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迷妹》第34章


听说节日里,南有乔木的客流量都会比平时少一半,其中大部分顾客是住在周围的居民,只有部分是慕名而来的年轻人。
在这一个月里,拉伊莎见到了三次面包店女主人的儿子。
他的的确确算是个帅家伙。
见到面包店女主人儿子的第一眼,她就明白了为什么伯克利酒吧里遇到的那个女孩会被迷得神魂颠倒了。
在这一个月里,拉伊莎和面包店女主人的儿子只说过一次话,那一次还是由于她工作上出现的意外纰漏,而乔樾正好帮她救了场。
2017年1月1日,这可能是拉伊莎最清闲的一天,吃过中午饭之后,来面包店的顾客更是少的可怜、寥寥无几。
也是在这一天,她第四次见到了面包店女主人的儿子,那个名为“乔樾”的年轻人。
他打开门转身的那一刻,拉伊莎看到年轻人背上背着粉红色的双肩包,那包和他的气质可不相称。
皱眉,不解地皱眉。
不过很快,她就明白了。
和乔樾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剪着乖巧短发的女孩,那个女孩穿着嫩黄色的宽大卫衣和黑色短裙,脚上踩着一双栗色的带蝴蝶结雪地靴,还有她手里抱着的她的大衣外套。女孩略微垂着头,两边的头发齐刷刷地遮住了女孩的脸,仿佛是和拉伊莎作对,她看不清女孩的具体面容。
但至少拉伊莎知道了,乔樾正背着的粉红色包包肯定是为这个女生而背的,她十分肯定,甚至可以赌上她一个月的兼职工资。
直到刚进门的两人和拉伊莎的距离越来越近,拉伊莎终于看清楚了短发女孩的长相。
她是个混血儿,一定是的。
那双漂亮的海洋般的眸子是骗不了人的。
有着这样外表的女孩就算被成为是“上帝的宠儿”也不为过。
“好热啊。”女孩露出了她进门后的第一个笑容,笑容很大,甚至露出了两颗洁白的牙齿,显得十分可爱。
“刚刚说了,不要跑,不要跑。”乔樾也开口了,似是很严肃很生气的样子,但是那个女孩却只是吐吐舌头,可爱地说,“听说跑起来会暖和一点啊,外面真的太冷了。”
“但你还自说自话脱了外套。”年轻人又开扣给女生冠上了另一条“罪状”。
拉伊莎原本以为女孩还会娇嗔着反驳,但是她猜错了。
这个女孩伸出一只手,抓住了乔樾左手宽大的衣袖,主动认错道:“下次不敢了,好不好?你不要生气啊。”
“我没有生气。”年轻人矢口否认。
“你有。”
“我没有。”
“行行行,你没有。”短发女孩再一次妥协,顺了乔樾的意思,又主动将乔樾背着的包取下来,道,“我好渴,想喝水。你给我倒一杯,好不好?”
那一刻,拉伊莎想,没有人会拒绝这样可爱的女孩子的小小的请求的,没有人。
但随后,她又是皱眉。
“面包店女主人的帅儿子,不喜欢说话,一点都不喜欢,也不喜欢笑,很少笑。很不可爱,非常不可爱,总是摆着一张没有表情没有情绪波动的脸。就像是茅坑里的臭石头一样。”
那个在伯克利酒吧买醉的女孩说的话又在耳边响起了,一遍又一遍。
想起那个女孩悲伤独白的话语的时候,拉伊莎觉得自己心跳好像停了一拍。
那个女孩一定是很久没有回来了。
所以,她不知道,面包店女主人的帅儿子会笑,有时候很幼稚,会争执,不让步,而且还会教育人呢。
元旦节当天的下午,拉伊莎还发现了别的酒吧女孩不知道的关于面包店女主人的儿子的秘密。
他可以耐心地花上一下午的时间给那个短发女生辅导功课,他拿着笔在她的书上划重点,时不时地压低书本就为了监督她有没有在认真做模拟题。
短发女孩做完模拟题后他会帮她批改。
批改的时候还会摇头叹气,用那支过分长的花哨的圆珠笔轻轻地敲一下短发女孩的脑袋,“你的答案真是千奇百怪得可爱。”
被敲脑袋之后,短发女孩就会嘟起小嘴,理直气壮地为自己“千奇百怪得可爱的答案”开脱,“我觉得不空着就是对试卷最大的尊重了,凭借想象力写答案我也很努力的好不好?”
“那你为什么不努力一点背几个书上简单的概念呢?”
皱眉,又反驳,“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努力呢?”
然后——
然后拉伊莎就看到了面包店女主人的儿子的嘴角勾起无奈又放任的笑了。
当墙上挂钟的时针接近数字6的时候,短发女孩将摊在桌子上的书本都收拾好放进书包里,拉伊莎目送两人离开南有乔木。
大约二十分钟过后,高个年轻人再一次推开了门。
他回来了。
他径直走到收银台前,对着有些出神的拉伊莎开口道:“听说你是一个旅行作家?”
这是拉伊莎第二次和面包店女主人的儿子说话。
“是的。”
“那你去德国走过吗?”年轻人挑眉又问道,“或者,再详细一点,斯图加特附近那一块,你去过吗?”
这一回,拉伊莎微笑回答:“我想我去过。”
2015年的夏天夜晚,拉伊莎走进了伯克利市路边的一间小酒吧,身为一名旅行作家的她始终相信酒吧这种地方汇聚着一帮有一帮有着奇妙人生故事的人。而那个她遇到的在酒吧买醉的华人女孩使拉伊莎更加确信这一点。
“你能相信吗,我才20岁,但我曾经打掉过一个孩子。”
“可笑的是,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我们拒绝婚前性行为、反对堕胎。”
“都是因为他!因为他!因为他!”
2015年,拉伊莎认识的那个在酒吧买醉的华人女孩叫临糯,她是个信奉基督教的华人。
2017年起始的第一天,拉伊莎开始思考,如果下一回有缘再遇到那个叫做临糯的女孩,她是不是会有勇气,或者换句话说,多管闲事地告诉临糯,她见到那个面包店女主人的儿子了。
有一瞬间的冲动,她真的很想冲上前去告诉那个高个年轻人,在这个星球上的某个地方有一个人正疯狂地喜欢着你。
后来,拉伊莎再度踏足斯图加特那片土地后,终于有幸知道了那个幸运的短发女孩的名字了。
她叫盛开,正就读于斯图加特大学哲学系,一年级生。喜欢独来独往,喜欢泡图书馆,身后总是跟着一串过度散发荷尔蒙的欧洲男生。
☆、第33章 考试即正义
从a大修德校区的宿舍区到教学区有一座长桥,桥的下方便是穿过了大半个a市的泽源河。
长桥上,盛开将粉红色的背包背在胸前,她手里还拿着一本复习手册,搁置在背包的上沿。站在她旁边单手拖着白色行李箱的是乔樾。
“数据库系统的核心是?”
“数据库管理系统!”盛开合上书,脑海里立马跳出来了一个答案,这是她最熟悉的一个概念,没有之一。
“嗯。那,概念模型中最著名的模型是?”
“额……我想想,是实体…联系模型?”
“真聪明。”得到了学神级别人物夸奖的盛开不禁有些沾沾自喜。
“再问一个。”
“你尽管问,答错一个算我输。”盛开夸下海口,一脸自信。
乔樾听言,瞥了一眼身旁表情略有些“小人得志”的盛开,嘴角微勾,开口道,“在数据库设计中,e…r图产生于什么阶段?”
听到问题后的盛开一懵,原本嘴角漾起的笑容渐渐淡了下去,反倒是皱起了眉,认真思索,最后迟迟疑疑地开口,带着询问的眼色看着乔樾道:“额……难道是,逻辑设计阶段?”
“错。”身旁的高个年轻人摇了摇头,一脸惋惜道,“你输了。”
“哼。”瞧她皱着眉头的模样,想必是不想认输的。
“哦,我想起来了,是概念设计阶段吧?”这回盛开回答的声音都响了不少,看来对这个答案有七八成的把握。
“对,是概念设计阶段,记清楚了。”一再地嘱咐只是因为身侧的这个小姑娘做题时常不长记性。
然后,盛开便将这道题和答案低声念了三遍,随后笑逐颜开道:“记住了,放心,不会忘记的。”
盛开有喜欢把错题念三遍这个习惯,乔樾是不久前才发现的,而且当这个习惯发生的时候,她微微侧着脑袋将眼神聚焦在近处的某一点这般的小动作乔樾也观察得一清二楚。不得不提的是,做这件事情时的小姑娘可认真了,就像是自然界中一门心思把食物搬运回家里的小蚂蚁似的。动静很小,内在却是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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