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不着调》第13章


登高望远的老话向来是不假的,踩过几片砖瓦很快便看到了那黑影躲闪的小巷。
钱袋上绣的干巴巴的淡粉桃花是道道的手艺,沈衡眼看着那人颇为嫌弃的扔掉,觉得很是愤瞒。
“我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拿的。”脚下轻轻一点,她翩然而下,自认为落地的身姿还是满飘逸的。
奈何对方被吓之后的喊叫实在渗人,无端平添了些许诡异。
“这位小哥,我有影子的。”能别用那种看见‘阿飘’的眼神看她吗?
这里是处死巷,方寸大小的破旧围墙本是最隐蔽的藏身之所,如今却成了堵死后路的高栏。
听到她的话,对方的第一反应却是紧紧攥住手里的碎银。
“你,你别过来啊。这里面的东西我还未动,就是拉了我去见官,也是不认的。”出乎意料的,那道有些颤抖的声音竟然是个童声,音调里还带着尚未成熟的稚气。
沈衡皱着眉走近,单手挑起他一直遮在脸上的黑布,楞住了。
还是个孩子呢。
刚才追的时候没有注意,对方竟然那般瘦弱,七八岁的身量,颧骨突出在黑瘦的脸上看的人异样心酸。
“怎地这样小就做这样的事,家里的大人呢?”她摸着他的脑袋,轻声询问。
对方却极为倔强的拂开她的手“都死了,自来都是天生地养的,用不着你们这些有钱人惺惺作态的假慈悲。”
头一次被称为‘有钱人’一时让沈衡百感交集,十分虚心的问了句:“你从哪看出我有钱的。”
孩子听后冷哼“兜里没个万八千两银子,敢出入流芳居那样的地方?你们出来的时候我便看见了,那是铺子里王掌柜的亲自送出来的。那人一直眼高于顶,不是有钱人,哪里看的到他的头顶。”
真是小看了那位贼眉鼠眼的老头在禹城的威名了。
沈衡认真点头,更为疑惑的却是:“你为什么不抢那位公子爷的钱袋?”难道她看起来比他更有钱吗?
“我没有带钱袋的习惯。”一道温润的声音解决了她的疑问。
沈衡看着慢悠悠踱步过来的苏小公子,面上晒了晒。本想解释一句:我并不是让他抢你。却在看到他手中的点心时,坦然了。
“您方才,去了碧海雅阁?”就在她忙着追“贼”的时候?
“嗯。”他点头,面上没有半分不好意思,倒是大方的拿了些点心分给几乎快要石化的两个人。
面前的状况,即便不解释也知道是个什么意思,沈衡看见苏月锦走到那孩子身边,缓缓俯下身,只到视线与同他平视。
“你愿不愿意给我做工?”很直白的语气,没有居高临下的姿态。
被风抚乱的长发,扬起一缕落在他有些浅淡的唇角,淡然的,却多了几分妖娆。
男孩从未见过这样和善好看的公子爷,一时傻在当场。
沉默良久才战战兢兢的问 “您的意思是说,愿意用我?”
在他的认知里,这种有钱人家的少爷对待他的态度,要么就是暴打一顿,对待野狗一般的嫌恶。要么随便给些赏钱,带着悲天悯人的高高在上。然而对方,却是打算给他一个可供温饱的饭碗。
“为什么不愿?”他抬手,用雪白的衣袖轻轻擦拭他脸上的脏污“你可愿意?其实我也不是太难伺候的。”
沈衡看着他在说最后一句话时略微的迟疑表情,忍不住莞尔。
原来某人,也知道自己的性子有些怪呢。
身边的孩子已然泪流满面,一面点头一面哽咽着说。
“蒙公子爷不弃,自然是愿意的。小二是弃儿,生下来便没见过父母长的什么样子。虽然活的卑贱,却从未真心给哪位贵人磕过头,或许这膝盖并不值钱,却是诚心拜您的。”
言罢立时就要跪下,被苏月锦伸手拉住。
“我的命格不好,你莫要将我的福气跪薄了。”
沈衡瞧着那人一本正经的样子,实在有些哭下不得。庆元朝皇子的命格不好,还有哪个是好的,这话也只得他想的出来了。
但,最是无情帝王家,或许生在皇室,也不见得是他认为的福气吧。
“小二这个名字是一位救了我的恩公取的,虽不好听,但却有着特殊的意义,不知公子爷能否让小二留下这个名字。”
苏月锦沉吟“二是双数,但凡好事都是成双的,这名字很好,冠一个姓氏便是了。”
沈衡看见他扫过来的视线,本来柔软下来的内心突的一跳,果然听见他慢条斯理的说:“就叫沈小二吧,听着也上口。”
于是,一锤定音,双方都满意的微笑了。
徒留下僵直在原地的沈衡,带着一种秋风扫落叶的萧索,独自矗立在风中。
沈小二看着年纪不大,却是个已经满十二岁的半大孩子了,之所以身量一直不高,是自小就没吃过几顿饱饭。那孩子起先知道捡到自己的小爷竟然位皇子的时候,吓得半死。
好在行宫里的桂圆公公是个会逗趣的,一会儿做过鬼脸,一会扮个关公,没多一会功夫就哄的他不怕了。
沈衡在一旁看的钦佩不已,只觉苏小千岁身边的人才实在济济,就算落魄了,打把式卖艺也是能有条活路的。
小二是土生土长的禹城人,虽然年纪不大,却对城中一些弯弯绕绕的门道知道的不少。
他告诉他们,黑市就是个吃人的横窝,里面的人多是土匪出身。朝廷剿匪的时候,这些三教九流的人跑的跑死的死,剩下的这些多是偷偷藏匿在山上的,风头过了之后才敢陆陆续续的出来。
县令张青贤是个明哲保身的性子,即便眼皮子底下得了动静,也懒得沾惹是非。再加上张五每年送上来的“孝敬钱”,只要闹的不大,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黑市的据点很隐蔽,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行内人才知道,其中就数流芳居的王掌柜跟这些人来往最为密切,所以明日去时一定要小心提防。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个爱吃萝卜的小萌虎说,盎大,文案上的难煮是千岁爷,人物介绍上说的却是小侯爷,难煮到底是随??嫩给个交代吧。
于是,小盎就赶紧偷偷修改了BUG。。。
脑残不好治啊!!快给我药药!!!
呜呜呜。。。。
☆、第十五章你用了我的杯子
小二说完,又忍不住红了眼眶。
“王爷,帮黑市跑腿的人多半都是这城中吃不上饭的孩子,他们跟小二一样无父无母,为了能喘上一口气才不得不帮张五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求求王爷开恩,给他们留一条活路吧。”
孩子的脸还那般稚嫩,刚穿在身上的新衣即便改小了依旧显得那样宽大。骨瘦如柴的身板,瘦得几乎只剩下一张皮平铺在身上,又有多少孩子同他一样,在承受这样的苦楚。
沈衡不由攥紧了手中的茶盏。
古玩所谓的掏愣,是四处寻找值钱的货物以供交易。但黑市的掏愣,却是要到有钱人的腰带上摸。摸得神不知鬼不觉倒好,若是碰上哪个厉害的,就算生生被打死打残也是常事。
他们,何其忍心?如此欺负这些没了爹娘的孩子!
朱门酒肉,路旁冻骨。
即便一个王朝再强大,也无法净化一整个浊世的肮脏。
总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这个世界最底层的人物,他们站在最狭窄的角落之中摸爬滚打,他们甚至觉得能吃一顿饱饭便是幸福。却又活的那样卑微,那样无奈。
她低头看着白底青花的茶杯,阶级,永远是这世间最难以逾越的鸿沟。
手中的茶盏突然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指拿了过去,她听见苏月锦站在她身旁说:“那便有多少,养多少,饿死几个朝官,总能喂饱一座城池的百姓。”
沈衡动容的看向他,碧草密林之间,那张清俊的侧脸依旧那般淡然,眼中的坚定却是她过往不曾见到的。
他转脸看向自己,缓缓吐出几个字:“阿衡,你用了我的杯子。” 
依照所有见不得光的事情都要在夜间进行的铁杆定律,同王掌柜的“会晤”很自然被安排到了晚上。
两人来到流芳居的时候,大街上的野狗都已经睡着了。
沈衡打着呵欠看着那个精神抖擞引路的小老头,觉的他实在该考虑一下“打更”这个营生,或许会比坑蒙拐骗更适合他。
“委屈两位贵人了,咱们得从这条密道底下走过去,路程也不是太远,说话就到了。”王掌柜的翻开一处杂草堆积的墓碑如是说。
来之前便想过,这处不光“掏愣”东西,还要收“手艺人”将半新的东西“打磨”成旧物的据点必然不小,最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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