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第39章


叶思朝驱车离开公司的时候便听见了有女同事私下庆幸,他只摇摇头,颜值已经拯救不了他在女同事心中的形象了。
叶思朝和唐逢久的故事只有开头就结束了,后面的都是两个人的自作多情。两个人自作多情可不一定会合成一块夹心饼,也有可能是一团浆糊。
其实事情挺简单——十来年前,还不成熟的两人都爱过,但从未在一起。原因也很简单,唐逢久想要叶思朝的爱,叶思朝考虑的却是未来。
唐逢久承受不起叶家父母的怒火,这一点在十三年前唐逢久第一次与叶思朝告白时唐逢久就清楚。
当然,那个时候叶思朝还是直的。
发小是个尴尬的身份,然后黏黏糊糊弄了十三年。十三年里叶思朝至少有百来次拒绝,也有百来次唐逢久的“大彻大悟”,然而大彻大悟之后该黏着的还是黏着。
现在,叶思朝是出于发小的情谊,唐逢久却忍不住给自己加戏。
同往常一样。
里面的真实性怕是这二人没有一个清楚的。
你如果问叶思朝怎么想的。
那他一定没有想法。
是唐逢久把他拉进了一个不属于乖宝宝的世界,初恋也为了唐逢久单方面的告白和他分手。后来还能喜欢上这个毁了他世界的人还真是“天意”,就像狗血小说里的剧情一样,不合常理。
当叶思朝二十二岁有能力从家中脱离出来的时候,唐逢久身边已经有了别人。
而当叶思朝决定安定下来与唐逢久当一辈子都朋友的时候,唐逢久又与前男友分手了,那时候他的生意失败已有一年,而在新闻业的工作才刚刚起步。
唐逢久完美错过他的低谷期。
他也完美地离开了青春,提早步入毫无生气的中年。
虽然他才三十岁。
只是一个人放手,另一个就贴上来。
比蜂蜜还粘糊的关系。
啧,这叫个什么事?
“我已经到了安怡酒店楼下。”他翻开通讯录发了信息过去,只是一开车门便远远看见两个男人正在争吵,一高一矮,一个高大健硕,另一个就显得相对娇小了。
唐逢久和男人比起来要小一些,比起女人又是高一些,巴掌大的小脸此时白得通透,玉石似的。
叶思朝又在脑海里给自己发小冠上了一大堆形容词,天知道他发小怎么会身世凄苦却又长得比大户人家小少爷还要嫩。至少他认识的大户人家小少爷不管内心有多嘤嘤嘤,外表都挺可靠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认识的人太奇葩,造成了这么一个刻板印象。
叶思朝锁上车子,一下子暴露在冷风里有些吃不消,这些年的工作强度让他的身体有些透支,与唐逢久对面的男人比起来显得瘦削。
那个男人要打架他是打不过的。
“你放手!大家好聚好散,何苦死死纠缠?!”唐逢久这一句让整个酒店门口都人都清楚了是谁纠缠谁,有些知情的瞥了一眼脸色越来越黑的男人,低头快步走开,也只能在内心给唐逢久点一只蜡烛。
唐逢久自然知道纠缠他的人是谁,这时候却只想闹得人尽皆知——那是一种隐秘的快乐,一种精神鸦片。
无论如何,他唐逢久都不是那种靠身体上位的人!
正在安怡酒店的老板脸色越来越黑的时候,一只手扶住了脸色惨白的唐逢久,阻止他往外拔时将自己甩出去。
唐逢久苍白的脸色上出现了一点颜色和精神:“朝朝!”
是叶思朝,他听见唐逢久的称呼只是飞速皱了下眉头,接着很快抹平,对对面的男人报以公式化微笑:“荆先生,在大庭广众之下洽谈不好吧?”
他用了洽谈这个字。
对面的男人,也就是叶思朝口中的荆先生诧异了一下后脸色缓和了一些,顺势放开唐逢久,目光却还在唐逢久与叶思朝脸上游移。
叶思朝并未恼怒对方带着些许恶意的打量,将柔弱无骨的唐逢久扶正,对对面的男人伸手道:“叶思朝。”
“荆道故。”男人与他虚握了一下便放开,像是碰到了脏东西一样。
这个男人有洁癖,叶思朝在心中翻阅查到的资料,而转头看唐逢久眼中明晃晃的愤怒,他在心中为这个男人的资料添上一笔:逢久并不了解。
唐逢久作为他的发小,身边有哪几个男人在追他自然不会对叶思朝隐瞒,甚至可以说为了看叶思朝吃醋,介绍得挺频繁的。
“我先送逢久回去。”
“等等!我有话和你说。”荆道故叫住叶思朝,连带着唐逢久也愣住,接着荆道故指着唐逢久道:“先让他坐车上,你知道的。”
唐逢久憋红了一张脸,张口反驳道:“我和你的事与他无关。”
“这么护着他?怪不得那么浪,原来是有实战经验啊!”荆道故阴阳怪气,唐逢久憋着一张脸“你”了半天,荆道故趁机将人的手扭向自己这边,唐逢久只来得及尖叫一声便被对方的胸膛捂了个结实。
挣扎不开。
荆道故的底已经被唐逢久在众人面前捅了个干净,火上心头,索性凑近去恶劣地说道:“你昨夜这么……”
啪——
一声脆响。
“别把所有人都当成和你一样的。”趁着对方捂脸,唐逢久全力推开对方,反作用力将他整个人往后摔,只是并没感受到想象中的疼痛。
手被叶思朝拉住了。
叶思朝在荆道故拉扯唐逢久过去的时候就被连带着往前踉跄了几步,在接住唐逢久的时候咬了牙才让自己没有再往后退半步。
只是脑袋早已开始轰鸣,在风里头吹了太久脸上已经有不正常的潮红。
然而他强行压下的荆道故的黑气又被唐逢久一句话挑开了。
唐逢久本欲道谢,却见荆道故指使人上来制住叶思朝,他语言快于思想:“我和你是什么关系,和朝朝就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
唐逢久这么说就一定不会是发小的关系。
叶思朝看见荆道故的脸上黑气蹭蹭的,恍惚中就明白了前头听到的被打碎在水声里的声音是什么。
唐逢久的哭声。
叶思朝恍惚觉得耳边的风声里都有人在哭。
他当年护不住周蝶,现在护不住唐逢久。
“行了,这是外头,这出戏演得再好也没人付钱。”
这是叶思朝说的。
“回去。”
叶思朝强作精神,仍然冷着一张脸。
然而迈出几步后还是将唐逢久推过去:“你先回去,这是车钥匙,在车上坐好。”
叶思朝额头沁出一层冷汗。
“我和荆总谈谈。”
“这件事接下来一定会传开。”荆道故站在原地,没有挪进酒店里的意思,二人就在外头灌着冷风。
叶思朝用沉默表示认同,脸上的笑容并未像血色一样褪去。
“是个傻子都看得出来,你根本不爱他,”荆道故嗤笑,“只可惜他也是个傻子,傻子里的傻子,偏生就痴情于你这么一个冰碴子。你难道不知道你脸上的笑很假?”
“虚伪。”
他当然知道,他还知道唐逢久在八年前就没有再爱过他,而且现在的唐逢久的确很“爱”他。
“荆先生除了这些以外还有别的要说的吗?”
“你一点想法也没有?”
“荆先生说……我应该有什么想法?”他说话的语气不自觉地带了些嘲讽,明明是在陈述自己与唐逢久没有友情以上的关系,却成了“啊……那个女表|子就是这样”的感觉。
等拳头招呼到脸上的时候,叶思朝只来得及听见一声“朝哥”便失去了意识。
连疼也不记得。
再次醒来是躺在医院,身上已经换了蓝白条的病号服,看着有些像电影监狱里的狱服。唐逢久守在身边,他环视一圈并未发现那个叫自己朝哥的人,见唐逢久一双眼亮晶晶的,忍不住泼了盆冷水:“花想暮呢?”
唐逢久那双会说话的双眼立刻表示了他的委屈与不满。
“那个救朝朝的,叫花想暮?”唐逢久将床单一角折起又散开。
“嗯。”
“朝朝没看见他就晕了,怎么知道是他?”
“只有他叫我朝哥。”叶思朝转头盯着窗外,不去看唐逢久自带魅惑加成的泪眼。
“以前小蝶儿也这么叫啊!”唐逢久声音里的颤抖都遮不住了,可这一句话却彻彻底底扎了叶思朝的心窝子。
男的,只有花想暮这么叫。
女的……
叶思朝冷笑:“你觉得你有资格提小蝶儿?”
唐逢久脸上血色尽褪,恰好医生来测血压,他忙不迭走了。
周蝶是唐逢久做的第一件坏事。
唐逢久前脚刚走,一?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