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无上,黑魔王!》第10章


大。
真的很大。
除了大之外唯一可以形容的词语就是宽。
深红色的厚重地毯遍布了城堡内的每个角落,深绿的常春藤爬满了窗沿和外侧墙面,这座城堡不是金碧辉煌的类型,虽然看起来很是清洁,但却是略带古旧的历史沉积,城堡中的各处都挂着不知象征意味的画作还有雕塑,而画框中的人还惊人的会移动。
Voldemort告诉汤姆这也是魔法世界的特产,画家们利用特殊的墨水混着魔力将那个人的姿态留下,并且即使在模特儿死去后依然可以保持。
这也许也是另一种型态的永生吧,但这种永生估计没人会享受……汤姆又看了眼画作中灵活惊人,甚至还会对他说话和微笑致意的人们,突然觉得他们有点可怜。
一直都住在画框里面,应该很无聊吧……
如果换成是他……汤姆踮起脚尖,想要将路特的金笼子挂在一个高度较高的吊钩上,却就算用跳的也挂不上去,还整得路特用蛇语哎哎抱怨着,而一旁的Voldemort却只是接过笼子随便的一伸手就挂好了,让汤姆又觉得有点不甘心。
──看吧,很多事都因为年纪而什么都不能做。
所以他才不想永生,只想快快长大……
汤姆想起了Voldemort挂笼子时露出的手臂,上面皮肉外翻,虽然清晰的留着几道爪痕但Voldemort却看起来依旧若无其事的样子,于是他更沮丧了。
他跟那个人,果然还差得很远……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以为我更新了,原来没发上来吗
囧……现在大家看到了吗?
於是改了书名,大家觉得这名字如何呢?
请踊跃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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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数字……囧
鹭鹰科猛禽仅一种,它就是大名鼎鼎的食蛇鹫,由于它们头上有着羽管笔时代的欧洲文书工作者般的装束,欧洲人给它们取了个绰号叫“书记鸟”(见封面)。鹭鹰的绝活不是飞翔而是奔走,它们能快速地追上蛇,并用强有力的足将蛇击昏,然后慢慢地享受。
鹰的传说
老鹰是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鸟类,它一生的年龄可达70岁。要活那么长的寿命,它在40岁时必须做出困难却 重要的决定。当老鹰活到40岁时,它的爪子开始老化,无法有效地抓住猎物。它的喙变得又长又弯,几乎碰到胸膛,严重的阻碍它的进食。它的翅膀变得十分沉 重,因为它的羽毛长得又浓又厚,使得飞翔十分吃力。 
它只有两种选择:等死,或经过一个十分痛苦的更新过程。 
它必须努力飞到一处陡峭的悬崖,任何鸟兽都上不去的地方,在那里要呆上150天左右。首先它要 把弯如镰刀的喙向岩石摔去,直到老化的嘴巴连皮带肉从头上掉下来,然后静静地等候新的喙长出来。然后它以新喙当钳子,一个一个把趾甲从脚趾上拔下来。等新 的趾甲长出来后,它把旧的羽毛都薅下来,5个月后新的羽毛长出来了,老鹰开始飞翔,得以再过30年的岁月。它冒着疼死、饿死的危险,自己改造自己,重塑自 己,与自己的过去诀别,这一过程就是一个死而复生的过程。
於是其实选择老鹰也是有意义的
嗯,下章开始床边故事跟爬床
其实这张本来要让汤姆问老v为什麽要送他宠物,老v告诉他只有动物可以信赖,汤姆问那v能不能信赖,v意味深长的说:你觉得呢?
但不知道为什麽就是带不到这话题啊……囧
☆、第十一章 不是给汤姆的初吻
第十一章不是给汤姆的初吻
银绿色的帷幔自上方垂下,带着点流苏。
配色柔和的房间里是不影响入眠的光线,墙上的壁炉中则燃着不会有味道的温暖炉火。
身下的床垫柔软,加上棉被枕头几乎让人有躺上去就要被吸进去的错觉──这无疑是个相当适合人休憩的环境,只可惜汤姆没有睡意。
他只是拉起棉被的又翻了个身,将自己穿着睡衣的身体裹成一条白白胖胖的毛虫。
Voldy的家很好。
这是他第一次吃这么好的饭、穿这么好的衣服,也是第一次躺这么舒服的床,照理说汤姆应该很快入睡的,但他却发现他睡不着,脑海里心心念念的都全是白天理的所见所闻。
魔杖、会自动工作的器具还有会说话的动物──更别提还有一个可能是他爸爸的人……第一次……第一次……全部都是第一次……
他的脑袋不知不觉的又想起了Voldy,那个带给他这么多新体验的人现在在做什么呢?
汤姆很想知道,但又有些踟蹰,于是那个大大的白毛虫便扭了扭又扭了扭。
辗转反侧。
无法平静。
最后一直缠在他手闭上的小母蛇无奈了:『我说小主人啊……您就不能让您可爱的纳吉妮安生么?您不能因为我还不到冬眠的时间就不让我睡眠啊……』
『纳吉妮……抱歉,我只是……』
汤姆忙安抚着小宠物,但小母蛇却不依不饶了,她用尾巴拍打了下汤姆的手就滑下了床,汤姆只得看着纳吉妮从门缝钻了出去。
「……」汤姆呆呆的看着门,半饷后纳吉妮的头右半随着嘶嘶声钻了进来:『小主人你傻的啊,不会跟着「追」我出去找主人?Voldy才是人家的大主人,这种事要不是纳吉妮太想睡觉的话,可休想叫人家作第二次喔──』
『啊?喔……』
──他这样算不算被条蛇给看不起了?
竟然是被只宠物……
不过……如果那么做好像也不错……
????????????????????????????????????????????????????????????????????
灯火。
通明。
虽然时间已经过午夜了,但Voldemort还是歪在舒适的巫师沙发上翻阅着他带回的典籍。
从这点来看他如果没有野心的话或许Voldemort该被分到重视知识的雷文克劳(Ravenclaw)?
但就如同众所皆知的事实一样,如果从Voldemort的身上剥离了野心的话,那Voldemort也不是Lord Voldemort了。
但Voldemort现在所作的事却不是为了自己的野心服务,因为他所阅读的,是先祖萨拉查.斯莱特林的手札。
那是他最景仰的人,不带一丝杂质的,而在那古老得连印刷术都未普及的年代,如果想要了解一个人该用什么方法呢?
Voldemort很幸运的在他所继承的遗产中找到了答案──还有什么比一个老巫师亲自写下的手札更能挖掘他的内心世界呢?
要知道,古代的施法者称为法师,他们的施法方式和近代巫师除了同样会用到法杖外,可以说是截然不同,在那个时代,法师们需要使用咒语搭配手势还有材料,虽然经过训练的法师甚至可以空手施法,但他们同样也必须耗费大量的时间去沟通魔网──即是魔法网路。
魔网是用来使凡人施法者和魔法物品制造者能够安全使用魔法元能的渠道──而在那个时代,巫师和魔网的关系越亲密,就可以施用越高级的法术。
高级法术──
强大而且杀伤力惊人──
对於连单体致死都算在不可饶恕咒范围的现代施法者而言,那种在远古时代甚至能拿来攻城、一杀一大片的群攻魔法估计是难以相信的……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施法能力。
但一个法师的精力是有限的,他的法术书上也许能抄下他所学过的一切法术,但他一天能施用的只有固定的几个,这也是法术书在魔法传乘上的重要性了──
因为一个优秀的法师在抄写他所学会的魔法时,会用不同的方式来写下他对这个法术的理解。
提到法术便不得不提起如何施法,在当时多数法术的施用如果不想伤到自己就需借助辅助材料,这就是「法术位」和「施法材料」的概念了,在这些前提的限制下,法师们虽然强大,但还是很受限制的……而这也同样是强大而优秀的法师们被麻瓜屠戮的原因──
只要让法师们找不到材料施法,那么能发出令人惧怕法术的法杖不过也只是根夹心棍子!
法师们鄙薄凡人,就如同凡人嫉妒法师,而在踩到痛脚後哪有不趁乱打杀的?
法师数量由此日益稀少,提供的信仰力量逐渐不足以维持魔法之神的神职,於是神明陨落星界了,而法师也很难再从缺少了掌控者的魔网中调用魔法,魔法世界因为这个难以克服的缺陷而几乎彻底没落,直到一个名为梅林的伟大出现巫师才改革了魔法。
「巫师(wizzards)。」
──这是一种施法方式完全不同於法师(magician)的概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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