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姐快到我的碗里来》第111章


付郁的笑容如同柔&软的蔓草:“谢谢。”
待付郁离开后,秦红颜在唐婉余墓碑前坐下,轻声道:“我查清楚了,其实爸没有遗弃我们,他临死之前都还在想着我们母女。我想如果不是付家的人,我们三个会是最幸福的一家人。你和爸爸,会是世界上最好的父母。我从没感激过自己的出生,但是现在,我想对你说声谢谢。妈,谢谢你生下了我。”
秦红颜终于明白,自己的出生是有意义的,她是在一对男女的殷切盼望以及浓浓爱意中诞生的。
她从没有被遗弃过,她的父母宁愿用生命来保护她。
她从没有过这样幸福的感觉。
拜祭完后,秦红颜与沈盛年从山上走下。一路上,树林郁郁葱葱,空气干净清香。
沈盛年忽然提醒道:“今天是我们的生日呢。”
秦红颜这才想起,最近太多的变故,居然又忘记了今天是他们共同的生日。
“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秦红颜问:“我还没怎么送过你生日礼物呢。”
沈盛年将她的手放在唇边,柔柔一吻:“我最想要的礼物就是你。”
“你已经得到了。”秦红颜眨眨眼。
“那你想要什么礼物?”沈盛年问。
此时,他们手握着手,共同走在林荫小道上,像是最般配和&谐的一对璧人。
“我……想要一个孩子。”秦红颜望着沈盛年,目光柔&软而坚定:“属于你和我的孩子。”
秦红颜不害怕了。
她从自己父母的故事中得知要珍惜现在,她体&内流有母亲的倔强血液,她知道不管遇见什么样的困难,她都能克服。
而且,如今看来,老天从来都待她不薄,以后同样会给予她幸福。
她和沈盛年,一定会很幸福。
沈盛年望着秦红颜,体&内逐渐晕出了细小的欣喜,那种欣喜成为最温和的水,让他眼眶湿&润。
他终于彻底地得到她了。
阳光湛蓝,阳光轻薄,空气中绽放出幸福的味道,甜丝丝的,沁人心脾。
那一年的生日,他将她搂得紧紧地,一同往山下走去,一起往已知的幸福走去。
那一年,他二十一,她三十一。
那一年,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1 90章节的红包发~(≧▽≦)/~啦啦啦
polaris_56 蜀黍山里人 i禁色 摩根是个死基佬 Ц
2 御姐正文正式完结,明天开始更新番外,大家想看谁番外的可以说出来,我会参考的。
3 本文结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蛮感伤的,非常感谢各位追文的妹子,如果不是你们的支持,我肯定撑不到现在的,再次感谢大家!!!
4 新文《失婚》七月一日开始更新,现在已经出了文案,希望大家多多收藏。我回复之前的状态了,新文会是轻松向的。我们新文再见吧,通过御姐,你们应该相信我日更的能力和决心了!!
☆、时间与杀
他又做了梦;梦见自己被困在一处泥沼里,泥沼里不仅有泥,还有人体残骸以及鲜血。
那些肮脏的血腥场面不断地塞入他的视线中;让他几欲呕吐。
不管现实中的他动作多么灵活,但一旦进&入梦境;他便像是被人点了穴;无法动弹。他就这样站在那些血水残肢中;直到满额大汗地醒来。
醒来之后;他嗅到一股馨香;并不是任何的香水护肤品的味道,而是淡淡的体香。
月光朦胧中;他看见自己身边躺着的那个女孩;像是铃兰花,幽静平和,只要看一眼,便能让他忘记血腥。
她是他的药,永远无法停止服用的药。
他的父亲是毒贩,他自小便生活在黑暗血腥之中,他以为自己能习惯那种环境,但实际上不行。
从他十五岁第一次杀人开始,那个噩梦便纠缠着他。
那次是他父亲递给他一把小刀,令他杀死一个背叛者。他不能不杀,他清楚自己所在的环境——如果你不杀人,人会杀你。
所以,刚满十五岁的他,用小刀割破了那个背叛者的喉咙。
从此,他便开始害怕睡觉。因为每次入睡后,都有会血腥的梦境在等待自己。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她的出现。
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才不过十七八岁,穿着淡蓝色的连衣裙,很安静的模样,甚至于她的名字也是安静的。
乔悄。
他了解到她是秦红颜的朋友,也是个孤女。
她算不上什么国色天香,只能说是清秀可人,但她单单就坐在那里,便能让他感受到一种干净。她就像是圣洁的水,能洗涤他所有的罪恶。
那一天,他居然在奚欢家的沙发上睡着了,只是梦里竟没有那血腥的场景,只有淡淡的馨香。
只因为她坐在他旁边。
从那一刻起,他便决定让她做自己的女人。
认识她的第二天,他便去了她打工的地方,是间很普通的咖啡屋。她记性不太好,并没有认出他,或者说她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咖啡屋小老板,那个叫胡毅的男孩身上。
两个年轻的男女,在一个屋檐下工作,生出了暧&昧,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可惜,她注定要是他的女人。
他开始追求她,但是面对她的追求,她却抗拒得很。她不要他任何贵重的礼物,不接受他的殷勤,甚至于不想看见他。
他并不是个会轻易发火的人,然而她越是平和地拒绝他,他便越是会生出久违的怒气。
她不见他是吗?那好,他就让地痞流&氓去咖啡馆捣乱,逼得她来求他。
她果然来了,他们在一处日本料理店里见面。她垂着眼,低声问道:“你究竟要我怎么样呢?”
那声音里充满了无奈,让他瞬间感觉自己像是个无赖。
他想要她成为自己的女人,但是她不肯的。他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只指着桌上的烈酒让她喝下,并且承诺只要她喝完,便不再纠缠她。
她到底是年轻,终归是相信了,喝下了烈酒,醉得不省人事。
他本来并不是趁人之危的人,但酒醉中的她皮肤泛红,晶莹剔透,令他忍不住便伸手去碰。
这么一碰,便再也收不回来。
他将她扶上了车,带回了自己家。
衣服很快便被除下,酒醉中的她像是只被剥壳的虾蜷缩着。他抓握&住她的双手,轻易地便让她舒展开来。他想要吻他,但她却怎么也不让。他放弃了,开始亲吻她的身体。她难受地摆着头,生涩的身体却没有任何的反应。他怕她受伤,便帮她涂抹上润滑物品。在最大可能地减少她痛苦的情况下,他进&入了她。与她欢爱的感觉很棒,他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干净与美好。
她是他的药,他尝过一次,就无法戒除。
隔天醒来,她看着他的眼神像是看见了世界上最恶心的生物,她逃走了。
胡毅察觉到了事情始末,愤怒地前来找他算账,并且叫嚣着说自己马上会与乔悄结婚,会离开这里。
他怎么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对付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他有一千种办法。
他派人诬陷胡毅贩毒,让胡毅进了监狱,并且还以父母的安全作为威胁,让胡毅给她打了电话,说了分手。
那个时候,秦红颜已经去了国外,她彻底陷入了孤苦无依之中。
他强迫般地让她留在了自己身边,她哭,她闹,她抗拒,她甚至自杀,但他就是不放手。
他每晚都强迫她进行情爱之事,他就是要让她熟悉他。
终于,在身心俱疲却毫无成效的反抗后,她安静下来。
她成为了他的女人,住进了他的家,并且也不再反抗他的身体接触。
可是他却看得出,她心里的某一部分,已经死了。
他知道她不开心,所以给她最好的物质,基本抽出所有的空闲时间来陪她,只要她提出的要求他通通答应。
他chong她chong得手下都看不过去,可她仍旧不开心。
他想,没有关系,只要她留在他身边就好。
然而这个愿望也不能实现。那天,她无意中得知了胡毅的情况,知道他的恶行,整个人像是疯了似地。争执之间,她受了伤,跑去了秦红颜家。
他不肯放手,执意要逼她回来。奚欢却告诉他,这样做只会让她崩溃。他冷静下来,决定暂时放手。
他故意将她放走,她趁机逃到临市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即使生活清贫,她却很快乐,像是一只飞出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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