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有无人问津的美丽》第60章


她抄的是《庄子·齐物论》里的一句话:“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其中有两个字被致音画了双杠线“=”。
“则蘧蘧然周也”的“周也”两个字。
而在边上的空白处,致音还写了自己的名字“致音”和英文大写字符“ZY”。
她在“周也”、“致音”两个字之间落了好几个签字笔的点,似乎在昭示着致音当时在思考什么。而“周也”、“致音”两个字分别被线连到“ZY”这两个字母上。
周也,致音,ZY。
胡英渡大为一惊。像有一大块巨石哐当一声沉入他的心底一样。涌出说不明道不清的复杂情绪。
所以,周也的名字是这样的由来么?
胡英渡给这张纸拍了照,又给这一叠九卷本卡夫卡全集拍了照。
然后继续往下翻。
作者有话要说: 周也名字的由来。
第一部快完了。
第51章 —51—
胡英渡翻到了一本歌词本。
歌词本有些旧了,胡英渡掸了掸上面的灰尘,一页一页地翻阅。
歌词本的最后一首歌,是用红笔写的,「她从不涂口红」
吴念慈随胡英渡看了一眼,说,“是高考出事后在医院写的。最后一首歌。后来她不仅不写歌,连唱也不会唱了。”吴念慈顿了顿,说,“很可能也是你说的认知功能失调。”
胡英渡拇指在歌词的最后一句上摩挲。
「不涂口红的女人,是磨不平棱角的红石头」
吴念慈忽然想起什么,匆匆跑了出去,过了五六分钟又飞快跑了回来,递给胡英渡一张照片。
“当年带头打致音的女混混。”
女混混涂着姨妈色的哑光口红,双唇红的像蛇的舌信子,邪佞得渗人。
吴念慈接着说:“这女混混因为行事恶劣,欺负过很多女生,后来被判了三年,现在还没出狱。”
致音过往的一切仿佛一堆散落的积木,终于在胡英渡的脑海里慢慢拼凑成它原来的样子。胡英渡给这张歌词稿拍了张照片,问:“致音从不擦口红。”
“没擦过。化妆的时候也不擦。”
胡英渡:“……”
胡英渡又在致音的房间里仔细转了一圈,拍了许多照片,最后退出房门。退出房门关上带起一阵冷风,冷风带动了写字台上的报纸窸窸窣窣地抖动。
其中有张报纸滑落到了地上,上头报道了北京的一个地下摇滚乐队。乐队的主唱三七分的金发,粉红色皮衣,黑色破洞牛仔裤,人瘦的像根杆子一样,胸前露出的一片爬满了青黑色的纹身……
吴念慈领着他到隔壁的房间:“这是她的实验室。她经常一个人在这里做点小实验。”
胡英渡目光一扫。
实验室很小很单薄,没多少东西,但所幸阳光很好。实验台上有一台显微镜,显微镜上蒙着一层灰,显微镜边上是各种画电路图的草稿纸还有小型电路装置。再过去点,还能看见一个水仙花的生长观察日记,但日记停在两年前。
胡英渡问:“她平时不太待在这里?”
“嗯。她待书房多点,实验室是以前她爸喜欢待的地方。”吴念慈说,“边上还有个储物间,里头有很多旧唱片,她爸以前也经常待那个房间,致音出事后,还经常待在那里。”
胡英渡身子一顿,马上跟了过去。
储物间里有一整排的唱片,还有老式的留声机,唱片机,CD机。
“她爸喜欢林肯乐队,她也很喜欢。经常跟她爸一块听。”
胡英渡问:“我能听听她以前听的歌吗?”
吴念慈愣了愣,指了指电脑,说:“当然可以。”
胡英渡得到准许,迅速开电脑找出播放列表,开始放致音以前经常听的歌。
第一首枪花乐队的《don‘t cry》。
然后是鬼束千寻的《月光》,女歌姬的声音空灵婉转,牢牢摄住人的心魄,紧接着是林肯乐队的《lea。ve out all the rest》。
……
接下去的几首却慢慢走入消极,あいみょん唱的《生きていたんだよな》(她曾活过啊),副歌部分高唱着:
生きて生きて生きて生きて生きて(她活过她活过她活过她活过她活过)
生きて生きて生きていたんだよな(她活过她活过她也曾活过啊)
然后又是一首中岛美嘉的《僕が死のうと思ったのは》(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副歌部分干脆纯净的声音唱着:
仆が死のうと思ったのは,心が空っぽになったから
我也曾想过一了百了,是因为心已空无一物
……
列表的最后一首,是世界有名的“自杀”名曲。
作曲家鲁兰斯·查理斯的《犹豫的星期天》。
胡英渡没听完最后一首歌就关了音乐播放器,侧过去问吴念慈,“致音她那时候,有没有任何自杀的倾向?”
吴念慈恍若当头棒喝,脸色白了再白,半晌,才说:“我……我没发现。”
我没发现,也就代表,致音很可能有。
她想过去死。
胡英渡拍下了整一个歌单列表,起身从这个储物间里走了出去。
这件储物间,实在是太压抑了,压抑到有那么几个瞬间,胡英渡甚至怀疑致音的父亲绝不是和小三离家出走那么简单。
吴念慈帮胡英渡找了个客房暂住,两人点了外卖吃晚饭,吃完晚饭,胡英渡简单地参观了致音的卧室。
致音卧室里东西不多,唯一一个胡英渡想看的地方是一个被致音上了锁的保险柜,吴念慈说这很可能是致音放日记本的地方。
医院这边,致音愣愣地看着多日不见的陆修远,反应了好一会才礼貌地笑出来:“陆学长?”
陆修远把水果篮放在一边的桌子上,温儒一笑:“这么久没见,你不会是不认识我了吧?”
“陆学长哪里的话。”
“吃饭了吗?”
“我妈妈是不是又麻烦你来照顾我了——陆学长,对不起啊,我妈妈就是不放心我——”
“没有,你别有压力啊。我也算你一个朋友是不是?你没道理每次我来都推开我呀——”
“……”
致音说不过陆修远,最后老老实实地穿上外套,跟他去外面吃饭。
只要陆修远这人在,那话题肯定不会冷场。陆修远跟致音坐在路边的大排档,一本正经地给致音科普起大排档的起源:“话说大排档还是二战后的香港,你也知道嘛,百业待兴,很乱,可人饿啊,所以就有聪明的人啊,直接在路边卖熟食……”
致音听着就开始笑了。
时不时还插一两句。
两人吃的一顿撑,结完账,陆修远问她,“要不要沿路散个步再回医院?成天坐出租车也没啥意思。”
“……行。”
陆修远倒是有些意外,主动提起了周也:“你不怕你的也哥哥生你气了?”
致音撇撇嘴,想笑,但更想哭,“他没空生气。”
“怎么没空?”
“他要去日本了。和他的乐队一起。”
陆修远一怔,“怎么这么突然?”
致音就沉默了。
两人在十一月兜头的冷冽星光里,并肩前进。走着走着,致音却忽然停住了。
她目光落在不具名的某盏路灯上。那灯光像一层冷白色的雾气,聚在路灯四周,像隆冬时人呼气的那团白烟。
致音在烟雾里,迷迷蒙蒙地看见周也那张脸,轻声说——
“其实一点也不突然。哪怕我把线轴牢牢抓在手里,但在世人看来,风筝就是属于春风和天空的。
周也就是那只风筝。”
致音低下头,闭起眼,想起周也这个人,握紧拳头像要抓紧什么东西一样,“抓不住的。他就像沙子,可以飞到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但绝不会停留在我手心里。”
陆修远深吸了一口气。
他知道为什么周也要离开。
因为致音的潜意识里已经明白,已经觉悟到,周也这个瞒不住了,所以在致音为周也写的剧本里,为了成全周也永远存在,给周也写了一个远走他乡的剧本。
所以此时的致音如此肯定以及确定,她是如何如何都抓不住周也的。
不是她不想留住周也,而是现实不肯再让她留下周也。
陆修远伸手想搂一搂致音的肩膀,想让她别再那么难过,但手伸到半空中,却还是拿了回来。
他轻轻说:“致音。别怕,他会好的。他会前途光明,梦想成真。”
致音背脊僵硬,但头却用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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