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皮,噬骨香》第280章


我的目的达到了,可我却比她难过了千倍万倍,连走路都是僵直的。
怜儿为此请求了我千遍万遍,说嫁给我,说远走高飞,说带她走,放过她。
事实是,我心动了。
可是下一秒我却笑了,我好像从来没有用这种口气跟她说过话,“成亲?”
“我南司要取妻,何必取你这样的?”
“丑女。”
我口吻是阴冷而嘲讽的,那时怜儿惨白的神情和狼狈的模样就那样闯进我的眼里,毕生难忘。
可那一次,慕千怜是真的绝望了。
将怜儿竞拍给色老头的那夜,台下因为她的无礼而一片嘈杂,我站在台后重重纱帐后,吹了许久的骨笛。
那时寒风从大开的门外灌进来,掀起曼曼低垂的纱帐,她苍白而绝望的神色便那样直直的闯入了我专注的视线里,比隔着纱帐的任何时候都清晰,也更绝望。
我心里闪过了一丝妄想,像带她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远走高飞。
就好像怜儿被逼无奈时说得话,我们成亲吧。
堂而皇之的在一起,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逢人就说:我们是一对夫妻,她是我的娘子。
而她会幸福的依偎在他的怀里,娇笑着介绍:这是我的夫君。
可是,不可能。
夜晚很冷,我依旧穿着那件她少女时亲手为我修补过的衣裳,面无表情的看着绝望挣扎的她一步一步,走进夜晚无尽的深渊里。
至此,我再也没见过她。
那竟是我和她漫长纠葛一生的了结,至此,黄泉陌路,各不相干。
我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她看我的眼神,哀求,痛苦,绝望。
她肯定恨惨了我。
可是无法,我们活该受了折磨,无止尽的痛苦下去。
她死了,就那样悄声无息的离去,在那冰冷的牢狱里,一步一步的走进了事先铺好的黄泉路,我和她,终究是再不得相见。
之后的很多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得,浑浑噩噩恍恍惚惚,却从来没有后悔过。
这一生,本以为就这样过了。
可我看到了殷儿,乖乖小小的,寄养在一个深山的寺庙里,粗茶淡饭,却简单幸福。
“净心叔叔。”
凌云峰的山脚下是一片春花烂漫,几日来一只住在普通农户家中的少年不知何时知道了我下了山,拎着一只热腾腾的叫花鸡等在我回来的路上,津津有味的啃着。
“殷儿。”
我上前拉他,他却一溜烟儿的跑了,小伙子正直壮年,机灵的很。
“你躲什么?”我失笑,殷儿生的挺拔俊美,庆幸的是为人正直,就是调皮的很。
男孩子,确实也该调皮。
眼前递来一碗还有些温热的素斋,少年一手啃着鸡腿,笑的得意洋洋,“净心叔叔吃素哦,别来抢。”
“好。”我接过,然后去拎行囊。
回去的路上,殷儿问个不休,提的最多的便是他心心念念的裘妃姐姐。
虽然已经是陈年旧事,可他也该知晓,以后少走了弯路。
而我总想着,当年的慕千雁,但凡有一点真心的对这个在阴谋中孕育的孩子,也是好的。
我承认我终究是自私了。
“姐姐住在这凌云峰顶?”
“对。”
“我下次能去看她吗?”
“不行。”
“为什么?”
……
花开生两面,人生佛魔间。
第349章 花开花落几时重(番外)
他叫柳长亭,用这个名字,他在古代度过了整整三十余年。
他用两年的时间站稳脚跟,用五年的时间名扬天下,腰缠万贯,游走于各国之间,令人不敢小觑。
柳长亭觉得,穿越这件事对他来说就是个奇怪的笑话,可是他就是活在了这个笑话里,一生生老病死,占了三样。
他倒也没什么牵挂,在现代的时候,他由亲戚抚养,关系不亲,他又是个生性淡薄的人,对他来说哪儿都一样。
可是在他二十出头的时候,遇到了与他相伴一生的人,都说姻缘天注定,也许让他来到这个新的世界就是上天有心的安排,让他变得有血,有肉,有情。
为她哭,为她笑,为她遮风挡雨。
柳长亭从来没想到在女尊这样的国度除了五大三粗的女子外,还会有一个娇小玲珑的姑娘,身为皇室中人,如此柔弱俏丽已是难得,可贵是那柔软善良,让他不由得多注意了一会儿。
这么多看的一会儿,却是一辈子。
与卿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以他的身份权势,顺理成章的成亲,顺理成章的在一起,顺理成章的白头偕老。
可真的是这样的吗?
他的一生经历了两次的江山变革,两次里,都出现了慕千雁这个名字。不过都与他无关。
第一次,烽火起,江山变,瘟疫横行,民不聊生。
符儿为救一个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人,再也没有醒来过。
他险些被逼疯,笑天意弄人,嘲自己拥有一切却救不了此生挚爱,当真可笑!
苦僧告诉他,他不属于这个时空,所以将拥有无尽的生命。
难道他就活该孤独的度过这一生,不老不死不生不灭?凭什么!
于是他将符儿送进了寒冰棺,保她尸身此生不腐,自己则在苦僧门前跪了整整一个月。
柳长亭知道苦僧是一定有办法的。他虽然看起来衣衫脏乱,双目浑浊,可他是这世上看的最通透的人。
苦僧能知道他来自哪里,那就一定能有办法救符儿。
最后,柳长亭用无尽的生命为代价,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可是茫茫人海,何处寻觅?
算一次天命,少八年之寿。
墨发渐白,容颜却不改,他将一根根白了的发又一点点的染回去,终于等到了符儿醒来的那日。
也许是因果轮回,始于烽火,终于烽火。
可他们却只剩下了一年的光景,朝夕相伴。
管家曾问他,这样做值得吗?
值得,至少用无尽生命换来的这短暂的一年是圆满而幸福的,这一年里,他终于睡了个安稳觉。
用一年,相伴此生,用一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春里百花齐放,夏日郁郁葱葱,秋日瓜果飘香,冬里皑皑白雪。
他们看着对方慢慢老去,慢慢满头银发,慢慢佝偻了背,然后在那时黄昏后,白雪初融,安心的去了。
那是再美满不过的事情,比其他人任何时候的生生世世都要圆满。
可临了,符儿依偎在他的怀里,素手轻轻的为他拢衣,声音带着苍苍的叹息,“夫君,符儿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为你生下一个孩子。”
是了……
可是有了你,比什么都好。
花开花落几时重,君不负卿到白头。
……
人家都说,浙大的伊俊笙是个从政的好材料,他最帅的还是谈笑风声的时候,穿着得体的西装,与那些外校的学生交谈。
玉树临风,沉静若水,却机智敏睿,许多女生都在想,他以后会有一个怎样的女朋友,与他比肩而立。
可是毕业后就再也没有听过关于伊俊笙的任何消息,直到第三次同学聚会。
那天是中秋的前一天,酒店的包厢里,觥筹交错。
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有些孩子已经上了小学,有些事业有成,再也不是当初初出茅庐的混头小子和毛丫头们了。
不知因为什么吵成了一片,却是欢笑着的。
“我告诉你,你就是嫉妒伊俊笙,比你帅比你有人气成绩比你好做什么都是游刃有余,大家说是不是!”
女子的笑声很爽朗,拉着几个朋友起哄着,总有一些人,在经过了岁月后,依旧保持着原来的肆意和率性。
被女子嘲笑的男人有些无奈的挠了挠头,他这个朋友可真是……
十年不见,本性不改。
嘈杂声中,包厢的房门突然被人从外轻轻推开,一阵微凉的夜风吹来,带起些微的冷意,座席间有几个人转过头来,却再也收不回目光。
那个站在门口的男人,一身清华,简单笔挺的西装勾勒出颀长的身材,向来单薄如水的俊脸上带着些微的笑意。凤眼微微弯着,此刻正似笑非笑的看着包厢内突然停止动作的众人,然后搂着身侧的女子缓缓踱步而来。
外面走廊上的壁灯投下浅浅的阴影,随着男人的动作缓缓投射进来,又随着门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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