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老的宠妃同人)法老的宠妃同人续--十年相守》-十年相守-第65章


是你还说你对那个女人没什么,谁都不会相信。”
“现在没有了。”诺兰淡淡地说。
“是吗?”佩纳将信将疑地说,“不过倒是可怜了那个孩子。毕竟那可是你这么多年来唯一的孩子。本来还指望他可以继承我们的事业,却被伊西斯奈芙特害死了。”
“我说了现在没有了。我这样的人,不应该拥有这些。”
“不过也是啊,我的兄弟。女人嘛,多得是。只要我们成功了,这片土地的一切都是我们的。”佩纳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会专心做好我们该做的事情,佩纳。”诺兰直勾勾地注视着他,似笑非笑的说,“会让那些把我们打入深渊的人,付出更加悲惨的代价。”
那种恐惧,像是来自地狱的恶魔冰冷的呼吸,佩纳不禁打了个寒颤。但是,这样的诺兰,正是他需要的、喜欢的诺兰。于是,他露出狡黠的笑,满意地问:“你准备怎么做呢?我的弟弟。”
“我有了一个更好的计划。”
看着佩纳不解的样子,诺兰幽幽地说。
“因神明庇佑,伊西斯奈芙特已经离开底比斯了。”
☆、吉萨之歌(一)
我想唱一首歌
唱七月的艳阳明媚如你的容颜
唱今夜的月光温柔如你的触摸
唱湖底的碧波荡漾在你的心房
唱林间的微风轻拂过我的发梢
你是否还记得过去的梦想
最初的心意历尽了艰苦
灿烂的岁月充满了希望
那是一首古老的歌
曾经哭泣也曾欢笑
一支由数十头骆驼和马匹组成的庞大货队沿着尼罗河自南向北行进着。驮运队长——也是一名地道的乳香商人——难以掩饰内心的喜悦,嘴里不住地哼唱着欢快的歌曲。今年的乳香无论是从产量上看还是品质上说,都是上乘的。
这种生长于阿拉伯半岛的乳香树,平均树高三米,树叶狭小墨绿,年产三次。每当紫心金黄的小花长满枝头,只要轻刮其树皮,涓滴的白色树脂便会从其下渗出。之后再由专门的工匠将其制成颗粒,经过燃烧后便可以散发出迷人的香气。
埃及人称这种白色的乳香为“颂德”,意即敬奉神明之物。它的香气能够熏染庙堂,上达天庭,取悦诸神。同时,它也可以防腐灭菌及消炎止痛,更可以制成油脂、药膏、粉末甚至饮品;埃及的医师还会用它来治疗溃疡、脓包、眼疾和耳炎;乳香还有着止血和愈合伤口的作用,甚至是去毒。因为它拥有如此多的功效,在树下进行采集的工匠往往会一边工作,一边潜心诵念一段流传了很久的古老经文——请敞开心怀,与我同乐。乳香树,法老王将祝佑你生长茁壮。
这支商队虽然还同时运输了一些容易抛售的精美的铜器和玻璃器皿,但是它们却远远不及乳香来的稀奇珍贵。队中的成员——那些个以利益至上为目标的商人们,深知此次远行将会给他们带来的巨额财富。只要货物能尽早到达孟斐斯,今后的几个月,他们就都能在各自的位于美丽三角洲的别墅里休假了。
在这长长队伍的末尾,跟着一个牵着骆驼的小小的身影。瘦弱的身形跟高大的骆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无论是从年龄,还是动作上看,他都跟整个队伍格格不入。被当成小男孩的艾薇,从底比斯王宫成功逃离之后——按照她的话说,是逃离——,神情恍惚地游荡在城里。原来离开的感觉,也不是那么美好。虽然终于获得了所谓的自由,但是心里竟隐隐还存有一丝失落。可是,如果不忘记该忘记的,要如何前行,如何找到自我?她其实也没仔细想过,到底要去哪里。她只想离开这里,离得越远越好。
不过独自一人,旅途漫漫,有太多无法预知的事情,至少也应该置办一些必需品和装备。从王宫出来的时候,杜给了她不少金子。就在她到集市上准备用金子换一匹骆驼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一支运送乳香的队伍。如果能跟着他们一起行动的话,应该会比较方便。艾薇就这样心生一计。结果如她所愿,在收了足够多的金子之后,领头的商人便喜笑颜开地宣布,这个瘦瘦小小的男孩可以跟着商队一起出发。
沿着宽广奔涌的尼罗河,他们走过了热闹繁华的底比斯东岸,走过了庙堂林立的底比斯西岸,走过了永远忙个不停不知疲倦的德尔梅迪纳工匠村,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白日,和一个又一个黑夜。一路上艾薇的妊娠反应越发明显而频繁。之前因为她的疏忽,导致那个可怜的孩子过早的离开了她的身体。短暂的时间里,她还来不及体会做母亲的喜悦和不易。为了不让其他人发现自己女扮男装的秘密,在休息的时候,她也总是一个人躲在队伍的远处。同行的那些商人以为她是个病怏怏又怕生的小孩,想到反正已经收了她的好处,随便让她跟着就好,也就懒得去管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又是一个静悄悄的深夜。一阵干呕之后的艾薇捂着胸口,长出了口气。她面对长满纸莎草的尼罗河畔而坐,在她身后不远处,那些商队的成员支起了帐篷,燃起了篝火,正在烹调美味的食物。肉的鲜香和酒的甜美对她而言,却是那么的索然无味,甚至会觉得有点恶心。
看着一浪接着一浪滚滚流动的河水,她想起底比斯王宫那个种满蓝白莲花的水池。拉美西斯,他,回去了吗?他知道自己不见了,会不会着急,会不会恨她?她没有守住他们的誓言,没有好好地乖乖地等他。她总是那个先走的人,每次都是这样。她竟然还是这么的任性,对艾弦如此,对拉美西斯也如此。
然而,旅途的艰辛让她渐渐明白,之前的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可笑。满嘴说什么大话,要自力更生,而实际上,离开了拉美西斯,她什么也不是。就像拉美西斯曾经对她说过的那样,她的一切,都是他——埃及的法老——给予的。她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他的。抛开了法老的宠妃、埃及的王后这样的身份,她算什么呢?她只是一个身患重病、离家出走的小孩。她的生死,又有谁会在意。
为什么明明已经离开,想起的却都是那些本该离她越来越远、越来越淡漠的事情?
她摸了摸腰间的口袋。离开王宫的时候,她还带走了舍普特诀别时交给她的书信。即使里面的内容她不敢也不想再去看第二遍,但这是舍普特死前唯一的心愿,明知痛苦,她也还是要带着它。艾薇摸了已经有点微微隆起的腹部,顺势往后一仰,躺了下来。繁星漫漫的夜空,一闪一闪的光芒在诉说着什么样的故事?
印象里,在有个遥远的地方,她也曾和一个人,这样安静地看过星空。同一轮天空下,底比斯的他们,看到的会是她眼前的这些星星吗?曾经为了抵抗宿命,她几乎拼尽了全力。如今她却丧失了斗志,孤身飘荡在埃及广袤无垠的土地上,任凭命运的嘲弄与摧残。
这真的还是她吗?
她回到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逃避?为了离开?那她为什么,还要回来?
一声清脆的长长的嘶叫划破夜空,一只雄鹰正翱翔于群星之中。它由远及近,一圈一圈盘旋在艾薇的头顶,最后,轻稳地落在了她的身边。
〃路……都说了要你回去。”艾薇坐起身来,略带埋怨的说,“你的主人要是知道你不见了,该有多着急啊。”刚离开底比斯的时候,心情抑郁的艾薇没有注意到布卡的这只漂亮的猎鹰,其实一直跟在自己头顶的天空上飞行。直到某一天,她被突然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准确无误地掉在她脚下的奄奄一息的兔子吓了一跳,这才发现原来路已经跟着她好久了。通人性的路,似乎明白了艾薇对它的责怪。只见它往前跳了几步,来到离艾薇很近的地方,用它的喙轻轻啄了啄艾薇的手背,又抖了抖它那一身漂亮的羽毛。
“艾薇啊艾薇,你真是一个傻瓜。你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看着它这副样子,又想起自己刚才问它的话,她懊恼地抬起手拍了拍自己的脸。路不见了,布卡会着急;她不见了,拉美西斯不会着急吗?是谁义正言辞地跟杜说,她不是埃及和法老的祸害;是谁无所畏惧地跟阿蒙大祭司说,愿意接受神的旨意的选择;是谁答应奈菲尔塔利要好好照顾舍普特;又是谁答应拉美西斯要好好陪着他永远不离开。不都是她,艾薇吗?
她的心情就那么重要,重要到她可以忘记那些关心她、爱护她、保护她、陪伴她的人,她的朋友、她的爱人……就算舍普特的死,让她感到恐惧和心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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