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情,不具名》第36章


纯白色的萨摩耶,笔直站在她对面平视着她,漆黑的眼珠炯炯有神。它的身形还是那样挺拔,一身傲骨,英武得让人移不开眼。小雪的确是条念旧的狗,距离前一次它被暂寄在钟蕾的宿舍里已经一年多了,它竟然还认得她。
‘汪汪’的几声响吠,它打量着这故友的现状;看了看她手上咬到一半的面包,又瞧端详了她的脸,然后皱了眉。是的,狗不会皱眉,可是钟蕾说不清为什么她就知道那条狗在向她皱眉——严重的不满意。
钟蕾呆呆的,与那纯白色的萨摩耶对视了一会;她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或者做点什么,只是脸上的神经有些麻木、不大听使唤。
不久,当她正坐着的石阶后面响起几声皮鞋响,她的神经彻底垮掉了。
那脚步声,一步步踏过来,她的呼吸,一下下浅下去。最后,屏住了,再呼不出一口气、也吸不进来一口气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句低醇的招呼——“你怎么在这儿?”
钟蕾没敢回头。在这一秒钟她甚至希望这声音的主人所提问的对象其实是他的那条狗!她背对着那声音,求救一般望向小雪,示意它赶快跑到它主人那里去、把它的主人牵走,可是小雪并不合作,‘汪汪’的吠声更响亮了。
“怎么不说话?”齐家琛更上一步,走到钟蕾身旁,他俯了身子直直面对着她,微皱了眉。
坐在石阶上的女人如梦初醒,腾得一下站直了身体,挤出一抹比雕塑更呆板的笑,顺手把面包揣到了自己的裤兜里面。可惜裤兜太小,鼓鼓的,外面还露了一截面包;于是钟蕾不得不又把它掏了出来,拿在手里。
好在这些年的律师培训课程没白读,思维还算活跃,慌乱中强自镇定下来,反问了一句,“好巧,怎么是你啊?”
他,还是原来的样子——浓郁、干净、沉重的英俊。
初春的天气,只穿了一件驼色卷花的宽松毛衣,随意而自然地咧着个大领子,露出坚挺的喉结。脸上的表情,也还是淡淡的,只不过眼睛里却微微流露着类似于不满的东西,钟蕾不知道他的这种不满来自于哪里,再加上自己所耍的答非所问的小聪明,一时间竟有些讪讪。
于是她不自然地低了头,一低头正看到自己的前襟,原来穿的也正是一件驼色的外套毛衣。余光中扫到他身上那件相同的颜色,实在有些尴尬,抬了抬手不知道往哪放,两只胳膊只好以一个并不礼貌的姿势交叉抱在了胸前。
可是那只被啃到一半的面包实在不雅观,不得已还是放了下来,机械地垂在身体两侧。
感觉自己真是糟透了。
事实上齐家琛正是有些不满——刚刚他在她身后几米之外的距离,单单看到她坐在石阶上的背影,就认出了她;而她,在他招呼了她两声之后,还是愣愣地盯了他半天才恍然大悟的样子。这种小事本来作为一个男人他是不应该在意的,可他心里就是有些别扭。
她的脸似乎圆了一些,这么看起来配上她那一头蓬蓬的短发,实在还是很和谐的。剪水双瞳和挺翘的鼻子,立体而精巧,配上她那白皙而尖尖的下巴,甚至可以说成是——惹人怜爱。
不过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她别开口。只要她不说话,即便她这一头短发、一件宽松毛衣的打扮根本不符合大多数男人心目中美女的标准,例如说他自己,他心目中的美人从来都是他母亲或者南晞那种长发飘飘、温柔娴美、打扮精致的类型,但是只要钟蕾不说话,任谁都不能否认她的美,甚至还可能觉得她这个样子更加可爱、俏皮,乃至于……性感。
在这一刻,齐家琛忽然就有些害怕,他害怕钟蕾说话。依他从前的经验来看,只要这姑娘一开口,所有的美感都会被破坏掉;只要她一发难,他就不得不全副戒备来接招。
这实在不是件轻松的事,所以齐家琛认为他还是别给她机会开口跟他战斗为好。
第三十四章
“罗宾有点感冒,我带它来看一下。”他说着,指了指‘好点子’广告公司旁边的那家宠物店。
说完,又有些冷场;原本不是话多的男人,尤其在这种私下里同并不熟悉的女孩子搭讪的场合,可以说是毫无天赋可言。碰巧看到罗宾对着钟蕾又热络地汪汪了几声,看起来比他口才还好些。
“罗宾好像认识你?”
“没有,不认识。”钟蕾心虚地朝小雪抱歉一笑。
“对不起……对不起……”伴随着钟蕾‘啊’的一声大叫着跳开,齐家琛已经麻利地拉住了小雪的脖绳,绷着力气禁止小雪扑到钟蕾身上,这几声‘对不起’自然就说得有些断断续续,“它不咬人的,正常情况下还是挺礼貌的,我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可能它身体不舒服。”
小雪还在向钟蕾使劲,狂吠个不停;钟蕾退了两步,冷汗淋漓,莫非这狗真的听懂人话?因为她不肯承认她跟它的‘相识’关系,所以,急了?
“那你们……忙你们的吧。”钟蕾缩着脖子,两只手赶鸭子一般示意想要告别。
因为她不能先走进‘好点子’,所以只能盼望齐家琛先带着小雪离开。见她吓到发抖,齐家琛只好抱歉退场,拉着小雪上了车,却没立即走。他斜了身子从车窗里探出头,望向正呆立在人行道上的钟蕾。
“那天晚上……”
钟蕾一下变成了木桩;愣是丝毫没敢动,实际上,她想动也动不得,一听到这四个字,腿和脚就有些不听使唤,耳边轰隆隆一片,只有眼睛还好用。
她只是个打酱油的;那个时候,钟蕾想,如果他继续说下去,她绝对可以这样给自己脱罪。
趁着打酱油的机会,揩了点油;不过这句,就算了。
好在,齐家琛却放弃了再继续吐出第五个字的打算,或许是自嘲、再不然是自我否定,浅浅一笑之后隐约现出两个酒窝,随即转回头启动了车子。
他的车子,还是她第一次见到时的样子,就像他一样,依然那样英朗、耀眼;一点点离得远了……就像他跟她的距离,一点点,离得更远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再碰面的机会。
忽然,行进中的捷豹一下停住了,没有一秒钟,跟着就退了回来。
刚刚,它前进的速度虽慢,可是此刻倒退的速度却快,就在钟蕾察觉到这车子的后退轨迹正朝向她驶来,一口气险些将自己憋死的时候,齐家琛手里拿了件外套从车上大步跨了下来。
“我这有件大衣,要不要借你穿一下?”
显然,他也注意到天气尚冷,而她的身上只着了一件毛衣。
钟蕾脸上一红,嘴就竟然动弹不得了;硬撑着摆了摆手,眼睛也有些发涩,想说一句“不用了,谢谢”,只怕一张口眼泪就要掉下来。
于是不等齐家琛说话,她直接背过了身,裹着毛衣一个人朝街尾走去。她走得快,浑然不知道自己要往哪去,脑子里一片晕沉沉,云里雾里一般,只觉得要快一点消失在他面前才好。直到听见身后传来汽车引擎的发动声,突突的心脏这才放缓了频率,她回了头。
初春的正午,有这样一个姑娘,她穿着驼色的宽松毛衣,下身是一件深色的休闲裤,顶着一头蓬松的短发,捏了半个面包,呆呆立在街边的人行道上很久很久。
她的眼睛,一直望着那辆汽车消失的方向,她的心里,一直默念着这样一句话——这一次,是第五次。
第五次,他的捷豹,在她的面前一点点开远;开到街的另一头拐角,然后消失不见。
其实对齐家琛,钟蕾不是没有埋怨的。虽然她所做的一切,丝毫不关他的事;可她毕竟也只是一个普通人,遇到困难和挫折,也想怨天尤人一下,让心里多少舒坦一些。
有的时候,钟蕾也会想,如果没有遇到齐家琛,她很有可能现在还在君度,也许已经成了颇有名气的律师,过个三五八年,没准儿真就能跟裘海涛并肩而论也未可知。正是因为遇见了他,所以她现在只能在这个不足三十平米的‘好点子’里给人打杂。
没错!虽然明知道她所做的、所遭受的,其实都跟他无关,可是她觉得辛苦的时候确实这样想过。
只是在这一天,当齐家琛从他的车上跨下来,手里拿着他的外套,对她说了那句话——“我这有件大衣……要不要披一下”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一瞬间,之前所有的埋怨全都不见了、消亡了、再也不会出现了。
从前,当他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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