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爱就爱[出版]》第3章


赛蒙一下就找到了林妲说的那首《Kiss Me Goodbye》,帮她点了,把麦克风递给她:“是这首吧?”
她赖不掉了,只好接过麦克风,站起身,轻轻唱起来。
一曲唱下来,把个包间唱得鸦雀无声,不知道是因为这歌太伤感了,还是因为这歌太古老了,总而言之,就是把大家都唱得安静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几个人好像恢复了知觉一样,不约而同地评论起来:
“哇,唱得真好听啊!”
“看不出来啊,小姑娘的嗓子这么成熟。”
“瞧瞧,这才叫音乐,现在那些东西,太浅薄了。”
“你小小年纪,怎么会唱这么老的歌?”
詹濛濛替她解释说:“这是她妈妈的最爱。”
又是一阵赞叹:
“有其母必有其女啊!”
“肯定是音乐世家!”
林妲慌忙声明:“不是,我妈不是搞音乐的,是教英语的。”
“难怪这么会唱英语歌。”
詹濛濛说:“其实她妈妈唱得比她更好,主要是代入了自己的情感和亲身经历,所以声情并茂。她妈妈和她爸爸就是歌里唱到的那个样子。他爸以前结过婚,为了追求她妈,不惜抛妻弃子。她妈呢,其实还有更好的人追求,但她妈见她爸把婚都离了,成了孤家寡人,不想辜负她爸一片心意,就跟她爸结了婚。哪知道她爸爸出国之后,故技重演,有了新欢,就抛弃了她和她妈妈。”
林妲惊呆了,没想到詹濛濛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爆她家的料,感觉像被人当众剥光了衣服一样,只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几位听众也全都不吭声了。
这时,一直在闷头翻歌本的少东家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惊喜地嚷道:“我终于找到一首会唱的了。”
几个人全都开始起哄:“好啊好啊,快唱快唱。”
少东家自己用遥控选了歌,屏幕上出现了歌名《Linda》,张学友原唱。他没站起来,就坐在原座,懒洋洋地唱着。
说来奇怪,虽然林妲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首歌,但却觉得旋律很熟悉,特别是那个英语部分“Linda Linda Linda Linda”,简直就能跟着唱出来。她发现其他人也一样,好像都能唱那句,一到那里,大家就都唱了起来,那句一过,又都停了下来。
结果这首歌成了那天的“绝唱”,再往下就没人点歌了。唱完歌,从“蓝色海洋”出来后,已经很晚了,少东家问:“你们住哪里呀?我送你们回家。”
詹濛濛报了地址,开玩笑说:“你刚从外国回来,知道路吗?”
“有GPS卫星定位系统。”
“A市这几年街道变化神速,又到处修路,有GPS也不好找,还是我来开吧。”
“你有驾照?”
“当然。”詹濛濛掏出驾照晃了一下,“新时代的女性,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写得了代码,查得出异常,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新房,斗得过二奶,打得过流氓。”
少东家被逗笑了:“呵呵,太厉害了!”
车童把少东家的车取来了,詹濛濛开心地大叫一声:“哦也!宝马6系,还是敞篷的呀?乖乖!太拉风了!”说着,就到车童手里去抢钥匙。
车童不肯给,少东家发话了:“给她吧。”
詹濛濛接过钥匙,喜滋滋地坐到驾驶室里,林妲正想坐到后座去,少东家把她拦住了,指了指前座:“你坐前面吧。”
“不,还是你坐前面吧。”
“我怕死,不敢坐前面。”
林妲以为他开玩笑,后来才发现他真的很怕,完全不顾男人的体面,不时地吆喝:“有人!有人!”“红灯!红灯!”“刹车!刹车!”
詹濛濛咯咯笑着,把车开得风驰电掣,好像存心把少东家吓得尿裤子一样。
到了目的地,詹濛濛停了车,但还恋恋不舍地坐在那里不肯出来:“哇,太过瘾了!好车就是不一样!”
少东家问林妲:“你住哪里呀?我送你回去。”
“我就住这里。”
“你们俩住同一栋楼?”
“不光是同一栋楼,还是同一层,同一套房间。”
“是吗?亲戚?”
“不是,濛濛是我同学,家在外地,她在做暑期工,公司离这里比较近,住在我家。”
“哦,那我省汽油了。”
少东家走了之后,詹濛濛责怪说:“你干吗说我借住在你家呢?就说我家也在这栋楼,他不就以为我父母也是大学教授了吗?”
“你事先没说么。”
“这还用我说?我看你是故意的。我叫你去,是做陪衬的,你倒好,在那里喧宾夺主。”
“我哪里有喧宾夺主?”
“你唱的那首歌。”
“那不是他们逼着我唱的吗?”
“逼你唱你就唱?你不会推脱?”
“你不是也在那里嚷嚷要我唱吗?”
“我当然要嚷嚷,不嚷就让人看出破绽了。”
“我哪里知道你是在假嚷嚷?”
詹濛濛自我开解说:“算了,唱个歌也没什么,况且是首老掉牙的歌。”
第四节
两人上了楼,进了屋,詹濛濛兴奋地拉着林妲说话:“你觉得少东家怎么样?”
“他呀?好像有点儿木。”
“不是木,是闷骚。”
林妲忍不住笑起来:“这么快就开始维护你那少东家了?真是见色忘友!”
詹濛濛也笑起来:“呵呵,见色忘友,见钱眼开,这就是詹某的人生格言。”
“我刚开始还以为那个赛蒙是少东家呢。”
“我也以为,后来才知道赛蒙不是少东家,是‘蓝色海洋’的大堂经理。而且呢,‘蓝色海洋’是少东家他老爸开的。”
“哦,他是在他老爸开的歌厅里跟你相亲?”
“怎么样?有情调吧?”
“有没有‘情调’我不知道,但有‘钱调’那是肯定的,‘蓝色海洋’值很多钱吧?”
“‘蓝色海洋’算什么?只不过是让‘神州’集团的高层们消闲的,赚钱不是目的。”
“是吗?今天那一大群都是‘神州’的高层?”
“哪能啊!那几个人都是少东家的朋友,跟去混吃混喝混玩儿的。”
“我还以为他带那帮人去给他当陪衬呢。”
“呵呵,他肯定还没聪明到带陪衬人的地步,不然就不会让赛蒙给他做陪衬了。”
“赛蒙怎么了?”
“你不觉得赛蒙比他帅吗?”
林妲答不上来。刚开始的时候,她觉得赛蒙是那群人里最帅的一个。但自从少东家唱了那首歌之后,她又觉得少东家最帅了,可见她在这个问题上很没原则。
詹濛濛说:“赛蒙也是‘海龟’呢。”
“他是‘海龟’?怎么会去做大堂经理?我的意思是他怎么不在国外找个工作呢?”
“你以为国外的工作那么好找?现在美国的经济这么萧条,找工作可难呢,好多以前有工作的都失业了,只好海归。赛蒙就是在那边失了业才做海龟的,幸好他有少东家这个朋友,帮他找了这份工作,又舒适,又高薪。”
“你怎么知道他是高薪?”
“你看看他那身行头就知道了,全都是大牌,鳄鱼的T,还是嘴巴朝右的鳄鱼,法国的牌子,腰里是爱马仕皮带,脚下是古奇皮鞋,这些都还不算什么,真正值钱的是他那块表,金壳金带劳力士表啊!少说几十万呢。”
林妲无比佩服地说:“我看你一直在那儿唱歌,怎么有功夫把这些都打听出来了?”
“这有什么啊?两分打听,三分观察,五分推理,全都弄得清清楚楚。喂,要不要我帮你们拉个皮条?”
“怎么说这么难听!”
“我的意思是帮你们牵个线。”
“我对相亲不感兴趣。”
“那你对美国公民感不感兴趣呢?他可是美国公民呢。”
“你不是想去美国留学吗?如果你嫁给赛蒙,你马上就有绿卡,过两年就是美国公民。”
“签证就容易了,学费也便宜了,留学的事不就搞成了吗?”詹濛濛像是预料到了林妲的所有反驳一样,直接噼里啪啦说了一大遍。
“算了吧,为了出国结婚,牺牲太大了。我还是靠我自己吧。”
“你靠你自己恐怕一辈子都出不了国。”
“那我就不出国了。”
“你不出国就得在国内找工作,但现在工作市场这么糟糕,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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