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臣[第二部]》第14章


勺,那剩下的,是要拿回去倒掉吗?”
“是啊,怎么了?”小德子早就习惯这种盛大的御膳饮宴,还觉得安平有些少见多怪。
不过安平接着说,“就这一盆粥,就能养活穷苦的一家人,真是可惜了。”
爱卿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从小锦衣玉食惯了,还真没有在意过此处的靡费,于是,他当即下旨令御膳房节俭膳食,却不想让内务府和宰相府齐齐出动,跪地恳求他收回成命!
“皇上,您是出于一片善心,只是这御膳规格都是祖上定的,您这么做是在违背祖制啊!万万不可!”
贾鹏更是说出,“太上皇在位时,一向如此,并未觉得有任何不妥。”
这都搬出父皇来了,如果爱卿坚持那么做,不但违背祖制,还拐弯抹角地指责父皇铺张浪费,这个罪名他担当不起。
爱卿只能违心地收回成命,都说皇帝权倾天下,可事实上,他连自己吃的东西都管不了,不禁郁郁寡欢。
不过,安平出了一个主意,菜品该是二十四道就是二十四道,只是把分量全部减半。
虽说御膳房的配给也是有规定的,但这样做,至少给了皇上面子,贾鹏采纳了安平的建议。
听闻宰相肯退让,爱卿也松了一口气,再下一道口谕,让御膳房准备菜肴时,大盆换小盆。
还是没能吃完的佳肴,他就赏赐给皇亲或大臣,毕竟是精美的御膳,得到这样的赏赐,可是莫大光荣,这样一来倒是皆大欢喜。
“这红稻米粥好香甜。”爱卿翻看着后部呈上来的奏本,不出片刻,就喝下了一碗粥。
“皇上,那是粟米羹。”
“哎?”爱卿放下手里的金碗,一看,果然是金黄香软的粟米羹。
它用甜玉米粒、鸡蛋、清汤加以白糖、细盐烹制,香滑甜美。且除热解毒,尤解烦闷。
“皇上,您再用些糕点吧。”安平却只是一笑道。不只是今天,最近这段日子,皇上一直是心不在焉地吃饭,睡觉也睡不安稳。
到底还是因为晟、夏二国的战事吧,虽然一早就拨了士兵粮饷过去,可是对方拥有海上强兵,且善于操控大船。
大燕的军队,与他们碰了两次面,均以战败告终。
虽说奏章上的字眼已经写得足够隐晦,绝对没有“我军不敌对方”之类的刺目语句,只表述了“胜败乃兵家常事,吾等下次定会取胜云云”,这样的雄心壮志。
若下一次再败,恐怕就大长对方气焰。原本大燕的海军便处于弱势,只怕日后大燕的兵家常事,就剩下屡战屡败!
皇上表面上镇定如常,还会说说笑笑,但安平看出他内心非常不安。
“假若父皇在的话……”有一次,他还听到皇上如此轻声地自言自语。
“朕已经饱了,这些就赏给你们吧。”爱卿笑了笑,起身,手里拿着折子,往寝宫内的书房去了。
休沐之日,他不待在御书房,只留长春宫。
“皇上是怎么了?”小德子看不懂那些复杂的事,只当他是心情不好。
“没事儿,你和萱儿姐姐一同吃吧,我去伺候皇上。”安平微微一笑说。
“好吧,我一会儿来换你。”小德子点头,对着一桌的八珍玉食,他早就嘴馋不已。
安平往幽静典雅的书房走去,要穿过一道挂有轻薄纱幔的朱漆回廊,他忍不住想,同样是兄弟,皇上为国事日夜操劳,而那两位就……!
就在昨日,天宇如同恶狼般向他扑来,飞快扒光他的上衣,用据说是西涼国进贡来的,怎么洗也不会脱墨的特制朱砂墨,在他的左胸上,龙飞凤舞地写下“天宇”二字。
天辰则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他的右胸处。他们这是打算将他一分为二不成?还左右签名呢!
他后来侥幸逃出“魔窟”,本想将胸前屈辱的字迹洗刷干净,但没想到真的怎么洗都不掉墨。想起这事儿,他就倍觉恼火,默默拉紧了洁白襟领。
都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这话还真是一点不假!
皇上是天性率真、勤政爱民,永和亲王则能文能武,为人正直,怎生这两位孪生子,这般地脾性顽劣!
和他们讲道理怕是行不通的,安平想着,是否要向景将军求救?可他进宫来,是为了帮助景将军,而不是给他添麻烦。
寻思过后,他只有作罢,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他就不信那两位亲王还能玩出什么名堂?
眼下,还是多关心一下皇上吧。
安平知道,让皇上忧虑心烦的,岂止是战败一事。朝堂中,关于到底该派哪一位将军去讨伐晟、夏的联军,正争得不可开交。呈上来的各种举荐或争吵的折子,都快堆满御案了。
秋木沉寂,满地枯叶,御苑的猎场一副粗犷寂寥的景象。
不过,这并不影响爱卿骑射的心情,他胯下的白马“玉麒麟”是上月才驯服的西域贡马,年四岁,正值青春。
随行伴驾的有卫将军景霆瑞,御林军总统领蒲广禄,以及武举人秦魁,还有六位副将,简而言之,皆是一班当朝武将。
朝堂上,关于推举何人担当讨伐重任,已经争论得热火朝天。此次,爱卿突然带着他们来马苑行猎,虽然无人提及战事,但每个人的神经都紧绷着。
年过六旬的蒲广禄,是此次人选中呼声至高的。他原本就追随太上皇征战四方,立下汗马功劳,如今依然耳聪目明,身强体健,就连贾鹏都大力推荐他。
可不知是否心下紧张,蒲广禄今日相当失常,一场驰猎下来,不过收获山鹰三只,雉鸡六只,实在少得可怜。
爱卿执鞭跃马,驰逐如风的,不过一个时辰的功夫,就打了雉鸡十三只、羚羊四头、还有云雁七只。
好久没有这样畅快地行猎奔驰了,爱卿很开心,景霆瑞一路护驾,心里根本不在射猎上,不过,打得也要比蒲广禄多一倍。
不一会儿,爱卿就吩咐御膳房准备烹饪野味,要同各位武将一起饮酒用膳。
“秦魁,时间还早,你来表演下射艺如何?”太阳都还未落山,爱卿坐在宫人搭建起来的凉棚下,问阶下的武状元。
“属下技艺拙劣,恐汙了圣上的眼,不敢造次。”在场将士这么多,秦魁并没有立刻领命,反而抱拳,谦虚地道,“还是请景将军,或浦将军献技吧。”
“臣愿意……”蒲广禄这就出列了。
“不,自古以来,武举的第一道题便是射箭,尤其是马箭非常重要。朕一直想目睹考场的盛况,只可惜当日政务繁忙,未能成行。不过,还是听闻有这么一位体貌伟岸,武力绝伦的青年,百发百中不说,还百步穿杨。如今,你不负众望拔得头筹,伟岸英姿自然有目共睹,你就不要再谦虚,推搪啦。”
爱卿说到相貌时,其他武将都笑了笑,气氛相当融洽。秦魁出身贫寒,从小就干力气活,十一岁就帮人看园林、驯马,无师自通的养出一身好本事。
十七岁时他娶了妻,岳父是位经营古木的商户,看准他是当武官的料,就带在身边悉心栽培。
如今他二十七岁,已育有一双儿女,笙磬同音、家庭和睦。与那些脾气火爆的战场杀将相比,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儒将。
“既然如此,属下就献丑了。”秦魁躬身道。
在皇帝说话的时候,下方的宫人就备好了一切。在长长的跑马道旁,设下三个包着红绸的箭靶,那里面全是扎实的芦苇稻草芯。
每个箭靶相隔约三十五岁,应试者纵马三次发九矢,中靶四次便为合格。
此次虽然不在考场上,可是由皇帝亲自检阅,秦魁心怀的压力可想而知,万一射得不好,皇上就会认为他徒有虚名,也就不用考虑以后的仕途了!
因此,秦魁在上马前,还用力擦了擦额角的汗。景霆瑞亲自拿了一把精制铁弓给他,虽然没说什么,却给了秦魁莫大鼓舞。
而蒲广禄也很关注秦魁的表现。不知为何,他觉得皇上今日召他们来,果然不是骑马射猎这么简单,皇上是刻意给秦魁表功的机会,难道是……?
“好!射中了!”有人大喊。
蒲广禄往场上一看,秦魁已经射中一个靶子,且箭尖穿透靶心近一尺。
皇上龙颜大悦,正挺起脊背,兴致勃勃地准备看下一箭呢。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秦魁如风驰电掣般地跑完马道,三支铁箭只有一支略微偏出,但都射中了!
接下来,他似乎越战越勇,九矢全中,比武考时的成绩更加优秀。
“很好!”爱卿笑容满面,连连点头,并看着毕恭毕敬地跪在阶下的秦魁,“朕赐你为……御前一等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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