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第45章


“朝哥不要对自己那么没信心!”
“闭嘴。”
第六章 
冬日的云一点点沉下来,叶思朝看着外面的云有些出神。他侧脸上的阴影真实而美好,恰似一首美妙的十四行诗叙述它的人生时那种优雅而从容不迫的感觉。
叶思朝在几个发小之中都是极为出色的品貌。
正在唐逢久沉浸在用目光描摹对方侧脸的时候,叶思朝突然开口。
他道:“如果让你和他们之中的一个在一起,你会选择谁?”
“……”
“或者……他们之外的人?”
陈思地的案件犹如一只趴在他肩膀上吸食脑髓的恶魔,夺走了他全部的心神。
唐逢久黑沉沉的眸子有些吃力地抬起来,那目光火热得让叶思朝不自在地闪躲了一下。
唐逢久扯了下领子,有些焦躁。
沉默良久后,唐逢久扔下一个字:“你。”
叶思朝嘲讽地一笑,他将手中的咖啡放下,手肘撑在膝盖上,身体往前倾。阴暗的室内有些许阴天的天光落在他的半边,另一半沉在黑暗里,看不见细节,只有隐约可以被形容为清矍的一个轮廓。
唐逢久往沙发后仰了仰,眼前这个男人怕是还不清楚自己有多大的杀伤力。
简直是光与影的完美结合。
唐逢久的脑子里只留下了这么一句话。
“呵。”对面的男人单薄的双唇往左侧一拉长,越发显得凉薄。
这正是唐逢久迷恋的样子,自虐一般迷恋,只是他的冰凉刺骨又将他拉回现实世界。
然后对面男人下一句话在脑中轰然炸开:“那我想要你。”
对面的男人抬了眼皮子,道:“你给吗?”
唐逢久怕是永远也记不清那天自己是怎么落荒而逃的,踩了心中那根线,然后就被敌人击退得一塌糊涂。
叶思朝从沙发上站起来的时候很高,而且瘦削,他的阴影落在他身上时,唐逢久心里头没由来的一阵惶恐。
绝对不能说是兴奋的惶恐。
然后就在他脑海里一片空白的时候,叶思朝双手撑在他的上方,俯身下来。他以为叶思朝冰凉的嘴唇会将他冻僵,凉丝丝的呼吸会在他皮肤上留下一阵阵鸡皮疙瘩。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那人错开了,在他的耳边留下了似笑非笑的一句话。
“你在发抖。”
唐逢久在那人眼里看见了笑意,一种他读不懂的笑意,也许可以理解为看他慌张的嘲笑。
然后唐逢久就愤怒地走了。
“朝哥这个时候打来不用上班吗?”
“公司里有些事。”电话那边的杂音被切断,但还留着对面的人的呼吸声。
公司里的确有些事,有人不嫌舌头大,乘着他请病假胡咧咧。
正如他所想,被他压下的报道突然出现在了王编的桌子上,那位新人正是年轻气盛,自然将王编当做了正义的使者。王编与他不对付也有两三年,二人愣是掐着一位总编辑的位子争先恐后了一年,最后却被老板家的亲戚夺了位。
听闻消息,他是冷冷淡淡应了一声了事,王编也揶揄地看着他,似乎在等待这个毛头小子当出头椽子。但这世上又不是所有毛头小子都和小说里说的一样?
编辑部那边王编似乎说了什么话,弄得底下的人心躁动不已。而从楚州大学回来的第二天,他的感冒又来了一次突袭,这下的情况更重。这里头,主治医生孙迟羽,某个极力撺掇大冬天外边撸串的这次倒是三分钟一个电话打来慰问,并深刻表示了自己的悔意和关心,弄得叶思朝哭笑不得,再也没办法好好怀疑孙迟羽有没有什么不良目的。
这么多年的相处不是白搭的,而且他已经确定了孙医生并非凡人……
他的手指在沙发上扣了扣,在对面的人的千呼万唤下才回了神。
他应了一声,不急着挂电话,他将扬声器贴在耳边,听那人的呼吸声,就好像这样就有人与他处在同一个经纬、同一个时间。
叶思朝透过窗看唐逢久离开的背影,脸上没有表情。
“唐逢久来了。”
他听见电话那边的花想暮呼吸都失了衡,还笨手笨脚地将书打翻在地上。
他突然觉得心情不错。
“窦班和方暮云打起来了,因为他。”前男友和现任追求者之一打起来了,怎么看都不大好,更何况两者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听上去简直像是言情小说里的剧情。
而这样的剧情的主人公也劝了,也努力了,努力来努力去努力到了白月光这里。
“朝哥……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
“他已经不爱我了,他爱的不过是痴情的自己。”
叶思朝站在窗户边,冬日冰冷的气息透过玻璃扎了他的骨。
“所以我仗着他不爱我玩了点,”这话的逻辑倒是和别的恃宠而骄相反,“他果然逃了。”十来年的感情其实可以很脆弱,脆弱到一个小小的颤抖就能暴露已经名存实亡的“爱”。
“你说,我是不是很过分?”
花想暮没有回答。
阴天的光线比晴天公平,所有的阴暗角都不至于同阳面差太多。唐逢久的车上也是灰蒙蒙的一片,车跑得有些快,像一团雾。
看着车驶离这片废旧的老城区,远处是新建的大厦。
叶思朝将向下的视线往上移,有几分脏的玻璃上有外头大团大团的云,以及他微笑着的脸。雨丝打下,恰好撞在他倒影的眼睛上,像是盛满泪,然后溢出来。
他才发觉衣服湿了一小块而电话还没断。
电话对面的呼吸声未断,忽地传来一声短促的笑声。对面的人用他天然的优势诱惑道:“想听什么?”
“《风居住的街道》,不要二胡。”叶思朝的每一句话都像是鬼使神差,每一句话又都像是精确地计算过。
他听见一声“好”,一阵脚步声后,屋子里便充满了钢琴优雅的呢喃。
他还是现弹的?
叶思朝挑眉,将声音外放后放在了客厅的中央,端起桌上根本未动的咖啡去厨房倒了。

“儿子?怎么突然想起来弹钢琴?”
他走下楼梯的时候,女子正坐在沙发上陪那只大金毛玩耍。
即便是玩耍,女子眉眼间的忧郁也不曾消失。
他的母亲果真人如其名:林郁,无论是忧郁的气质,还是幽林里的淡雅。
这个典型的江南女子是一位爱哭的大家闺秀,心情常常有如江浙一带四五月份的雨,当初二十多岁的花想暮离家出走也不是没有受不了母亲的眼泪在里面。
他过去抱了下母亲,伸手揉揉金毛的头顶。这只金毛还是他们家一位小侍女说像大少爷才留下的,顺带给心情常常低落的林郁做玩伴。
“朝哥打电话过来。”说着他还看了眼母亲,果然看见后者的眼眶又有泛红的趋势,立即接到:“他今天是来像我炫耀的,嗯……心情不错?”
“怎么了?”
“解决了青梅竹马,亲爱的老妈说呢?”
说完他朝林郁眨了个眼。
林郁破涕为笑:“知道你护着你朝哥,如果他能和青梅竹马断了就再好不过。”她的神色有些无奈。
花家上下都知道是这位“朝哥”将人从离家出走劝回来的,也都知道他们这位大少爷如果不是放了个新的人不会回来,更是知道这位大少爷有多少执拗,一点也不比他的母亲差。
这是一个林郁用眼泪都降不住的儿子。
而这位大少爷也向他们证明了什么是顽固,而什么是痴情。
林郁大多数时候都是无奈,谁也不会让自己儿子奔着那条路去,即使她不是思想落后的人——被这个社会当做怪物,有谁会开心?
林郁盯着儿子头顶的发旋,最后还是没忍住伸手揉了揉。
“你大伯家的话你不用去听,代孕不用在意,如果你不喜欢掺入别人的基因就去领养。”
花想暮一愣,没忍住笑出声,再次抱了下他的母亲,拥抱是他们母子间最让人安心的信号。
“放心,他们只还当我是几年前的木偶也好,别伤了你和老爸之间的感情就好。”
花家的大伯其实是个老实得不行的木头桩子,和他爸到的确是系出同源,只是下面的小子被他母亲拔弯了苗,整天遛鸡斗狗,男男女女都调戏了个遍,小时候还把好奇打到了他的身上。
这事估计要被花想暮记一辈子的仇。
顺带一提,他那堂弟小他几岁,是个直的,年少不懂事还当他是个姐姐,而且这不妨碍他一时兴起调戏一下小男孩。
而花想暮小时候听话归听话,却不是不明理,说实话,他早就想和大伯家闹掰一回了。
花家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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