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时有风》第33章


胡桃一边用手抓了抓头发,一边笑着说:“前几天在书上看到一段话,大概是说,人生无非是一边走一边选择,每选择一次,就放弃一次,遗憾一次。你还记不记得,当年我高考失利,你给我说过的话?”
林向屿漫不经心地笑:“都那么久了,怎么可能还记得。”
“可是我记得,”胡桃说,“你说,路是自己选择,要努力地走,好好地走,哪怕再艰难再坎坷,都不要回头。现在把这句话原封不动地送给你。”
“我知道了。”
胡琳在一旁玩手机游戏,看到林向屿要进安检了,才老大不情愿地放下手机,说:“向屿哥。”
林向屿伸出手,准备像以前一样摸摸她的头,可是又想到胡琳也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于是又将手收回来,对胡琳说:“好好学习,你可别把你姐吃破产了。”
胡琳说:“就她那寒酸样儿,打一个月的工赚的钱还没我一个星期零花钱多,我才看不上。向屿哥,你去美国才是要好好学习,可不要找女朋友。”
林向屿挑挑眉。
胡桃生怕胡琳乱说话,连忙给她使眼色。虽然胡琳压根就没有理会,但她还是没有真的出卖胡桃,她冲林向屿挥挥手:“说好了啊。”
林向屿背起放在地上的书包,冲胡桃挥了挥手,向安检口走去。
“拜拜。”
当年她去上海念大学,他没有机会送她。仔细算来,这竟然是他们相识八年来,第一次真正的分别。
而从此以后,等待他们的,将是一次又一次的告别。
第九章 2009年,突然好想你
1。
大学时代的最后两年,没有了林向屿的日子,对胡桃而言,乏味而索然,似乎只是一眨眼,伸一个懒腰的工夫,时间已经悄然走了。
华盛顿和北京之间隔着十三个小时的时差,林向屿刚刚抵达美国,诸多不习惯,做实验写报告,大大小小的考试,每天忙得不可开交,好在他本身适应能力强得不像话,再乱七八糟的事情也能被他做得井井有条。
而胡桃升入大三,专业课一下子多起来。胡桃和林向屿之间的联系渐渐少了很多,对着各自的天亮说晚安。
想他的时候,她就背单词。
林向屿给教授做RA,每个月有一笔不菲的补贴。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他给胡桃买了一双粉红色高跟鞋,千里迢迢寄回中国。
“都说女孩子要有一双好鞋。胡桃,希望这双鞋,能够带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电话里,他这样说。
任何想去的地方,胡桃抱着鞋盒,怔怔地想,她想要去的地方,就是他所在的远方。
而如今看来,是只能越来越遥远了。
胡琳不同意出国,据说她关起门来和胡近谈了许久,最后妥协的人是胡近。胡桃其实心里很开心,以前那个只会大吵大闹的小姑娘,终于学会管理自己的人生,对自己负责了。
胡桃记得林向屿大学开学时候说过的话,他喜欢攀岩和潜水,胡桃不敢去学潜水,总觉得会叫林向屿难过。于是她用自己做家教攒下来的钱,请了私人教练,跟着对方学攀岩。上海攀岩馆不少,安全系数高,很受年轻人的喜欢。
胡桃辅导的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女孩子,很喜欢胡桃,有个周末,女孩子的父母双双出差,麻烦胡桃去接她放学。胡桃已经许久没有回到中学的校园,现在学生的校服比他们那时候好看了不少,穿在身上崭新笔挺。正值校庆,胡桃站在教学楼下的公告栏前,看到有一个女生追着男生跑,一边追一边喊:“有本事你站住!”
男生回过头,冲女孩做了一个鬼脸。
胡桃驻足观望,不由得笑了出来。
每个人都走在向前的道路上,只是有一些东西留在回忆里,再也捡不回来。
大四下学期,胡桃回到C城实习,去四中当英语老师。能回到当年的城市,有几分是胡桃的自身努力,又有几分是胡近在她身后偷偷打点,她已不得而知。
而林向屿大学毕业后继续留在美国读研,他的导师希望他直博,被林向屿拒绝,他说:“我读书的最终目的,还是希望能投入实际,真正地做些什么。”
国外的放假时间和国内不一致,林向屿忙得不可开交,寒暑假也没能回来。可是每年许然然的忌日,他无论身处哪里,都一定要请假回国,给她扫墓,送花,说说话,然后又是辗转十几个小时的飞机,马不停蹄地赶回去。
他跟着导师全球跑,从海水和岩层里采集各种数据,胡桃很偶尔很偶尔会和林向屿视频聊天,看到他坐在电脑前读文献,作数据分析。难得这样隔着几万里见一次面,也没有太多可以说的话,彼此各做各的事,阳光从窗外落进来,也不觉得尴尬。
对着电脑时间长了,林向屿鼻子上会架一副眼镜,显得文质彬彬,胡桃总是说他斯文败类。胡桃把头发扎起来,露出一张清秀好看的脸。
林向屿把毕业照发给胡桃看,他站在历史感厚重的图书馆前,穿着学士服,对镜头做了一个鬼脸。胡桃把压箱底的初中毕业照和高中毕业照找出来,扫描了发给他:“一个少年的成长史。”
林向屿自我感觉良好:“依然这么帅,绝代风华。”
胡桃输入一排呕吐的表情,再把照片里的自己用红色粗线圈出来:“这才叫绝代风华。”
两个人互相嫌弃,自我吹捧结束,胡桃又发了一张林向屿高中时候学生证的照片给他。
一脸青涩的少年,却已经长出好看的轮廓,愣愣地看着镜头。脖子上还挂着那条大金链子,说什么也不肯取下来。
“黑历史!”林向屿大呼救命。
“哼哼,我这里你的黑照数不胜数,”胡桃扬扬得意,“看你以后敢不敢轻易得罪我。”
一张张照片翻过去,林向屿感叹说:“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十年前,他们还只是在课堂上偷偷翻着漫画书,放学吃路边摊的小小少年,而如今,他行走在异国他乡,她已经被学生们恭敬地称为老师。
这十年来,他们所经历的一切痛苦,都已经是沧海桑田,那些出现在他们生命中的人,来来去去,或许还会回来,或许人海再难相遇,自始至终陪伴的,也不过是彼此。
2。
胡桃的毕业答辩在六月初,紧跟着就是毕业典礼。晚上所有人将学士服脱了往肩膀上一搭,去吃散伙饭。
胡桃难得地喝了酒,她其实酒量很大,大约是遗传了她那位醉鬼生父。大部分女孩子喝酒上脸,她却不,越喝脸越白,眼睛越是亮得能发光。
项洁洁也能喝,她们两个坐在一起,别的人来劝了几次酒,就再没人敢来了。
唐菀静和男朋友在一起。齐悦走过来,吵吵嚷嚷,说要吃冰淇淋。
“我去给你买吧。”胡桃说。
胡桃出了饭店的门,拐了个弯,去给齐悦买冰淇淋。走到巷子里,有个年轻男孩跌跌撞撞地向胡桃冲过来,胡桃没来得及躲闪,被他撞了一下。
胡桃被撞得不轻,倒吸一口凉气,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回过头,理了理自己的鸭舌帽,恶狠狠地瞪了胡桃一眼,嘴里叽里咕噜着不好听的话,然后转身又继续跑开了。
胡桃被他搅得一肚子火,却又无可奈何,人家一溜烟跑远了,她追也追不上。胡桃只好自认倒霉,揉着被撞的胳膊,“咝”了一声。
齐悦喜欢吃娃娃头,胡桃买了三支,她们一人一支。掏钱的时候,胡桃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劲,她钱包不在了!
动动手指也知道,肯定是刚刚那个男孩偷的。
胡桃气不打一处来,忽然有人从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胡桃回过头,来人穿着黑色T恤,身材高大,面目英俊,竟然是周珩。胡桃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周珩了,大二结束以后,他们再没了一样的公共课,作息时间也大相径庭。
胡桃偶尔在学校里看到周珩,他身边总有着一群,男男女女,周珩的生活总是多姿多彩,热闹非凡。他不主动跟胡桃打招呼,胡桃也觉得他们两个人确实不太熟。
“你?”
周珩将手里的钱包抛到胡桃怀里:“还真不让人放心。”
胡桃接住,是自己刚刚被偷走的钱包。她拿着钱包,十分感激:“谢谢!”
周珩看着胡桃,笑了笑,然后他侧开身,胡桃这才看到刚刚撞自己的男孩子,他站在阴影里,耷拉着脑袋,刚刚还盛气凌人地骂骂咧咧,现在就歇菜儿了。
周珩努努嘴:“过来。”
男孩走过来,走到胡桃面前,“扑通”一声跪下来:“对不?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