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雨枪》第69章


傅冲轻轻闭上眼睛,像是要躲避眼前这光与影的魔术,低声道:“常大人,你为何一定认为在下知道呢?在下和崔大人已经什么都讲了,这案子即使被送到刑部,也判不了在下什么重罪,我还需要保护谁?”
常樱冷哼一声,重新退回暗影里,缓缓地说:“不要以为你不说,我就找不到他,这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而现在,趁着还没找到,你还有机会和我做交易。为了让你知道我的诚意,我可以再替你保守一个秘密。你记得吧,你们出海那天,是个阴霾天气,整个天空都被厚厚的雾霭笼罩,海上无风无浪,当时是巳时左右,日头应在稍微偏向东南的云层里藏着,而抢匪用来观察你们的船也是在东南方向,因此日光不可能对镜头造成强烈反射。而这样的天气,海面上也不会出现强烈的反光,所以也就不可能有海水反射的日光再次射到望远镜玻璃上形成新的反射,那么望远镜怎么会有反光呢?”常樱说完,牢牢盯住光亮中的傅冲,这是她手上最有力的一击,其他的不过都是虚张声势。
傅冲的防线几乎是在一瞬间被击溃,一直淡定的脸上现出仓皇之色,垂下眼帘似乎是要隐藏躲避,却又慌忙抬起眼去看暗影中的常樱,像是怕失了她的踪迹。终于,他喃喃开口道:“我不知道他现时在哪里,我和他之间的交易是,这件事我替他抹干净所有痕迹,而他则要从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当时,他和叶莺莺在回帝都的路上,然后中途折回来,如果事情顺利,我替他杀了海上那个雇来的抢匪,而他会从海上取走钱。之后,我再替他清除掉其他所有人。再之后,他会拿着钱和叶莺莺成婚,远走天涯,安心搞他的炼金术。所以,他现在在什么地方逍遥,我并不知道。”
常樱暗暗舒了口气,想着该如何继续再挖出些有价值的东西,却听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开门一看,竟是一个扈从绿骑指挥使的校尉。那校尉施礼之后递上一纸公文,道:“指挥使大人的手谕。”
常樱接过手谕看了看,银牙轻咬,转回头对审讯室内的傅冲说:“傅大侠真是入赘了一户好人家,刚才多有得罪,本官这就叫崔大人送傅大侠回去。”
常樱走进听讯室的时候,薛怀安扑上去一把握住她的手,热诚地赞美道:“常樱,真漂亮。”
常樱的脸一红,别过头去,做出不耐烦的样子,说:“你放手,像什么样子。”
薛怀安放了手,却未意识到常樱的尴尬,转过头对崔执说道:“说实话,中间那会儿真是提心吊胆,虽然我和傅冲这一路关押在一起,但我不能完全确定他不知道外面的事,谁知道他和宁二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其他秘密的传讯方式,所以,只能赌一把。”
向来不苟言笑的崔执似乎感染到薛怀安的快乐,微微笑着说:“那个‘心中要保护的人’你又是怎么想出来的?傅冲要保护谁?”
“自然是宁霜,他喜欢宁霜啊。我在宁家住了这么多天,成天和这对夫妇抬头不见低头见,这还看不出来吗?!”
常樱一撇嘴,道:“真难得,你这么个鲁钝的家伙能看出这个来。”
薛怀安挠挠头,说:“就是连我这鲁钝的人都看出来了,才越发不明白,傅冲分明是很喜欢宁霜的,却为何要帮陆云卿呢?而宁霜她,到底又存了什么想法?我不信她和这事没关系。好在有了陆云卿这条线索,谜底很快就能揭晓。”说完,他又想起一事,问,“对了,你父亲的手谕是不是骂你了?”
常樱神色微黯,口气却淡淡的:“没什么,叫我不得插手缇骑的事务而已。”
薛怀安见她这般神色,便想起昨日她要回父亲手谕时的情景,不知为什么,原先高兴的心情竟一下子去了大半,就仿佛有一只手指不轻不重地戳在心头上,一颗心便失了跳动的力气,只这么望着面前有些黯然的锦衣女子,一时无语。
三人商议好下一步的计划,崔执便押解傅冲回刑部大牢去了。薛怀安仍是按捺不住心里的激动,拉住常樱想和她再多聊几句案子,没说上三句话,便有个校尉来报,绿骑大牢门口有个少年要找薛怀安。
不多久,常樱差去的校尉带着个漂亮的少年走了进来,正是被崔执关到今日晌午才放出来的本杰明。薛怀安见他一脸的不高兴,便问:“小笨,怎么了,是不是太想我了?”
“壮,我是在生初荷的气,我为她打架被关了两天,她却不来接我。好在我这人宰相肚里能撑船,不和她计较,就自己跑回叶家去。叶家人却说她昨天下午就留了书信说回惠安去啦。真是气死我了,她自己走掉也就算了,她还拿着我的工钱呢,我身上又没几个钱,该怎么办才好?所以我也不知该怎么办,就跑去刑部大牢找你,结果你又被转到这里,害我这一顿好找。”本杰明颇为委屈地说。
薛怀安神色一紧,一把抓住本杰明的手,失声问道:“小笨,初荷的信在哪里?”
本杰明被薛怀安骤然急迫的样子惊到,磕磕巴巴地说:“我没,没带在身上啊,那种东西看完不就算啦,干什么带在身上?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薛怀安来不及对本杰明解释,转向常樱,急急道:“初荷昨天去查树胶片的事情来着,陆云卿最近就住在叶家,搞不好,打草惊蛇了。”
替我说对不起
初荷是被饿醒的。
昨天晚上,如意倒是拿了一盘馒头到里间屋来,可是初荷想起如意说要慢慢毒死自己,便不敢吃。陆云卿看着她笑了笑,自顾自捡了个馒头吃,吃罢闲闲感叹:“有时候快要死也是好事,就没那么多担忧。”
吃完了陆云卿回床上睡觉,又带着一丝坏笑问初荷:“就一张床,要不一起睡吧?”
初荷的脸立时腾起两抹红霞,狠狠瞪了他一眼,劈手挥向他面门。陆云卿一躲,在床前闪出条路,初荷趁机上去抢了一条被子,然后三两步跑到屋子的另一头,往地上一铺,坐上去,警觉地盯着陆云卿。陆云卿却只是笑,不再说什么,自顾自睡去了。
早晨起来,初荷实在饿得慌了,便蹑手蹑脚走到陆云卿床边,将手放在他鼻子下方,感觉到平稳的呼吸,确认这个家伙的确没死,这才回到桌子那儿,拿起一个凉馒头,就着凉茶吃了。
吃到最后一口的时候,床上的陆云卿忽然发出痛苦的呻吟,手捂着肚子在床上翻滚不停,初荷吓得扔了手中那最后一口馒头,跑到床前不知所措地瞪着陆云卿。
陆云卿却在此时“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苍白的脸上泛着微微绯红,说:“真是个惜命的小东西啊,有趣。”
初荷这才明白他是装样子吓唬自己,气得一跺脚,又逃回自己的地铺去了。初荷坐在地铺上,看着陆云卿便觉心里有气,她平日里虽然不能说话,但是并未觉得自己因此就在和别人的交往中落了下风,可是对着这个陆云卿,如若不能一张口就骂他,那必然是要被他欺负到死的。
陆云卿从床上坐起来,饶有兴趣地看了看初荷,便下得地来,也不穿鞋,赤着脚走到她面前,一屁股坐在初荷旁边,道:“你别怕我,我不会对你怎样,我都是要死的人了,还能如何?”
初荷心里奇怪,一直不明白他常挂在嘴边的“快要死”到底是什么意思,可惜身边无纸无笔,只得用眼睛望着陆云卿,希望他能讲清楚些。
陆云卿看着初荷满脸疑惑的模样,会心一笑,说:“我和你讲过我是一个炼金术士对吧,炼金不是单纯为了找到黄金,而是为了寻找这世界的秘密,那些物质变化的秘密,你懂吗?”
初荷努力地点了点头。
“所以,说我是化学家也对,不过是更好听的名字而已。但我更喜欢叫我自己Alchemist,因为我的祖先住在郴州,你听说过郴州吗?”
初荷略微想一想,摇一摇头。
“郴州在湖广行省的南部,那地方的人,很早很早以前就掌握了提炼贵重金属的秘术,可以从那些不纯的金属物件或者低等级的金属杂矿石中提取出白银和黄金,但是后来岁月变迁,历史上发生了无数变故,掌握这秘术的人只剩下我的家族,所以有大约一百年的时间吧,我的家族富甲一方,享尽了荣华富贵。但是但凡这样的大富之家,总有很多钩心斗角之事,也搭上了不知多少性命,一百年下来,秘术早已经失传。我所谓的失传,说详细些,就是哪怕按照先人所书的法子,我们也提炼不出黄金了,到底是为什么,无人能解答。因为这秘术其实是一些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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