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少年》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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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竽充数这一套在B大里根本行不通,我蹩脚的英语很快被拆穿,大家讪笑的表情令我实在没脸再继续混下去了。
小船哥安慰我说:“乔乔,没关系的,你在这里待着也不舒服,何必勉强自己。学好英语急不得,你每天安排时间出来背背单词,先把四级过了。就算第一次过不去也无所谓,还能考好多次呢,毕业之前过了就行。”
想到可怕的英语四级,我更颓废了,王莹说,在B大就没怎么听说过考一次不过的,吓得我晚上睡觉都枕着单词本。而小船哥又总是不懂,我这么努力地在英语社,到底是为了什么。
“小船哥……”
“嗯?”
“没什么。”
我还是说不出口,就像80度的水,找不到沸腾的勇气。
我比不上琴子,到底还是退出了英语社。
同样身为英语苦手的徐林很仗义地安慰了我,她说:“凭什么咱们要考英语四级、六级、专八、雅思、托福、GRE啊!汉语才他妈是世界上使用率最高的语言好不好!全地球60亿人口,1/4都在用汉语拼音而不是英文字母。以后就应该让那帮老外来考汉语四级,也给丫出题:‘第一题:小明说:这根铅笔是小红的么?小强说:你大爷的!我的!问题:铅笔是谁的?选择:A。小明的;B。小红的;C。小强的;D。大爷的。’”
徐林的模拟题把我们全宿舍逗得前仰后合,她得意地说:“怎么样,干脆跟姐混动漫社吧!我们现在分派了,一拨是宅男派,打算在漫展搞人形电脑天使心、新世纪福音战士、橙路那种范儿的;一拨是御姐派,我们坚持要做出同人志,起码也得是圣战、X战记这种感觉的,绝对不能弄成一堆大胸萝莉。你来吧,也可以为我多加一票。”
“不去不去,我是走少女漫画路线的,跟你们搞不到一起。”我摆摆手。
“要不来我们剧社吧,我们要做个欧洲中世纪的话剧,不过据说要和英语社合作呢。”千喜说。
“那更不去了!”我趴在桌子上,下巴抵着厚厚的英文词典,“算啦,你们就让我自生自灭吧,英语四级都不一定能过的人,就不应该去什么社团,尤其是英语社。”
电话适时响起,王莹去接,转头冲我说:“精神慰藉来了,喏,你男朋友。”
是秦川。
他在每个不去念书的清晨都会给我来一通电话,不管我怎么解释,我们宿舍的人都不相信我们是单纯的伟大的革命友谊了。她们一致认为没人会在远洋之外有这样的惦记,即便我把他描述得凶悍、简单、粗暴、又笨又蠢。
我那时觉得,只是她们不懂我们而已。
第十一节
“喂……”
“怎么啦,这么有气无力的?”
“我的极烂英语被发现了,然后就退社了。”
“哈哈哈,我就说嘛!你们B大社团还是有底线的嘛!”秦川一下子高兴起来。
“滚!”我愤愤地说,“你这种在加拿大却只能说中文,只能靠卖身求生存的人有什么资格嘲笑我!”
“你大爷的!”
我想起刚刚徐林的汉语四级题,忍不住笑起来,我给秦川讲了一遍,把他也给逗笑了。
和秦川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说B大学习生猛的那些牲口们,说加拿大那群无趣的胖子,说北京秋天没有暖气的宿舍,说温哥华说下就下的大雪,说入秋的银杏,说红色的糖槭,说小船哥,说陈宝嘉。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和我最安详的时间,人生那么长,多少难过,其实并不需安慰,只要陪伴。
退出英语社的我成了我们宿舍最悠闲的人。徐林的漫展争夺战进行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虽然都是CLAMP的漫画,但艾儿妲和司狼神威的两大阵营已经吵得不可开交。王莹最终去了学生会,系里果然对她照顾,她在那里做得顺风顺水,一副天生当官的样子。娜娜跟着山鹰社做基础的训练,最主要的当然还是关注杨澄,她说杨澄要了她的手机号,甚至会为了中午和她偶遇,特意从二食跑到三食,她觉得这才是人生真爱,至于千喜,那不过昙花一现罢了。千喜压根不管这些,他们排的戏叫《被诅咒的镯子》,一个有宗教色彩的悬疑剧,因为全英文的念白,他们临时抓了小船哥参演。在两个社团里,他是英语最好、气质最佳的男生。我因此有点后悔,当初应该听千喜的去他们剧社打杂,这样就能天天赖在他们排练场了。
他们常常排练到很晚,偶尔我会过去看。排练场的教室里吊着长长的管灯,从靠墙贴的大镜子里,我能看到自己的身影。他们在我眼前上演欧洲中世纪的一场悲欢离合,伦敦音飘来飘去,虽然听不懂也觉得好听。白灼灯的白光有些凄凉,但舞台中心的小船哥还是融合了他特有的光芒。其中有一场,是小船哥饰演的城堡内侍亲吻他晕厥过去的心爱的小姐,他垂下头,温柔而克制地捧起千喜的脸颊,轻吻下去。我看得仔细,他吻在了自己的手背上。
于是我想起了很久之前那次《白雪公主》的儿童剧,在我闭着眼睛等待的时候,一切戛然而止,一直到今天,还是这个样子。真是场冗长的暗恋啊,我长长叹了口气。
经年累月的时光在不停发酵着秘密的爱恋。在那间排练室的角落里,我终于停下来想,我该怎么办。我一直追着小船哥的脚步,从他搬走的那天开始,跌跌撞撞地从我们的院子里,一直追到了B大。每次气喘吁吁的时候,他都会回过头,冲我微笑着伸出手。我从来没拉过的那双手,已经是我所有的向往。而他是怎么想我的呢?在我吵着闹着要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在我央求他一定等我的时候,在我第一个给他看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在我胁迫他不许找女朋友的时候,他怎么想呢?把我当作撒娇的妹妹,或是,或是一种掩埋在岁月里的心动?
我一会儿想红了脸,一会儿想白了脸。我总忍不住往好了去期盼,去琢磨他一丝一毫的语气动作。想他轻抚我头顶时手心的温度是不是比36度要灼热,想他从小呵护我时是不是已经将我视为特别,想他是不是只有对我才会这么认真地实现承诺,想他是不是只有看向我时才会露出那么明亮的笑颜。所有的暗恋者都是最好的小说家,在我的脑子里大概编写过无数版本的故事,我畅想过各种美好的结局,但又总在最欢喜的想象来临之前,开始质疑,开始否定,开始惧怕。
排练结束,整间教室都熄了灯,而我则熄了繁杂的梦。
暗恋是个潘多拉盒子,里面有最好的也有最坏的,在没打开之前,它才是最美的。
第十二节
千喜说,喜欢一个人是要说出来的,暗恋于人于己都是一场无妄之灾。
那天是深秋了,B大到了我最喜欢的时节,我和千喜并排走着,她稍稍快那么半步,我能看到她的侧影,梳着马尾,昂着头,充满了勇气。
“乔乔,人生可以错,但不可以后悔。一辈子就那么长,错就错了呗,谁又能一直活得对呢?但后悔可不行,你永远没办法重来一遍哪。”
“可是,万一被拒绝呢?”
“那就大大方方地告个别,这世界哪有百分之百成功的事,也没有一个词叫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我们只说万一。所有的没胆量都不是害怕面对别人,而是不能接受自己。你怕被拒绝,无非是担心伤心,担心狼狈,担心以后。可是如果真的不喜欢,那就是不喜欢,不伤心不狼狈都是假装,那根本就没有以后。”
千喜突然摘下她的红棉线手套,握住我的手,“暖么?”
我怔怔地点点头。
“这样呢?”她后退一步,保持着握手的姿势,却离开了我的掌心。
我摇摇头。
“你看,再多的温暖,不传达就不能抵达,这多遗憾。”
我感激千喜,尽管很多道理在她身上或许畅行无阻,在我身上则会四处碰壁。我想一定是谁对她说了最动听的情话,她才会这么骄傲这么洒脱这么美。我可能做不到像她这样子,但是在我小小的人生里,我还是做了个决定。
我要告诉何筱舟,我喜欢他。
所有的结果我都能接受,因为这样我就有了答案,去告诉初有记忆的我,去告诉亦步亦趋送他到胡同口的我,去告诉初中被欺负时以他为信念的我,去告诉高中孤独时为他刻苦学习的我,去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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