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时有风》第43章


林向屿手心里全是汗水,他喉结一动,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紧张过。
“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问你,怎样才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人,你说当你遇到这个人的时候,自然就会明白,”林向屿顿了顿,“我现在知道了。”
胡桃抬起头看他,不知道他为何会突然说这个。
林向屿正准备说什么,忽然有人出现在展馆门口:“胡桃?”
林向屿和胡桃一起转过头去,看到了许久不见的周珩。
胡桃吃了一惊:“你怎么在这里?”
周珩靠在门口,揉了揉眼睛,不可思议地问:“真的是你?”
然后周珩笑起来:“到这边开会,来市中心随便逛逛,正犹豫着要不要给你打电话呢,结果就见到你了,我是在做梦吗?”
胡桃笑了笑,向他走去:“真的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林向屿站在原地,看着胡桃向周珩走去。这是林向屿第二次见到周珩,上次还是三四年前,胡桃腿受伤,他出现在病房里,胡桃轻轻靠在他的怀中。
直到周珩的出现,才终于让他看清了自己的心意。
回想起那个让他心碎的傍晚,林向屿又想到了自己和许然然的结束,想到那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想到在深海之下,许然然凝视他的眼神。或许,他根本就不可能给人带去幸福,他早就失去了那样的资格。
周珩下午没事做,胡桃便带着他四处转转。
“胡桃,”周珩叫住了她,“其实,这次有事找你,“听说你现在是英语老师。”
胡桃点点头,周珩继续说:“我认识墨尔本大学的校长,他们最近开了一些交流学习的项目,你要不要参加?我觉得英语老师出国去走走是必要的,感受一下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度的生活和文化。”
胡桃摇摇头:“不用了,谢谢。”
“你先别急着拒绝我,”周珩一眼看穿了胡桃的想法,举起双手,“好好好,我坦白,我确实是有私心的,但是这个私心能有多大?我还能在光天化日下强抢民女不成?你那时候不就一直想出国吗?”
胡桃问:“那你知道不知道,我为什么想出国?”
“现在大概猜到了,”周珩将手插进西裤兜里,撇撇嘴,“今天在展厅外看到了那小子的简介,你是为了他,是吗?”
“既然知道,那你还——”
周珩说:“两个月的短期学习而已,胡桃,不是什么大事。我或许不够了解你,但是你不觉得自己的人生太狭窄了吗?你身边甚至没有别的朋友,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没有梦想、没有欲望、没有野心,没有更辽阔的天地……胡桃,你的人生不应该只有他一个人。”
胡桃笑起来,发丝在风中轻轻飞舞,她叹了口气:“因为他就是我的全部了啊。”
周珩在C城待了三天,走的时候没有告诉胡桃,等他回到墨尔本,飞机落地,才给胡桃打了一个电话。
胡桃接到他的电话,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知道你不待见我,”周珩满不在乎地说,“给你说的事你考虑一下吧,什么时候想好了,什么时候给我说。”
“谢谢了。”
“不用,我说过的,我是有私心的。”
正巧这天林向屿去胡桃学校找她:“前两天展馆的事情太多了,你朋友远道而来,一起吃个饭吧。”
胡桃无奈地摊开手:“他回去了。”
林向屿也很吃惊:“这么快?”
“他事情蛮多的吧。”
林向屿带胡桃去吃的日料,清酒倒在杯中,却看见胡桃心不在焉。
林向屿垂下眼帘:“你在想什么呢?”
“想我朋友走之前给我说的事,”胡桃夹了一小块烤鳗鱼,“他问我要不要去澳大利亚。”
林向屿一怔:“那你——”
“再说吧,”胡桃说,“太突然了,我还没准备,雅思也没考。但是我还挺想去……想看看澳洲是什么样子的,不然总觉得……又被抛下了。”
林向屿的手握紧成拳头,又不得不松开。他想说,别去了,澳大利亚那么远,被分割在南北两个半球,你别去了,留下来,好不好。
可是他有什么资格呢?林向屿在心中问自己,以什么样的身份,去阻止她实现愿望,她的梦想?
自己当初去美国,胡桃又何曾说过一句“不要去”?她总是支持他,鼓励他,站在他的身边。这一次,换作他来送她离开。
她等了那个人那么多年,自己和胡桃之间,至少有一个人能够幸福,就够了。
“去吧,”林向屿端起自己面前的白玉瓷酒杯,轻轻碰了碰胡桃的酒杯,说,“去看看传说中的黄金海岸。”
“对了,那天在展馆,你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胡桃问。
林向屿笑了笑:“有吗?我都不记得了。”
“算了,肯定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
林向屿点点头,目光从胡桃的身上挪开,透过打开的窗户,看着远方,轻声说:“是啊。”
很远很远的地方,他想,这个世界上啊,最难不过两情相悦,其次才是天长地久。
展馆的开办大获成功,甚至有人从别的城市赶来。尤其是青少年,三五成群,他们站在大屏幕面前,看着蔚蓝色的大海,窃窃私语,不知道是谁大声地说:“等我长大以后,要当一名航海家,在海上乘风破浪!”
“我要当一名兽医!可以治好很多很多受伤的动物!”
“那我要做科学家!让人类听得懂海豚说的话!”
林向屿站在一旁,不知道为什么,一时间感动得眼眶发红。
“这么大年纪的人了。”他在心底嘲笑自己,好似看到了十二岁的林向屿,对胡桃说,这是我的梦想。
你一定也会为我感到骄傲的吧。
这天,展馆打烊,游客都离开后,林向屿一个人在展馆的楼梯上坐了很久,他想起了一些没有太多意义的陈年往事,然后拿起地上的微型操控器,按下按钮。
中央空白的水晶展柜发出轻微的声音,下格打开来,托着一张照片升上来。
她问他,那天有什么话想要对她说?
他想说的是,喂,胡桃,其实你不知道吧,我还有一个梦想——
展馆清冷的灯打在照片上,穿着黑色羽绒服的女孩子坐在悍马的车前盖上,对着镜头露出灿烂的笑容。
她的背后是漫天大雪,她一头漆黑的长发垂下,唇红齿白,惊鸿一瞥。
“如果我死了,你会为我哭吗?”
“不会,我会随你而去。”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最好的朋友,林向屿苦涩地笑,也是最好的束缚,最好的枷锁。
第十二章 2012年,那些年
1。
一晃一年多过去,林向屿的公司开得如火如荼。
林向屿公司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正好遇到胡桃这一年带初一的课,任务不重,他的公司所在的写字楼离四中又很近,于是胡桃没事就去那里晃晃,帮他们的冰箱填充一些食物。
“哎,”胡桃看着冰箱里都快坏掉的提子,转过头冲林向屿大声喊,“你们到底几天没吃水果了?”
几个男人凑在一起,一个人面前放两台显示器,根本没空搭理她。那大概是林向屿人生中最邋遢的一段时间了,每天过得日夜颠倒,累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胡桃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为他披上一件外套,将空调温度调高。
每次看到林向屿疲倦的睡脸,胡桃都会觉得自己真是没用,她能为他做的,实在是太少了。要是有一天她能变成超人就好了,就算拯救不了世界,至少能替她心爱的男孩分担喜怒。
好在除了本身的能力外,林向屿运气不错,这一年国家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再加上他资金充足,家中靠山牢固,公司的运营还算轻松,还开发出一款APP,少年版的“果壳”和“知乎”,很快就上了正轨。
林向屿的生日在十二月,射手座A型血。高考结束以后,两个人身处两座城市,胡桃已经很多年没有给他庆过生日。他生日那天,胡桃天还没亮就起来,在厨房忙前忙后,勉勉强强烤了一个蛋糕出来,小心翼翼地打包好,去找林向屿。
林向屿住的房子远离市区,好在有高速,去软件园很方便。那是他家自己开发的房产,林向屿留了两套,一套自己住,一套给胡桃。胡桃没有收下,还住在当初林向屿给她的LOFT里,每个月上交房租,于是软件园的那套房子就这样空置着。
林向屿竟然已经早早起来,穿戴整齐,神清气爽的样子,看到胡桃,一愣:“你怎么来了?”
胡桃无可奈何,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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