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人是心上人》第67章


齐辉心里滚了滚,难道是抢劫的?
“八百……八百万左右……”
“做这个行当多久了?”
齐辉心下一颤,“……两年。”
“这八百万我要了。”阙之羡声音冰冷,不带丝毫感情,一如寒冬的风。
“八百万和你的命,你要哪个?”
“我……”齐辉咬紧牙关,手指已经蠢蠢欲动的探向腰间的□□。突然目眦欲裂,“我要杀了你!”
阙之羡右手持枪抵着他脑门,在他动手前早就有所防范,等他拿枪的手一掏出,他手速极快的反转齐辉握枪的手,一瞬间而已,对准他的枪口反而对准齐辉自己的腰腹。
☆、第六十四章
这让齐辉一时转不过弯来。
对方无论手速还是力道,还有把控能力,都不是他能抵抗的。
阙之羡连之前在美国的那群嫌犯都能对抗,更何况如今的齐辉?
在美国时,贺老大那些人也算是枪口上舔血过日子的,都落得个被抓的下场。
平常只会把枪作为炫耀品的齐辉哪有那么多血性?
早就掉钱眼儿里了,整日想着如何寻欢作乐,追求人生乐趣,享受别人夸奖。
此刻更加没有还手的余力。
这些都发生的很迅速,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所以距离目的地还有一段距离。
“你敢开枪吗?”阙之羡眸光冰冷,铺天盖地的冷凝气质爆发在这间狭小的车厢里。
齐辉当然不敢,他左手堪堪把着方向盘,但他持枪的右手被面前的人反别过来,对准自己的肚子,同样的,黑黝黝的枪口此刻对准的是自己的肚子啊,他会傻到自寻死路?
“你……你要杀我?”齐辉终于后怕了。
头顶一个枪也就算了,自己肚子上还有一只自己的枪。
那得多憋屈啊……
“我……我错了……老大饶命,老大饶命。”齐辉连连求饶。
阙之羡沉默以对,看来并不是每个人都不怕死。
他扫了扫前方,再过一个路口就有摄像装置了,时间紧迫,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微微沉凝,他手上适当的用力,击向他的颈部。
齐辉登时眼前一黑,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没人把控车子,车身瞬间摇摆起来。
阙之羡立即把握住方向盘,将他拖到狭小的后车厢,而后坐在驾驶位上顺利掌控这辆易主的大卡车。同一时间,他将后车厢里的几大袋拎袋拎到副驾驶座。
这里面,就是那笔钱。
他从刚才就发现了,这笔钱藏着车椅后。
事已至此,已经成功了大半。
八百万……
他突然想到她,她略淡的容颜浅笑的样子,心头顿时一阵柔软。
那天,她希望他给她讲句情话。
他吝啬的说了那一句。
他说:会在他有生之年,倾尽全力,对她好。
他其实并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对一个人好。
从以前,他知道怎样孝敬父母,爱惜弟弟,保护手下,做好师长。
但他从来没有谈过一次恋爱。
并不是不谈,而是实在没有时间,在年少时期他就一直在警局被父亲严格处于高度训练中,一年回不了几次家,军队里大多都是男孩子,女孩子算是很稀少。再后来他当过兵,更加磨炼己身,他已经开始参与父亲的作战中了,可以一连破上好些案子。
父亲很欣慰,但噩耗也随之到来,父亲坏了那些人一些大事,终究树敌太多,深陷险境。
其实以父亲的高官政要地位,完全可以坐享其成,不必参与最危险深层的战斗,但他还是义无反顾。
那时候他像是一头孤狼,只想着如何复仇,怎样杀光那些人。
父亲故去后,整个家庭的重担落在了他的肩上,但多年军旅生涯下来他身上的血性气与日俱增,再加上复仇的戾气越发让他身上的气质凛冽如刀。
还是母亲开解了他,让他远离这些血海深仇前往国外留学,散心。
那时候,他脱下了一身戎装,前往很多国家,英国、法国、俄罗斯、美国。
他看到了英国伦敦的泰晤士河汩汩流淌,夕阳西下伫立在河边的剑桥大学。他也看到了法国壮丽的埃菲尔铁塔,站在塔顶上,那是怎样的夜呢,火烧云未曾褪去的火红天空像一尾展翅腾飞的凤凰,可明明,天际的另一头,已经缭绕起了深夜的绛紫色,他站在灯火通明的顶端,俯瞰天地大势,云卷云舒。
他去了很多地方,走过很多路,沿途看了很多风景,这些都是他从军多年从未见过的美好。因为不曾看到过,所以格外珍惜。渐渐地,他的心性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他会耐心的站在俄罗斯繁杂城市的街头,冗长冗长的道路铺展向远方,他可以凝望天空好久好久,久到仿佛不知身处何处。
以往动若孤狼的他此时终于尝受到了生命的宁静、安详与温和。
那几年,他最喜欢去山间看雾气,虚白色的雾飘忽来去,不定行踪,多像他这些年来的奔波徘徊。
求学的那几年,他学会了很多东西,也学会了各个国家的一些语言,更懂得了人性最初的温柔。
那是他曾今不曾拥有的,更是铁血的父亲不曾教导他的。
这些一切背离初衷的蜕变,都是逝去的时间和往来的陌生人在人生的长河里渐渐教会了他。
教会了他怎样以礼相待他人,教会他如何温柔处事。
再后来,他回了国,母亲希望他改行参与别的工作。
但他毅然决然重新穿上了那套军装。
军绿色外套的底色,棕黄色的腰带,凛冽的军帽。
他不再变得像孤军奋战的孤狼一样,仿佛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变得宁静,温润,像一块终于打磨掉尖锐棱角的玉璞,华然天成。
再之后,母亲被逼逝去,弟弟不知所踪,他沉下悲伤投入到工作中,每日奔波于犯人与危难之中,血海尸山里也不能改变他宁静淡雅的气质。
小半生的沉浮洗练,他终于脱胎换骨,在那次赴美查案时无可奈何当了一回临时教授,继而遇到了她。
命运总是这般神奇,终于为他带来了一点小小的恩惠。
他很珍惜,但常年与生命作斗争的他比谁都知道,他的性命仿佛宦海沉浮,早已不是他所能决定与把控的。
所以那天,他让她失望了,所以最终,他只能说出那句话。
倾尽所能,对她好。
这是他这小半生以来说的第一句情话,或许不像样,或许根本不算句情话,或许很普通,但他无能为力。
很多事情,从来都是命运使然。
如果说,从一开始的军旅生涯开始是父亲的期盼。
再后来,就成为了他一生的职责。
如今,他所能想到对她最好的一件事情,就是替她夺回黎氏大权。
这是他承诺她的。
他必须做到。
他要她不止是她的不可侵犯,也是黎氏集团的高高在上,他知道,她很重视她的父亲,也很重视黎氏。
因为那才是她的家。
而他,只是她的过客。
所以,他义无反顾。
……
此时,已是晚间十点五十五分,离十一点交货时间还有五分钟。
夜空漆黑。
阙之羡已经隐隐约约可以看到远方的大桥。
大桥两边的人行道早已没有人影,凄凉空旷。
阙之羡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盖住后车座的人影。
速度不缓不慢,很快就到了。
他将大卡车停在桥底的路边。
等待来人出现。
时间流逝。
十一点整。
一道清脆的手机铃划破静寂的车厢。
手机随手摆放在手刹前方的空位上,他接起,是一个陌生人的声音,很粗犷:“来了?下来吧,走到桥下来。”
阙之羡没有出声,挂了电话,他从副驾驶座里取出两个大型的拎袋,里面都是大把的现金。
他从车里找了顶鸭舌帽,半遮住了自己的面容,而后拎着袋子下车,缓慢的走向桥下的阴影处。
不远处的四周,树木散乱,但好在下方有土丘。
陆恒、小岚他们早就守在这里,紧张的不行,就怕出了什么差错。
特别是陆恒,后面的衬衫都被冷汗浸湿了。
好在下来的人是阙队无疑。
虽然带着鸭舌帽,但是多年相处下来,又怎能不清楚他的身形?
陆恒蠢蠢欲动,就打算一击而上,把这些贩卖□□的个个抓捕!
近了。
阙之羡走的更近了。
他将鸭舌帽扶低了些,远远望去,终于看到四五个人,眼睛里泛着冷光。
声音很沉,“钱呢。”
阙之羡将手中的现金往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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