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同人)哑》第11章


否让我与那位男生谈谈。”
我咬着嘴唇,心想这下惨了。但还没等我开口母亲就把我支到了一旁,拉着鹿晗走到一个安静的角落自顾自地聊了起来。但愿结果不会太差。
后来,我着实体会到了上一秒还在天堂,下一秒就跌入地狱的感觉。
自从那次我母亲被叫到学校谈话后,班主任就把鹿晗从我身边换走了,她给我按排了一个新的同桌,而鹿晗,却坐到了林木的身边。她说这是我母亲的要求,希望我能够服从。自那以后,一切都变了,我与鹿晗之间的关系也从火变成了冰,仿佛有一道隐形的分隔线将彼此隔开,而他的生活却在那边。
我突然想起了李佳薇的一句歌词:我在你的世界变成一个鲜少提及的从前。
上课的时候,我的余光总能偷瞄到鹿晗与林木之间的小动作。他经常说笑话逗她开心,林木那双圆溜溜的眼睛总会笑成一轮弯月亮,他还会为她捎上热腾腾的早餐,他还会和她一起去图书馆。而这些,我们之间却从未有过。
鹿晗,你好像没有了我,什么都没变。
可是我没有了你,什么都变了。
我开始像个疯子一样一遍又一遍地在草稿纸上写下“鹿晗”这两个字,有时连我自己都会讶异我是如何写满这一张白纸。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成长,把所有想念,深埋进没有养分的心底,把所有的喜怒哀乐,收成一句不痛不痒的话。
这一次,我明白我和他之间就如同那未曾萌发就被湮灭的爱情一样,永远成了陌生人。
鹿晗,但愿我从未喜欢过你。
愿你此后的人生旅途,与我,再无联系。
从此各自安好,就此甄别。
【09】
六月份的高考结束后,班级里集资组织了一场散伙饭。按照日程表来看,我们是先去酒店吃饭,然后再去KTV唱歌。十人的饭桌足足挤下了十四个男男女女,他们倒是很刻意地把鹿晗按在了我的身边,可我与他终是无话。到现在这关头,我甚至都开始怀疑其实那天晚上的吻仅仅是因为他把我当成了支夏,仅此而已。
我们俩就这么尴尬地坐在一起,他倒是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开了一瓶又一瓶的雪花啤酒,然后咕噜咕噜地就往嘴里灌,他去厕所吐了七八趟,却始终不准备停止。今天的鹿晗似乎藏有什么心事?
散伙饭过后,我们去了KTV。鹿晗坚持着要去,我们当然也没辙,只能找几个身强力壮的男生将他拖过去。这么多年了,我的性子仍旧没变。我坐在沙发的角落头,一个人静静地喝着雪碧听着我们班那群麦霸放声高歌。
一个巨大的影子坐落在我的跟前,挡住了视线,我抬起头,是鹿晗。他的手里一如既往地提着一瓶酒在我身边坐下: “能借我靠下吗?”他的语气很轻柔,其中还夹杂着一丝乞求,我不好意思拒绝,只能点点头。
鹿晗将酒瓶放回桌子后,把头靠在了我的大腿上。
良久,他说:“余深,我想和你说句话。”
“其实,我一直都很……”
“鹿晗。”我硬生生地将他即将脱口而出的话语打断,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有些话彼此心知肚明便好,说出来也未必见得有什么好的结果。”
我始终明白,我与他终究不是一路的人,我们之间有太多太多的不同。我们有不同的价值观念,有着不同的生活圈子,就像他喜欢喝他的雪花啤酒,而我却只喜欢喝这平淡无味的凉白开。哪怕我们真的在一起,也总有一天会分道扬镳。既然如此,还不把这句话深埋于心底当做彼此青春中最美好的祭奠。
鹿晗的脸上浮现一阵失落,他闭上眼不再多说,之后便靠在我的腿上沉沉地睡过去,睡梦中我似乎听到他在呢喃:
“余深,我喜欢你。”
苏青形容地没错,我和鹿晗的爱情错就错在于:
一个害怕拥有,一个害怕失去。
最后的最后,谁也没有勇气说出那句:喜欢你。
就像鹿晗始终没有向我提起,平安夜那晚我是如何回的家。
而关于这些,都是苏青因为不忍心才对我说的。
那晚的北京,下了一场很大的雪。鹿晗酒醒后才看到那个蹲坐在他家屋檐下的我,他生怕把我这么送回家会引起我家里人的误会,所以打了个电话给苏青。
鹿晗背着我,就像上一次我摔伤了脚一样,一直把我送到家门口。苏青说,半路上我恢复了一丁点的意识,趴在鹿晗的背上半梦半醒地说:
“鹿晗,你有没有喜欢过我,哪怕只有一点点,一点点也好……”
他一愣,咬了咬嘴唇后答道:“鹿晗是个很坏的男孩,他不值得你去喜欢。”
“胡说,鹿晗明明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鹿晗,我好喜欢你,我真的真的好喜欢你……”
直到最后,我们谁都没有看见,那时的鹿晗眼里饱含着泪花。
我们谁也没有听见,他蠕动着嘴唇低声呢喃了一句:“余深,我也好喜欢你。”
……
耳畔又回响起了熟悉的歌曲。
原来是KTV的银屏上正在一遍又遍地循环着刘若英的《后来》: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
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
散伙饭那天我和几个女生提前离开了包厢,我将鹿晗的头轻轻地从我的腿上挪到了沙发靠上。他仍旧沉沉地睡着,长长的睫毛在灯光下扫出一片阴影,他的睡容很安详,像是一个孩子。我想,这大概是我与他最后一次见面了。
鹿晗,我的鹿晗,请允许我这样叫你。
再见了。
说过再见的人,常常在下一秒钟就能重新遇见。
不曾说过再见的人,也许走出彼此生命就是永远。
而我们,只是忘了说再见。
2007年,我十七岁,我与鹿晗初识,在Moonlight酒吧。
他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尽管那是一个玩笑话。
2008年,我十八岁,我与鹿晗分别。
他说:“余深,我喜欢你。”这次是真的,可惜我没有答应他。
后来,我被青岛的一所大学录取。
而鹿晗,不知。
忘了说,从此以后的每一天,都不再有你了。
◇【10…10】
【10】
2012年的北京,冬未至。深秋的风席卷过一地的落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整座城市都陷入了这灰蒙蒙的雾霭之中,只有熹微的光亮在城市的一角若隐若现,一切仿佛是世界末日来临的征兆。
我再一次翻开备忘录,上面写着:
2012年10月26日早上十点,高中同学聚会。
我已经忘了这是他们第几次组织这种同学聚会,反正前几次都被我以各种理由推脱了。自从零七年离开了北京,我就换掉了手机号码,甚至卸载了所有一切能够与过往联络的通讯工具。
余深,你可真是个狠心的家伙。
我记得就在我离开北京的前一天,一个微博名为“WolfKing…Lucifer”的姑娘还给我发来了一条私信,内容很简单,只有短短一句话:
十七岁的时候你在做什么?
这好像是网络上最新流行的问题,我的心猛地一震。十七岁那年我在做什么?那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在键盘上迅速地敲下几个字后,按下了回复键:
十七岁那年我在暗恋一个男生,我,很喜欢他。
忘了是哪位知名人士说过: “人的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我没有实现前者,也没有实现后者。
我记得十七岁那年,鹿晗问我有没有什么梦想,我说我想去玻利维亚,因为那里是离天空最近的地方。而鹿晗却说: “我想当一名歌手,我想唱歌。”五年后,他如了他的愿。而我,却仍是一事无成。
日历一页页的翻过去,时钟又走了无数圈,季节又换了。
但我还是没办法接受,他曾经拥吻我的那天,再也不能重来了。
不会再遇见你了,鹿晗。
静默时光里那样的你亦不会再想念了。
车缓缓驶过柏油马路,这是北京少有的清净时刻。此时的这座城市就像是刚刚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的婴儿,所有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显得那么的陌生和未知。我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停在了中心广场的LED显示屏前,那张被无限放大的面孔,是久违的脸庞。
鹿晗比以前瘦了很多,五官自然而然的显得更加立体,但他那双藏了星星的眸子却是无人可以代替的。他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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