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为王[快穿]》第140章


孟则知想着; 扯了扯露出两个脚趾头的破袜子; 拿起床边的布鞋套上。
眼下正是一九八二年; 再过一年,陆家就该找来了。
孟则知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说道:“系统; 帮我兑换八十瓶灵魂强度增长液; 木系异能和宗师级中医技能。”
前身养父可是个老中医来着; 虽然只是个半吊子。不过据他所说; 他家祖上曾是岭南一带有名的中医世家,还传出过‘一门两御医; 历代有贤才’的佳话。
而且前身也曾跟着他养父学过一段时间的中医; 只是后来他养父突然得了重病; 没了,家里失去了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前身这才不得不放下还没捂热的医书; 扛起养家的重担来。
这么好的背景,不利用起来可惜了。
毕竟医药总比玄学术数要更贴近生活不是。
上一个任务世界; 孟则知已经领会过木系异能的好处了,现在,他需要木系异能来催熟药材。毕竟一株药材从发芽到成才所需要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点,而木系异能能完美的避开这一缺陷,最主要的是木系异能催生出来的药材的药性比之野生药材还要好上三分。
“好的。”
只听系统说道:“八十瓶灵魂强度增长液,价值八万点功德;木系异能,价值一万点功德;宗师级中医技能,价值一万五千点功德,总计十万零五千点功德。”
“叮,购买成功。”
话音刚落,一大堆东西如潮水一般涌入他的识海,伴随着刺骨的疼痛,孟则知一个踉跄,栽倒在床上,蜷成了一团。
大概是需要传输的知识太多,这一回技能的购买所带来的痛楚比以往哪一次都要剧烈而漫长。
约莫过了有小半刻钟,大概是看孟则知还没起来,房间外再次传来那个年轻男人的声音:“爹,你起了吗……爹?”
“就来。”孟则知咬牙说道。
年轻男人听着他爹的语气好像有点不太对劲,他原本想着打声招呼就去挑水来着,这会儿却不由的停下了脚步。
过了好一会儿,里边还是没什么动静,他试探性的开口:“爹?”
只听见里边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紧跟着房门打开,年轻男人一抬头,正对上一张两眼浮肿、嘴唇苍白的脸。
他连忙伸手扶住孟则知:“爹,你这是怎么了?”
孟则知蓦地握紧了他的手,面上难掩激动,他哆嗦着嘴角,瞬间红了眼眶:“三义——”
说着,孟则知直接抱住了他,痛哭流涕。
“爹,到底怎么了?”林三义有些手足无措,这是他第三次看见他顶天立地的爹痛哭的样子。
——第一次是在他娘的葬礼上,第二次是在昨天,小妹拿到了市里中专的录取通知书,他爹带着他们去给祖宗上坟,第三次就是现在。
孟则知呜咽着说不出话来,等到他哭够了,这才慢慢的松开林三义。他抬起袖子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忍不住的伸手摸了摸林三义的脑袋,一脸庆幸,勉强扯出一抹笑来:“没事,我……爹就是想到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
说话间,他的目光落在了林三义手中的木桶上:“行了,你去忙吧,爹自己待一会儿。”
“哦。”林三义有些摸不着头脑,看孟则知心事重重的样子,直觉告诉他,他爹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
只是他爹明显是不想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林三义张了张嘴,也就只能把疑问咽回了肚子里:“那我挑水去了,早饭在灶上热着,你记得吃。”
“嗯。”孟则知应了,目送林三义离开,然后果断烧了一盆热水出来敷眼睛。
要不是刚才接受技能的时候疼的太厉害,他还真就不一定能哭这么长的时间。
孟则知正在努力扮演一个受到已逝的养父入梦点拨,知晓了未来会发生的事情,顺便接收了祖宗医术传承的人。
只有这样,无论他接下来做出什么样的改变,他的这堆便宜儿女都只会惊讶于他身上所发生的巨大变化,而不会怀疑到他是不是换了个芯子这上面来。
谁让前身只是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呢。
好不容易,眼睛舒服了一点,孟则知拿下覆在脸上的毛巾,低头就对上水盆里倒映出来的一张饱经风霜的脸。
这是一张慈父的脸。
林家村靠海,祖祖辈辈都靠出海维持生活,渔民常年在海上风吹日晒,四五十岁就得了风湿病、痛风和腰椎疾病的不在少数。
前身看多了村里的老人被疾病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样子,不想自己的儿女也遭这样的罪,所以卯足了劲,拼命干活,想把他们供出去。
大儿子林大勇打小被他送去了镇上的木匠家里做学徒,十年前出的师,平日里给人打打家具做做木工什么的,因为手艺好,日子过得还不错。
二儿子林二德学习成绩一般,没能考上高中,现在在公社里的小学当数学老师,前年娶了村里生产队队长的女儿做老婆,这会儿娃娃已经揣上了。
三儿子林三义,学习成绩和林二德差不多,前身同样为他找好了出路。
镇上食品加工厂的工人老李因为身体不好要退休了。他无儿无女,恰好前身之前帮过他一个大忙,听说林三义赋闲在家,他就想着把这份工作让给林三义。
当然这份工作不是白给的,他要前身准备三百块钱,而且林三义进厂之后两年内领到的工资要给他一半。
即便是这样,还是林家赚了。毕竟这个时候,工厂可是铁饭碗,更别说是食品加工厂这么一个油水十足的岗位了。
小女儿林小露更不用说了,考上了中专,算是提前捧上了铁饭碗。
一家子出了两个城里人,也难怪昨天前身会在老中医坟前差点哭晕过去。
这也是一张让孟则知叹气的脸。
太糙了,他家爱人见了肯定会嫌弃的。
刚拧干毛巾,就听见屋外有人喊道:“岁寒,该出工了。”
“马上就来。”
孟则知应了一声,转身进了厨房。
锅里熬着的是红薯海鲜粥,有虾仁、鱿鱼、蛤蜊……海边的人从不缺吃食。
林家村的渔船都是木质的小渔船,适合在近海捕捞。
林家村附近的海域的出产还算丰饶,平均一天下来能捕捞到上千公斤的渔获,这还不包括老弱妇孺每天赶海找到的螃蟹和贝类。
每天晚上,国营水产供销公司都会派车来把林家村村民捕到的渔获运走。
这个年代,海产是除了猪肉之外,最受普通民众欢迎的肉类,因为海产产量大,所以相比于其他肉类来说都要便宜,大黄鱼一斤才四毛,乌贼一斤才两毛五,至于螃蟹贝类就更便宜了,一块钱能买五斤大螃蟹,十斤的大海螺。
因为海产没有太大的腥味,大多数清蒸一下就能直接食用,河鱼的价钱高不说(鲫鱼八毛钱一斤),因为土腥味重,不放油,不加调料根本没法吃。更别说像是泥鳅老鳖田螺这些了,那都是喂牲畜的,除非实在是饿得受不了了,一般人可不会把主意打到那上面去。
正因为如此,渔村的工分大都特别值钱,以林家村为例,其他村子可能十个工分才七分钱,林家村一个工分就值八分钱,出海的青壮一般都是记十工分,一天就能挣上八毛钱。就算是每天只在岸边赶海的老弱妇孺,平均一天也能挣上四工分。
当然了,渔民冬季是不出海的,而且岁末也不分粮食,需要自己花钱去买。
孟则知则是有自己的打算。
前身辛苦了二十多年,不过才攒下来四百来块钱的家当。这些钱里边,三百块是为林三义的工作准备的,一百块钱留作林小露的学费和生活费,剩下的钱勉强就够他送林小露去学校的路费。
村里都是每个季度结算一次工分,现在还早着呢。
孟则知需要一笔钱作为启动资金,不管是购买医疗器械还是药材种子。
他把目光盯向了大海。
这么想着,他跟在队伍后面,上了渔船。
等他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家里老大媳妇已经做好了晚饭。
林小露也从她外婆家回来了。
这年头讲究父母在不分家,林家也不例外,好在这房子是前年新建的,虽然比不上村里其他人家的青砖大瓦房,但胜在宽敞。
“吃饭吧。”孟则知拿起筷子戳了个土豆放进碗里。
他发了话,林家众人这才纷纷拿起筷子来。
林小露夹起一筷子豆干放进孟则知碗里:“爹,尝尝这豆干,我从外婆家带回来的。”
“好。”孟则知打起精神来:“你外婆他们身体还好吗?”
“都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