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不着调》第33章


终于回来了,这趟差事,她出的比她老子还要艰辛。
剿山贼,睡野地,活捉野猪都试过了。
要不是庆元朝没有女捕快的先例,她真的想去衙门谋个差事了。
道道一边嚼着刚出锅的酱肘子一面问她:“小姐,你同端王爷怎么了?”
两人不是关系很好的吗怎么回来的路上连话也不曾说过。
一句话,闹的沈衡前一刻还欢乐的小手很快欢乐不起来了。
“什么怎么了,我们本就没有多熟稔。”
“还不熟稔?”她惊呼“您跟王爷不是都睡过了吗?”
沈衡哐当一声坐起身,险些咬到自己的下牙“谁跟你胡吣的,没有的事。”
“是王爷自己说的啊。”道道眨巴着眼睛,不过他的原话是:“阿衡晚上的睡相不好,你记得给她盖被子。”
这话还是回来的路上他对她说的。
她也不知道王爷既然都走到门口了为什么不进去,还傻乎乎的问了句:“您不去看看我家小姐吗?她还未歇下呢。”
他当时十分坚定的摇头:“阿衡生气的时候,很凶。”他不想去触她的霉头。
这般想着,不由又问了一句。
“到底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您就非得对王爷不理不睬的。莫不是,您心里惦记的,其实是顾侯爷?您怎么能这么水性杨花!!”
说起来,这两个人倒是一直有说有笑的,莫不是她家小姐又发展出了什么新的□□?!
可是她并不想做侯府的陪嫁丫鬟啊,他们那里的伙食肯定不如王府的御膳好吃。
沈衡盯着她鼻子底下瞬间胀大的鼻孔,挺温婉的说:“如果你不想让我把你嫁给门口卖酱肘子的,就闭嘴。”
道道偷眼看她:“小姐,您嘴硬的时候,瞧着特别像老爷。”
她从五岁开始跟她,怎么会不知道她的脾气秉性。真遇上难过的事情,反倒会装作不在乎的样子。
沈衡抬头看着被风吹乱的璎珞穗子,轻声道:“像我爹有什么稀奇,我本来就是亲生的。天冷了,将窗户关上吧。”
潜意识里,她是很不愿意提及这件事的。并非觉得这事有多么过分的了不得,而是单纯的觉得失望。
苏月锦是那样一个不韵世俗的男子,她一直以为他是不一样的,至少,同那些道貌岸然的公子哥是不同的。
但凭什么她认为的就一定是对的呢?
氏族子弟本就有些风流性子,由来只闻新人笑,可谁知道新人又能笑到何时呢?
苏漾的事,还轮不上她来哀婉。她只是叹息,他竟会如此薄情。
上京的天,依旧如过往一般清澈,街道一如既往的繁华。充斥着真金白银的奢华皇城以它庄重的容颜迎接着回归。
朝堂应卯,泰山之行的功绩让圣上龙心大悦,除却对自己最宠爱儿子的褒奖,同去的大小官员都得了相应的封赏。沈括被提拔了一级,就连沈衡,也因着保护殿下有功,得了一对碧翠如意和一柄八宝鎏金扇。
她老子身穿三品朝服,人五人六的回府时,沈衡正在对着一干下人们哭穷。
就快要到月底了,他爹的俸禄大半都用在买土特产上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多余的银子发工钱。
沈括大摇大摆的走过来,大气的一甩朝服“银两照发,另外每人中午再多加一个肉菜。”
一时引来诸多欢呼以及拥戴。
每个阶层都有它独有的生活轨迹,就如沈府这般,临时加个菜,或是天家随便的一件封赏,便是一件足够光耀门楣的事情。
诚如沈衡当初所想,她同苏月锦果然没再见过。除却晚上出去转上一圈,她大多数时间都是老老实实的呆在府中,偶尔背两首酸诗,缝两只麻雀,以维持她端庄无比的闺秀形象。
然后在上京有铁嘴婆婆卢婆子的介绍下,去相了几场亲事。
她的年纪不小了,终是要找个本分的男子过日子的。
“今日给小姐介绍的这位,是咱们上京出了名的富户,张百万张员外家的公子,人是很憨厚的,眉宇之间都透着一股富贵之相。沈小姐看了,必然会满意的。”
沈衡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来相亲了,反正每次来的路上,媒婆卢总会将对方夸的天花乱坠,但“验货”之后,总免不了让她一阵神伤。
前些天介绍了个书生,说是庆元三十二年的进士,学问是极渊博的,人也长得清秀。
结果去了一看,那人站起来还没她坐着高。沈衡本着善良淳朴的心态,就说了句:“您能够得着椅子吗?需不需要我找人抱您上去?”
结果就惹的他拂袖而去,半点风度也无。
还有一次,介绍了个武馆的教头,听说是个能脚踩猛虎的壮汉。
谁知道看了才知道,脚踩猛虎说的是腿没瘸的时候。还记得他拄着个拐棍,手持一只青瓷海碗当作见面礼送给她时,她几乎动用了全身力气才忍住没往那碗里丢上一枚铜钱。
沈衡被人退过婚,而且还是在花轿吹吹打打饶了半座城池之后,被原封不动抬回来的。
丞相嫡子的婚事,那是朝中但凡有些脸面的人都会参加的,都见证了她尊严扫地的样子。
这样被退回来的女子,有身份的官员不愿意再娶,没身份的官员不敢娶。二十出头的年纪,即便不找官宦子弟,也是不好嫁了。
这一次的富家公子,果然也没有让她失望。
那一张被“富贵”充斥的没有一丝瘦肉的脸上,险象环生,抱团的五官像是彰显着他们家的财运一般,纵横的四通八达。
落座之后,他上下打量着她,笑眯眯的说道。
“听说你二十二了?我瞧着倒是不像,比我爹新纳来的那个十六岁的水嫩丫头还灵透三分呢。”
沈衡微笑着点头,觉得相亲这事,还真他妈的不是一点半点的没靠在谱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章所谓“房里人”
“卢婆子说你三岁能文,五岁能舞,还绣的一手好女红。”
张富贵用手抓了抓几日未洗的油头。“我就是喜欢你这种会识文断字的,有易趣。”
三岁能文吗?
沈衡眨了眨眼睛,三字经确实字数满多的。但是卢媒婆可能没告诉他,她到现在能背全的,还是只有这一本。
五岁能舞?
如果拎着裙摆转圈也算的话,她舞的还是挺好的。
至于女红。
她从腰上的小荷包里掏出昨天晚上绣好的帕子,真诚无比的说。
“张公子觉得这绣工如何?”
张富贵瞪着眼珠瞧着那上面密密麻麻的针脚辨认了半晌,十分敬佩的拱手。
“沈小姐果然不是一般女子,竟然如此别出心裁的在上面绣了一只蜈蚣,实在另在下大开眼界。”
沈衡学着他的样子也拱了拱手。
“公子真会开玩笑,奴家绣的,分明是一条灵蛇。”
昨晚她绣完了之后,还被道道夸赞了很久。主仆两的绣工都是半斤八两,真不好说谁更胜一筹。
一般家里的女红,都是母亲手把手交给女儿的。奈何沈衡的娘除了知道银针是暗器之外,压根不知道这东西穿了线之后还是可以用的,以至于沈大小姐长到十六岁才知道这东西的用处。
能有现在这绣出点图样来的本事,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啊,哈哈哈哈哈。”张公子硬挤出几声不尴不尬的讪笑,颇为理解的道“灵蛇也好,也好。其实女子嘛,也不用什么才情,长得好看才是最关键的。沈小姐长得水灵,以后生出来的孩子肯定也不会差了。”
孩子长得好不好,貌似爹也是关键吧?
沈衡看着他油光满面的脸出神,试图在那上面找出一点能看得过去的地方。
但她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样,真的是太难为自己了。
他们所在的这处临枫阁,是上京茶楼酒肆最文雅的一处所在,临窗而立便能映入满眼的好景致。
秋日枫叶正红,摇曳在风中的叶脉随风轻摆,泛起阵阵红浪。
一旁的张公子说:“这枫叶长得多好,跟泼了盆狗血染上去的似的。你若是喜欢,等我们成亲了,我在你院子里也栽上一片,瞧着也喜庆。”
沈衡听后满认真的点头,觉得狗血这两个字,用的甚合她意。
楼下传来一阵脚步声,想是又有客人来了。
临枫阁的老板丘掌柜的亲自带路将人请上来,腰弯的像一只煮熟的龙虾。
在抬眼看到几名身穿便服上楼的大人时,沈衡觉得这是一出反应“官民一家”的惬意画面。
在发现满头珠翠的刘雅君也混杂在其中,且一眼便发现自己的时候。她觉得这是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