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尼玛[出版]》第46章


「所以我刚刚才说,你早已送过我情人节礼物了。」 
她说高中时她家就在公交车终点站,那年情人节爱情留言活动期间, 
她下车前都会花些时间看看那些爱情留言卡。 
当她凑巧看到我写的卡片时,便拜托司机给她。 
「我说这张卡片是写给我的。」她说。 
他笑了笑,没多说什么,便将这张卡片给她。 
「原本只想保留这张卡片当作自己的美丽记忆,没想到我们却在去年 
栀子花开时重逢了。那时我心想,或许在某年栀子花盛开的季节, 
可以营造卡片写的情景。』她笑了笑,「当你说我是你的阿尼玛, 
我就决定在今年5月让情景成真。不过最难找的场景是开满栀子花 
的山坡,我问了很多人、找了很多地方,才找到这里呢。」 
我想开口说些什么,但因感动而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蔡修齐。」 
『嗯?』
「即使我说你是我的阿尼姆斯,也只能代表你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 
可是你真的是我最喜欢的人,没有之一,真的没有之一哦,你就是 
我最喜欢的人。」 
我脑海里莫名其妙想起的旋律和歌声。 
我突然有一股冲动,想学尾崎丰唱这首歌给她听。 
『我唱首歌给你听。』
「好呀。」她说,「什么歌?」 
『Oh My Little Girl。』我说,『本想送你这张专辑当生日礼物。』
「没错。唱给我听,就不用买来送我了。」 
『我……』 
「开玩笑的。」她笑了,「这张专辑我早买了。唱吧。」 
『我刚刚太冲动了,请你忘掉这件事吧。』我怯场了。 
「身为你的阿尼玛,我命令你唱。」 
这两个礼拜来我反复听了上百遍,这首歌我几乎可以琅琅上口。 
我当然无法跟尾崎丰的原唱相比,何况没有音乐伴奏,只能清唱。 
还好参加过合唱比赛,练过男低音,因此唱得不算难听。 
「唱的不错哦。」我唱完后,她拍拍手。 
「记得歌词的最后一句吗?」 
『いつまでも,いつまでも,离れないと誓うんだ。』 
「那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我发誓永远永远都不分开。』 
「可能吗?」 
『这种可能性应该是98%。』
「为什么不是100%?」 
『因为剩下的2%;1%是世界末日,1%是外星人来袭。』 
「不用再走操场三圈了。」 
『嗯?』 
「如果每年栀子花盛开的季节,我们就来这里赏花闻香、听你唱歌, 
今天的一切就会是真实的、活生生的感觉,而不再只是美丽的记忆 
而已。我相信只要我们在这里看到栀子花开、闻到栀子花香,那么 
这种感觉就会一直存在,不会褪色、也不会变淡、更不会消失。」
『那么每年栀子花的花季,我们就一起坐公交车来这里看栀子花吧。』
「嗯。」她笑了起来,「一定哦。」 
栀子花香气随着她的笑容扩散开来,原来她才是最芳香的栀子花。 
我20岁的人生像白开水一样,虽然平淡,但很健康。 
只因认识栀子花女孩,我才沸腾。 
淡蓝的天、橙色的阳光、温和的风、眼前散发青春气息的女孩。 
这是我的栀子花女孩,我打从心底深深地觉得,我真的喜欢她。 
深深的、深深的,深不可测。 
她就是我的阿尼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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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后记:写在阿尼玛之后 
《阿尼玛》这本书共13万字,断断续续写了11个月。
与之前的写作经验相比,这次的写作条件比较严苛。
我不再有很长一段空闲的时间可以写(比方寒暑假),
我只能每天抽点时间,一点一滴写完。
开始动笔是2012年6月,距离上一本2010年10月出版的《蝙蝠》,
已经超过一年半。这段期间我一个字也没写。
并非没有写作的念头,只因教书的工作兼了行政职而力不从心。
但去年6月发生了一些事,我便下定决心提笔,再贯彻意志写完。
至于发生什么事,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原本想先写篇三万字小说热身,然后再写篇十万字小说。
《阿尼玛》的第一章其实就是那篇三万字小说的雏形雏型。
后来觉得这几年已写了好几篇三万字小说,如果再加上这一篇,
而且万一不幸又写得很好,搞不好你从此会改叫我「三万蔡」。
所以我决定写长,把预计之后写的十万字小说纳入结构。
最后长成《阿尼玛》。
多年以前听朋友提起她高中放学时坐公车回家的往事。
她说在公车上,坐着的学生会主动帮站着的学生拿书包,
即使彼此来自不同学校而且根本互不相识。
我听完后觉得很温馨,很想为此写篇故事,但直到今天才完成。
也许现在的学生会觉得那是天方夜谭,根本是唬烂;
但很遗憾,这是真实的事,不是为了使社会祥和而编织出的神话。
至于原先构想的十万字小说,主要以1980年代末的大学生活为背景。
虽然之前写的小说常提及大学生活,但这篇侧重在「社团」方面。
这是以前很少碰触的东西。
《阿尼玛》的时间轴为1992至1994,比原先的设定晚了几年。
而且本来会拉长至1999年,但最后停在1994年5月。
剩下的部分,有缘的话再以另一个故事呈现。
我念大学时,班上有50几位男同学,但只有两位女同学。
某次我睡过头没去参加的班会中,有位女同学提名我当公关,
我因而担任大一下学期班上的公关。
至于她为什么要提名我?到现在一直是个迷。
她和我几乎没有任何交集,也不算熟,彼此只知道是同学关系。
我猜想她也许只是不爽我没来开班会,于是就给我一个教训而已。
总之我没问她为什么提名我,只是默默接受必须当公关的残酷事实。
第一次约女孩子联谊,对方就告诉我端午节过后才有空。
当时挫折感很重,之后回想起来却觉得她很幽默。
第二次约的是校外女孩,在速食店碰面讨论。
一坐下她便说,她对活动形式和地点没意见,因为女生只负责玩。
所有的一切由男生去打点,而且女生交的钱要比男生少100块。
那时的我年轻气盛,一句话都没说,转头就走。
对不高、不帅、个性内向、不太会说话的我而言,当公关其实很怪。
就像我们会觉得大猩猩很适合当保镖,但看到猴子当保镖就觉得怪。
因为担任公关,不得不主动接触一些陌生的女孩。
有的和善亲切,有的趾高气扬;有的美丽大方,有的营养不良。
对我来说,都是难得的经验,让我学习到尊重、包容与沟通。
《阿尼玛》提到荣格分析心理学的一些皮毛,我其实是戒慎恐惧。
虽然这毕竟只是一部小说,读者不会以较高的标准去审视;
但对我而言,我绝不会因为写的是小说而随意卖弄大师的理论。
可惜个人学养不精,书中所言或许有谬误之处,只好请你包涵。
如同之前的写作经验,《阿尼玛》的写作期间也发生一些不好的事。
比方电脑荧幕在完稿前三天突然坏掉、备份的随身碟突然无法读取。
不过这些跟小皮的死亡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小皮的死对我而已打击很大,以致写完《阿尼玛》要再写这篇后记时,
脑袋几乎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写什么?
今年3月初的某个夜晚,小皮吐了一地。
原以为可能只是吃坏肚子,但之后连续两天不吃不喝、全身瘫软。
我急忙抱着它求医,做了检查后,肝功能和白血球指数飙高,
而且腹腔疑似有颗肿瘤。
医生说小皮十三岁了,希望我要有心理准备。
我让小皮住院一星期,我每天去看它时,感觉它都有好一点点。
最后甚至已经可以站起身对我摇尾巴,不像刚住院时的浑身无力。
但白血球指数依然居高不下,而且完全不进食,只靠灌食和打点滴。
我试着拿些饲料给它,没想到它竟然吃了几口。
医生让我带它回家观察看看,可以进食的话状况就不至于太差,
不过要按时回诊,检查白血球指数。
可能是被关在医院太久了,回家后的小皮精神很好。
而且食量也渐渐回复,我一度以为小皮已经痊愈。
但两个星期后,小皮又全身瘫软,不再进食。
它维持瘫软的状态整整一天后,突然挣扎着起身,拖着脚步,
打开阳台的纱门,到阳台排泄。
排泄完后,气力放尽,再度瘫软,无法走回客厅。
我抱着它走回客厅,它依然全身瘫软在地,动也不动,像是狗布偶。
我怀疑它甚至连眼睛都没眨。
小皮,我知道你累了。如果休息够了,就起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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