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日记》第3章


“我不管你看出来多少,一个字也不要说懂吗?不要打扰到我。”我猛地扯住医生的领子,压低了声音。他碰了碰我左胸口的位置,“没有多久了,老兄,没有多久了。”他似乎有些不懂,可我又想让他懂些什么呢?“尸毒一旦控制你大脑,你就没救了,你确定这样吗?”
“还有多长时间?”
“撑不到费城了,伙计,最多三天。”医生推了推眼镜,“你还有什么想完成的事么?当然,约瑟除外。”
“这就是。”我笑了,转身对着tony挥了挥手,车停下来,我打开车门坐进去,vivi跟着音乐大声哼着歌,我并不期望谁能明白,在我遗忘所有之前,在我死之前,我可以和那个这辈子都不能说爱的人走完最后的旅程,就是最大的幸事。我之所以隐瞒,是不愿看见tony悲伤的眼睛,我不愿他难过,他虚假的说爱我,只是要最真,陪你走这最后几天的路,看最后的风景,听最后的歌,我还可以看你的笑容,看你真心的对vivi说爱的表情。
薇薇安扭开灯,窗外下了很大的雨,她飞快地在键盘上记录着与日记相关的信息,截稿日期很快就要到了,她必须完成这个报道,虽然经费不多,可她的确很有兴趣,从一开始接手这个纪实报道开始,也就是她在一个旧图书馆捡到这本日记开始,她就走进了一个人的生命。而现在的问题是证人,她需要一个日记里的人,薇薇安想到了医生。
她拿起电话。
☆、4
我已不再归去。
晴朗的夜晚温凉悄然,
凄凉的明月清辉下,
世界早已入睡。
我的躯体已不在那里,
而清凉的微风,
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
探问我的魂魄何在。
我久已不在此地
不知是否还会有人把我记起
也许在一片柔情和泪水中
有人会亲切的回想起我的过去
“这是什么歌?我喜欢它的词。”Tony开着车,诗人仍旧旁若无人的唱,医生靠着诗人的肩膀打着节拍,vivi还睡着,头顶在车玻璃上一摇一摇。我转头望着车外的雪景,怎么也看不倦。我记起高中和tony一起看恐怖电影,僵尸占满全城,城里仅剩的女主角告诉她的爱人说,如果我也变成僵尸,我变得不再认识你的时候,你一定要杀了我,因为那时候,我扑向你的时候,我生不如死。
那时我靠在沙发上抱着垫子问一旁吸烟的tony,“你说,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僵尸,你会不会杀了我?”
“当然不会,”他转过来,金色的长发遮住眼睛,“我会让你把我也变成僵尸,然后拉着你的手,去周游世界。”
“你在笑些什么啊,发春吗?小tommy,可不是这个季节!”医生在一旁大呼小叫,vivi瞪了他一眼,不满他吵醒她的美容觉。诗人的声音还在继续,
但是还会有鲜花和星光
叹息和希望
和那大街上
浓密的树下情人的笑语
还会响起钢琴的声音
就像这寂静的夜晚常有的情景
可在我住过的窗口
不再会有人默默地倾听
“是西班牙的胡安《我不再归去》,你家乡的歌。”我转过头看向约瑟,他的唇色苍白,“这是一个亡灵的歌,他在怀念过去。”诗人解释“真可悲对不对,再没人看得到他,时间流逝,被遗忘,被埋葬。就像从没活过。”
“可他爱过啊,”Tony的声音传来,“你没发现吗?他爱的人会怀念他,他并不可悲,你太消极了。”诗人不再言语,倒是医生喋喋不休不停,vivi彻底醒了过来,开始和医生争论关于该不该把时间花费在睡觉这个问题上。我坐在前排tony旁边,看微弱的暖阳照在他金色的发丝上,我忽然问他,就像十年前的晚上,
“如果我变成一只僵尸,你会不会杀了我?”
地铁在夜色穿梭,黑色的城市仍旧一片灯火辉煌,人类看似仍旧生生不息,而薇薇安知道,在看不见的城市夹隙,有数不清的强大生物与之共存。
就像医生。
皇后街区226号,薇薇安又对了一遍门牌号才小心翼翼的敲门,鎏金的大理石台阶一尘不染,薇薇安低头能清晰地看见自己的倒影,她有些惴惴不安。再次按下门铃,她听到一双长筒靴子的声音抨击地板轻快地跑来,门开了一条小缝。
“你找谁?”露出头的女孩大概只有六七岁的样子,褐色的鬈发和缀满珠宝的公主裙,一双眼睛是大大的宝石绿。她的声音极其稚嫩清脆,宛如圣歌。
“啊,我是《时代》的特约记者,请问这是格雷医生家吗?”薇薇安忙问。
女孩微微偏了偏头瞅了薇薇安一会,然后极其响亮的回头大喊“爸爸,有人找!”
然后她又转过头,仍旧只开了一条小缝,“那么,你是他新的女朋友吗?”
今天早上我竟然忘记了tony最喜欢的颜色,我记不清是灰色还是宝石蓝,以前那些烂熟于心的他的小爱好慢慢流出了我的记忆,我不在乎忘记我的家乡我的名字,可我最害怕忘记他。于是我今早又问了他一遍,那时vivi在一旁让他帮忙扣内衣的肩带,我开着车他往后转了几次,欲言又止,然后我终于问,
“嘿tony,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宝石蓝。”他答,专心致志的低头扣肩带,“为什么想到这个?我记得你十年前就知道了。”
“没,随便问问。”开车的右手开始僵硬,我忽然停下车,“换人开吧,我有些累。”
医生有些担忧的看了我一眼,我对他稍稍摇头,坐进后排的位子,拿起日记和笔。没有时间了,我必须告诉你我染上尸毒的经过。它发生在一个月前的路易斯安娜州,那时我们踏上旅途才不久,大约有三个星期,那时我们遇见vivi也不久,tony也还没有爱上她,虽然我已看出端倪。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是一个中短篇,各位大大,时间变化比较灵活,应该可以跟上吧~~~
☆、5
Vivi是那种很地道的美国妞。那天tony开着车行驶在漫长的洲际公路,我在一旁有些昏昏欲睡。远远望见一身鲜艳的红色,她穿鲜红色的呢子裙,蹬着一双黑色的长筒靴,红色的波浪卷上落满了雪花,她的身边立着一个巨大的棕色行李箱,手高高招着,脸蛋冻得红扑扑的,煞是好看。tony后来说,也许那就是一见钟情。当时我没有说话,心里揪着疼。很傻,我总以为他并不是认真的,你想,我们当了十八年朋友,十三岁互相打过一次手/枪,十五岁酒后接过一次吻,十八岁他失恋那天我们做第一次爱。我想男人之间是不需要承诺的吧,我不是女人,当然不会要他负责之类的鬼话,我以为vivi会是所有他的那些前女友,无疾而终,可这次我错了,错的离谱。
曾有人说,当一个浪荡的花花公子真的爱上一个女人时,并不是那个女人如何魅力,而是因为他刚好想要安定下来,而那个女人就出现在最合适的时机罢了。
回想遇见僵尸的那天很是灰暗。小餐馆的卫生很差,我从卫生间出来,瞥见vivi在闹着喂tony鸡肉卷吃,天知道tony对鸡肉无比反感,那要归功于十四岁那年我们亲眼看见一只小鸡仔被对面的高个子男生活活按到水池里淹死,我记得那天tony为此哭了好久,然后他再也不吃鸡肉了。
我实在看着那两人的亲昵没了胃口,于是先去车子那边,我看到有人趴在车窗那张望,起先以为是哪个加油站的站员,于是走上去准备拍他的肩膀,
“这位先生……”
我意识到不对,那个人转身极慢,他的肩膀僵硬的过分,可我还不能确定他的级别,若是C级就无碍。忽然我听到vivi极凄厉的尖叫,
“啊!僵尸!僵尸!!他咬人……他吃人……上帝!……”
接着我看到一群僵尸从小餐馆涌出,他们只有眼白,我知道那是一群A级僵尸,混有B级,甚至在最后还瞥见了一只面无表情的站在一旁无动于衷的C级僵尸。
“Tony,这边!”我大喊,只要上了车就会安全。Vivi被Tony拉着飞快往这边逃离,可僵尸数量众多,至少有七八只。我看到为首的那个正是那家餐馆的老板。我猛地踢开一只僵尸,腐臭的气味让人想吐,车门很近,可我当然不能丢下Tony和ViVi,他们还在餐馆门口,大群僵尸挡住了去路。Tony撞开一只僵尸,因为要护着ViVi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我快速跑向他,僵尸的力气虽然大,但动作太慢,我拉过ViVi,对Tony说快跑,ViVi显得一副快哭的表情,我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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