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如何疼爱》第109章


他依然还是那个让他最喜欢的大哥哥。
如果不是沈家的人,如果不是沈家的那些坏人,大哥哥又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想到沈家的人对他做的事情,小川就恨得不行。
然而他年龄太小了,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青年受苦。
幸好他现在还活着,宁小川觉得一切还来得及,他一定要救他。
青年苦笑道:“你说的没错,他们……的确都是坏人……”
何止是坏……眼前的这个孩子又怎会明白沈家做的那些事情,青年叹了口气,他的声音断断续续,脸上最后一点血色没有了,明显已经快支撑不住了。
“大哥哥,你要撑住!你看!”小川突然想起了什么,把怀里的包袱解开,一股脑的全都倒出来,“你看,是金子!这些金子一定可以救你的命,我去给你请大夫,给你买吃的,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那些果然是金灿灿的金子,还有几张银票,一看便知全都是真的。
青年已经无力再问他是哪里来的这些金子了,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握住男孩的手,断断续续道:“小川,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已经没有用了,你一定要把它们收好,然后离开这里,记住,财不可外露,你小小年纪,虽然聪明,但也一定要处处小心……”
现在对他来说,再多的金钱、再好的大夫也没有用了。
“大哥哥!”小川见他身体卷缩起来,脸色极其痛苦,立刻就哭了起来,“大哥哥,你不要死,我去给你找大夫!”
“不,小川,你听我说。”
青年按住他的手,颤抖的说道:“我只需要你为我做一件事,虽然很残忍,但是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因为你是……无所不能的宁小川……还记得吗?”
宁小川哭着点头:“大哥哥你说!小川一定帮你办到!”
青年伸出一只手,在他身上仔细摸索了一会,从他袖子里面掏出一把小小的匕首,看着那把匕首,他笑了,“这是我送给你的,果然还在。”
也只有眼前这个孩子,是真的把他放在了心上。
看来老天终究还是可怜他,到最后一刻,还让这个孩子来陪他最后一程。
宁小川哽咽道:“我一直都带着!这是大哥哥送给我的最宝贵的东西!”
青年笑了起来,那笑容极其微弱,却充满了欣慰之意,他试着把匕首拔出来,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了,他努力了一会,终究意识到自己连这点事情都做不了,最终只得无奈的把匕首塞进他的手里,道:“小川,把它拔出来,大哥哥已经没有力气了……”
“大哥哥?”宁小川茫然的看着他。
青年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用这把匕首,杀了我。”
宁小川愣住。
第127章 竟然应验了
洛云澜对宁小川说的话是:“用这把匕首,杀了我。”
究竟是有多么沉重的绝望,才能让一个人让一个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情?
更何况这个小男孩还是他很喜欢的一个孩子,在他最困境的时候,只有这个孩子陪伴着他,不嫌弃、不远离,反而仍然尊敬他,亲近他。
临死之前,也只有这个孩子,想尽了一切办法想要救他脱离苦海,陪他走完这最后一程。
而那些他曾经信任的、喜欢的、在乎的,全都残忍的离他而去,将他弃如敝履。
那势必是生不如死的绝望,才能让他下定这个决心。
宁小川当即就愣住了,难以置信的看着洛云澜,“大哥哥,你在说什么?”
“小川,你做得到的……”洛云澜的呼吸急促起来,“大哥哥……真的很痛苦,只有杀……杀了我,才能让我解脱……”
现在,活着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丝毫意义,即便是他还能活下来,以他现在这个残破不堪的身躯,和屈辱不堪的记忆,就算是活着,也只剩下无尽的痛苦和绝望而已。
“不……我做不到。”宁小川惊恐的把手中的匕首扔了。
大哥哥是他最喜欢的人,他怎么下得了手!
青年眼中顿时充满了内疚,“对不起……小川,是我为难你了……”
他说完这句话就咳嗽起来,泛着青灰的苍白脸色竟透出一点微红,但他明显已经痛苦到了极致,整个人都卷缩成一团,嘴里也咳出了鲜血。
“大哥哥!”宁小川哭着扶住他,绝望的问:“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洛云澜已经没办法回答他的话了。
宁小川流着泪看着他,那眼神就如同洛云澜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仿佛被抛弃的小动物一样惶恐不安的眼神。
小川,对不起。
看出他眼中的愧疚,宁小川哭着下了决定。
“大哥哥——”
宁小川哭喊的声音响彻街头。
洛云澜的胸口源源不断的流出鲜血,他死死握住宁小川的手,嘴角动了动,脸上竟微微透出一点笑意,“谢谢你,小川,记住,要快点长大……不要……再被人……欺负。”
在宁小川的哭喊声中,洛云澜眼中最后一点光亮消失了。
——
季云初缓缓呼出一口气。
每一次在接收到这些原主们的灵魂记忆的时候,他的心情无疑都是沉重的。
原主所经历的一切都在他眼前一幕幕的发生,所有的痛苦、怨恨、悲痛、懊悔……这些种种负面的情绪他都能够侵袭的感觉得到,就如同亲生经历过了一次一般。
如果季云初的精神稍微弱一点,只需要一次就能被逼的崩溃。
“洛云澜。”季云初低声念出原主的名字。
虽然洛云澜在临死前露出了解脱的笑意,那表情甚至是放松的,但季云初知道那只是身体上的解脱,他受的伤害实在太重了,哪怕多活一天都是生不如死的折磨。
然而他就算是死了,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解脱,无尽的悔恨还存在在他的灵魂之中,让他死也不得安宁。
看来,这又是一个沉重的任务。
不过,对季云初来说这已经不稀奇了,这种绝望的境地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过,他在调整了一下心绪之后,便让系统开启了下一个空间。
幸好系统没有再出什么状况,再次睁开眼睛之后,季云初已经成了洛云澜。
只不过……这情况怎么有点不对劲?
季云初愕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大红的灯笼,大红的蜡烛,以及他身上大红的婚袍……
季云初忙让系统调出原主的档案,登时一脸黑线。
看来是他又只专注于原主经历的事情,忽视了重要的讯息。
原来这个世界,存在一种叫哥儿的身份的人,在季云初看来,哥儿的存在,就跟他经历过那一世中的Omega差不多,哥儿虽然同样是男子,但却能怀孕生子,且生育率不比女人要差,而且,跟Omega相似的一点……就是哥儿还存在一个发情期……
顿时,一群羊驼从季云初心中呼啦啦狂奔而过。
季云初满脸的黑线,千言万语只在脑中汇聚成了一句话——他吗的,又变成了个能生孩子的男人。
洛云澜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哥儿,所以的哥儿身上都有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朱砂痣,哥儿的朱砂痣大多都长在眉间,有些在手腕、胸前,朱砂痣的颜色月是艳丽,说明哥儿的血统越纯,生育率也就越高。
洛云澜的朱砂痣在锁骨上面,他是洛家最小的儿子,上面还有一个大哥,洛云澜的家族在当地也很有威望,但却因为家族里一个长辈犯了大罪,整个家族遭了秧,那之后,很多人都上门提亲,哪怕曾经不如洛家的,也都想趁此机会趁人之危,落井下石,想要得到洛云澜,最终,洛云澜被指婚给了沈家的少爷沈明章。
原主所在的国家叫北陵国,北陵国对哥儿这一身份的存在十分看重,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只不过比起Omega,哥儿的身份也比普通女子高不了哪里去,但若是容貌姣好,血统纯正的哥儿就不同了,那代表着这种哥儿完全可以嫁给权富贵人,若是家族有地位的,还可以嫁到皇室里去。
传言洛家的小公子容貌绝世,血统纯正,是个十分珍贵的哥儿,若是他的家族还跟以前一样,他完全可以嫁给一个中意的夫婿,然而不幸的是,他嫁给了一个人渣。
自此,他悲惨的命运开始了。
沈家是权贵专家,沈明章的姐姐是皇后,他就是正儿八经的国舅爷,对普通人家来说光这一点就是高不可攀的,沈家的生意还做的很大,可以说集财富与地位于一身。
原本洛家就是因为想要攀上这个高枝才选择把最珍贵的小儿子嫁出去,说白了,就是希望洛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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