直没有喊停,她让镜头在宋仲基的眼睛上停留了五秒,然后才说:“好了,转向金顺依。”
不知不觉就到了十二月。
为了拍电影,宋雅跟剧组人员就直接住在了村子里。赵寅城每天都会打来问候电话,但因为《狼少年》有夜景戏,所以两个人聊天常常已接近黎明。其实宋雅有告诉过他不用每天都打电话过来。反正宋仲基在这里,她跑不了。
“嗯,你当然跑不了,但就不担心我跑了吗?”赵寅城很委屈,因为宋雅对他太放心了让他觉得自己魅力不足。
听他诉苦,宋雅莞尔一笑:“怎么,欧巴不想和我在一起了?准备跑?和谁呢?”
“和托尼!”他赌气似地说。托尼是赵寅城为宋雅买的金毛犬,上次偷偷潜入宋雅别墅让赵寅城发现一个问题,那房子太大了,如果哪天进来一个贼,而宋雅正在卧室睡觉的话。。。。。。光想想他就起了一身冷汗。所以第二天就托人买了一条金毛犬回来。并且说宋雅是妈妈,而他是爸爸。
有时?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