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时光恋上你》第120章


作者有话要说: 会有小番外
第87章 11。29增加了一个番外
番外一
之前申请留学,托了一位留校工作的大学室友帮她收集某些文件。今天这位室友又联系上童笙。
“阿笙,有件事真的超乎想象的神奇。”
室友用这么玄幻的开场白,童笙以为自己未睡醒。
“刚才收发室的负责人找我,问我是不是10届经管系国贸3班的,说收发室有一封信是我们班上的同学。我说天啊,我们都毕业六七年了,哪个傻子还往学校寄信?结果我一看,不得了,邮戳是2006年10月23日的,就是大一开学没多久,从东北寄来,收件人是你!收发室解释那封信落在柜子缝里,最近搬地方挪来挪去才发现,你说神奇不神奇?服了!”
童笙一听“东北”两字,就联想到金国伦,二话不说让室友把信快递过来。
信是普通的白信封白信纸,因为在柜子缝里呆了十年,已经看得出明显的陈旧与发黄。
童笙一看笔迹,就百分百肯定是金国伦,无需多读信封上的来信信息,她直接拆开翻看里面的内容--
阿笙:
我知道你现在还很难过,但坦白讲,上一封信我不敢提,其实我很高兴,你终于跟他分了手,我很高兴,太高兴!你本来就不应该跟他一起。他不配。
还记得高二的时候,有个周末我跟你坐公交离校,车上我说我喜欢上一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你猜是严冬梅。
蠢蛋,我怎么可能喜欢她,相反她向我表白过,但我拒绝了!
我喜欢的人是你。
我不知道你是故意猜错还是婉转拒绝,又或者是我表达不够明显。刚上高三的时候我又说过一次。
记得吗?我跟你说,“就连大咧咧的焦地瓜都看得出我喜欢你。”
不过你当时也没有回应。
我以为你是打算专心学习应付高考,所以才故意回避。因为我不认为你是讨厌我的。我直觉你不讨厌我,甚至可能有一点点喜欢,对不对?
而我一直都喜欢你。现在你终于摆脱他,开展新生,那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童笙捂着脸躺在床上。她放下信纸,拾起信封研究上面的邮戳,日期真的是2006年10月23日。
她记得当年十一之后,她打电话给邓嘉,被那个梁太太接听了,然后她决意分手,写信向金国伦哭诉。
而手上这一封,是金国伦当时回信之后,新写的另一封。
童笙揉了揉额头,反复细想。
信上提及的公交车那一回她早在突破雅思记起来,至于焦地瓜那一回……
记忆有时候就像一个垃圾场,没人知道到底哪个角落藏着宝物。童笙派出两辆挖掘机,在她大脑里的垃圾场肆意开挖翻腾,终于,挖出来了。
金国伦跟她说那句话时,是课间休息时间,童笙正望着窗外对面实验楼与谢咏儿拉拉扯扯的邓嘉。
当时她根本没有为意旁边的金国伦叽里咕噜念了什么。
童笙想不出贴切的词语去形容事情,天意弄人,峰回路转,还是邪乎?
这封信犹如女蜗补天用的五色石,把童笙与金国伦的那方天地也补得密密实实。
她感慨万千,用手机把信封拍了下来,在微信上发给金国伦。
小狗屁:你10年前的信,我今天才收到。收发室工作失误。'图片'
金国伦:“……”
半小时后,他回复:那我信上说的到底对不对?你当年就有一点点喜欢我。
小狗屁:切,陈年旧事,谁记得!'白眼'
伦gay:我信上没把话说全。
小狗屁:那现在快说!'菜刀'
伦gay:我初中就留意你了。
童笙双眼一直,心跳加速,整个人往后倒在床上。
天,金sir要玩历史大揭密?!
金国伦看着手机屏幕深笑,往办公室走的步履下意识地轻快跳跃。
“金sir,金sir,能借五百块江湖救急吗?”
他心情大好,不看来人就掏出钱夹,潇洒地拈出一叠红色大钞往对方怀里一塞,气度有如财神派钱--不用还!
番外二
暑假的天气是最棒的,阳光明媚,不冷不热,好比陶城的秋天。如此优美的气候,童笙理应放下学业好好享受异国人生,或者回国跟金国伦享受二人世界。
然而她不。
正如金国伦所说,即便考到雅思四个7,在国外,她的语言应用能力依然很低。
起初上课的时候,教授急速且带口音的英语,简直让童笙怀疑对方到底是否在说英语?她过去所学的又到底是什么语言?她没有过多的时间去惊讶,她必须逼着自己去适应,因为教授不会特意为班上的留学生放缓语速。
回到出租的房子,童笙跟金国伦诉说时几乎落泪。当然了,她只吐槽上学时遇到的困难,绝口不提平日生活中所遭遇的尴尬与羞窘。
金国伦让她尝试上课时把教授的声音录下来,发给他,他帮她译。
童笙依言照做。
收到她的音频传送后,金国伦迅速戴上耳机,边听边记,有偷师的错觉。
有了金国伦的中文译本与听课指导,童笙学起来没那么吃力,亦渐渐摸熟了教授的口音与惯用词。但依赖隔着太平洋与有时差的金国伦显然不是长久之策,童笙必须要自强。
她本来恐惧陌生的异国社交,后来找了小菜姐帮忙,便尝试去做义工,参加她确实感兴趣的社团,激励自己勤练语言。平日在出租房,她也是把课本翻烂翻透的节奏。
假若她不好好学,那考11次雅思有何意义?那与金国伦异地有何意义?她过去花出去的时间与金钱,就是为了这两年,再辛苦也要过得有模有样啊,岂能狗尾续貂。
于是即便金国伦在手机里咆哮,童笙仍然坚持--暑假不回国,留在加拿大复习功课。
与童笙合租的女孩是小菜姐介绍的,背景不复杂,人品不错。从初中开始积累集体寄宿生活经验的童笙,与新朋友同一屋檐下并没多少困难。只不过室友暑假回国了,剩下童笙一人,她呆起来竟有点不踏实。
虽说这里治安好,但谁知道她会不会倒霉到国外,中一次人生彩票?童笙相当谨慎,每晚休息之前必定把门窗仔细检查。
这晚她前脚检查好门锁,后脚就听见敲门声,心里不禁微耸。
谁?
许多可能性在她脑里如跑马灯,一闪而过,未来得及捉住一个细究,猫眼就已经告示了答案--她想象不到的答案。
这里的夏夜说有冬天的低温也不为过,风尘仆仆的金国伦穿着长款黑外套,提着行李袋,浑身夹带着一丝寒气闯了进来。
他抿着嘴怒视眼前目瞪口呆的女人,随手把门关上落锁,开腔就低斥:“室友都回国了,你一个人守在这里,有什么阴谋?”
久违的嗓音,之前只能在电话里视频里听见的嗓音,此时此刻是现场收听。跟歌神的演唱会一样,果然还是现场效果带劲。可惜,这个因为她暑假不回国而跟她冷战了数天的男人,操着这嗓音说出来的话不像话,调也不着调!
童笙从难以置信中回神,不悦,故意道:“是啊,我屋里藏着帅哥,夜夜笙歌,就不回家,你怎的!”
金国伦越过她,扔下行李袋兀自闯进内屋,二话不说地一个个房间搜看……
“死伦GAY,你真当我什么人了?就这么不信任我,好啊,我们……”
童笙追在他身后骂,过火的话未说出口,就被金国伦突然转身的拥抱堵住。
他紧紧拥着她,把她的脸按在自己怀里,童笙在他的外套上闻到寒冷的味道。
良久,怀里的人才抬起脸嗔怪道:“对嘛,这才是异国重逢的正确打开方式,搜什么房怀什么疑。”
金国伦松开童笙,小鸡啄米般亲吻她的唇,道:“谁知道,会不会有个,180平米,180厘米,180毫米,的死男人,把你勾走。你阅历少,我怕你,嫌我了。”
他边亲边说,话断断续续。
童笙展开个笑容,大方道:“那是,我见过不少优秀的同学前辈,的确是人中龙凤……”见金国伦止住亲吻,刚才有些苍白的脸色一寸寸变得铁青,童笙来了个转折:“不过,”她举起自己的无名指,“我是有主之人,只能安守本分。”
金国伦哼了声笑,“好委屈你啊。”
“是啊,”童笙搂住他腰身,仰着脸撒娇:“你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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