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时有风》第54章


也就是在这一刹那,林向屿忽然明白了,胡桃对于自己的意义。
他的生命,大半的岁月都是和她连在一起的。直到有一天,她忘记了过去,忘记他,忘记一切,他才知道,自己变得一无所有。
有个人,陪你经过生命中某段特定的时期,那么之后的人再好,也永远比不上了。
谁还记得年少的林向屿?谁还记得年少的胡桃?
有些时候,我们告别的不是一个曾经深爱的人,而是一段再也无法回去的时光。
开场第三首歌《回到过去》,周杰伦已经很久没有在现场唱过这一首歌。大概是因为他现在生活幸福美满,过去就让它过去,再不用缅怀。
“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
全场合唱,偌大的体育馆,处处都是抽泣声。
这薄情的人间啊,究竟有多少人,从并肩而立的小小少年,走到了穷途末路。
爱不到永远,等不到白头。
林向屿转过头,在人山人海的喧闹中,静静地看着胡桃。
胡桃感受到他的目光,也转过头,正好四目相对。细碎的光落进林向屿的眼睛,他们身后是荧光棒汇聚成的海洋,胡桃觉得,他的眼里也有一片海洋。
她只是其中的一粒尘埃。
却也是唯一的一粒。
那一刻,胡桃脑海里闪过一个画面,昏暗的KTV里,他们曾对唱过一首情歌。
“海鸟跟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
胡桃不明所以,只觉得自己的心无法抑制地痛起来,痛得近乎窒息。
演唱会结束,粉丝们歇斯底里,杰伦回场“安可”了两首歌。所有人都拿出手机,打开闪光灯,聚成光的河,竟然比天上的星河还要明亮。
就在舞台灯光暗下去的那一刻,天空突然乌云聚集,开始下起细细的小雨,像是在挽留那位转身离开的巨星的背影。
人群渐渐散去,场上还剩着一些粉丝,站在雨中疯狂地喊着:“杰伦——杰伦——”
无论多盛大的宴席,终会有落幕的一刻。无论多美好的青春,也终会有过去的一天。
林向屿出门前看过天气预报,可是这场雨来得太突然,让人措手不及。好在林向屿穿了外套,他将外套脱下来,双臂举起撑在胡桃的头上,为胡桃挡住一片雨。
胡桃回过头看他,林向屿挑挑眉毛笑:“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帅?”
胡桃:“……”
出了体育馆,雨水笼罩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车灯和路灯在眼前交错,周围有一种很安静的热闹。歌迷们还没有完全散去,手舞足蹈地打着电话,或者是拍照,有人在笑,有人在哭,大家都仿佛一夜之间年轻了十岁。
雨水顺着树叶的脉络一点一点地往下落,打在胡桃的头上,她抬起头,又落在脸上。林向屿停下来,一手撑着外套,一手擦过她脸上的雨水。
他的手指温暖,和寒风一起落在她的脸颊上。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阿嚏!”胡桃打了一个喷嚏。
“没事吧?”林向屿担忧地看了她一眼。
“头晕。”胡桃说。
车堵在路上,林向屿想了想,说:“来,我带你去个地方。”
林向屿带胡桃去的,是她出事以前的住所,他在学校外买的那间LOFT套房。胡桃走前,将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大概是真的没有想过要回来了。
门口还摆着拖鞋,一双粉红色的。林向屿打开鞋柜,还有一双深蓝色的拖鞋,应该是买给他的,但是他一次都没有来过。
“这是你家吗?”
林向屿摇摇头,蹲下身帮胡桃解开鞋带,把胡桃吓了一跳。他为她穿上拖鞋,说:“这是你家。”
“那你为什么有钥匙?”
林向屿不得已,只得告诉她,这套房子在自己的名下,胡桃只是租客。
“你为什么把你的房子给我住?”
“我希望你过得好一点。”
“为什么?”
林向屿吸了吸鼻子:“因为我见不得你过得不好。”
胡桃大病未愈,又淋过雨,很快就头痛,开始发低烧。林向屿想把她送去医院,她执意不肯。
“不想去医院,”胡桃神色里满是厌倦,完全是潜意识的反应,“我讨厌那里。”
林向屿也没有强求,好在她还在家中备了药箱。每一种药分门别类,旁边还有字条清清楚楚地写着用量和保质期。林向屿想她大概是写给自己看的,虽然不知道自己何时才会来这里,但是总算有备无患。
她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地为他做了许多小事,恐怕连她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
“睡一觉,要是还不好,我们就去医院?”
胡桃点点头。
林向屿坐在胡桃身边,看着她沉沉睡去。
脑海里还是演唱会的热闹喧嚣,听过的歌似还在耳边一遍一遍地回放,林向屿伸手,轻轻去触碰胡桃的额头,他的手悬在半空中,然后收了回来。他俯下身,在胡桃的额头落下轻轻的一个吻。
那样轻、那样温柔,以至于无人察觉。
就像蝴蝶,飞过茫茫沧海时,落脚在一根漂流的树枝上。
他欠她一个吻,欠了太多太多年。
可是它来临的这一刻,她却睡着了。
天光乍亮,很远的地方,深蓝色的夜空已经被一片淡淡的红所侵染。
林向屿坐在床边守了胡桃一夜,突然之间胃病犯了,他读书时身体挺好,回国后创业的这几年,昼夜颠倒,作息不规律,整个公司的事都要他过目,时间久了就得了胃病。
胃痛得像是穿了孔,林向屿痛得全身汗涔涔,药房里有胃药,但是他不敢走动,怕吵醒了胡桃。
他胃里翻江倒海,胃疼起来真是要命。
可是也不会比她更痛了,林向屿想,她从山崖上坠落在地上的那一刻,会有多痛?
而如今,她静静地躺在自己面前,酣然入睡。一想到差一点点,他就不能再见到她,与她天人永隔,林向屿想,就是把他的胃生生挖去,他也觉得值得。
她曾经说过,活着,本身足够让人热泪盈眶。
第十六章 2014年,匆匆那年
1。
第二天胡桃醒来,烧已经退了,只是头还昏昏沉沉的。她打量着卧室,翻了翻书架上的书,发现全是海洋类的科普书。她转过头看林向屿,林向屿看看书,又看看她,抿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付给你的房租还有剩余吗?”胡桃问他。
林向屿说:“还剩好多呢。”
胡桃她想了想,也不管他说的是真还是假,说:“那我能继续住在这里吗?”
“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林向屿将钥匙递给胡桃,胡桃接过钥匙,打开钱包放进去。林向屿拉开窗帘,金色阳光洒进来,胡桃一看时间,原来她一觉睡到了中午十二点。
“要和我一起吃午饭吗?”她问他。
林向屿想了想:“正好今天周末,不介意的话,我做饭给你吃吧。”
“你会做饭?”胡桃有些惊讶,“你做饭好吃吗?”
林向屿无可奈何地摊开手笑:“会的,我在国外待了四五年,要是不会做饭估计就该饿死了。你以前很喜欢吃,不知道现在口味有没有变。”
胡桃说:“应该没有吧,失忆而已,又不是换了一个人。试试吧。”
林向屿回国后就很少做饭了,别说手生,就连厨房长什么样他估计都快忘记了。他心里也是忐忑不安,万一烧煳了,自己一生英名就毁了。
他开车去超市买食材,胡桃跟他一起。林向屿去的是一家新开的超市,卖的大多是进口商品,价格高昂,所以人并不多。胡桃看到了一对陶瓷的摆件,两只长脚的兔子,呆呆地坐在货架上,一红一蓝,一个手里捧着红色的爱心,一个手里捧着老旧的时钟。
胡桃觉得很有趣,站在它们面前,不肯走。
林向屿从她身后伸出手,拿下来,递给胡桃:“拿好。”
“你说,为什么它们一个手里捧着心,一个手里捧着时钟呢?”
林向屿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有些难受地说:“可能是在说,我爱你的时光如此长久。”
胡桃点点头,又看了看怀里的两只兔子。
林向屿说:“我刚刚回C城的时候,要装修房子,我自己画的设计图,内饰和摆件都是你去买的。”
“是吗?”胡桃有些兴趣,“你有照片吗?我看看。”
林向屿拿出手机,找了几张照片给她看,三层楼高,房间太大,只住他一个人,显得空空荡荡,不能算得上是一个家,只能说是住处。
“这些都是我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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