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第58章


朝哥哪里来的点子,说晚安?他问。
叶思朝只是给他分享了一句话:“感情经历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淡。”
他突然想到——朝哥这是在害怕?
嘴硬的叶思朝永远不会回应他的疑问,但这个时候回应似乎不是那么重要。
似乎是故人的经历让他有了些感慨,花想暮心里所有的猜疑在证实了真相之后都变得微不足道。正如最最低劣的小说都能写出的一句话所言:“我已经认定了你,就要把你放在手心上宠。”
总要有人回一句:“我也是。”
第十二章 
掉出来的签是一枚上上签,听见这三个字的时候叶思朝没忍住挑了一两丝笑意。只是接下来的签文差点没让他崩了面具:“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那个老人拿着眼镜对光看了半天:“恭喜啊,这是红鸾星动的征兆。”
没听过红鸾星动还有用这句诗来形容的,岑参知道吗?
似乎是看出来了他的不耐烦,老人推了推眼镜,用他解签三十年的丰富阅历打包票:“没错的,梨花梨花,春风梨花,你可知‘一树梨花压海棠’?都是喜气洋洋的,可见对方比你小。这一朵海棠花应该就近在眼前了。”
“梨花”指的是“白雪”,岑参和苏轼的棺材板要压不住了,而且这么……的诗没问题?
然而叶思朝面无表情的控诉并未起到什么作用。叶母一张脸都笑出了花,连道几句“承你吉言”,最后还捐了不少香火钱,叶思朝只能跟在后头敢怒不敢言,面上还是冷着一张脸,心里头已经给那个老头打上了骗子的标签——至少他觉得他根本就没有动心的对象,而且身边只有一些同龄人。
难不成是天降?
叶思朝打定了主意减少出门,指不定哪一天就被砸到了一个“命中注定”,说都没地说去。
事情提前知道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他低头跟在叶母背后,听着女人的絮絮叨叨,也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上了年纪的叶母每天关心的无非就是他不知道还在哪里飘的婚姻和子女,就和每一个老了的父母一样,除了挣钱和安排子女的生活,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忙活。
他如果让父母去学一点新的东西,他们只会以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为开头,开始新一轮的轰炸。
叶母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儿,迷迷糊糊就嫁进了这个没落的书香世家,从一开始的手足无措到在公婆面前泰然处之,然后在是公婆离开之后为了丈夫劳心劳力,她的一生简直可以说是八十集的连续剧,家庭几次濒临破碎,都是她费尽心思用一根飘带硬是系了二十多年。
她走了几步开始喘气,叶思朝也适时在她后面轻轻拍打几下,只见她转过头来盯了自己儿子一会儿,突然红着眼睛道:“我知道你还记着小蝶,但是现在她也要嫁人了,你应该走出来了。”
她显然误解了叶思朝的心理,但叶思朝看了眼叶母浮肿的双手,最后还是没有辩解。
当初分手的时候,他还不清楚是为了什么,只知道小蝴蝶也是红着眼睛的,他也是,那么为什么要分开?
那个谜团直至今日还没有解开,遑论当初的一个初中生,叶思朝一生最激烈的情绪大概就是留在了那一段时间里,叶夫叶母百般追问之后更是恨铁不成钢,而叶思朝也见到了那个男人最暴虐的一面,叶母的哭泣和叶父的怒骂几乎是二十四小时无休,而窝在自己房间里的叶思朝却只能像一只鸵鸟一样将自己越缩越紧。
一个风雨飘摇之中的家庭,经不起任何羽毛的挤压。
“你爸已经上了年纪,脾气也比以前好多了,家里的书也不会遭殃了。”叶母说着一笑,像是放下了背负数年的重担。她的丈夫在公婆离开之后压抑的本性突然开始反弹,正值工厂裁员的时候,在厂里做了十多年的他就成了上面斗争的牺牲品,而他自小又不愿意学习,这时候更是没有一星半点的特长,几个巧合之下,叶思朝记忆里温柔的父亲就变了个样。
说白了,无非是酒瓶与烟火、女人。
但在那个时代,就是不可饶恕的事情。
几次冲突之后,叶母出去找了一份工作,两个人就开始了成天不着家的竞赛,小思朝每天放学回家的时候,厨房一定是空的,偶尔会有隔壁的老奶奶受他母亲的嘱托来送个饭,但比较多的时候,是他跟着到母亲上工的纺织厂里蹭一点饭,他的两个青梅竹马都是在这个时候认识的,生父不明的小九九,和母亲也是女工老大的小蝴蝶,三个年龄相仿的小孩就这么玩到一起。
在之后的流言蜚语传到了女工当中,有不少人开始在叶母的面前窃窃私语,连带着目光都开始不清不楚起来。
之后流言愈发猖狂,甚至演变成了夫妻俩各玩各的。这可不是什么褒义词,为了撇清与叶母的关系,厂子里的经理给了十元钱的赔偿,而她也再次失业。失业的她精神极度敏感,等她从恍惚之中醒来的时候,叶思朝已经不会和同龄人一样玩跳房子,只是沉默地来,沉默地走。
而一家之主始终不见踪影,再次出现已经是拖着她去离婚的时候。她那一天流的眼泪几乎可以哭塌长城,也是这样没有任何形象可言的哭号愣是把这个濒临破碎的家从悬崖上拉了回来。
叶父已经答应重新振作。
叶思朝的家庭就是一部屈服的历史。
叶思朝含糊地应着母亲的话,只是看了一眼对方的笑就忍不住泛酸。那个时候对离异家庭的容忍不比婚内出/轨高,人人都好一个面子。
看唐逢久就清楚了,而叶母这一生做得最让她自豪的一件事就是没有让儿子更多地遭受流言的折磨。
“妈,接下来你想去哪里?北光山?”他信口说到,而女人也看出了他转移话题的意思,将一腔话憋回喉咙里,压过喉咙的时候有些疼,也不清楚是因为感冒了还是别的什么。
“我和洁兰约好了,你送我到山脚就行,我可得好好和她说一说签文的事情……三天后人家姑娘的约定别丢了,我看她挺合签文的。”洁兰是当年唯一没有嫌弃叶家的一位妇女,而两人也就这么做了差不多半辈子的闺蜜。想起以前的风雨,叶母脸上的褶子抖得厉害,叶思朝再也没敢说别的什么。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小学时就有的文字像是一道魔咒,刻在他的骨头里。
送走了叶母,他转身按下了车锁,这时身后却传来一个欢快的声音,他回头,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五几的女生跑着上前。
周蝶,他的发小。
而跟在她身后那个高高大大的男生,应该就是她的未婚夫。
看上去是一个有些腼腆的大男孩,也正好补了周蝶不知羞的缺。想着,叶思朝也咧了咧嘴笑出来。
“我就不介绍了,大馒头你还需要自己锻炼锻炼。”
叶思朝只听未婚夫嘟囔了一句什么,却是有点怯场,被叶思朝的冷脸吓得后退。
只能他先开口。
叶思朝伸出手对着未婚夫介绍了自己的名字:“你好,叶思朝,落叶的叶,朝思暮想的思朝。”只是对方的笑容似乎不是那么真切,掩藏不好自己的敌意,而在新闻场上沉浮多年的叶思朝哪里会看不出来对方笑容里的防备?
叶思朝往后退了小半步,似乎是同他握手,实际上却拉开了与周蝶的距离。
周蝶见了,默不作声地攥紧未婚夫的胳膊,后者虽然有些诧异周蝶这么做,却还是笑道:“久闻大名,我是庄生梦,庄生晓梦迷蝴蝶的庄生梦。”
庄生梦,周蝶……
叶思朝挑了个眉:“还真是佳偶天成。”
“承你吉言。”庄生梦的抽筋的笑好了一些。
叶思朝今天一天听到的“承你吉言”格外的多,总有种不洋不土穿错了时代的感觉,混身上下不对劲,好像真的要发生什么似的。
“你们来求佛祖保佑天长地久?庙里的黑名单解了?”叶思朝调笑道,周蝶就差着跳起来打他了,瞎扯了一些近况之后,在庄生梦的手足无措之下,周蝶总算是放过了叶思朝,拍着自己小弟的肩膀叮嘱着快点把他自己嫁出去:“你什么属性我还不知道吗?之前小九九说你和一个姓花的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觉着你是个受了,怪不得你和小九九不能在一起,受受不相亲嘛!”
这什么歪理?!
乘着阳光明媚、青天白日,叶思朝就差没折根竹子来一场让竹鞭飞了。
好在庄生梦反应及时,没让两天后的婚礼发生在医院。
说实话,叶思朝那一刻的脑子完全是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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