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总裁夫人是只妖》第40章


“她看起来很虚弱。”方子寒坐到床沿,抓起高剪瞳的右手,与她十指紧扣。
“子寒,她身体机能一切正常,我看不出她怎么会这么虚弱,你把她带到我的地下室去,我给她全身检查。”Make皱着眉头,第一次遇到像高剪瞳这样奇怪的病人。
方子寒立马把高剪瞳送到了Make医疗设备先进、齐全的地下室,可到了全身的检查,依然没有发现任何的不妥。
“Make,你开一些清补的汤药,我要把她带回去。”方子寒交代了Make一句,把高剪瞳接了回去。
待高剪瞳醒来的时候,方子寒正急急地看着她,第一句话便是质问,高剪瞳为什么睡了三天才醒过来,害得他都担心不已。高剪瞳无力地笑笑,脸色白得近乎透明。方子寒想伸手去摸,却又怕!这样的高剪瞳,似乎随时都会消失不见,就连医生也诊断不出高剪瞳究竟是怎么了。“子寒,谢谢你!”高剪瞳看着方子寒,心里突然有些幸福。算算日子,还有两天,她就要变回狐妖了。现在的她虚弱得连动也动不了,高剪瞳再三思量了一下,决定把自己的身世告知方子寒。
“子寒,我其实跟你们不一样,我不是人,我是一只九尾……”“我知道,我都知道!“方子寒张开双臂抱紧了高剪瞳,其实他早就知道了。卓城早就把这她是半仙半妖的事情告诉了白墨宝和他!随后,高剪瞳对方子寒说,自己事日不多了。等她变回九尾狐的时候,就把她放归森林里。方子寒问高剪瞳有没有解决的办法,高剪瞳摇了摇头,她已经死心了。也许师傅是骗她的,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灵珠召唤!一天又过去了,高剪瞳连身体都开始变得渐渐透明。
“剪瞳,你一定要撑住,你要等我!”方子寒害怕极了,他像疯了般跑去找卓城,他知道卓城既然能知道高剪瞳是妖,那么他也一定不是凡人!卓城本不想说,但不忍白墨宝如此的伤心欲绝,于是他说出了灵珠召唤。方子寒听后,急忙赶回自己的家中。
两年前,他在一场拍卖会上,以高价拍得一颗闪着寒光的鸡蛋大小的珠子。那时,他明知道这颗珠子对他没有用,而且,很没有收藏价值,但他心中却有一股强烈的念头,促使他买下了它!方子寒无比的肯定,卓城口中的灵珠就是这一颗。事实上,这颗珠子的确是灵珠召唤。高剪瞳在吃方子寒喂下的珠子后,脸色渐渐红润。没过几天,高剪瞳就活过来了。白墨宝偷偷地来看过高剪瞳,几乎在一夜之间,他这个花痴长大了。他不再缠着高剪瞳,反倒是方子寒,天天赖着高剪瞳,要高剪瞳陪他去领结婚证。经历了这么多事情,高剪瞳虽然对方子寒有了一定的感情,但她有点怕人妖殊途,于是,迟迟没有答应给方子寒一纸婚书。直至某天起来,高剪瞳起来狂吐不已,医生初步检测是怀孕时,高剪瞳在极度纠结中,被方子寒强拉到民事局去注册领证。高剪瞳本欲拿掉肚子里的孩子,因为,她怕孩子出生后,她是妖的身份会暴光,同时孩子也会遭人异议。但方子寒却以丈夫的身份命令高剪瞳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他不在乎孩子长得像她或他!第二年初春,高剪瞳生下一个很可爱的儿子。此儿子,一出生便会说话,嘴巴还甜得人见人爱,被大家誉为神童。方子寒为儿子取名为:方瞳君。也因为方瞳君的到来,本不喜欢高剪瞳的婆婆,喜欢方瞳君的同时,顺带连高剪瞳也喜欢上了。方瞳君非常的聪明,他在妈妈肚子里就知道,妈妈是一只妖。所以,他出生后,就是半只妖。既然是妖,当然会有妖的特征。方瞳君有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但在人前,他都会收起来。只有在高剪瞳和方子寒的面前,他才会把自己的耳朵和尾巴展现出来。白墨宝非常喜欢和方瞳君玩,而方瞳君也很喜欢这个帅气的舅舅。
这一年白墨宝过得特别孤单,因为,卓城到意大利去了。按卓城的意思,他还要三年后才会回来。
卓城想,三年,他给自己三年的缓冲!如果三年后,白墨宝能跨洋过海来与渡过每个节日,他就不顾一切地向白墨宝坦白自己的心意。
在这里,我们祝福卓城能早日抱得墨宝归来!(全文完)
PS:这个完结也许来得过于勿勿,浅笑在这里跟大家说一声抱歉,尤其是冰儿。不过,男女主该有的剧情都没有少,就是最后那里不够细腻,有点写大纲的味道。
呵,其实浅笑是怕,我再写下去会变成耽美。大家想必也知道,浅笑特别钟爱于写墨宝与卓城的情节。哈,不管怎么说,现在收尾结局是美好的!
下面一章,是另外一个小故事,也是温馨诙谐的类型,它是校园的,只有一章,大家喜欢的就去看看吧。
文章正文 第84章 青葱事件
我第二次看见洛忧,是在大一的一堂体育课上,那时的洛忧双手插袋,慵懒地倚在树旁,眼睛看着前方踢足球的同学们。洛忧那修长的身影,落寞的气质,就像一块磁铁吸引着我的视线。
斑驳的阳光从树叶的间隙上落下来,洒在洛忧干净清秀的脸庞上。在洛忧长长的睫毛下投影下一片美丽的剪影,我不由得看呆了!
我清楚地感受得到,洛忧的眼神虽然没有焦距,与其说他在看球赛,还不如说他在发呆。但洛忧的身上总环绕着一丝淡淡的忧伤,那一丝忧伤它就像一颗生命力极强的种子,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可惜,洛忧并不知道。
“嘿嘿,怡你在看什么?”同桌芳走过来,贼笑着问我,但我只是偏过头去,脸上感觉火辣辣的一片,我当然不会告诉芳,我是在看前面的帅哥。
“怡,你是不是觉得前面那个男生长得特别帅?”芳笑得更不怀好意了。
“那你呢?”我反问芳。
“当然了!”芳直言不讳,我在她的眼中看到一种异样的光芒在闪烁着。后来,芳告诉我,那男生是大前天转学到二(7)班的,他叫洛忧,是B大的校草!刚听到洛忧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心莫名地痛了痛,直觉告诉我,他的心里埋葬着很多不愉快的过往。
洛忧似乎觉察到了我们炙热的视线,他偏过头来,很温润地冲我们笑了笑,那一刻,芳激动得紧拉着我的手,我能清晰地感受到她心脏的剧烈跳动。
我的笑容很不争气地僵在了脸上,我终于知道,芳在谈起洛忧时,为什么眼神会变得如此闪烁,如此明亮。我拼命在在压抑着自己,报以微微一笑。我借口还有论文未完成,拖着无力的步伐,回到了教室。把那暖昧的二人空间留给芳。
我不知道,对于我的离开,洛忧会不会有所反应,但我知道,我的心很苦涩,明知我于洛忧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陌生人,但我还是忍不住去揣摩他,我在想,他会不会因为我刚刚的离开,而记住了我?
但当芳满脸娇羞地回到教室时,我失望了,明明是意料之中的答案,可我心里还是忍不住抽紧了一下,原来我心底的某个角落,开始装着洛忧修长的身影。
“怡,我好开心哦,刚刚忧和我聊了好多,他还问了我的名字呢!”芳兴高采烈地与分享着她的甜蜜。我皮笑肉不笑地点了点头,在心里忽然有点恨自己,当时胆小得落荒而逃!
第二天,作为文学社征稿部的我,被委派一个重任:让二(七)班的素描高手沈青
衣为文学社5月第三期作稿,但之前沈清衣同学就拒绝过我们文学社很多次的邀请。所以,对于这个任务,我是非常的头痛!
还有一个隐藏的因素就是沈清衣同学跟洛忧同班,我怕见得洛忧多了,我的心会收不回来!
同桌芳似乎知道我的小心思,她凑过来,笑得一脸阴险地说:“根据恋爱法则第131条判定,上课心神不定,眼神看似有焦距,实则没焦距在神游的这种少女,百分之八十都是思春了!”
我满脸黑线地白了芳一眼,劈头就问她是在哪里看的垃圾书,像我这种外表活跃型,内心沉潋型的的女生,是绝对、绝对不可能把情绪表现的那么明显滴!
芳急了,她从书中翻出一封,去年夏天不知那个高手没有署名丢在她桌子上的情书,伸出修长的食指高调地指着情书的最后一行尖叫着说:“这不是垃圾小说上写的,这是仰慕我的才子在综合了所有的恋爱法则,历经365天的层层筛选,呕心沥血地句句推敲,才总结出来的校园达人恋爱法则!!”
哈哈,我听后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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