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昏君》第84章


我把奏折看完,御笔朱批,搁到桌角,问道:“朕没在里头看见刘岭的名字,怎么他的病还没好吗?”
孟士准道:“天寒地冻,连降大雪,刘大人又是急症,恐怕没那么容易好。”
“这件事你有分寸,有了结果再来同朕说吧。”我起身,想要回寝宫找哈丹,顺口问道,“孟卿午膳回府上用么?”
“回陛下,公事繁忙,中午这点时间臣来不及回府。”孟士准看着内侍给我披上披风,问道:“陛下要去找狼王用膳吗?”
想起哈丹,我忍不住笑了笑:“昨儿个说馋肉了,今天吃烤全羊。朕若回去得晚了,他该急了。”
“陛下跟狼王真是情意深笃。”孟士准道。
可他这话却没有一点“情意深笃”的意思,倒像满满的担忧与不以为然,我听着刺耳,道:“孟卿今天说话吞吞吐吐的,咱们君臣有什么话是不能敞开说的吗?”
孟士准跪地道:“此话大逆不道,臣不敢说。”
“卿要觉得大逆不道就不会让朕发觉了。”我抬抬手,叫内侍先将披风拿开,“说吧,朕听听。”
“陛下若想与狼王长相厮守,可想过如何处理蛮族?”
“什么意思?”
“陛下,我朝东北已定,西南亦掀不起风浪,多年威胁只剩草原蛮族未除。眼下狼王身在京城,草原群龙无首,正是个根除威胁的好机会。”孟士准道。
我眉峰一挑,冷道:“你什么意思?”
“狼王与陛下情意深重,狼王有生之年,草原与我乃兄弟之邦,尚可和平共处。然而狼王百年之后,难保继任之王不起生事之心。若要我朝边境代代稳定,臣提议将狼王软禁宫中,趁蛮族群龙无首之际,大军齐出,攻占草原,使之成为我朝疆域!”
“孟士准!”我拍案怒道,“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
“此乃臣肺腑之言,若能攻下草原,使其成为我朝疆域,边患可除。我朝不仅可省下大笔军饷,更无亡国灭种之忧。一劳永逸,功在万世,请陛下务必考虑!”孟士准叩头连连。
孟士准是真正的忠臣,只要能使江山永固,他对谁都下得了手,我也自叹不如。
我双手握拳,狠狠地盯着他,强迫自己冷静:“若能和平交好,何必擅动刀兵?朕在草原生活六年,草原民风淳朴,来日互市一开,两族多加走动,怎不能结万世之好?”
“陛下身陷草原时只是区区一人,未来两族相交,却是我朝百姓与草原蛮族之事,其中牵涉众多,要结万世之好只怕难上加难。”孟士准抬头道,“陛下,前朝和亲尚不能换来万世安宁,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八个字并非谬传啊。”
“孟卿,今次若不是有哈丹帮忙,我们焉能破九转连环阵?何况朕当日曾对先知与天神起誓,今生与哈丹同生共死,你要朕做忘恩负义的小人遭天谴吗?”
“若对草原用兵不需取狼王性命,只需将其软禁。这样陛下算不得背叛狼王,也无需同生共死。”孟士准铁了心了,大声道,“何况异族之人装神弄鬼陛下本就不该相信,何苦将当日权宜之言挂在心上?”
权宜之言?他以为我握着先知权杖所说的都是权宜之言吗?
我心中又是燥怒又是失望,不愿再与他争辩,淡淡道:“此事再议,你先退下吧。”
说罢我连披风都未披,转身向门边走去。
孟士准却突然膝行过来,跪在我脚边磕头道:“陛下,如此良机千载难逢,若您因一时心软错失,只怕我朝边患再难根除啊!”
我一味不理,径自向外走,孟士准发了疯似的抱住我的小腿。古往今来,文臣实在没办法了,就会“撼腿而求”,传出去竟成美谈。可谁体谅过被抱住不让走的皇帝的心情?
我只觉荒谬已极,回身怒道:“孟卿,此事不必再提,朕绝不会对草原用兵,更不会软禁哈丹,主动挑起事端。两族相交从未成功是因为从没有人试过,朕打定主意要做这第一人,来日即便证明朕是错的,一切后果朕也能承担。你若再提……花洲行刺一事,莫怪朕追查到底!”
孟士准浑身一颤,仿佛蛇被打了七寸一般,颓然放开了手。
我回到寝宫时已经快到饭点了,宫人们说狼王一上午没出来,在里头不知道干什么。他少有这么静的时候,平日里老觉得皇宫虽大却很憋闷,闲着没事就去校场或者魏铎戚长缨家里找人活动筋骨。我也猜不出他在里头干什么,在门口叫宫人给我解了外袍,掀开厚重的门帘,跨了进去。
屋里供着地龙,暖和极了。我探头一看,哈丹长身立于桌案前,手中执笔,竟在写字。我抿着唇忍住笑,轻手轻脚走过去,猛地一下从后面搂住他的腰,叫道:“吓你一跳!”
哈丹放下笔,轻轻抓着我两只手,把我带进怀里,笑道:“哎呀,被你吓了一跳。”
他耳目这么灵,在草原上隔着老远都能听到远处是否有野兽的脚步声,我就算飞着过去,又能瞒住他?他配合着我闹,我心里头一下子熨帖极了,只觉得不管在外头生了多大的气发了多大的火,若能回来见着这么个人,他肯做小伏低哄着我乐一乐,我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我伸出食指,对他勾了勾,他低下头,我在他唇边一吻。
“阿哥,好端端的怎么想起练字了?”我问。
然后低头去看,就一眼,我的头“嗡”的一下。
呀,没眼看,这破字,跟拿鸡爪子划拉的似的。
哈丹也知道自己字丑,不好意思地团成一团,往旁边一丢,轻咳道:“闲着没事做,也不能老当文盲,我就寻思认两个字。”
有向学之心是好的,可没人在旁边教,他闷着头练,这能学出个什么?何况……我瞅瞅他摆在旁边的那本书——那是本食谱,我闲着没事放手边当闲书看的,里头如何做菜教的好,字写得着实一般——道:“我来教你吧?”
我铺开一张宣纸,从笔架上选了支湖州狼毫笔,问哈丹:“你想学什么字?”
他问:“我的名字如何?”
我便在纸上工工整整写出“哈丹”二字。哈丹定睛瞧了半天,从我手中取了狼毫笔,在旁一笔一画地模仿出来,刚写完最后一笔,他伸着胳膊把我拨到一边道:“这张写得丑,你别看,我再写一遍。”
我就在旁边呢,早看见了,确实挺丑,由着他再写一遍。
又写一遍,比刚才强点,还是丑,我说:“握笔的时候手腕动,胳膊别抖,这可不是拿刀呢。”
哈丹点点头,毫不气馁,再写。这回写得格外认真,力透纸背,写完了,我扒着他的胳膊一看,半天没说话。
哈丹看看我,我看看他,我寻思鼓励他两句吧,可是我俩这么熟了,是不是真心话,他还听不出来吗?
哈丹把纸团了,丢在一边道:“不写了。十一,你写给我看吧,你字儿好看,我喜欢看你写字。”
我笑了笑,重新摊开一张宣纸,取过毛笔,在纸上写下“朱毓”两个字。
“这是我的名字。”
我又写下“庆朝”两个字。
“朕的天下就叫这个。”
再写“狄族”。
“这是狄族。”
如此写了十几个,而后,我在纸上写下三个大字。
我道:“这三个字是——并肩王。”
哈丹不解,挑眉望着我。我吞了口口水,将笔搁到一旁。
“中原的戏文里头若有人为皇帝立下大功,皇帝封无可封,就会封他为’一字并肩王’。我朝没有’并肩王’这个爵位,却可封’一字王’,地位尊崇仅在皇帝之下。一字王中身份最尊贵者,可见君不跪,若本朝无太子,其甚至可以监国,左右国家大事。”我问哈丹,“你可愿做我的一字王么?”
“我会在京中为你觅一宅邸,你住不住进去不打紧,却可以常留京中。我不拘着你,你愿意回草原的时候就回去,想我了就来看我。你不必跪我,也不用跪任何人。人前你我不必再伪装疏离,人后咱们也可以常常在一起。待你我老了,咱们若有一方动弹不得了,我的事你说了算,你的事我也说了算,”我抬头道,“只是有一点,草原得向庆朝俯首称臣。”
“阿哥,草原刚刚统一,我朝也要休养生息,咱们别再打了,打了上百年都没分出个胜负,握手言和不好吗?咱们增开互市,互遣使节,我在狄族呆了这些年,知道牧民们想要的是什么,我朝百姓也不过想少动兵戈,过安生日子而已。你我缔结友好之邦,草原虽为臣属,可子民还是你的子民,我不会过问,我们做一对好邻居,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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