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性温柔》第79章


宋之漫定定的看着他,好久之后,喉咙哽咽,她知道他的意思了。声音里带着些微的哭腔:“再见。”
她往门口那边走,就听到身后一声低吼,痛到极致,她想转头回去看,却被他制止:“之漫,别看我,千万别看我。”
千万别回头,如果你回头,我就会私以为你对我还有那么一丝的……爱意。
那我会冲过去,抱住你,死都不放手。
宋之漫站在原地,没动。
封嗣看着她的背影,无声的流着泪。
“之漫,我们两个就这样说再见了吧。”
“嗯。”
“以后你结婚,别请我。”因为我会忍不住冲上前把你抢走,哪怕你多不情愿。
“好。”
“……你走吧。”他深深的阖上眼,无力的倒在地上。
宋之漫的腿像是灌了铅一般的沉重,她一步一步走的极慢,下了三楼,她终于忍不住,在楼道里失声痛哭。
那个白衣少年,曾在她无数个生日时送了她无数个城堡,把她当成公主一样的少年,终于说了放弃。
那个少年,曾在她的生命中闪闪发光。
曾给了她无数的动力和希望。
也曾深情款款和她说“喜欢”。
可她到底……没能爱上他。
她这一生,把爱都给了另一个人。
从此以后,山长水阔,再无他人。
那一晚,封嗣在天台停了很久。
他与月色为邻,抬头看着满天月光。
你们总看到他们为爱坚持十年,可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呢?我也为爱坚持了十年,她也是我的一生挚爱。
我这一生,爱上她之后还能爱谁?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
再也不会了。
因为不会有人再在他最灰暗的时候出现,哪怕是一个笑就能赶走他的内心阴霾;再也不会有人如她般温柔与善良;再也不会有人,让他有一种冲动。
为爱不顾一切,甚至粉身碎骨。
她是他的公主,永远的公主。
作者有话要说: 嗷……
☆、第61章
那天晚上在天台发生的一切; 宋之漫和宋斯南都选择了缄默。
当然,宋斯南是这么想的。小爷我狂拽酷炫**,用一个眼神就能杀死封嗣那小子,又加上那谆谆教导; 让封嗣对自己佩服的五体投地。毕竟像自己这样善解人意还循循善诱劝他回头是岸的人不多了。
宋之漫没有那么自恋。她只是不想提起封嗣。
不是她自私; 她曾经很希望能和封嗣成为好朋友,但是不可能。他想要她的爱,而她把爱都全倾注于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封嗣要的; 她给不了。而她要的,封嗣也不愿意给。
与其继续纠缠,还不如放弃。
就当做,年少岁月里做过的一个美好的梦; 梦醒之后,生活继续。
偶尔会拿出来回忆; 感慨曾经有那么好的人温柔善待她; 全神贯注的爱着她。可惜他们不能走到一起。
有许多因素; 但最主要的还是,她不爱他。
……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就是夏末。
那天宋之漫刚好不上班,宋斯南则是因为周末的缘故待在家里。
宋之漫坐在客厅的羊绒地毯上; 阳光穿过玻璃,热度消减不少。晒得她身上热烘烘的。宋之漫顺着毛线的毛,突然对沙发上玩手机的人说:“宋小四; 你有没有觉得毛线的毛,太长了?”
“长吗?”宋斯南朝这边掀了下眼皮,“是挺长的。”
“我们下午送它去理一下吧。”没等到他回答,宋之漫就拉着毛线的爪子,“毛线毛线,待会要带你去剪头发啦,开心吗开心吗?”
毛线嗷呜一声,被长毛覆盖的眼珠子都看不见了。
“下午不是要带小鹿去游乐园吗?你确定还要带这狗去剪毛?”宋斯南一把扔了手机,赤脚走过来,伸手一把抓着毛线。
突然起来的腾空感,毛线惊慌失措,四条腿在空中乱蹬。
“这毛……”宋斯南审视了一番,决定道:“小问题,我来剪。”
宋之漫被他的话给惊到,“宋小四,你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项技能了?”想了想,她又觉得不对,“你不会在诓我呢吧?”
“嘿,我没事做诓你干嘛。”宋斯南对她挑了挑眉,空着的手,挑着她的下巴,说:“小爷我今天就给你露一手。”
他把毛线给搭在肩上,毛线挣扎着,想要从他肩上跳下来,宋斯南又掐住它的脖子:“狗,别闹。”
“是毛线!”宋之漫瞪大了眼。
宋斯南咽了下口水,“毛线,别闹。”
“哎你把剪刀放哪儿了?”宋斯南环视了一圈,愣是没找到居家必备品之一,疑惑:“你不会没剪刀吧?要不就你做手术的时候,拿来剪缝合线的那剪刀也行。”
宋之漫好笑的白了他一眼,“你找不到还怪起我来。”她起身,往书房走去。
宋斯南是不去书房的,因为那儿太多医学用书。
他自从MBA毕业之后就没再看书,可能是那个时候看的书太多了,现在一看书,眼就晕。
而且宋之漫喜欢清静,她看书、看病例的时候都是在书房,宋斯南不敢去打扰她。
算起来,他进书房的次数屈指可数。
宋之漫在那翻箱倒柜的,估计也是忘了剪刀到底放哪儿了。宋斯南这会倒也不急了,前几次进书房都是那支笔啊,用电脑收个文件什么的,也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会儿倒是有时间了,慢悠悠的打量着。
眼神突然停在某个角落。
他眯眼,似乎不太相信,把毛线给放下,拍了下它的屁股:“狗,自己玩去。”
“是毛线!”一头钻进箱子里的宋之漫再次纠正。
宋斯南:“……臭狗。”
“宋小四。”她语气里带着情绪。
宋斯南立马反应:“乖毛线,自己玩去。”
他又站起来,看着书柜最上层摆的东西。他朝宋之漫吹了声口哨:“最上面放着的是什么?”
宋之漫无暇顾及,她一门心思的找剪刀,头也没回:“不知道,你自己看吧。”
于是他就自力更生。
踮脚,从那一排的玻璃瓶中,选了一个个头适中的瓶子。
里面的千纸鹤五颜六色的。
还真是丰衣足食了。
宋斯南记得,当初自己给她折的那些千纸鹤,用的只有两种颜色,粉红色和黄色。也用过其他颜色的,可都不如那两种颜色好看。
他怕她嫌弃丑呐,要不然他哪会在意那么多。
但宋之漫则相反,她的玻璃瓶里,什么颜色的都有,红的黄的蓝的绿的。
宋之漫拔了塞子,从里面捞了一个粉色的出来。
她倒是折的比他的好看。
宋斯南把那玻璃瓶放在杯子上,动作迅速的给拆了那只千纸鹤,上面果然如他想的那般写了字。
——等宋小四的第1423天,天气晴,心情好。
那一瞬,他的喉咙像是被一只无形之手给遏制住,呼吸不匀,他往旁边走了几步,撑着桌子,缓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他继续拆。
——等宋小四的第1412天,天气晴,心情,很糟糕。
是蓝色的千纸鹤。
——等宋小四的第1432天,天气晴,心情,一般。
黄色。
——等宋小四的第1442天,下雨,心情,有点难过。
绿色。
他又拆了几个,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他选颜色,单纯就是为了她喜欢。而她选颜色,是为了纪念等他时的心情。
“找到了!”宋之漫转过身来,欣喜的脸顿时僵在原地,她缓缓的把那高举的手给放下,扯了下嘴角:“你怎么拆了呀?”
“嗯。”宋斯南说,“怎么折这个了?”
“因为……有人送了我一箱千纸鹤。”宋之漫走上前,拿过那只玻璃瓶,她往瓶底看了下,宋斯南还没发现,瓶子下面竟然还有个标签。宋之漫念着上面的数字:“第1400天到1450天,唔……大概是你离开的第四年。”
她把那瓶子放下,状似无意的指了指剩余的玻璃瓶,那些瓶子大小不一,形状各式,但放在一起又是十分协调的。
宋斯南想了想,哪怕是单独拿出来,也是好看的。
他脑光乍现,那天逛超市时,她在饮料区拿着瓶子,他以为她不过是研究着饮料的成份,原来她在看的是那瓶子的造型……
她说的那句“谁说买饮料只是为了喝”还有那句“瓶子好看”,他以为她不过是随口一说,却没想到是她的肺腑之言。
“之漫……”他叫她的名字。
“嗯?”宋之漫抬头,笑弯了眼,“怎么了?”
宋斯南摇头:“没什么。”就是叫叫你的名字而已。
?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