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花溅玉 by硕烁[穿越 可爱受]》第1章


穿越遇狼
我一直认为:世界上最痛苦的死法,便是窒息而死。
不论是溺水,活埋,还是上吊,亦或是被捂死。
从小到大,只要是窒息而死的动物,我都会为它们默哀三秒钟。唉!因为它们死的真是太痛苦了!
小时侯,据说,邻居家一小孩儿,溺水,死亡。
据说,小孩落水时连挣扎都没挣扎,直接没顶。
因此,老妈下了禁足令,禁止我靠近有水的地方。我当时应着,不久便抛之脑后,与一帮小野孩儿去水塘抓蝌蚪。
水塘那个美呀!真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听取蛙声一片”!
但是后来,没错,我落水了。
水一口一口呛进喉咙与气管,那种窒息的接近死亡的感觉,我至今印象深刻。被救起后,把胆汁都给吐了出来。从此奠定了我对水的恐惧。
至于如何落水的,我至今也说不清楚。
村里的老人说,这是水鬼在找替死鬼。于是,村里所有的小孩都被禁足。后来离开了,我也没再见到过那个美丽的荷塘。
现在想想有点可笑,人家很多人溺水学会了游泳,我却得了惧水症。
怎么说呢,就是只要让我站在水边,看水面超过五分钟,不用别人推,我便会一头栽下去。
其后我总结了一下,比较不痛苦的死法有:安乐死,老死,一氧化碳中毒,吃安眠药,或是血流光而死。
我祈祷:老天呀!让我老死吧。
老天没听见。
所以,在某某年的某某天,我被一辆卡车撞下桥栏,落入了河里。
然后我飘在空中,看下面自己被泡的肿肿的身体。
“唉!这孩子真可怜,怎么连挣扎都不挣扎一下。”
“是呀!直接沉底了,要是扑腾几下,也许淹不死。”
“哎!这么漂亮一孩子,可惜了!”都泡肿了,能看出漂亮来么?!!!汗
“哎!”
我无语~ ,大妈,不要这么说,我不是白痴。我有惧水症呀惧水症
当一块白布将下面的我从头盖到脚时,我确定我死了。不是魂魄暂时离体,我回不去了。呜~呜~呜~
然后,我就同历史上千千万万个同胞英雄一样——穿越了!
醒来时,发现自己靠在树上,浑身酸痛。
手中拉着一根沉甸甸的东西,拿起来一看,吓!一把鲜血淋淋的宝剑?!接着俩眼冒星星。
宝剑唉!看那古朴的花纹,看那雪亮的剑锋,看那剑柄上的宝石,耀眼夺目。
嗷~ ,那得值多少钱啊!幻想中
“嗷呜”一声低鸣。
我一颤,剑差点脱手。
这就是传说中的狼嚎?不会吧,这么衰?
我寻着声音望去,顿觉浑身冷飕飕,小心肝扑通扑通狂跳啊,竟能清楚的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只见离我五六米远的地方,一只皮毛灰黑的老狼,正瞪着血红的双眼,虎视耽耽的看着我。
它张着嘴,嘴角流出浑浊的液体,看来是饿急了,正呼哧呼哧喘着气,微伏着身,前爪在地上微微刨动,像是随时会扑上来。
我力持镇定,尽量露出凶狠的表情。
听老一辈们说,狼是极其敏锐的动物,你一旦露出怯色,它便会对你进行攻击。
摸摸手中的剑,我微感庆幸。
“宝剑啊宝剑小宝贝,幸亏有你,待会可要靠你了”
正无限遐想中,便觉一股腥味扑面而来。
糟了,一走神居然忘了眼前的危险。
我本能的一侧身,避了过去。
老狼与我擦身而过,一头便撞到了我身后的树干上。
树身晃了晃,接着便有成片的树叶飒飒的飘落下来。不久,地面便积了厚厚的一层。
老狼晃晃脑袋,抖抖的双腿直起身体。
我似乎看到它脑袋上一圈星星在转呀转转呀转。
我扑哧就乐了,老狼却怒了。
恢复凶狠的表情,一刨腿又冲了过来。
在它跃起的一刹那,我侧身将手中剑刺出,冲老狼肚子使劲扎进去。
话说这老狼的皮真是厚呀!剑划了几寸才扎进去,真不好扎透。
老狼嗷的发出一声悲鸣,抬起头凶狠的看着我,眼中充满愤怒、不甘与绝望,突然张大口,扭身狠狠朝我咬来。
我一抖,把剑□撒腿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大家多多提取宝贵意见,鞠躬
遭遇强吻
我跑啊跑,跑啊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喉咙干涩,才终于停了下来。
看看后面,早没了老狼的踪影。
终于安下心来,找了块大石,一屁股坐了上去,渐渐休息过来。
我这才得以注意自己。
咦?咦咦?
这不是我原来的衣衫,是一身浅紫色长袍。对襟系着,腰束一根银白镶金宝石玉带,系有一枚白色莹润雕花玉佩,缀有同色丝涤,长长的垂下。衣摆与袖口锈有金银相交月桂花饰。
恩,这身衣服,很帅。
让我想到了古装片中的大侠!
可惜上面沾满灰尘与暗黑色的血渍,衣服上有许多裂口,露在外的肌肤上有许多细小的伤口,不痛。可能是急跑的关系,伤口裂了开来,泱泱的流出少许鲜血。
不过,嘿嘿~ ,这身体真漂亮。
肤色比以前更白,身体也更纤细,手指莹长,很漂亮。皮肤很好,摸上去滑滑的,像是要把手指吸住,看的我不禁流口水。靠,懊恼,换了一个身体,居然比原来的还漂亮,我是男人啊!郁闷~ ,没看过脸,不会长的像女孩吧?暗中祈祷~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我猛的站起,手臂轮个完美的圆。
“Oh! Yes!老子是最棒的!”伸出俩指摇摇,“耶”
“咕噜”
“”呜~ ,肚子饿了。
我立刻焉了下来,扁扁嘴,摸摸瘪瘪的肚子,抱起心爱的宝剑,蹒跚的找食去也
话说这林子怎么这么大呀!走了这么久也没碰到人。
吸吸鼻子,恩,有淡淡的血腥味。不会是杀人现场吧?抖抖
不管了,先看看再说。我的真理是:好奇心是不会杀死猫地。没有好奇心,怎么发现地球引力?又怎么能发明电灯?世界怎么进步?看看,多明白的道理呀!
我寻着气味找过去。
只见在密林深处,横七竖八的倒着七八个人,血喷的到处都是。
走近细看,死因相同,皆是一刀毕命,切口整齐,皮肉翻卷却焦黑。恩,看来杀他们的这个人很厉害。
恩~ ,先不管这些,现在最重要的是:我很 饿 !!!
将剑别在腰上,我蹲下身,找找找,希望能从他们身上找到些吃的东西。
虽然从死人身上找东西,不太道德,但是,扭扭衣角,我真的饿了~
终于,工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一人身上摸出一个油纸包,打开一看,两个硬硬的馒头?
恩,现在条件艰苦,先不要求那么多。
我啃啃啃,呜~ ,馒头好硬啊!
正当我用力咀嚼的时候,我感到一束视线像探照灯似的射在我后背上。
我猛的转身,对上了一双玩味的丹凤眼。
只见一人斜斜的靠着一棵树干,双手交叉放于胸前,姿态慵懒散漫,看起来却并无不雅,穿一身宝蓝长衫,外罩白色轻纱,飘渺俊逸,微风拂来,轻沙飞扬,像要临风而起,便是画中的神仙也便如此吧。可惜配上那对狐狸眼,那妖媚的表情,不像神仙,倒像妖精了。
看看自己,衣服脏兮兮,手里拿着啃了一半的馒头,嘴微张,刚咬的馒头还不及咽下,撑的腮帮鼓鼓的。
恩有点儿无地自容
“啧啧啧,想不到堂堂的惊影公子竟然落到这步田地。唉!可怜哪可怜!怎么样?被追杀的滋味如何?”
狐狸眼冲我眨眨眼,拍了拍手,直起身来。
“小果儿,工夫不错,居然把追杀你的人全部杀了,下手一点也不留情,他们可是你昔日的手下啊!”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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