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雨停》第7章


说完还耍帅一般弹了几个炫技和弦。
北雨烦死这个不速之客,对他的吉他技巧也毫无兴趣。
正想着如何将人赶走,忽然听得砰地一声。是沈洛跳下地的声音。
她微微转头一看,却见沈洛竟然提前离开。
她没兴趣和男生闲聊,看沈洛走了十几米,就赶紧起身说要回寝室,匆匆跟了上去。
留下半天没反应过来的吉他男生。
回到宿舍区,看到沈洛的身影消失在男生楼。北雨看了看手表,比往常提前了二十分钟,也就是说今晚她和他的约会少了二十分钟。
真是一个失落的夜晚。
北雨只能盼望明晚仍旧是晴朗天。
除了每天晚上抱着手风琴在沈洛面前刷存在感,白天北雨也没落下,仍是三天两头往他的教室跑。
打得自然是找江越的幌子。
因为去得多了,江越那几个狐朋狗友也就认识了她,偶尔就会开玩笑逗她。
这回傍晚下了课,她又跑去找江越。
“越哥,你妹妹越来越漂亮了!你问问她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
一个男生见到她出现在后门,吹了声口哨,朝江越笑道。
她今天没穿校服,穿了一件冬裙,披肩长发,确实很漂亮。
江越白了男生一眼,很不客气地踹了他一脚:“你能不能先撒泡尿照一下?也不看看什么德性!我妹是你这种人渣能染指的么?要点脸行吗!”
那男生也不知从哪里拿出一面小镜子,左右照了照:“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世间难得美男子是也,与小雨学妹郎才女貌!”
江越再次踹了他一脚:“我呸?语文就没及格过,还拽成语!我跟你说我妹就喜欢成绩好智商高的,你这种蠢蛋再胡说八道,信不信老子揍你!”
“越哥饶命,小弟错了!”
北雨木着脸白了眼打闹的两人,又看向坐在里面的沈洛,好在他戴着耳机,应该是没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玩笑。
“江二狗,你昨天不是说今天傍晚要去跟高二打球,要我当后勤什么的么?还去不去啊?”
江越从地上弹起来,也不知从哪里摸出个篮球:“卧槽!差点忘了,赶紧去,不然那群高二菜比还以为我们怕他们呢!”
北雨无语:“江二狗,你是去打球不是打架。”
江越不以为然地嗤了一声,招呼旁边几个人高马大男生准备出门。
走到了门口,忽然又想起什么似地转身进去,走到沈洛旁边,拍拍他的肩膀。
北雨不知他这是来得哪一出,还以为他是要找人茬,正要跑进去拉人。江越已经开口:“洛神!去不去打球?高二那帮菜比打法很野蛮,我们人手有点不够,算你一个怎么样?”
沈洛将耳机扯下来,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淡淡瞟了眼门口的几人,站起来道:“好。”
北雨心中大喜,不由得在心中给江越比了个大拇指。
她决定至少一个星期不叫他江二狗了。
江越是自来熟的性子,之前邀请过沈洛几次,每回都被他拒绝,要不是他们就六个人,想完虐高二那群家伙显然难度,他今天也不会再去热脸帖冷屁股。
虽然主动邀请了,但其实也只是随口问一下。
听到沈洛答应,他竟是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立马嬉皮笑脸一副跟人很熟的样子,搭上沈洛的肩膀:“我就知道哥们你行的,高手吧?”
沈洛面无表情地将他的手拨开,淡淡道:“凑合而已。”
北雨跟着江越一行下楼。
到了楼下,他拿出钱包递给她:“去小卖部买一提水!买完到球场找我们。”
她嗯了一声,拿过钱包喜滋滋就跑了,江越都有些没反应过来,看着她雀跃小跑的背影,摸摸脑袋嘿了一声,嘀咕道:“平日里让她帮我跑点腿,十次有九次都不会答应,答应的那次肯定也要给好处才行。今天这是吃错了什么药了,这么好说话!”
旁边的男生笑道:“江越,你也不怜香惜玉,让你妹一个人买一提水,她能拎得动么?要不然我跟她一起去?”
江越嘁了一声:“放心吧,别看她细胳膊细腿儿的,力气可大了,我都打不过她。”
沈洛看了他一眼:“你们先去操场,我去宿舍换衣服。”
等他走开,江越旁边的男生凑到他耳侧:“以前叫他不是都不来的么?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江越不以为意道:‘谁知道呢?反正多个人手总是好事!走走走,高二那帮菜比估计早到了,咱们磨磨蹭蹭,还以为怕了他们呢!’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一个戏精;男主,一个布景。
6、打球
小卖部正是人多的时候,北雨挤上前要了一提水,单手拎起转身就走,余光忽然瞥到旁边有一道熟悉的身影。
她看见柜台前的沈洛买了一盒口香糖,也正要离开,两人就在前后脚。
北雨灵光一闪,立刻双手提着水,装作很吃力的样子。
正常来说,只要沈洛认识她,就知道她是给他们买的水,于情于理都会上来帮忙。而只要他上来帮忙,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的交集。
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
于是手里总重量十来斤的水似乎更沉了。
就在她心里噗通噗通狂跳时,手上忽然一轻,她面上一喜,紧接着又是一僵。
“你怎么买这么多水?拿去哪里?”邵云溪一张笑嘻嘻的脸赫然出现在北雨面前。
开学半个多学期,除了同桌和室友,北雨和班上的同学相熟还不多,邵云溪算是最熟的男生,毕竟就坐在她后桌。
这位邵同学是班上期中考试的第二名,据说初中就获过奥赛奖,颇得老师喜爱。加上模样生得不错,女生卧谈会中,算是重点讨论对象。
但对北雨来说,邵云溪就只是一个还算优秀的男同学,连朋友都还算不上。而且她最近觉得这位优秀的男同学有点烦人了,不仅老是跟她借东西,还走哪哪儿都能遇到他,尤其是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几乎每天都遇到,然后就顺便坐在一桌,已经严重阻碍她在沈洛跟前刷存在感。
比如说现在也是,本来是幻想沈洛“助人为乐”,哪知就被忽然冒出来的邵云溪横插一脚。
但人家一片好心,她只能干笑了笑,道:“我哥他们在操场打球,让我帮买水送过去。”
“你哥高三的吧?我经常看你往高三跑。”
“是啊!”
北雨心不在焉地和他说话,眼角余光一直注意着斜后方沈洛的动向。在她话音刚落下时,他已经迈着长腿超过了她和邵云溪,只留下一个背影给她,很快就走远了。
助人为乐的邵云溪帮忙将水送到球场边,有点依依不舍的离开。
此时江越他们已经换好运动服,准备开始比赛,江越十分流氓地又是朝对方比中指,又是放狠话,
北雨有些无语得抽了抽嘴角。
她对篮球其实没什么兴趣,但对沈洛打球非常有兴趣。
不,简直太有兴趣了。
看到换了运动服的他,站在臭流氓一般的江越旁边,几乎有种令人神清气爽的感觉。
比赛一开始,就打得很激烈。
江越是前锋,他虽是体育生,但篮球并不是他的强项,打法基本上属于粗糙野兽派,好在他是练长跑的,长处就是跑得快耐力好。
他不盯人只盯球,对方谁拿到球他就蹿上去跟谁抢,在场上活跃得过度,以至于观众的目光基本上都被他吸引。
只有北雨一直看着沈洛,他似乎不愿刻意表现,甚至不主动跟人抢球,但技巧意外得好,接到传球,基本上不会给对方球员抢球的机会,直接就会投篮。
十分钟不到四投四中,其中三个三分球。
在北雨眼中简直帅呆了,只要看到江越成功抢断,就恨不得让他赶紧传给沈洛。
偏偏江越一股子蛮劲,虽然是抢断小能手,却每次抢了球就跟无头苍蝇似的,似乎根本不知道要传给谁。尤其是遇到对方两人拦截,就完全乱套,只知道闷头突破。
北雨见着沈洛就在他三米外,正好也没人防守,急得跳起来大叫:“江二狗,左后方传给沈洛!”
十五岁的女孩,声音清脆得几近刺耳。她这一声喊出来,明显感觉到刷刷的目光朝她看过来,甚至球场上的沈洛也微微眯眼扫了她一眼。
她赶紧装模作样的用手拨了拨头发,一脸你们认错人了的样子。
好在江越倒是听进了她的话,举起球朝左边一扔,沈洛将目光从场边移开,接到球迅速跳起投篮。
哐当一声,篮球完美入洞。
场边一片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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