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侠,有钱好说话》第91章


秦家是剑术世家,对剑谱有与生俱来的敏感认知,只消一眼便能看出这几张的粗劣之处,可承载此剑谱的丝绢又属上乘之物,绣迹精良不落凡手。这样做工精细的剑谱若不是有人无意誊抄有误,便只有一个可能。
写剑谱的人是故意留了一份赝品。
秦兮朝一指指地抚过丝布,指下触感在白底的空角处凸起一片花纹,迎光仔细一看,素底的绢面上用同色的丝线不明显地缀着一个名字:
——“唐闲。”
这两个字本没什么特殊,天底下能叫唐闲的也多了去了。
然而。
在秦兮朝的记忆里,恰恰也有这么一个人,他也叫“唐闲”……
☆、第74章 唐闲
说起唐闲,又要扯上了早已作古坟中的唐慕。
想起他第一次遇见唐慕的那天。
秦兮朝他自小在山庄里被师父师娘抚育长大,并不知自己真正父母是谁,这事师父从未瞒过他,他也并不甚在意。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他有时便直接称呼师父为父亲,认可自己就是秦家的一员。
秦家虽是一方财霸,同时也是一名门正派,于江湖之中还颇有威名。
秦兮朝的师父在继任扶风庄主之前,曾是江湖上义气一方的游侠,他常常不在山庄里。秦兮朝性子也冷些,很少像一般少年一般腻在师父身旁,师娘又是体弱需要静养的,庄里也没有同龄的孩子一起玩耍,久而久之的,反倒对游乐之事不甚在意,对剑术武艺倒很是上心。
那日天公不美,飘起了稀疏小雨,秦兮朝每日练剑的早课也不得不取消,只好无所事事的拖着半身高的长剑在屋檐下闲逛。
他远远望着从正门延进来的石子路上,师父缓缓走来,身后跟着一男一女,男人身材魁梧头顶蓑笠,面貌遮的只剩下了半个下巴,一条狰狞疤痕斜贯其上;他身旁的女子身姿绰约,行走步姿宛若大家闺秀。
秦兮朝起初并没在意,因为师父为人豪爽,接济救助之事更是再平常不过,他经常能看到山庄里隔三差五会留宿一些江湖人士。
但当前头两人经过了秦兮朝的面前时,他才发现后头还跟了一个瘦瘦小小的孩子,手里转着一把油纸伞,怯生生的往他这边看。
烟雨迷蒙,雾气缭绕,也没有挡住那双黑亮亮如新摘葡萄般的剔透眼神。
秦兮朝很少见得到差不多年岁的同伴,他被那亮晶晶的眸子吸引,就随着那把小伞,一直跟到了扶风殿里。当他裹着一身的水雾刚迈进了门槛,师父唤了他一声“朝儿”,接着那小童就被轻轻推攘了过来,小小软软的身子一下投进了秦兮朝的怀里,连伞也没能握紧,在脚边滚了几圈。
父亲是习武之人,极轻的力道对这个瘦弱的小童也过重了些,为了不摔倒,他紧紧拽住了秦兮朝的衣袖,扒着不肯放手,秦兮朝两手将他托携着站稳了,才轻声问他叫什么。
“唐慕。”他糯声答道。
唐慕一家并未在山庄里住太久,师父在扶风岛外帮他们安置了一间小院,隔墙的邻居是一对朴素的母女。
师父与唐父关系交好,有了扶风山庄的接济,他们日子过的并不难。秦兮朝也常常替师父去送一些必须的日用之品,一来二去的也熟络了起来。
唐父是个精壮的男人,目光精锐,反应灵活,手上有长年握剑生出的老茧,夏天脱了半身衣裳还能看见交错的旧痕。但是干起养家糊口的活来却有些笨拙,好似以前从没做过似的,他也不舍得让自己的妻子动手,都是自个儿请教人家研究完了,再一丝不苟的有样学样。
而唐慕的母亲双手玉指纤纤,衣裳虽不常换新,但仅有的几件全都是上好的料子,比秦兮朝家里的也不逊色,俨然曾经过的是衣食无忧的日子。
照常,这是怎么都不可能碰在一起的一对。
秦兮朝也是个少年,对唐家也难免有些好奇,他虽不止一次的问过师父,但总被一句“小孩子管这么多作甚”给打了回来。
唐慕那时白白嫩嫩的,个头小,身子也软,长的也更像他那个温婉好看的母亲,所以经常被隔壁的兰姐摆弄玩,给他穿裙裳、扎小辫,打扮的比真正的小姑娘还要可爱。
每次秦兮朝拎着东西去,都会猝不及防的被唐慕扑个满怀,听他带着无辜的哭腔叫他“朝哥哥”,还控诉遭受了人家的虐待。
秦兮朝瞧着好玩,也不许他脱,只需安慰两句他就不闹腾了,他们会在院中铺一张席子,唐慕就被秦兮朝揽在身前,看他翻着一本自己根本看不懂的书册,听他讲江湖故事。
虽然秦兮朝自己也不信那些说书人添油加醋的描画,但是唐慕爱听,秦兮朝就爱讲。唐慕被迫扎起的两只双马尾垂在两侧,动一动就扫着秦兮朝的胳膊,痒痒的,惹得他发笑。
唐慕小时候是个到处惹麻烦的淘气精,屡屡能把唐父气地拿扫帚擀面杖子追着打,一直打到他忽然开始拔高个子,手脚利索地唐父追不上他。
于是秦兮朝又在山庄里见到了被押送上来的唐慕。
依旧是雾雨飘忽的天,湖缘浅池里的荷花刚刚开败,支楞着饱满的莲实,个个绿的发沉。唐慕伞都没打,手里握着一块撕开了一半的莲肉,笑嘻嘻地跟在唐父的身后,朝在庭廊里避雨的秦兮朝沉首打了个招呼,甩过去几颗大又绿的莲子。
“犬子不思进取,望秦兄严加看照。”
那年的夏末秋初,已经长成了一个挺拔少年的唐慕被迫住在了扶风山庄里,以修养心性为由,与秦兮朝同起同吃同学。
唐慕是个丢哪儿都能落地发芽儿的硬头,从不对自己的生活有什么抱怨,总是笑嘻嘻地来来去去学武练字,时而偷摸的捉弄人,当然这被捉弄的人里也包括秦兮朝。
上房揭瓦下河捕鱼爬树掏蛋,就没有一样是他没做过的。
可就是这样毫无章法的人,兴许是泡足了琼州湿漉漉的湖水,也许是没了更多的乐子,这么淘了几年竟也渐渐稳了性子,被硬生生熏陶成了一个人前儒雅温和翩翩有礼的公子哥儿模样。
可他心性本随唐父,一身狭气遮也不住,野劲儿是怎么也磨不掉的。
唐慕十天半月就从庄中逃出去一次,并不是守卫禁着他不叫他走正门,只是他喜欢这样来去无踪的快感。他会进城去玩一玩逛一逛,再光明正大的回家看看父母,跟邻居家的兰姐儿说说话。
兰姐儿仍把他当个小孩儿,抓着他试自己新捣鼓出来的发髻,唐慕一改小时候不情愿的扭捏,大大方方地散开头发去给她试。
后来,隔壁的兰姐有了心上人,整天心不在焉的,连抓着唐慕绑头发都常常弄歪,闲暇时也不再捉弄唐慕玩了,整日坐在堂屋门口缝一袭红嫁衣。
唐慕好了伤疤忘了疼,也想不起兰姐是如何捉弄他的了,搬着板凳坐在她旁边看,从春天看到夏天,从夏天看到秋天,直看到那嫁衣都落了灰,也没见那人来将兰姐娶回去。
兰姐始终没有等到想嫁的那个人,那天唐慕再去的时候,兰姐正在晾晒她亲手缝制的嫁衣,艳红艳红的底服上绣着成对的鸳鸯,唐慕就陪着兰姐在院子里坐了一整天,从上午坐到傍晚,坐到嫁衣被风吹干。
秦兮朝拎着山庄自制的冰梅酒拜访唐家,然后去兰姐家里寻唐慕的时候,一进门望见在床榻上支着胳膊傻笑的唐慕,手没抓稳,一小坛梅酒就摔在了地上。
清冽的梅香晕着浓浓的酒气散开在狭小屋里,秦兮朝张了张嘴愣是没说出一句话来。
唐慕拖着比他长出一截的红衣,伸直了手臂也只能露出一段手指,他松松垮垮的披着翻花儿鸳鸯绣的火红嫁衣,大片的绯裳都铺在了床榻上。
兰姐把仅有的几只朱钗都别进了唐慕的头发,然后似笑非笑的望着自己的成果,回头似乎是在问秦兮朝,“好看吗?”
唐慕也学声,“好看吗?”
秦兮朝看了呆,脚下梅酒任它漫过,眼里全是那个红彤彤的唐慕,脑子一抽,脱口而出,“好看,阿慕要是个姑娘,长大我就娶你了。”
这句无心的话被兰姐取笑了好久。
后来回味,那恐怕是秦兮朝第一次意识到他对唐慕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当时不知,后来不明,以至于就此了了再没机会。
那年的立冬,兰姐突然定了亲,她将亲手绣的嫁衣送给了唐慕,然后穿着夫家送的衣裳出了嫁,那是兰姐一辈子都没摸过的好衣料,但她似乎并不开心。
那年立冬,唐慕年方一十六,秦兮朝一十有九,两人相识已有六载年岁。
过后,阿慕问他,兰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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