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小说改良师》第121章


这封信被宋亚泽打开时,李元甫所在的邮轮在海面上已经隆隆前行了。他扭开台灯,点上一根烟,洁白的信纸略微发黄,草木与油墨的香味扑面而来:
【亚泽:
父亲重疾,我必须回家尽孝。因实在没勇气面对你,唯写信以表我心迹。
我十六岁来到吴江求学,在学堂见到你。彼时,你备受老师青睐,享众星捧月;我是一农村小子,灰头土脸,相貌不佳。每当遇见你,我总低头躲过,这绝不是不尊之举,却是我自卑心作祟。
那时,我总爱远远观望你。看你背诵英文,看你将掉落的书本捡起,看你慢条斯理地吃饭。我甚至晓得,你看过七本英文书,吃鸭蛋时习惯先吃白再吃黄,拿筷子总是恰巧捏住筷子中间。
与你擦肩而过,是我最大的快乐。我至今仍记得,那三年里,你与我擦肩而过共二十一次。
后来,我有幸与你相识。了解到你爱听小提琴,我每个清早都会练习,想要你每晚听着它入睡;我想让你看最美的景色,带你去了大峡谷。我不晓得该怎么对你才好,我只想把最好的、最美的都给你,我想让你快乐。
我将字改成“磨”,正是因为你的名字叫“亚泽”。我想让你“光泽”、“顶泽”、“最泽”、“独一无二泽”,想把遮住你美好的障碍通通磨掉,不仅是“亚泽”。
那天,我见到那个外国佬,心里很痛也很自卑。我本来以为,只要你快乐就好,哪怕不和我在一起,你幸福就已足够。可臆想都是虚伪的,我发觉我根本做不到置身度外,做不到心甘情愿。
你问我为何要问那个问题,当时我太紧张不敢回答,无礼地跑掉了,很抱歉。
现在我想告诉你,因为我爱你,这种爱超过了我对自己的爱。世界上,人人皆爱自己,在爱自己的基础上才会去爱别人,可我最爱你。人生总是苦多乐少,可我愿意为你承担所有苦,把所有乐都给你。
我鼓起了生平从未有过的勇气,写下这封信。你可能会觉得我软弱,以这种没出息的方式向你求爱,因为每当面对你,我总会怀疑自己,恨自己的雀子斑,恨自己所有的缺点。
如果你不同意,尽管发声拒绝。我不想以朋友的身份逼迫你,不想让你受委屈,不敢希求你能接受。但对于我,已没有任何遗憾。
——李元甫】
宋亚泽将信拿近,翻来覆去读了无数遍。他并不知道,他的脸上已经堆起笑容,很久没有散去。他想拿起烟抽一口,却突然感到手指疼痛,原来火苗早已将他的手指灼伤了……
他放下烟头,拿起笔,在信纸上写道:“等你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表白了,终于~这算是我理想中的爱情了。相互理解,相互付出。我希望他俩是彼此尊重和付出的=^_^=
第100章 初恋
两个月后; 当李元甫在老家为父亲抬棺尽孝时; 宋亚泽还在美国过他的舒服日子。
他常去李元甫的卧室,将床上的被褥拿出来晒晒太阳; 将桌上沉落的灰尘拂走; 将玻璃窗上的青色雨印擦净。
他看到书本下,压着一根古铜色的钥匙。拿起,偷偷打开上锁的抽屉,里面只躺着一张孤单的纸条。那是两年前; 他亲手写下的,纸条已经变黄变脆; 上面的墨迹已经发淡:元甫; 收下罢。
他拿出纸条; 微笑着轻吻一下。曾经; 李元甫也这样做过; 或许两人的唇印是贴合的。
他记起模糊的历史常识; 赶忙去打听李元甫家的地址; 为他发了一份紧急电报:
【元甫:
时局很乱; 东北三省恐要沦陷,望你安顿亲属后; 速速回来。我会一直等你,有些话我想亲口对你说。】
很快; 他就收到李元甫的回信:
【亚泽:
黑龙江已有县城沦陷。我已和家人迁至苏州,目前一切安顿,请你不要担心。我订了回美国的船票; 预计两个月后见面。】
宋亚泽笑着收起电报。这天放假,阳光正好,他骑着自行车,唱着情歌,穿梭在美国街头。这个黄皮肤的中国男孩的歌声,和他脸上放肆的笑容,引得众人纷纷好奇,他也不管不顾,破音了跑调了,还在继续唱。
天空是从未有过的蓝,中餐馆的筷子尖的温度好烫,甜品店里飘出的黄油味好香。他从甜品店出来,手里拿着一袋曲奇;这本是他最不愿意尝试的食物,而现在,他却很想吃。
温特夫人看到只剩半袋的曲奇饼干,上面还镶嵌着密集的巧克力豆和白色的杏仁片,惊诧着说:“我以为你是买给我吃的。”
宋亚泽将饼干塞到她手中,笑着说:“我忘了和你分享。”
“你真是口味大变。”她咬掉一口饼干,发出脆脆的声响,打趣道,“从我生活的经验来看,口味大变的人,不是恋爱了,就是怀孕了。”
宋亚泽大笑起来,眼角出现了笑得厉害时才会有的褶子,这对他来说很罕见。他不自觉地扶住温特夫人的肩膀,笑得浑身发颤。“我恋爱了,温特夫人。这是我的初恋,大概也会是最后一场。”他柔声说。
……
两个月后,天气已经很冷了,窗外的风在低唱着,将冰冷驱赶到每一个角落。寒蝉在黑暗处低吼,月光从云缝间掠过,被障蔽去一半光亮,暗色的景物透着股静谧与安详。
宋亚泽靠在床上,穿件黑色的羊毛衫,身后便是丝面的白色靠枕。他手持着香烟,透过白色烟雾的屏障欣赏窗外的星星,腿上还摊开一本意义深奥的哲学书。屋里烧着壁炉,扑出来的热浪总是把书页吹得翻开,他也懒得去管。
他像是在等待。这样等待的夜晚,他已经有过很多次了。
正当他在把星星想象成一只羊的形状时,屋里响起了敲门声,很轻柔。
他一愣,巨大的欣喜在心中拔地而起,将他撞击得头脑发热。他赶忙狠抽了一口烟,边吐边转过头说:“进来吧。”
门开了又关上,屋里多了一人。李元甫手里提着行李箱,帽子和手套都还在身上;他还没回自己的卧室,就迫不及待来到这里了。他风尘仆仆,穿着贵重的灰色大衣,笔直地垂到小腿;下巴上有显而易见的胡茬,看上去有点脏。
啪地一声,行李箱掉在地上,这是房间里唯一的声响。李元甫拿下帽子,他的头发被压得变了形,双唇颤抖着,眼里满是激动之色。
两人对视了近一分钟,彼此没有一句话。宋亚泽斜靠在床上,屈起一条腿,胳膊支在腿上,手中的香烟还在徐徐地冒着光和雾。他盯着李元甫,慢吞吞地将烟凑近嘴唇,突然笑着说:“元甫,你瘦了。”
李元甫的心口像积郁了块大石,他什么都说不出来。他看到宋亚泽的平静,也看到平静之下的波动。那是触动他心弦的波动,让他于刹那间紧张起来。
他走过去,坐在床边,双手局促不安地按着膝盖,不敢直视宋亚泽。
倏地,他的手被握住,下一秒就十指胶合。李元甫紧张而期待地抬起头,近距离地看到宋亚泽,清晰地看到他根根分明的睫毛,从壁炉反射出的火光在他脸上晃荡,显得暖烘烘的。“亚泽……”他沙哑着嗓子说。
宋亚泽看了他一会儿,抽口烟,吐掉,伸手抱住他的后脑勺,吻了上去。
那双唇贴上来时,李元甫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就回抱住他。他们吻得很激烈,那是一种类似于渴饮的吻,有咬噬带来的痛感,以及唾液融合带来的交缠。他们相互索取着,眼睛紧闭,像两只猛兽在剧烈地撕扯。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分离开来,额头相抵,都气喘吁吁了。彼此感受到对方身上传来的热度,是那样血脉偾张的热度。
宋亚泽微笑着,无力地向后靠去,躺在床头,双目有些失神;他凌乱的碎发贴在额头上,慵懒地垂着眼皮,瞥了一眼李元甫起伏不定的胸膛和发红的双眼。
他盯着他,又抽了口烟,烟雾从他的鼻子和口中慢悠悠地冒出。捻灭烟头,坐起身,将身上的羊毛衫脱掉。他的皮肤被镀上美丽的光泽,光滑而干净;柔和的肌理显出浅浅的线条,很诱人。
李元甫瞬间屏息,一种征服欲蹿遍全身,让他险些失控。他猛地按住宋亚泽的肩膀,将他压在靠枕上,凑近,喘息着说:“我想要你……”
宋亚泽轻笑一声,伸手解开他大衣的纽扣,里面是白色的棉衬衫。
他愣一下,停了手,抚上李元甫的脸,摸着他的嘴唇说:“把衣服脱了,只留这件衬衫和我做。”
这是一场极致的逍遥事。两人的心脏都激动不已地跳动,血管突突直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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